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小关节错位怎么办:新聊斋故事之六十八??————??用《性行为权力保护法》取代《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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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聊斋故事之六十八  ————  用《性行为权力保护法》取代《婚姻法》(2010-10-16 20:39:55)[编辑][删除]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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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聊斋故事

在爱情、婚姻、道德遭受严重冲击的今天,作为最神圣的曾经主宰着人们意识形态及行为规范几千年的三大巨头,不得不召开联席会议,以共商对策。

会上,一向一本正经的道德君哎声叹气地第一个发言说:“哎!现在改的改,革的革,什么都全面开放,满世界的男盗女娼,尔虞我诈!真是人心不古,道德沦丧啊!我苦也。”

“是啊!”爱情天使说:“爱情过去是多么的纯洁、崇高和伟大啊!她胜过生命,胜过一切美好的东西。可现在呢,他们都是打着爱情的晃子,招摇撞骗。你骗我的色,我骗你的钱,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如蜻蜓之点水,如蛤蟆之洒尿,哪里还有半点情和爱的成份存在。爱情又不象婚姻一样受法律的保护,现在连道德君也自身难保了,真正羞杀我也,气杀我也!”

“别跟我提那破《婚姻法》!”婚姻月老气愤地说:“现在婚姻如同儿戏,多则几年,少则几天,见面就结婚,结婚就离婚,离了又结,结了又离。特别是那些个当官的、有钱的,到我这里拿‘红线’就象拿稻草,大把大把地拿,捆了老婆捆二奶,捆了二奶捆小蜜,到处扯起象绊马索搞得我这里‘红线’严重缺货不说,还弄得个不是老婆和情人扯皮打架,便是情人与情人争风吃醋。闹离婚,打官司。有的男人死了,外面又突然来几个女人拖儿带女,以事实婚姻的名义来分财产、打官司。因此现在是民政局办结婚、离婚的手续办不赢,法院判离婚、判财产的官司打不停。我这个婚姻月老真是费力不讨好啊!”

彼此一阵抱怨叹息之后,他们在认真讨论之后终于形成共识:象这样洪水猛兽般的灾难,不能力阻,只能疏而导之。最好的办法是婚姻月老提出的:“废除《婚姻法》,重新颁布《性行为权力保护法》,设立一个‘性行为权力保护’网站,凡是男女又方彼此自愿发生性行为关系的,只要以真实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登陆网站注册,便是合法的性行为,就可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他们生的孩子仍由他们抚养,否则按遗弃罪论处!”

三位一致认为,用《性行为权力保护法》取代《婚姻法》有百利而无一害。首先没有结婚、离婚的麻烦,更不会有因婚姻、家庭的矛盾(如争风吃醋、离婚分财产打官司、私生子、戴绿帽子、红杏出墙等等)造成社会不安。其次是不会再有卖淫嫖娼等肮脏的事情发生。更重要的一点是能保护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不然每查出一个贪官,便暴出一大串二奶、情妇。

大计已定,曾经的三大巨头————如今的三个可怜虫如释重负地说:“一切都顺其自然吧!这样我们也就功德圆满,乐得逍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