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镜检查报告:给狗下跪的青年或者是个人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27:50

 

两个开邮政面包车的小伙子由于不慎撞死了一条宠物狗,在狗主人“要么赔5000元钱,要么给狗的尸体下跪一小时”的要挟下选择了后者,在狗的尸体面前下跪了一小时,而且“不到时间谁劝都不起来”。(中国新闻网)

这则消息引发了网络热议,少不了有很多人感慨一些诸如“人不如狗”、“道德败坏”、“仗势欺人”、“没钱憋死英雄汉”……等等之类的话,连看不下去的律师也在网上建议那两个给狗下跪小伙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过,雕心流云倒认为,或者,从那两个下跪的小伙子的角度看,给狗下跪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也可能是在他们的角度上一种最好的选择。而且从结果看,这两个小伙的这种选择,反而有些“未来大人物”的风范了。

 

除了给狗下跪,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仔细地看看事件的经过,你会发现那两个小伙子选择给狗下跪是种无奈的举动,倒不是说他们可能是受到了胁迫,而是不得已而作出的行为。人家要求还五千元(据称狗主人事后否认要五千元的说法,而是要求“还一只一模一样的狗”),老实巴交的送邮件的打工仔怎么可能有那样的经济能力?就算有这个钱,还指着过年带回家交给父母,怎么能花在这种地方?再有,打工仔最怕的是工作的问题,如果他们工作的邮局或邮递公司得知他们在客户所在的高档小区里辗死了宠物狗,那毫无疑问要追究他们的责任。那么,请大家想想看,从他们的角度,他们可能去报警或寻求外界帮助吗?——不可能!更何况,就算报了警,哪怕是次要责任也要赔偿一定的费用,贫穷的打工仔又如何肯损失辛苦挣来的钱呢?因此,从他们的角度,放下最没有必要争的面子,忍气吞声地寻求事情的“私了”便是他们最好的选择了!那个盛气凌人的狗主人不是认为给狗下跪就可以解决吗?于是,两个大小伙子只能严守承诺地给狗尸体下跪一小时了。只不过,中国文化里自古有“男儿膝下有黄金”的人格标准。小伙子这一跪,人们就开始了同情和愤怒,再不会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所处的地位来考虑了……

 

给狗下跪的几个理由设想。

当然,就算两个小伙子头脑再简单,或者象有人说的没文化,他们也绝对不可能不知道当街给狗下跪是一种耻辱。他们最终作出了给狗下跪的决定,当然还是要有勇气的,也还需要一些理由来支撑,让我们设想一下可能的几个理由——

1、因为钱的原因。如同上面所说的,小伙子确实是在金钱和尊严上作出了选择,那么除去人格尊严不谈,小伙子的这种选择倒有些实用主义的味道,在当今劳动者收入严重偏低的中国,实用主义倒能让普通人生活得更安稳一点。

2、软弱可欺,被狗主人胁迫。——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再傻的人都会知道没办法解决时可以报警——除非是报警也没办法解决。再有,从报道的内容看,当时就有很多人围观,如果这两个小伙是被人胁迫,象这种中国人大多数无法接受的“人格尊严”类的不平事一定有旁人帮助来铲的,因此,如果是胁迫,根本不会闹到两小伙子坚持跪了一小时,别人再劝也没用的地步。

3、爱护动物的人性体现。还有种可能,就是这两个小伙心里的确对那条狗有愧疚之心。其实,人们无法接受给狗下跪更多是道德和文化上的考虑,还没有从狗的角度考虑。小日本不是讥讽过中国说中国人不懂爱惜动物,不配养狗吗?这两小伙子可能来自己农村,对狗的感情或者很深?真要是这样,那这两个小伙子倒是有人性的爱狗之人了。

4、懒得与狗主人一般见识,既然你认为跪狗能解决,跪就跪吧。——千万不要以为这是阿Q精神!中国古代有一个自甘钻人胯下的大英雄韩信,那不也是不顾世人嘲笑放弃表面上的尊严最终成就大业的吗?倘那两个小伙子真的是和韩信一样的人物,如今这满世界的报不平的声音岂不显得多余而滑稽了吗?

 

给狗下跪也是一种担当!

综上所述,我们突然发现,换一个角度看,这两个选择给狗下跪的年青人或者才真正是个人物。无论他们是为了保住金钱的实用主义者,抑或是爱护动物的人性者,更或者是象韩信那样有大志而冷眼世俗的人物,他们的这个选择都使得他们自己的所得大于他们所失去的。倒是那又打又骂又要钱的狗主人,表面看他们人模人样地“有尊严”,可实际在整个事件结束后他们得到了什么?——狗死了,人性的丑恶形象暴露了,全天下的网友深恶痛绝之,钱也没有得到……

中国人常说的尊严其实有时很形式化和表面化。韩信能指挥百万大军逼楚霸王乌江自刎,他的尊严难道不比普通人要高吗?那个当年逼韩信钻裆的地痞在市井里盛气凌人真的很有尊严吗?尊严如果是用来做恶霸的,是用来欺负别人的,是用来显摆的,那有没有尊严就有什么关系呢?

狗的主人要人给狗下跪,损失的却是自己;而两个小伙勇敢地选择了承担撞死狗的责任,毅然地下跪,而且还坚持不到一小时不起来,这是一种常人和世俗既无法看懂更做不到的担当!从这个角度看,逼人给狗下跪的人才真正的失去了自己做人的尊严,而为自己行为负责而不惜损失自己面子的下跪人却在为将来赢回尊严!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