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新闻里的广告在哪:“强拆队”遭遇“敢死队”为何望风而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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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纪年的2010已经远去,传统的农历纪年还在拖着2010的尾巴负重前行。即将送走农历2010的中国农民,在感慨伟大祖国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也深深为转型时期频出的社会矛盾所惋惜。
要发展就会有矛盾,这是社会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只不过,这种“副作用”更多反应在困难群体身上,而困难群体也只能被动地适应,以寻求奇迹或会降临的那份庆幸。
最近网络上疯传的河南省正阳县居民李莉没有等来幸运,她在试图阻止工程队强制施工时被挖土机当场碾死,而分立两旁的工作人员却谈笑风生。活着的李莉扛不住副作用的侵蚀在毫无人道的强制施工中死去,而去世了几十年的“吉林抗日第一人”冯占海,死后也不得安生,冷血的强拆队伍和冰冷的强拆设备把墓碑和英烈亡魂连根拔掉。在强拆的逻辑下,被活活致死的岂止这些?被逼“喝毒药”事后被政府公布为“喝酒”死宋学林事件、由暴力拆迁引发的抚顺“杨义血案”、江西宜黄县的自焚事件。
一系列事实反复证明,困难群体面对强拆的不理智抵抗,只能带来流血冲突,而且,流的往往是困难群体自己身上的血。
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涉及三方法律主体:拆迁人、被拆迁人、政府。拆迁人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行为;政府则肩负监督拆迁行为和裁决拆迁矛盾,并有责成规定期限内强拆的权利。三足鼎立的现行《拆迁条例》,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关系。此间,政府公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又助长了双方之间的不平等性,而处于弱势的被拆迁人,在强拆行为之前,基本没有平等对话的机会。此外,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之间的“不兼容性”也是导致权利对抗和冲突的一个诱因。民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不平等的《拆迁条例》和法律之间互有违背的情况下,采取极端甚至以命相搏的悲壮对话方式也就见怪不怪了。
如果说强拆导致的流血事件带给我们的只能是无奈和长叹,那么,来自人民网的一则抵抗强拆的消息着实让我们感到了“振奋”。2011年1月8日凌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82岁离休干部刘太香家的两间房子遭遇夜间强拆,曾是新四军敢死队队员的刘太香抱病“出阵应战”,不明身份的拆迁人员随之逃跑。我们无意夸大敢死队员的勇气,也无意为刘太香抵抗拆迁行为唱赞歌,更无意对老干部拍卖所谓的“战利品”摇旗呐喊。但当“强拆队”遭遇“敢死队”便望风而逃的事件本身,说明了啥?
中国民间有个说法由来已久,“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在强制拆迁面前,失去话语权的困难群体在一系列不幸的惨烈事件发生之后,越积越多的民怨让民众“不要命”的极端化情绪滋生,同时加深了地方个别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和距离,也使得地方个别政府的决策者与党中央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相去甚远,“民间积怨裂变”和“政府形象受损”的双重挑战,让一贯霸横无理的“强拆队” 在面对曾经出生入死的“敢死队队员”时只能望风而逃。
没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会在忽视民意的前提下完成它的辉煌。党中央一再发出的“充分尊重民意、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等号召,连同部分省份接连出台拆迁应照顾被拆迁户的感受和利益等措施,正是不折不扣的爱民体现。但愿横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隔阂能通过相应政策的调整和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转变成一种持久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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