胄:房子与奢侈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9:54:19
 奢侈品是指“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如果用“价值/品质”表示,其分母和分子都很大,尤其是分数值处于最高层。随着中国一批又一批新富的诞生,国人对奢侈品的追求呈明显的增长趋势。高盛发布数据称,中国奢侈品消费连续三年全球增长率第一,销售量第一。商务部预计,到2014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占全球总量的23%左右。

  由于收入水平、工艺水准和节俭传统等多重原因,中国长期以来对奢侈品的制造和营销不够重视,目前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弊端:

  1、富人们纷纷到境外和国外消费。每天有数以万计的内地人涌入香港“扫货”,世界各地的大城市都会见到他们的踪影。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中国游客预计将会在英国今年的打折促销季中消费10亿英镑的奢侈品。中国的富人比例并不高,但总量很大,消费能力强,都跑到外面去消费,对国家是一笔重大的损失。

  2、贫富两极的人在同一个市场消费,对穷人是一种伤害。奢侈品的生产和营销必然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理应征收高额税收,如果没有开征奢侈品税以示区分,奢侈品就会等同于大众消费品,但其价格却超出了大众的消费能力。

  关于房地产,有房住是基本的民生需求,对这一块的保障是政府的义务,但房产可以归到广义的奢侈品范畴——它符合普遍认可的奢侈品定义的几乎全部特征,所以任志强说房子是钻石,钻石当然是奢侈品。住房货币化以后,穷人和富人都得从开发商手中买房子,舍此一家别无分店,本质上是混同了大众消费品和奢侈品,相当于强制穷人和富人统统到星级酒店吃饭,富人几千几万元一顿小意思,对穷人可能就是一年的收入。一套房子几十万百把万甚至几百万,富人一口气可以买一大片,穷人买一套都很难。事实上房价再高但都脱手了,至于是富人买走的还是穷人买走的,是自住还是投资,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开发商不关心这个,也没这个义务。房价就这样涨上来了,一直涨到穷人望房兴叹。

  收入差距拉大后,尤其是两极分化加剧后,社会应尽量提供适合各层次的消费品供选择,而不是强制“统统到星级酒店吃饭”。按照我的理解,贫富差距只会越拉越大,国家能做的只不过是延缓加剧速度以及加强社会保障。改开以来,“精英阶层”和“中产阶级”陆续上升到神圣地位,而中国革命的初衷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原本是将中下层看做一个整体,现在将中间一层从“广大人民群众”中独立出来,以“中产”为名,行“精英”之实,结下了分配乱象之果。

  权和钱总是倾向于结合,因为这种结合能让各自获得所需要的。而舆论,总是趋向于廉价的迎合,贵人们“抱怨”自己也“买不起房子”就是典型的例子。另一个现象也是廉价的迎合,只要说“打压房价”和“房价必降”就会获得受众的好感,是否客观他们不觉得重要。人多地少,城市化进程刚开始,货币大势是贬值,再加上权和钱永远是稀缺品,房价哪有那么容易下降!任志强的话总是很难听,但他客观,信他的受众笑了,网上那什么刀,一直在喊“崩盘”,娓娓动听,信他的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个人主张,在两可的情况下,说话要尽量考虑受众的感受,如果动听和客观产生冲突,应以客观为准,否则就是媚。07年我说《房价再涨十年》,去年大喊调控的时候我说《房子,够得着你趁早买》,都是基于这种逻辑。我知道有人看了会不舒服,果然有人问我“你手中攥了几套房子?”,到了年终岁末,谁哭谁知道。我始终认为“降价舆论”的“强势”是表象,降一点对大多数待购房者不起作用,3万降到2.5万就买得起吗?大降价,政府怎么办?银行怎么办?现在人均居住面积达30平方了,这就意味着大部分人是有房子的,如果全国民众无记名投票,恐怕不希望大降价的人会占大多数,哪怕是房奴也不希望自己高价买来的房子跌下来,不好意思说“希望大涨”而已。

  舆论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是有限的,市场有市场自身的规律,一味地打压起不了多大作用,压住了一时压不了长久,压住了现在压不住将来。以房地产商之牛,如果能被舆论牵着鼻子走,还能叫房地产商吗?

  房价要合理,社会必须提供与民众财力相应的选择,即大众消费品和奢侈品,让钱少的和钱多的能够各取所需,再说透一点,就是明确将商品房定义为奢侈品。既然是奢侈品,价格高到什么程度,那是市场的事,奢侈品再贵也是周瑜打黄盖,便宜了人家还不乐意呢,五粮液涨价据说就是为了顺应这种心理。当然,既然是奢侈品,其生产和销售过程就占用了太多社会资源,别忘了征收奢侈品税。买不起商品房的,划入保障范畴,这是政府的义务。最可行的是大量建设公租房。公租房不等于廉租房,当中有低于成本价的租金,也有适当盈利的租金,不明确这个概念,大量建设公租房的经要么念一念就停下来,要么念歪。没有利益的经济行为是难以持久的,政府大规模的持久经济行为也需要利益驱动,它可以获利少,但不能没有。

  房产税唠叨很久了,我的看法是,既然主张将商品房定义为奢侈品,征税就是天经地义的,只是注意尽量不要搞秋后算账,最好是从政策出台时划界,因为当初人家买的时候是没有房产税一说的,政府不能养成剪羊毛的习惯。国人为何不敢消费?不就是基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吗?动辄剪羊毛,国民心弦还不总绷得紧紧的?如此,幸福感从何而来?这次央行调息,房贷的利息紧跟着调上去了,有些人一增就是三四万五六万,人家一年才赚多少钱?同步调息,看似自然,其实不然。严格地说,当初贷款的和放款的本质上都是风险投资,凭啥让贷款者独自承担风险?要我说,央行升息0.25,房贷升息幅度就该一家一半,即0.125。房贷和别的商业贷款不一样,也别拿“国际惯例”说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来就和“国际惯例”区别太大,比如套用房价-收入比研究中国房价,基本上是行不通的。中国有“中国特色”一说。

  “不咎既往”不是绝对的,过错和犯罪都有“咎既往”的先例,但如果涉及面太广,能不咎还是尽量不要咎。该逻辑似乎有些漏洞,但他是切实可行的。比方说,早年改制的时候,国有资产流失是普遍的,按理说现在应该逐一追回,但从可操作性上看,除了少数过分的,差不多都是不了了之。一句话说完,不这样你能咋地?逐个而严格地追回,怕是要破产一大片了,对社会也没好处。理论上,犯法的都得追究,但现实生活中,“法不责众”是惯例。对于普遍的“既往”,适当地采用另一种方式平衡是更合理的选择,尽量不要直接“咎”。例如,可以劝诫那些当年改制时占了大便宜的适当从事一些公益事业,“饮水思源”、“社会责任”等等,都是说得通的,你有资格否认吗?

  现在动不动就说“房地产不能成为经济支柱”,多廉价的迎合啊!房地产天然就是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支柱,最多可以说“房地产不该是最主要的经济支柱”。将商品房定义为奢侈品,让富人购买奢侈品,钱少的使用大众消费品,思路就理顺了,犯不着说一些不着边际、不切实际的空话。年初拍着胸脯,年末两手一摊,年复一年如此,有啥意思?这个禁止,那个限制,富人口袋里的钱不是消费就是投资,总得找出路吧?出路堵死了,还不得卷着钱到外国去?与其如此,不如鼓励他们痛痛快快花钱,记得征收奢侈品税就是了。菜价一涨,举国上下一片喊打,当白菜从4元1斤降到了现在5毛1斤,可有人为农民说话?前天下午我在后山的国家森林公园爬山,出于好奇,我从人迹罕至的方向下去,山坳下面是绵延的梯田,我是农村出来的,带眼看就知道是肥田沃土,但那里是齐腰深的杂草,显然荒废多年了,走了近一个小时硬是看不到一个人影,不就是种田赚不到钱吗?

  不知不觉地,“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变得“不明真相”,剩下“知识精英”在那儿“指点江山”,有打着“壮大中产阶级”旗号的,更有直言“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啥叫“恬不知耻”?合理的做法是将人群分作2:8两部分,2为高端阶层,8为广大人民群众,按照社会主义价值观,大政方针向8倾斜,2天生能量巨大,适当限制不是为了让其吃亏,只不过是使其根植在8的基础上而已,要不然不是飞上天就是“卷款外逃”。将“中产阶级”从8里面剥离出来,弃底下的2于不顾,首先是虚伪,其次是无形中背叛了社会主义价值观。

  住房货币化并非一无是处,大家都知道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了,市容市政美观舒适了,高档社区的周边尤其明显,这应该是建设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吧?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有必要勇敢地剔除坏的,发展好的。对于有钱人,要鼓励他们消费,涉及到奢侈品部分,该怎么征税就怎么征税,要高到刚好留得住他们。2千元的个税起征点无异于向穷人征收个人所得调节税,穷人的收入还要调节到哪里去?加强奢侈品的制造和营销,让富人钱有地方花,重视奢侈品税,开征移民税、遗产税,取之于8,用之于8,对2和8都有好处,更是回归社会主义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