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木更苏木:来美加过海关 到底不能带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26:16

攜帶物品入美國規範

農曆年關將至,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加強兩岸三地華裔旅客行李檢查,海關違禁品依產地有不同規定。海關呼籲民眾,旅行前需做好功課,避免違規受罰。

海關及邊境保護局農業官員先生表示,若想攜帶農產品及食品進入美國,必需購買有包裝標示的產品,上面除註明成分外,還需標示產地,以利官員認定是否屬違禁品。若食品包裝上沒標示,官員將一律認定為違禁品而沒收。

不少華裔民眾帶家鄉的臘肉、火腿、牛肉乾等肉製品過年,但兩岸三地豬肉及牛肉製品皆屬於美國管制品,內臟、含肉的月餅、泡麵、年糕等都屬於黑名單。由於亞洲地區前幾年爆發口蹄疫,該病毒耐高溫,因此嚴禁生熟牛豬肉進入美國本土。

香港及大陸前幾年也爆發禽流感疫情,因此大陸、香港、菲律賓、新加坡的雞、鴨食品都列入禁止,相關雞蛋及鴨蛋也同樣禁止進入美國。但台灣並未爆發禽流感,因此允許攜帶來自台灣的鴨賞、雞肉等製品,但包裝需標示經過高溫處理。

加州對於水果及蔬菜管制嚴格,幾乎大部分蔬果都屬違禁品,只有少數蔥類、去殼筍子、豆類及葛根類允許帶入美國。先生解釋,由於蔬果上多少都有當地寄生病毒及寄生蟲,一旦進入美國造成蔬果傳染病,影響當地生態。他舉例,有民眾因為攜帶沒有申報的橘子皮入境,而被海關沒收罰款。

來自大海的海鮮並沒有傳染病考量,不管生熟產品,皆可攜入美國本土。但由於不少海鮮如魚翅、海馬、珊瑚等受到聯合國國際公約保護,和中國大閘蟹一樣也禁止帶入美國。

兩岸三地特有的中藥材,先生說,大部分皆允許攜入美國,但不少珍貴的中藥材如蛇膽、豹骨、虎皮等屬於保育類動物,一樣嚴禁攜入美國,若一旦查獲,除海關罰金外,可能還將面臨刑責。他補充,許多中藥材成分屬於寄生類植物如兔絲子、石斛等也禁止攜入。

外來品種植物入侵生態系統,容易造成本土生物生存危機,因此美國嚴禁民眾攜帶各式種子包括(米、花、蔬、果)入境,除非證明種子取得檢疫證明,不含任何傳染病及病毒才可入境。

擔任農業專員幾十年的先生指出,奶製品 (包括牛奶、速溶奶茶、奶糖、奶製甜品、奶酪及奶酪製品)由牛乳製成,在口蹄疫考量下自然禁止攜帶,而貢丸的原料為豬或牛肉漿,即使經過高溫處理,仍不能進入美國,但允許民眾攜帶魚漿製的魚丸,但因福州魚丸內餡含有肉,也屬違禁品。携带违禁产品入境者,如经检查发现,不仅全数没收和销毁违禁产品,当事人并可能面临250元至1000元的罚款及其他惩罚。

先生強調,農業官員認定違禁品依據製造地及產地,若中國大陸的民眾購買台灣製的雞鴨產品,仍符合規定,允許攜入美國。他提醒民眾也不可將飛機上未食用完的餐點攜入美國,避免受罰。

美国海关计划主任张豪伟表示,华人出入美国国境时常见问题有现金携带、物品申报以及违禁品等,而这些问题都有可能降低通关速度,甚至引来罚款或刑事责任。张豪伟说,依据现行法例,每位旅客出入境时可携带现金不得超过1万美元,以家庭为单位出行的旅客则按人头计算总额,但16岁以下儿童因不能承担携带现金的法律责任因而不能计算在内。他以一个拥有一名未成年儿童的三口之家为例,表示只有父母可以占用计算名额,因而这个家庭出入境携带现金的上限只有2万元。张豪伟特别指出,法例规定的“现金”包括支票、汇票等金融支付方式,如果这些金融工具上的总额超过法定限制,亦属违法,可能会遭到没收。

张豪伟指出,华裔民众入境时有携带食品、海味的习惯,但依照现行法例,任何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均不可携带入境,但海鲜、干果、糖果等经过报关则可合法入境。在新泽西纽瓦克机场工作的海关食品与农产品专家John Sagle说,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华人携带动植物和食品入境,这令执法人员无法理解,因为这些大多可在美国境内购得。Sagle详细列举了常见的不可携带入境违禁品:蔬果、肉类、方便面、燕窝、果皮,并指出如民众携带了这些物品而且入关时未予申报,则将面临至少300元罚款,并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Sagle同时表示,海关对于海产品(海鲜及干货)、干果、糖果等允许乘客携带入境,但必须对其进行报关。针对听众关心的中药入境问题,Sagle认为晾干的中药材仍需通过专门检查,但大多可顺利入关。

海关官员同时表示,民众出入境时必须携带完备的法律文件,并在填写申报表格时如实申报,以免因一时疏忽而犯下罪行,留下案底。

如需要了解详细的违禁产品条例,可登陆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网址www.cbp.gov,或可登陆美国农业局网站www.epermits.aphis.usda.gov/manual/index,或致电1(866)SAFGUARD查询。避免觸法。

 不能入境的物品包括以下幾種

嚴禁入境食品包括肉類、牛奶(不包括奶粉)、蛋類、家禽,以及泡麵、湯粉、湯包、高湯、內臟、含肉蛋黃的月餅、泡麵、年糕等都屬於黑名單。嚴禁生熟牛豬肉進入美國本土。 雞、鴨食品都列入禁止,相關雞蛋及鴨蛋也同樣禁止進入美國。大部分蔬果都屬違禁品,只有少數蔥類、去殼筍子、豆類及葛根類允許帶入美國。橘子皮入境,而被海關沒收罰款。

 

各式種子包括(米、花、蔬、果)入境,除非證明種子取得檢疫證明,不含任何傳染病及病毒才可入境。

水果和蔬菜(Fruits and Vegetables)。上世纪80年代,应对地中海果蝇(Mediterranean fruit fly)爆发,加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花了1亿美元。这果蝇爆发的根源就是有人携带水果入境美国。所以美国对水果和蔬菜严加防范。若从中国带了苹果什么的,在飞机上没有吃完,进海关前最好扔掉,或者申报。违反者罚款,第一次三百美元,第二次五百美元。另外,煮熟的花生可以带,生的就不可以了。

植物和种子(Plants and Seeds)。需要进口文件和其他文件才可进入美国。主要是防范虫害。所以,打算带些菜籽自己种菜的,就不要冒险了。美国有些蔬菜比猪肉贵,但美国超市其实是有菜籽出售的,当然,可能没有你的家乡蔬菜,也只得“入乡随俗”了。另外,用植物材料(包括稻草)做成的手工艺品,必须申报。

泥土(Soil)。比如,带一盆花,花是禁止的,盆里的泥土也是禁止的。

奶製品 (包括牛奶、速溶奶茶、奶糖、奶製甜品、奶酪及奶酪製品)由牛乳製成,禁止攜帶,而貢丸的原料為豬或牛肉漿,即使經過高溫處理,仍不能進入美國,但允許民眾攜帶魚漿製的魚丸,但因福州魚丸內餡含有肉,也屬違禁品。生蛋一律嚴禁,熟蛋如果是全蛋也禁止。肉品則不論是生的、熟的、乾燥的,通通嚴禁;魚類罐頭則不在此限。

豆沙蛋黃月餅,以及雲腿月餅、蘇式鮮肉月餅等,因含整顆蛋黃或肉類成分,一律不准入境;五仁月餅,以及不含蛋的廣式蓮蓉月餅等,則可能安全過關。

可入境食品包括以下幾種

來自大海的海鮮並沒有傳染病考量,不管生熟產品,皆可攜入美國本土。但由於不少海鮮如魚翅、海馬、珊瑚等受到聯合國國際公約保護,和中國大閘蟹一樣也禁止帶入美國。兩岸三地特有的中藥材,大部分皆允許攜入美國,但不少珍貴的中藥材如蛇膽、豹骨、虎皮等屬於保育類動物,許多中藥材成分屬於寄生類植物如兔絲子、石斛等也禁止攜入。 一樣嚴禁攜入美國,若一旦查獲,除海關罰金外,可能還將面臨刑責。味品如油、醋、芥末、醃菜、糖漿、不含蜂巢的蜂蜜、果醬等,可以入境。但需注意根據運輸安全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ssociation, TSA)規定,液狀或凝膠狀調味品不可作為登機行李,必須托運。 烘焙製品、糖果、巧克力等,不含整顆蛋者可以入境。 硬質乾酪不含肉類成分者,如帕瑪森乾酪、巧達乾酪等,可以入境。 蔬菜罐頭、水果罐頭,作為自己食用而非出售目的者,可以入境。 粉狀飲料如可可亞、奶粉等,未經拆封且包裝上有詳細英文成分說明標籤者,可以入境。

 生物制品(Biologicals),比如细胞培养物、生物组织等。到美国进行生物研究的,若需要携带有关生物制品,必须事先得到美国农业部(USDA)和疾病防治中心(CDCP)的批准。

药物(Medication)。可以携带你所需要的药物(take the medicines you will need),但只能是个人合理用量。此外,麻醉剂和其他可能会滥用的药物是禁止的,比如:罗眠乐、丙种羟基丁酸(神仙水)和芬芬(Rohypnol, GHB and Fen-Phen),违者将受到处罚。如果要携带含有成瘾性成分的药物,比如咳嗽药水、镇定剂、安眠药、抗抑郁药,必须申报,并放在原装的盒子或瓶子里;还需要医生的处方和医治证明。

陶制餐具(Ceramic Tableware)。美国FDA建议携带者,将产自中国、墨西哥和印度的陶制餐具送去检测,以确定含铅量符合安全标准。

文化遗产物品(Cultural Artifacts and Cultural Property)。你需要提供合法拥有的证明,购买收据,或出口许可。

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物品(Trademarked and Copyrighted Articles)。比如微软公司的软件、美国大片的光盘。山寨的名牌包最好也别带了。

狗皮和猫皮(Dog and Cat Fur)。包括含有狗皮、猫皮的产品,比如狗皮帽子。有意的违反,每项可罚款1万美元;无意的违反,每项可罚款3千美元。

那宠物能不能带呢?比如狗啊、猫啊。可以。但是,在海关得进行严格的检查,包括审查所有的疫苗接种记录和健康证书。夏威夷特别严格,所有的宠物进夏威夷(包括从美国大陆进夏威夷),都得经过检疫(quarantine),“隔离审查”,费用为数百美元,若检疫期是120天的话,费用是1080美元。你如果实在舍不得心爱的宝贝,就只得花这笔隔离审查费了。

黄金(Gold)。金币、金条,以前是禁止的,现在可以携带了。但是,没有发行国家名字的金币是不可携带进美国的。

现金如果超过1万美元,得申报。

至于武器弹药,中国人基本没有这个问题。但要注意,随身行李(carry-on)中,下列东西是不能带的。

刀具,如水果刀、剃须刀、大剪刀(有金属尖头,刀刃长于4英寸)。

液体,如饮料、香波、牙膏。饮料在安全检查(Security check)前得喝完。其他的液体物品,如料酒、米醋、麻油,都可以随行李托运,但绝对不准随身携带。牙膏可以带旅行用的,容量不超过3.4盎司。

 海關嚴查 現金出入高風險  2010年11月,聯邦交通安全管理局(TSA)在全美十個機場安裝身體掃描器(body scanner),用以檢查乘客是否攜帶可疑物品。「今日美國報」報導,這十個機場包括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洛杉磯、達拉斯和拉斯維加斯機場等,都是全美運輸最繁忙的機場。報導稱,這種身體掃描器能夠穿透衣服,直視身體,加上安檢人員可對乘客「拍打查驗」,因此攜帶違禁品出入境難上加難。

美國海關規定,如果乘客攜帶現鈔超過1萬美元出入境,就要填寫「國際轉移現金報告」(FinCEN 105表),向海關報告。「如果不報,一旦被發現就要沒收」。一些知情者稱,攜帶違禁品出入境的華人不在少數。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紐約辦公室媒體聯絡官布卡(Anthony Bucci)表示,華人除走私現金之外,還走私其他物品。從沒收的現金數量看,「帶出去的現金數量,約為帶進來的一倍」。

走私現金被發現會有什麼影響?紐約律師海明指出,綠卡持有人犯下走私罪,將來可能被吊銷綠卡,他呼籲不要攜帶違禁品出入境。紐約律師莫虎說,如果不是有單據的銀行取出的大額金錢,調查人員可能會查走私者的報稅情況。「如果他們報稅很低,卻攜帶這麼多的現金,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走私物品 種類繁多

布卡說,從海關查獲的物品看,走私入境最多的是來自中國的仿冒品。他提供的一份統計報表顯示,在2010年財政年度,紐約海關共查獲65次來自中國的走私仿冒品,最多的一次有258件,金額相當驚人,且走私者全部為中國公民。

他說,這些仿冒品種類繁多,最多的是仿冒美國名牌服裝,其他有光盤、攝像機、金項鍊、鑽石項鍊、手袋、行李箱、背包、錢包、玩具、皮帶、襪子、香菸與古巴雪茄;而走私出境的是仿冒駕照。

海明說,華人喜歡帶中國食品和中藥入境,一旦海關發現,就會將這些東西拿出來扔掉。華人常吃的鹹鴨蛋和竹筍都屬於違禁品。但是,因為這些產品在美國有市場,於是有人冒險做這個生意。「他們把這些產品混在合法產品裡,運到美國」。海關對集裝箱進行抽查,如果發現違禁品就會沒收,並進行罰款。海關還要求這些進口商「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做,才將他們放走。「這就像中國文化大革命的一些做法」。

另外,骨董屬於禁止走私的物品,不能偷偷帶進來。外國香菸也不能攜帶入境。由於紐約香菸昂貴,與中國香菸存在很大的差價,於是一些華人就走私香菸。例如,一華人用一個箱子裝了20多條中國香菸,在海關被查獲,並被罰款。華人喜歡玉器。中國玉石比美國便宜,因此許多華人攜帶玉石入境。有人佯稱攜帶的玉石是石頭,最後混進來了。「帶一兩箱玉器可以賺不少錢」。但是,如果被發現,他們就要被罰款,血本無歸。

畜禽肉类(Meats, Livestock and Poultry)。不论是新鲜的、干燥的、罐头的、真空包装的,都是禁止的。所以肉松、牛肉干之类,都不能带。含有肉类的食品,也是禁止的。比如肉粽子、小笼包子、鲜肉月饼等。另外,鸡爪子也不能带,曾近有人带鸡爪子被没收,理由是防止禽流感进入美国……

食品(Food Products)。可以带少量的面包进入美国。但是,几乎任何含有肉类的食品,如牛肉汤、汤粉都是不容许的(almost anything containing meat products, such as bouillon, soup mixes, etc., is not admissible)。不过,调味品、食醋、食油、蜂蜜、咖啡和茶叶是允许的。可以带些比较有中国特色的,比如香菇、木耳,八角茴香等调料;红枣、枸杞子、小核桃、山楂片等。喜欢吃海鲜的,恭喜你,美国对此没有什么特别的禁令,比如,鱿鱼干、黄鱼鲞、开洋、虾皮什么的,都可以带,但大闸蟹和奶制品不能带。

特别提醒:

1)如果带了食物,一定要在表格中申报,你会被检查,通常这个检查跟其他行李的检查一样简单,仅仅是过一下扫描。

2)一些食物是不许带入的。但是如果你已经提前申报的话,仅仅是没收这些食物。

3)如果没有申报而携带了违禁品的话,那么就可能会被处罚。


劉瑛說,現在華人走私仿冒產品較多,一旦被海關發現,不只是沒收的問題,還被認為是商標侵權,遭到起訴。如果是走私違禁品,如毒品,更是犯法。「因此走私者都堅稱這些東西不是自己的」。

莫虎指出,也有人走私骨董、藥品、熊掌及象牙入境。熊和象在世界上都是受到保護的動物,如果被發現,就會沒收和罰款,甚至被刑事起訴。一些華人走私侵犯版權的唱片和書籍。也有華人走私武器,但數量較少。

海關與邊境保護局5月30日發布消息稱,休士頓布希國際機場海關官員5月間查獲一起走私的現金25萬3294元、黃金和白銀15萬9382元。海關人員還查獲許多金條、銀條和瓶裝的金塊。負責官員強調,當運出超過2500元的物品出境時,攜帶者被要求自動申報。「沒有提交出口申報,將導致商品被沒收」。

攜帶現金 常被抓獲

劉瑛說,一些華人認為美國是自由世界,可以隨意攜帶現金出入境,只要不被發現就行。「實際上,各國都對外匯出入境進行管制,美國也不例外」。

她說,最常見的情況是,旅客入關要填表,有的華人帶了幾萬元現金,但只填幾千元。海關官員看到表上說攜帶幾千元,常會讓旅客將現金拿出來核對,看看表上數額與實際的數額是否一致。「有的人錢一拿出來就露餡了」。

莫虎說,近年來華人攜帶現金出入境被抓獲的「越來越多」。被查到攜帶的現金的人,多半攜帶7萬元至10萬元之間,帶進來的少,帶出去的多。他說,這些華人大都是一般老百姓,並非專業的走私者。或因英文不好,或者擔心害怕,「他們很緊張,海關人員一盯,他們眼光就會躲閃,結果被發現」。

他說,有些華人知道海關有這個規定,但存在僥倖心理。他們藏匿現金的方法有:把錢藏在鞋子裡,縫進衣服兜裡,放在提包裡,裝在口袋裡。一些華人是幾個人分頭帶,使每人不超過1萬元。例如,每個人帶上八、九千元,以為自己沒有違反海關的規定。「實際上,海關是把一家人加在一起算」。如果合起來超過1萬元,就算違反規定,現金就要被沒收。有的人把現金裝在行李箱裡託運,結果被掃描機發現,如運輸過程中工作人員將其私吞,走私者更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有人自己填報3萬元,但是海關查出攜帶10萬元,就會沒收那沒有申報的7萬元。如果現鈔被發現,海關就要核查其身分,是否攜帶黑錢。海關還要錄口供,記錄在案。

合法退回 扣10%罰款

莫虎說,海關退回沒收的現金有兩個要求:

一、現金的來源合法;二、現金的用途合法。他說,如果錢的出處能說清楚,也許將來能夠要回大部分,因為海關要扣除10%的罰款。

例如,有個華人攜帶8萬元現金出國,在機場被查出。海關只給他800元現鈔,把其餘的錢扣下。他回到美國後,詳細說明錢是自己多年來的儲蓄。海關經過調查,發現此人並沒有撒謊,就把這些錢還給他了。

向海關作說明,如果說是幫助母親養老,母親要出證明。如果是幫著哥哥買房,哥哥要來信支持。如果不知道如何回答,可以不說,要求聘請律師。但是,如果說是錢送給母親養老,但是母親卻在幾年前去世,結果就很慘。

紐約律師王君宇說,不久前,一名上海籍華人帶了3萬多元離開美國,在機場過關時被發現,被帶到另外的房間問話。「他的錢被沒收了,海關讓他乘飛機先回中國,錢的事以後再說」。當他回到美國後,收到一封美國海關寄來的信件。信中說:海關已經將此現金沒收,並給他三項選擇:一、接受;二、30天內說明;三、上訴。後來,這名華人選擇第二個選項,並聘請她擔任律師。她幫客人回信,主要是解釋為何沒有申報。回信解釋這些錢是辛苦錢,用來在中國買房子,結果「被罰款一、兩千元」。

她說,向海關要錢要提供許多資料,時間拖得長,大約半年到一年才能要回來。她透露,現在海關也檢查電腦,主要是檢查電腦裡的東西,看看有無公司或機構內部的文件,這涉及到版權問題。

中國思維 弄巧成拙

劉瑛說,有的人現金被沒收相當無辜。例如,兩名來自中國大陸的華人青年在美國靠近墨西哥邊境上乘坐火車,碰巧遇到聯邦調查局偵探進行抽查。偵探問他們「能否檢查他們的行李」,他們兩人表示「同意」。結果,調查局偵探在他們的提包中發現25萬美元現金,當場將這些錢沒收。

她說,這兩名華人青年剛來美不久,對美國的法律並不瞭解。他們按照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認為,這些錢是我們自己的,因此不怕搜查。她說,實際上兩名華人可以拒絕他們的檢查,因為他們沒有搜查令和逮捕令。

另外,偵探在逮捕他們前,要向他們發出警告:「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說的話可以作為指控你的證據」。但是,他們按照中國大陸的思維模式,認為美國的政府也會「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結果錢被沒收。「偵探以為他們是毒品販子,其實不是」。

她透露,實際上這個案件在聯邦調查局內部的抗辯中已經解決,聯邦調查局同意將這些錢退回。但是,主辦人又將案件交給上級,上級將此案件轉到聯邦法庭。她估計,她的客人可以拿回大部分被沒收的錢。「這些錢是他們賣中國大陸房子的款子,拿來美國準備買房子用的」。

追查現金 扯出大案

海明說,有的華人走私的幾十萬元現金被扣。為了避免更大損失,放棄這些現款。也有的華人因為捨不得十萬元的損失,堅持要回沒收款,結果遭到檢方調查,查出其他問題。

一名華裔富人開車從加拿大到美國,攜帶60多萬元現金,結果被海關發現。海關沒收現款後,他不再索回這些現鈔,因為這些錢只是其現鈔的一小部分。「他這樣做是丟卒保車」。

另一名華人的做法卻不同。他攜帶10萬元現金由甘迺迪國際機場乘飛機到中國,但只申報攜帶8000元現金。通過安檢時,安檢人員發現情況有異,就問他攜帶多少現金,他見無法隱瞞,就如實交代,結果現金被扣。

後來,檢方追查這些現金的來源,發現是其做生意所得。最後,聯邦法庭用陪審團判決,結果12名陪審團成員認為此人無罪,因為這些錢是他自己交代出來的,而不是海關人員搜出來的。這些陪審團成員甚至認為,他們自己也可能犯這樣的錯誤。

海關查出他走私現金後,開始調查他的生意,並將他的妻子也捲入案中,他的兩個孩子也受到影響。因為這場官司,海關扣留他從中國進口的23個集裝箱,查出裡面藏有違法的貨物。「他的每個集裝箱裡裝有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檢方指控此人從中國走私違禁品,但他否認,聲稱此事為別人所為,因為不是他能夠控制的。最後,他被關押27天,而且沒有要回那10萬元。

海明估計,如果罪名成立,此人要坐牢幾年,並被沒收全部資產,包括其私人住房。「如果輸了案件,他們就要傾家蕩產」。他說,這本來是一件小事,最後引起大的官司,就像滾雪球,實在不值得。

申報規定 不可忽視

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是美國國內安全部的一個部門。它根據法律制定出現金報告的規定。規定說,轉移任何數量的現金或其他貨幣工具(monetary instrument)進出美國是合法的。但是,假如轉移的總量超過1萬元(包括郵寄或其他方式),就要向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報告。

規定說,不管是從美國境內轉移到境外或境外轉移到境內,也不管轉移的貨幣是美元現鈔或相同價值的外幣,都要填寫現金國際轉移報告,即105表。而且,假如某人在美國境內通過轉移、郵寄或轉交方式收到國外1萬美元或相同價格的外幣,也應該填寫105表。該表格可以在美國口岸或網站上獲得。

規定中的貨幣工具包括:美國或外國的硬幣或紙幣;旅行支票;無記名、無限制背書、虛設收款人或款項可轉給他人的流通票據(支票、本票、匯票);不完整的票據(雖已簽名,但尚未寫上收款者姓名)及無記名或可以轉給其他人的證券和股票。但是,貨幣工具並不包括開給有姓名的收款人但未經背書或帶有限制性背書的支票和匯票、倉庫收據(war house of receipt)和提單(bill of lading)。

規定說,現金報告的要求為「現金與外幣轉移報告法」(Currency and Foreign Transaction Reporting Act)所規定。沒有遵守該規定會導致民事和刑事處罰,也可導致貨幣工具的沒收(forfeiture)。進入美國的人要填寫海關申報表(form 6059b)。該表注意事項中說,所有人都會被進一步盤查。

該表注意事項中還說,農業和野生動物產品也屬於限制進口之列。為了禁止危險的農業昆蟲和禁止的野生動物進入美國,禁止入境的項目有:水果、蔬菜、植物及其產品、土壤、肉類及其產品、鳥類、蝸牛及其他活的動物及其產品、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攜帶這類產品進口但沒有向海關、農業或野生動物官員報告,就會導致處罰,這些物品將被沒收。

CBP可能會對其罰款。罰款標準不是按攜帶違禁物品的數量多少,而是看旅客是否初犯還是多次違規,通常第一次攜帶會罰款300元,第二次攜帶是500元,第三次攜帶則罰款1000元,如飛機上的工作人員如空姐攜帶違禁產品則罰款更重。

明確規定表中申報

布卡說,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網站還通過問答形式,說明現金申報事項。它指出,如果一個自然人或法人通過郵寄、船運或快遞公司在美國收到一萬元或者以上的貨幣工具,他們都應該填寫105表,向海關申報。「海關要求在收到後15天內遞交申報表」。

但是,如果自然人或者法人通過銀行或電子轉帳(wire transfer),這個過程不涉及現金的運送,寄出者或者接受者都不需要向海關申報,而是由銀行報告給國稅局(IRS)。

如果攜帶1萬元或以上者進入美國或者外國,此人被要求在海關填寫海關申報表(CBP60 9B)向海關申報,另外還要在離開或進入美國時填寫105表。如果此人在離開或到達口岸時由於無法控制的原因沒有填寫這個表格,此人應該寫出書面說明。

這個問答說,如果一起旅行的人攜帶的現金超過1萬元,他們不能夠分開攜帶,以避開現金申報。他們必須在105表中申報。如果某人進入美國只是過境(in-transit),其目的地是其他國家,只要攜帶超過1萬以上的美元,他們也必須填寫105表格,向美國海關申報。

特殊物品 另有規定

過去幾年,有的華人到中國收購文物,然後設法將其偷渡到美國,高價賣給收藏者。為此,美國海關在「禁止和限制物品」中指出,許多國家都有法律,保護他們的文化財產,美國也是如此。

該文指出,文化財產包括藝術品、文物和古董。儘管他們從原產國或其他國家購買,假如將它們運進美國,這種文物的法定所有權將存在問題。因此,如果把這類物品進口到美國,攜帶者必須有相關文件,如出口許可和收據。

它說,將盜竊的文物走私進入美國會涉及到美國的法律。例如,按照「美國被盜財產法」(National Stolen Property Act),不管這些文物換手多少次,持有人對被盜文物並無法定所有權。按照1970年的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公約,從博物館或從宗教機構被盜文物不能進入美國。

海關對藥物的進出口也有詳細規定。它指出,如果某人需要出國,可以攜帶需要的藥物出國,「不要多,也不要少」。毒品或其他具有潛在濫用可能的藥物不可以帶進美國,違反者將面臨嚴重的處罰。

它指出,如果某人需要一些藥物,而這些藥物有潛在的上癮可能,如咳嗽藥、鎮靜劑、安眠藥、抗憂鬱藥和興奮劑等,他們應該按照下列步驟操作:向海關官員申報所有的藥物;藥物要裝在原來的容器中;攜帶適合個人使用的數量;帶上醫師的處方或者書面說明。

它提醒說,一般來說,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不允許去國外購買處方藥。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禁止進口仿冒處方藥、非處方藥及醫療器械,不管是通過郵寄還是人帶。它們包括治療癌症、愛滋病、關節炎、多發性硬化症的藥物。儘管這些藥物和器械在其他地方可以合法使用,但假如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沒有批准他們在美國使用,他們進入美國就是非法,將被沒收。

遵守法律 不要冒險

莫虎說,有的華人攜帶大量現金被發現後,就當場胡編,說是親戚朋友的錢。因此,海關就要求這些人當場寫出親友的姓名、住址和電話。有的講錢是朋友的,如果這名朋友不能出現,錢是要不回來了。有的說是向親戚借的,但沒有親戚證明,這些現金就歸海關了。

他說,如實申報攜帶的現金也會存在問題。如果這次帶10萬元如實申報,下次再帶10萬元也如實申報,海關就會懷疑此人的資金來源。「一次只帶一、兩萬沒有問題,但帶四、五萬以上就比較敏感」。

不過,王君宇卻認為,說是別人的錢比較好,可以讓錢的主人出面解釋。但是,託別人帶錢也存在風險。有的華人請朋友帶幾萬元回國,結果這些錢並未交給指定的人,而是被朋友吃掉了。

莫虎說,現在反恐和反走私查得很嚴,想走私很難。「把現金放在身上或行李裡,都有可能被掃描機發現」。而且,坐著飛機回去送錢,實在不值得。

他指出,如果走私被發現,可不回答問題,馬上請律師解決。現金被沒收後,許多人請律師打官司,想把錢要回來,但是很麻煩。因此,他建議一定要遵守政府規定:一是不要帶1萬元以上的現鈔出入境;二是如果現鈔超過1萬元,就要如實申報。

海明說,由於美國有十個機場對出境旅客進行全身掃描,加上安檢人員還可以對可疑者進行搜身,故現在攜帶現金和其他違禁品出入境將更加困難。他說,從接收的案件看,被抓的多是綠卡持有人和非移民簽證者,很少是美國公民。他估計,綠卡和簽證屬於外國人,開箱檢查起來比較方便。

他說,如果因為走私現金被調查,進而發現其他的違規行為,檢察官會提出起訴,而且總是往高處定罪。如果律師不給力,判刑會很重,還涉及到身分問題。「因此,華人最好不要走私」。

有民衆認為,在入境美國時填寫海關申報單,隨身攜帶禮物一欄填寫「0元」,可以避開海關的詳細檢查,美國海關及邊境處官員提醒,入境美國的旅客必須誠實填寫申報單,一旦發現不實申報,不但被罸還將留底,今后每次入關都要接受檢查。


  非美國公民入境美國之前都要填寫海關申報單,許多民衆害怕被課稅,不想行李被海關再次檢查或被海關質問,認為在禮物價值一欄填寫「0元」可以降低被檢查的機率,美國海關官員否認這一说法。


  海關表示,如果每一個入境者都填寫未攜帶任何禮物,這是不足以令人信服的,出國旅行或探親,帶禮物回來是很正常的事情,海關看到明明是大包小包的入境者,申報單上還填寫「0元」,反而會要求入境者接受再次的行李檢查。


  根據規定,個人隨身物品免稅額為300元,滿21歲者可以攜帶免稅酒一公升,一條煙或50枝雪茄或2公斤煙草;禮物免稅額為100元,若多次入境,6個月內可獲得一次免稅,但入境者必須在美停留72小時。


  一名第一次來美國探親的華裔表示,由於第一次入境美國,在飛機上身旁好心的同胞告訴他,禮物價值欄填寫「0元」可以避免海關繁冗的檢查,結果在出關時,仍被要求檢查,並被質疑其攜帶的一些準備贈送給在美親人的禮物價值,反而花了更多時間在與海關解釋、證明隨身物品。


  海關提醒,除了彩券、麻醉及危險藥物、色情檔案或出版品、叛亂物品、危險及爆裂物、無輸出許可證的文物、限制進口的蔬果、植物及肉類外,隨身攜帶的現金及證券最高額度為10,000元,超過額度的務必誠實向海關申報,避免更多麻煩。


华人移民如何携超额现金过加拿大海关 近期,媒体纷纷披露了两桩大温居民携带超额现金出入境加国,被海关检获的事件。事件一,一华裔男士携带7万元现金及价值35000元的名表入境未如实申报,遭法院判罚3300元,不过现金与名表可在缴纳民事罚款后申请归还;事件二,一女士携带13000加元现金出境,没有申报,最终被定罪,所携款项全数没收。这两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大相径庭,民众可籍此了解海关有关出入境携带现金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一:携7万现金和名表入境被罚3300

现住大温地区列治文市(Richmond)的男性华裔居民宋顾君(译音,Gu Jun Song),去年10月29日从上海搭机返回温哥华国际机场时,遭海关查获口袋及行李箱中夹带大量未申报现金,总数达7万元,且手上佩戴一款闪闪发亮的Vacheron Constantin名表,价值35000元,也是此行在海外购买,亦未申报。

日前他在列治文省级法庭承认申报不实,遭法庭罚款3300元。不过当局采纳他对这些现金来源的说法,相信其所携带之财物并非不法所得,因此他的70000元现金和名贵手表,在缴纳了民事罚款后,可获申请归还。

案例二:携13000现金出境被定罪

大温地区本拿比市(Burnaby)一名女性居民Oksana Yang,于2009年5月从温哥华前往香港。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加拿大边境服务人员将她挑出来进行第二次安全检查。结果,边境人员在她的行李中发现没有申报的现金13000加元。而之后,Yang无法向边境服务处人员就她旅行的目的以及她携带现金的目的等作出合理的解释,她随后受到起诉并最终被定罪,成为依照《犯罪收益(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法》而在卑诗省第一位被定罪的人。其携带的13000现金被悉数没收。

两者有本质区别

案件披露后,不少不明就里的民众感到困惑,因为案例一中的男士所携带的现金金额加上名表,其价值要远比案例二中的女士多得多,可是这位男士却只须缴纳罚款3300元,大额的现金和名表仍获归还。而那位女士携带的现金少得多,却不但不获返还,还被定了罪,这是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表示,携带超过1万元加币(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以上的现金出入国境并非不可以,只要如实申报,填写表格即可。上述两人均未如实申报,故都违反了规定,受到了惩处。导致两人最后处理结果迥异的核心点在于,前者对其所携带现金和名表的来源做出了合理的说明和证明,令到海关执法人员相信其获得这些财物的渠道和对这些财务的使用都属正当范畴;而那位女士,所携带现金虽然只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看似数额并不大,但致命之处在于,她没有对其旅行的目的和携带现金的来源、使用目的等具体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因而被执法人员怀疑、继而认定为洗黑钱行为。

加拿大皇家骑警发言人加里(Dave Gary)表示,yang姓女子被定罪,根据的是《犯罪收益(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法》,制定该法的目的就是减少非法资金流动,而这些钱大多数直接或是间接与犯罪活动相关,比如毒品交易或是洗钱。

CBSA重申携现金过万须申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指出,洗黑钱和恐怖分子筹措资金等活动是国际性的问题。单是在加国境内的洗黑钱活动就估计涉及约十亿之巨的金额。为抗击这些犯罪活动,加国政府专门制定了《犯罪收益(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Proceeds of Crime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在此法规下,你带进或携出加拿大国境的金额并不受限制,甚至出入加国国境时携带现金并非违法行为。但是,你必须清楚的是,如果你带进或带出加国国境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加币(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你必须向边境服务官员申报。

这一申报规定将协助政府达致长期以来在以下方面的努力:

·相关的调查和起诉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的罪行;

·应对有组织犯罪所构成的威胁;

·履行国际承诺,打击跨国犯罪。

如何申报出入境之现金?

在CBSA的网页上,分别对个人随身携带现金、通过邮寄方式或快递方式,将超过1万元的金额输出(入)加国国境时的申报要求做了详尽的说明。

(1)随身携带

要注意的是,CBSA所指携带进出境的金额1万元或以上,不单指的是加元,还包括其他任何一种外币折算后的相当于加元的价值,你随身携带的各种硬币也要计算在内;而且除了钞票、硬币外,你所携带的国内或国外银行票据及证券,如旅行支票、股票和债券等,亦都应一并计算。若这些财务金额等于或超过加元1万,你需要填报E677表格(Form E677),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报告 ——个人表格”。

如果你申报的货币或者金融文书不是你自己的,你需要填写E667表格,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报告 ——常规表格”。你要做的事是:填写完所有表格内容,签上你的名字,交给边境服务官员。

(2)邮寄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邮寄入加拿大,你需要填写E667表,并附上所要寄入加国的钱币。此外,你必须填写万国邮政联盟公约标签,并将它粘贴到寄件上。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邮寄出加拿大,你需要填写E667表格,并将之加入寄件中。与此同时,或者在你去寄钱之前,你需要向就近的CBSA办公室发送一份你填写的E667表格的副本。

(3)速递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快递出(入)加拿大,快递公司必须由快递交通工具负责人填写E668,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的报告——交通工具的负责人”表格,再附上你本人填写的E667表格。这两份表都要发送给CBSA办公室。

不申报的处罚

如果你携带、邮寄或速递1万元或以上的加币(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出(入)加国国境,而没有依法规申报,可能受到没收或罚款的评估。罚款范围从250元至5,000元。若你涉嫌洗黑钱或与恐怖组织有关联,则面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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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CBSA屡屡破获一些利用关卡携带现金洗黑钱的活动。从2007年至今,太平洋区(Pacific Region)海关已截获约650万元可疑金钱,不法之徒可能藉由携带纸钞、股票、债券等方式洗钱,其中98%是在温哥华国际机场查获。

2009年CBSA共查获270万元犯罪所得,其中有八起金额超过5万元;同年另有21起查扣金额超过5万元的案件,因事后证实金钱来源合法,与犯罪活动无关,因此归还给旅客。

2007年查获170万元黑钱,2008年则有210万元,显示不法之徒透过边境携带现金洗钱的活动,愈来愈猖獗。

CBSA发言人马红妮(Hannah Mohoney)表示,从2007年至今本地海关所查获的携带现金未申报案件总数达3229起,总金额高达5200万元,其中大多数在调查后证实与不法活动无关,因此归还旅客。不过她强调,CBSA已将预防及打击携带超额现金闯关视为重点工作。

去年底海关官员也在加美和平门(Peach Arch)边境关卡,查获一名外国人士企图走私100万元现金及一盎斯纯金金币进入加拿大。

就全国范围而言,截至2009会计年度,海关共查获4万2000起携带超额现金闯关事件,较上一年度增加50%。 其中一起案例是家中三名成员连续将价值25万元的欧元现金带到美国,再换成美金后汇到国外洗钱。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IMF)预估,目前每年国际洗钱规模可达5000亿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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