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战武器重铸: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30:50
[原创]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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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凯迪社区《网友纵横谈》专题综述
◎亦忱

上图为确证军牌为真货的证明
今日,随着河南禹州因为368万逃路费案而被处无期徒刑的那位罪犯的弟弟,出于为自己的哥哥脱难的无奈,而将原本不想拿来晒太阳的关键证据,即:把“军牌有偿使用合同”及其武警XX支队开具的那张证明两副军牌不是假牌的文书曝光之后,真不啻一颗威力极为巨大的精神炸弹被引爆,几乎把所有关心此案的中国网民的头都给震晕了。至此,以前所有云里雾里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诡异事实,终于呈现出非常清晰的轮廓,也令人极为信服地体味和感知了这起荒唐透顶的“假军牌真刑案”的犯罪细节。
据新京报记者褚朝新和朱柳笛最新报道,“去年12月,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昨日(14日),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
这下,叫人拍案惊奇的游戏终于给这对河南兄弟玩大了。按照新京报记者言之凿凿的报道:“时建锋的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时军锋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称:现武警××支队搞基建与乙方合作,甲方雇用乙方四辆运输车辆悬挂武警支队牌照作为前提,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甲方义务中规定,如果乙方悬挂支队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甲方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若张、李联系不上,乙方可以直接与支队长联系。如果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排除以上检查,乙方造成罚款或扣车等损失由甲方负责,罚款由甲方负责,扣车按每天8000元补偿乙方。乙方义务规定,乙方四辆车每年付给甲方120万元,武警总部等单位到许昌、平顶山视察工作或纠察车辆时,乙方应停止运输活动。乙方若执意运输被查扣,乙方不负责。双方还约定活动区域:指定路段为郑石高速(现更名为郑尧高速)公路:长葛西站至平顶山下汤站、长葛市辖区、禹州市辖区。超出范围被查,乙方自担损失。”
按照新京报二位穷究不舍的记者说辞,“14日,时建锋曾向记者透露,高速公路内部有‘内鬼’帮助其车辆通行。在上述合同中‘付款方式’中下有三条:一是‘协调关系费’:乙方在车辆正式投入运输前3个月内预付协调关系费24万元;二是甲方工资:乙方每个月3日前支付8万元给甲方,合同期一年,共96万。第三条为,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每月3日前一并支付给甲方。昨晚,记者在郑尧高速公路平顶山服务区见到了时任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和副站长李占峰。两人大呼冤枉,称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协议,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
当新京报的记者“将此情况通报给了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员,其表示将向该支队领导汇报。至记者截稿,张新田、李金良等是否是该支队武警官兵,相关证明及公章是否伪造,该支队没有回复。”
天啊!这是真的吗?或许是真的吧。否则,相信就是借10个豹子胆给新京报的这二位记者,他们也绝对不敢将武警某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警官拖进这一滩烂泥的官司里。
案情进展到如此吊诡的阶段,相信所有之前发表过对此案感言的网络达人都会高度怀疑自己的智商了。原来,之前所谓高速公路收费站“放行假军牌车”,却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一场天大的误会了。事实上,如果按照去年已经生效的平顶山中院(2010)平刑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上铁板钉钉的法律语言来说,则是“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作证称:2008年5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李金良的人来到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对此,“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等出示了一份当时自称李金良的男子提供的证明”加以了清晰无比的确证。
下面,看看凯迪网友是如何评价这一千古奇案的最新爆料:
网友杨有机:好像法院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法院承认是军队雇佣私营车辆用于营房建设,法院发现军队只授权时家兄弟使用七个月军车车牌,但是他们过了7个月期限还在使用。法院的判罚就是针对他们超期使用军车车牌的违规行为。
事情的焦点并不在于军车车牌的真假,而是过路费居然如此沉重。
网友hoook14:军队出租军牌,本质是出售军队特权。农民购买该特权,可以豁免行政收费。但代价也是很高的——一年120万呢。
当然,与300多万路费相比,还是便宜一些。
问题的根源是,中国人根本没有能力建立起约束权力的现代机制,于是有权的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没权的的只有行贿才能赚钱。
网友撒旦的天堂:历史上从未有哪一个朝代的执政者向百姓收取过路费,哪怕是元朝、清朝,都没有。为什么现在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买一部车,要交百分十七的增值税,百分十的购置税,汽油从九三年的一块七涨到现在的六块七,这些可以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的钱不足以修公路吗?
网友mawenlong:虽说是温水煮蛙,但也有煮熟的时候。
是的,正如上面的这位网友所说,这回河南那盆煮青蛙的温水因为一帮猛人生火太猛,居然一不小心将一锅青蛙给立马就炖熟了。看来,此案已经不是河南那位连出任审判长的资格都令人可疑的法官能审得下去的案子,若无军纪委的铁面军官和军事法院的高水平法官,来接手以军纪和军法来伺候那两位冒牌或正牌的警官,此案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了。
唉,亦真亦假军牌逃路费,奇案竟出案中案。无论结局是如何,总有一种荒唐会令人感到目瞪又口呆。
(2011-11-16)
延伸阅读:
新京报:《河南368万逃路费案“假军牌合同”曝光》
[转贴]河南368万逃路费案“假军牌合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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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68万逃路费案“假军牌合同”曝光
来源:新京报  作者:褚朝新 朱柳笛
■ “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被判无期”追踪
本报讯 去年12月,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昨日,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
合同约定假牌车活动区域
昨日,时建锋的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时军锋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
合同规定称:现武警××支队搞基建与乙方合作,甲方雇用乙方四辆运输车辆悬挂武警支队牌照作为前提,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
甲方义务中规定,如果乙方悬挂支队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甲方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若张、李联系不上,乙方可以直接与支队长联系。如果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排除以上检查,乙方造成罚款或扣车等损失由甲方负责,罚款由甲方负责,扣车按每天8000元补偿乙方。
乙方义务规定,乙方四辆车每年付给甲方120万元,武警总部等单位到许昌、平顶山视察工作或纠察车辆时,乙方应停止运输活动。乙方若执意运输被查扣,乙方不负责。
双方还约定活动区域:指定路段为郑石高速(现更名为郑尧高速)公路:长葛西站至平顶山下汤站、长葛市辖区、禹州市辖区。超出范围被查,乙方自担损失。
收费站两站长否认收钱
14日,时建锋曾向记者透露,高速公路内部有“内鬼”帮助其车辆通行。
在上述合同中“付款方式”中下有三条:一是“协调关系费”:乙方在车辆正式投入运输前3个月内预付协调关系费24万元;二是甲方工资:乙方每个月3日前支付8万元给甲方,合同期一年,共96万。第三条为,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每月3日前一并支付给甲方。
昨晚,记者在郑尧高速公路平顶山服务区见到了时任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和副站长李占峰。
两人大呼冤枉,称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协议,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
昨日,记者将此情况通报给了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员,其表示将向该支队领导汇报。至记者截稿,张新田、李金良等是否是该支队武警官兵,相关证明及公章是否伪造,该支队没有回复。
■ 调查
放行假牌车 收费员未违规
平顶山中院(2010)平刑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称,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作证称:2008年5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李金良的人来到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
昨日,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等出示了一份当时自称李金良的男子提供的证明。
这份盖有武警某支队印章的证明内容为:各高速交警大队、收费站、超限站、路政稽查:应我支队搞营区建设,为节约成本土建工程由我支队承建,我支队派遣两辆斯太尔到平顶山鲁山运输沙土,敬请协助。落款为武警某支队,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
昨晚,当时接待李金良的李占峰称,该男子当时出示了军官证和办理免费通行的三证一单。该男子当时身着军装,肩上“一杠三星”。
李占峰等称,当时无法甄别证件的真伪,请示平顶山分公司后给该人办理了免费通行的手续。
该案判决书显示,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说:“放行这两辆车的时候,根据规定,查看了有关行车证、驾驶证等,车、人都吻合,于是就放行了。两辆车不分昼夜频繁运输沙土一个半月左右,引起了我们怀疑,就向上级作了汇报。”
2009年1月,有关部门派人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附近将这两辆假冒牌照的车辆带走。同年6月,有关部门出具了这两辆车都是假冒牌照的证明。
金煜伟说,时建锋向媒体称该公司有内鬼后,该公司多次对王欢和李占峰等人进行内部调查,没有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
该公司一工作人员称,正是王欢和李占峰发现可疑向平顶山分公司报告,才导致两辆车被查获。
■ 进展
弟弟自首称哥哥系顶罪
时军锋昨晚在家人和媒体记者陪同下投案,今日将移交平顶山警方
本报讯 13日,时建锋向媒体突然报料,自己是替弟弟时军锋顶罪。昨晚10时30分许,时军锋在老家河南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投案自首。昨晚11时30分许,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证实,时军锋正在该所做笔录。
自首前回家与老母告别
据陪同时军锋自首的媒体记者介绍,15日傍晚,时军锋在郑州的一家咖啡馆门口现身。时军锋当时落泪称,“我要去见我妈”,并表示看完母亲即去自首。
时军锋称,15日凌晨,一直想到哪里自首,应该做什么准备?
在媒体记者的帮助下,他得到了广州律师周玉忠提供的法律咨询,律师让时军锋保存好证据,并让他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时军锋称,15日上午,他联系了无梁派出所的民警,决定去自首。
21时30分,时军锋回到老家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家。与七旬老母相拥痛哭后,时军锋出发前往无梁镇派出所投案。
派出所证实时军锋投案
昨晚11时30分许,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介绍,晚10时30分许,时军锋到该所投案。其与教导员闫忠禹一起接待了时军锋。
王旭灿介绍,投案时,有时军锋的家属、村干部及部分媒体记者的陪同。
按照程序,王旭灿等给时军锋做了简单的笔录。据新华社报道称,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时建锋骗免368万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一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王旭灿介绍,15日下午,该所警员通过村干部传话给时军锋劝其自首。此外,13日,公安部门已经将其列入网上通缉。
“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会把他移交给平顶山警方。”王旭灿称,已经将时军锋投案的消息通知指定办理此案的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
■ 疑问
主审法官被指不具审判长资格
系法院助理审判员;平顶山中院称其可任审判长
15日,平顶山一名政法系统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主审时建锋案的审判长娄彦伟只是一名助理审判员,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平顶山中院证实娄彦伟为助审员,但称助审员也可以担任审判长。
主审法官疑为退休院长之子
根据平顶山中院判决书,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的审判长为该院一名叫娄彦伟的法官。15日,平顶山政法系统一名官员透露,娄彦伟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
2000年8月16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审判长一般由审判员担任,优秀的助理审判员被选为审判长的,应当依法提请任命为审判员。
记者调查发现,娄彦伟2010年参加多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但均是以“代理审判员”身份参加。上述官员透露,娄彦伟是该院一名退休院长的儿子,最初是该院的法警,后来当上了助理审判员,但助理审判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主审法官不愿回应资格质疑
昨日,娄彦伟受访表示,案件已经启动再审程序,自己不能说什么,明确表示不愿回应对其审判长资格的质疑。
该院政治部副主任韩俊杰回复称,娄彦伟为法律硕士,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年12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按照《法院组织法》规定,助审员可以参与案件审判。记者查阅发现,该法第十条规定只有审判员能担任审判长。
韩俊杰又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昨日,记者将此通报给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其表示将调查了解此事。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褚朝新 朱柳笛
凯迪网络:《为什么那么多人为逃费368万的农民鸣不平?》
[原创]为什么那么多人为逃费368万的农民鸣不平?
文章提交者:曾颖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河南农民时建峰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和军用车牌照等证件,在郑石高速公路的多个收费站,为自己运送砂石的两辆货车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368万余元,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条新闻,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叫时建峰的河南农民,多数媒体在报道时,称他为“时某”。时建峰对自己的罪行,连上诉的信心都没有了。但公众却从报道他罪行及处理经过不足三百字的简讯中,读出了蹊跷,并在网上掀起一片质疑的狂潮。许多人甚至为他鸣不平,认为他不应该受到那样重的处罚,好多有地位的人,贪污这个数字的钱,顶多也就判个十几年,认为这个事情背后有猫腻。
是大家已经失去了对是非的判断?还是案子背后真有什么必须澄清而有关部门不愿意或不能澄清的东西?
那么多人为这个连自己都懒于为自己辩护的逃费犯罪嫌疑人鸣不平,究竟是什么原因?
首先,新闻报道给出的数字,超出了人们的常识———稍有算术能力的人都知道,368万元除以8个月应该等于多少?46万!一个月46万的过路费应该跑多远的路、运多少的货?有人甚至算出,按当下的运价,这样的费用,需要每天开两千多公里,相当于从重庆开到拉萨。那应该是运输机的速度和能力,时建峰那两辆运输车,显然还不具备。
另有一批人,则是在勉强认同报道的数据的前提下,得出了一个更可怕的结论———两辆运砂车,8个月的运费就是三百多万,那么,这些砂石是拿去淘金还是拿去盖房子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大家对越来越解释不清楚的高房价,似乎又找到了一个切齿的理由,于是,站出来叫骂几声,似乎也显得像是在为逃费者鸣不平。
在如潮的质疑和反对声中,我们还听出了公众对当下收费公路的种种问题的不满。作为一个收费公路占全球收费公路70%的国度(据人民网)的国民,人们对收费公路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巨大成本,已越来越不满意。各种超期收费,乱设收费岗和不规范收费项目,如永远喂不饱的虎狼一样,架在人民的生命线上,遍观当下“涨”声一片的市场,它们究竟担当了什么样不光彩的角色,大家有目共睹心知肚明。大家对此的不满,已远远超越了对那个被称作“时某”的逃费者的同情,表达的是一种公共服务短缺的焦虑和不满。
大家与其说是在为那个根本不知道谁是谁的逃费者鸣不平,倒不如说是在为当下某些已影响到民生而不得不检讨和调整的政策,提供一些情绪依据。问题本来就在那里,而时建峰的案子,不过是把大家的眼光又吸引过来了而已。
凯迪网络:《逃费368万案当事人时军锋现身曝料内幕,军车是真的》
[转贴]逃费368万案当事人时军锋现身曝料内幕,军车是真的
文章提交者:路德维西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综合目前网上披露的资料,推测如下:
1、军车牌是真的。
2、车牌借用合同是真的。武警将军车牌借给时家兄弟用,一年租借费是120万。
3、为什么收费站开始为这两辆军车放行,后来又要抓呢?估计是时家兄弟出于农民的吝啬,没有按照原来与武警订合同时要求的“给收费站正副领导每月5000元的工资”。收费站领导怒了,就要抓“假”军车。
4、由于收费站翻脸,武警也怕自己出卖军用车牌的事曝光,所以就没有再出面“挺”时家兄弟,反而说时家兄弟“假冒”军用车牌。同时私下告诉时家兄弟,你们就认罪吧,认罪后我们再想办法把你搞出来,这样对大家都好,否则都不好收场。
5、公检法办这个案,其实也心知肚明。如果真的依法办案,就不仅仅是时家兄弟的事,武警、收费站都要扯进来,这个太麻烦。所以公检法也达成默契:就按时家兄弟“假冒”军车牌来办。只要武警、收费站能够说服时家兄弟服判、不上诉,就配合武警事后捞人。
6、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时家老二就认罪了,而且不上诉,就等着过一段时间被人“捞”出去。
7、就怪媒体多事,把这个案子闹得满世界沸沸扬扬。这么一折腾,万人瞩目,再想轻轻松松把时家老二“捞”出来,就很不容易了。时家兄弟一看坏了:难道真要在监狱服“无期徒刑”?这可不能干。
8、于是,时家老三把整个事情的老底都翻出来,把合同等关键证据也抛出来。这样,谁都跑不了。
9、于是,2011年中国开年大片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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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 已播出新闻, 天价过路费无期徒刑案牵涉的法院所有相关办案人员都已被停职查办, 至于能查出什么样的结果, 要考虑党和国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