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缚的初一女孩泳池:转发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04:42

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分段累计收取:

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 %,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0.25%;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以上至l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至2亿元(含2亿元)部分,收取0.01%;2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其他合同(含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按下列标准分段累计收取:

标的额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收取0.8%;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收取0.5%;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部分,收取0.3%;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300万元)部分,收取0.2%;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0.08%;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部分,收取0.05%;2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涉及人身关系的民事协议,每件(每一公证书编号为一个公证件,下同)收费200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学位、职务、职称、户籍证明、健康证明、居住、房产证、曾用名、驾驶证、执业证、技术等级证、资格证、存款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公证书译文与中文相符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8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六)证明监护权,每件收费3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400元。

(二)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行收取。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

(一)证明遗嘱  每件收费400元。

(二)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收费邱元。

(三)清点遗产

1、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  每件收费300元。

2、未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  每件收费500元。

(四)保管遗产  收费由双方议定。

(五)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5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一)对财产的清点

1、公民家庭财产,每件收费500元;财产价值超过10万元以上的,可酌情增收,但不得超过一倍。   

2、企业或其它组织财产  每件收费1000元;财产价值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酌情增收,但不得超过一倍。

(二)对财产的清算  每件收费500元。

(三)对财产的评估、估损  每件收费200元。

八、证明其它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一)委托、声明

1、涉及人身权益  每件收费150元。

2、涉及财产关系  每件收费300元。

(二)信誉担保每件收费150元。

(三)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协议等批量公证每件收费30元。

(四)开奖、抽签评奖及其它现场监督公证。

1、涉及社会公益活动  每件收费500元。

2、涉及商业活动  每件收费1000元。

3、其它现场活动  每件收费800元。

(五)招投标公证

标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5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每件收费1000元;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件收费3000元。

(六)认领亲子  每件收费300元。

(七)其它

1、不涉及财产关系  每件收费1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  每件收费2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一)保管文书  每件每年收费60元。

(二)抵押登记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贷款抵押登记公证每件收费100元)。

(三)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每件收费200元。

(四)代办认证事项每件收费50元。

(五)代拟公证法律文书  公民:每件收费100元;法人、组织:每件收费200元。

(六)修改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50元;

(七)法律咨询

1、一般性的,免收。

2、涉及亩—业性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30元,或按计时收费,每小时收费2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十、依法办理的其它法律服务事务

(一)查无档案记载  每件收费100元。

(二)常年公证服务  收费由双方协商。

(三)公证档案查询每件收费20元。

(四)外文翻译  英文每件千字收费8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其他语种翻译收费增加1倍。

(五)增加公证书副本。普通纸:每份15元;专用纸:每份25元。

十一、撤回已受理的公证事项

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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