舒建臣咏春拳:回避“阳光法案”,反腐“创新”能走多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52:46

回避“阳光法案”,反腐“创新”能走多远?

 

 

 

林明理

 

 

 

岁末年初,对于“反腐败”这么一个关系党、国“生死存亡之大事”,这么个万众瞩目的话题,各有关方面照例是要重视、总结一番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个话题又被有限度地热闹了一回儿:又是开会,又是讲话,又是总结;又是查办多少案件,又是查处多少贪官,又是“挽回”多少损失;又有“白皮书”,又有“明年规划”,又有“专家”解读……好一番热闹的景象。它似乎让我们又看到了反腐的“新进展”,增强了反腐的“新希望” ——据《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说,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但是,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早已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要看到的是,世界通行的反腐利剑“阳光法案”——官员财产公开制,今年能否“闪亮”登场。

 

 

 

笔者一再说过——绝大多数人也认同,“官员财产公示制”没有“姓社姓资”之障碍,没有“这一套”“那一套”之拷问,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时代,充分公开、有效实施更没有技术上的问题。“阳光法案”能否充分而真正地顺利实施,更是所有官员是否真正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是不是称职——或者再降低到“合格”层次——的“人民公仆”的最明白不过的试金石;是执政者能否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是否具有真正的执政能力,最起码的自身是否廉洁的最明白不过的试金石;是一种社会制度是否文明先进,是否能代表并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最明白不过的试金石;也是相关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与理论是否真正科学、真正先进的最明白不过的试金石。要建设文明进步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阳光法案”是一道绕不过去的门槛。在“阳光法案”尽早尽快全面实施获得舆论如此高的认同度,获得普通党员与广大民众如此一致支持的今天,更是如此。

 

 

 

但是,遗憾的是,最新的开会、总结、讲话也好,“白皮书”的规划也好,“专家”们的解读也好,对于“官员财产公示”这么一个明明白白、万众瞩目的焦点问题,竟然统统在回避。细看《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在第五部分“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防治腐败”中的七大点“创新”措施,我们看不到它对原有的只向组织报告、不向社会公开的“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本人收入,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新的一年里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

 

 

 

请教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先生:您说“白皮书表明了中国惩防体系日趋国际化”,那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阳光法案)是否“国际化”通例?请教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先生:您说中国反腐败正从“从单纯查处案件转变为标本兼治”,那么“阳光法案”是否治本措施?请教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先生:您说“中国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模式上越来越有底气”,那么连“官员财产公开”都做不到,中国的反腐败能有多少底气?请教那些奉命在网络上“热议”,为网民们“指出”“反腐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在你眼中亮点”的XX们,你们看到“官员财产公开制”这一“亮点”了吗?

 

 

 

其实“白皮书”也知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面对日益猖獗的腐败与日益困窘的反腐局面,面对普通党员与广大民众如此一致“党心民意”,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质问:官员们为何不敢公开自己的财产?何时敢公开自己的财产?如果你们是廉洁的,公开财产到底能有什么困难?如果连公开财产这一点都做不到,叫民众如何相信你们的廉洁?“己所不正,焉能正人”,自身是否廉洁都值得怀疑,那么,如何让民众相信反腐的诚意与决心?

 

 

 

可以这么说,没有“阳光法案”,所有的反腐“创新”、反腐“新规”,其意义、效用都会大打折扣,更可能会像此前的“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政模范”“廉洁家属”评比、“廉政演讲”、“廉政短信”、“廉洁歌曲”一样,沦为反腐秀。

 

 

 

“阳光法案”不仅是反腐利剑,也是执政者自身是否廉洁、是否真正具备反腐诚意的基本检测器。在阳光法案问题上,有关部门再没有回避的时间、回避的余地了。千万不要以为能回避一阵,就能回避永远;千万不要以为能忽悠一年,就也能永远忽悠。不断的回避与忽悠之下,公信力在继续不断丧失,民众心中的不满与怀疑在继续累积,总有一天会被不断出现的星星之火,点燃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