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恶性肿瘤能活多久:2010年全球反腐热点综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25:56
与金融危机时代应急处置以及着重治理经济热点部门腐败行为的普遍做法相比,2010年,国际社会在惩治腐败问题上,更加注重反腐败长效机制的建设,更加注重国际治腐经验的交流、共享与协作,对一些久治不愈的腐败顽症,也在不断探索可行的解决方案。
革故鼎新综合治理
通过各种形式的综合改革,力争将腐败的空间压至最低,是各国反腐败的共同选择,其中以俄罗斯最为典型。一是精简机构。2月18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誓言整改内务部,精简警察,严惩害群之马。当日,他解除两名内务部副部长和16名高级警官职务。二是研究修订法律。4月,梅氏在总统反腐败委员会会议上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对腐败分子实行重罚的可能性。按照新的法案,受贿3000卢布以内,受贿人将被处以50万卢布的罚款,在3至10年内不得担任某些特定职务。数额巨大的,受贿者本人及其家属的财产将被没收。三是惩治腐败高官。9月,梅氏解除在位18年的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的职务。俄还对冬奥会期间系列涉嫌滥用公款的某些体育官员展开调查。四是广纳民众举报。俄总检察院侦查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开设了网上信访接待室,收集了大量线索。
还有一些国家也注重完善反腐败制度与立法。2月,巴西总统卢拉向国会递交一项反腐败议案,意在打击贿赂公务人员的企业。议案规定,巴西企业向国内外公务人员行贿将被处以该企业收益1%至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被关闭。4月,韩国推出“一刀切”政策:如果官员被发现受贿或贪污,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将开除公职。
一些国家改组或新设反腐败专门机构。10月,南非政府宣布将成立一个特殊部门来解决南非政府部门的腐败问题。7月,柬埔寨要求约10万名各级官员在年内向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申报个人财产并将通过教育、预防、打击三种方式进行反贪腐工作,目前正加紧人员培训,组建全国性的反腐败网络,包括24小时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举报方式。7月,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宣布,为纯洁队伍,提高效能,将对警察系统进行50年来最大规模的改革,成立类似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国家打击犯罪局。
但也有一些国家因改革不力受到批评。欧盟委员会7月20日表示,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必须要进一步改革司法系统并整治腐败问题,但目前还不会对两国实施制裁。委员会对罗马尼亚管理国家廉政署的法律修改提出批评,称修改后的法律限制了廉政署的调查权力。
一些国家吸引民间组织加入到反腐行列中来。如成员主要是中小学生的尼日利亚“少儿反腐行动”,孩子们四处游说、演讲,呼吁司法机关给予贪污、行贿、受贿分子更加严厉的制裁,并从事家庭廉政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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