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 基金 反向操作:听说,情调是一门艺术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9:09:57
”,男女之间多是在“高峰体验”时,才偶被提及,它的作用就像是味精,放一点就够了。   
    但同性之间却是绝对自由的,男性在这个问题上却使用了他们不擅长的抽象表述方式,他们至多说说次数、地点、语焉不详的比较。但所谓的手帕类姐妹之间,不谈则已,一谈可以俱细无遗地道出始末原由,即使是男人的能力问题,烦躁时也会毫不隐讳地与人探讨。人们却倾向于细节,冗长的细节,即使从一个语无伦次的人口中讲述出来,也觉得他们都是民间文学大师。   
    两性之间也有这类委婉的谈话,多半是男人提出来的——他在实践中或通过VCD受到了教育和启发,希望女性学习新的技术,使两个人的齿轮能够丝丝入扣地疯狂运转。这并不是男人荒谬,这个合理的要求如果被对方拒绝并嘲弄,关系必然陷入尴尬和危机。在这个问题上,男人的自尊是极其脆弱的,一个蔑视的眼神就会像烙印一般烙在他的最隐蔽处,而且,没有任何将功补过的可能。在这方面,修养越高的白领女性,反而不及头脑简单的村野妇人有悟性。男人无法想象自己在这群胭脂阵中是透明的。   
    我曾经很大胆的在我的书中,揭露在我十四岁时,我曾被继父性骚扰的事情。我认为性教育越早越好,中国的父母认为让自己的孩子上英语培训班,给他们最好的玩具,提供最好的物质环境就是对他们好,却常常忽略性教育的问题。在国外,我们都是在十三、十四岁的时候,家长和学校就会有这方面的教育。大陆需要有专家站出来讲讲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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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   
    吉林省扶余县人,祖籍山东省潍县,远籍云南省。民国二十四(一九三五)年生于哈尔滨。   
    在北平读小学和初一(没念完),又在上海读初一(没念完),又在台中读初二至高三(没念完),又在台北读台大法学院(没念完),又读文学院研究所(没念完)。   
    喜欢买书、抽烟、看电影、看女人(有时候不止于“看”)。   
    著书七种:《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胡适研究》、《胡适评传》(第一册)、《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文化论战丹火录》、《教育与脸谱》,皆台北文星书店出版。   
    现在身上一身是债、两眼近视、三餐很饱、四个官司。   
    本人面目:平凡;特征:没有;脾气:欠佳。   
    喜说笑话。   
    ⊙李敖•《上下古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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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李敖是公开“谈性”的男人……如他公开承认喜欢“看女人”,同时还要公开地告诉你“有时候不止于‘看’”!……
第二章第13节 在音乐的潮水里    对年轻男女来说,学会倾听音乐是一门必须精通的课程,不然,就太没有情调细胞了。   
    但实际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并不熟悉音乐语言,听点“抒情钢琴”或萨克斯就多愁善感起来,身边的朋友就以为遇到了一个内行。其实,流泪的人是被自己的往事感动了,但他(她)会附庸风雅地点点头,“是的,很美!”   
    当一个人内心的躁动和压力到达一个临界点时,就必须有一种方式来舒缓紧张,就会有需要声音刺激的冲动,情形跟烟瘾发作近似,以求得压力均衡,直至相互抵消。音乐诠释的幻象是往事的防腐剂和助燃剂,使复活的意念在泪腺中得到极大的升华。这时,两性往往一起沉浸在音乐的潮水里,各自怀想各自的往事,或者追忆当年的一段情,尽管他们的手仍然紧握在一起。   
    有意思的是,从音乐返回现实陆地的男女,仍然未能尽兴。其中一位自个儿唱起了歌,身边那位为了不破坏兴致,就默默地听着。但他(她)并没有听懂其中的玄机。一个新新人类旁若无人地深情咏叹着某首爱情歌曲时,正是其愿意继续沉浸于往事的反映。运用歌声的语言系统来表达正常语言无法论述的境界,说明这位业余歌手的心,正在迷乱地飘飞,试图打动听者,达到意乱情迷的境界……   
    当然了,飘飞久了,仍是要返回现实的,他(她)还会歉意地给身边的听众一个热吻,以报答其保持安静的耐心,如果听者被歌声感动而献身,事后,他的表现如果与刚才大相径庭,听者会懊恼是自己自作多情,因为他只是唱歌罢了!   
    在我看来,国外情歌比较有soul的感觉,而国内的情歌大多没有什么内涵。在做爱的时候听国外的音乐会让人很兴奋,而那个时候听中国的音乐,不免会让人“性”趣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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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说“弹钢琴的孩子不会变坏”。但会变成羊。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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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会入“狼”口……
第二章第14节 从仇恨到漠然    从情爱演变到仇恨的过程,符合“二极化”的原则,除非你没有爱过他,才会有友情之类的中间路线。否则,恨就是恨。   
    在人的诸多情感中,仇恨是最消耗精力的买卖,曾经付出的感情付诸流水以后,仇恨仍然在伤口深处存活着,这个包裹着异物的包块只会越长越大。因此,一味地仇恨只会让自己陷入无底的痛苦深渊。   
    当一个人凝视自己的创口时,追踪它的来源,寻找跟过去经验的关系,看来,它已伤痕累累。清理一下,心灵历史上类似的伤害也是很多的,例如,大量的经济损失和因失误所遭受的波折。从根本上说,很多人认为的感情打击,往往跟经济方面的消耗密切相关。但当事人难以承认是这个原因,因为害怕自己有庸俗化的倾向。   
    把这样的打击看成资本的亏损就成立了,其实也就是情和钱的付出,你觉得成了呆账,对方又逃之夭夭,又不给任何理由交待,也是让人滋生恨意的原因,直到时间冲淡了记忆,才会有恨不起来之感。   
    偶然看到过去的情侣时,表情都是漠然的,很难想象曾经有过的耳鬓厮磨、缱绻缠绵,现在却形同陌路,比普通朋友还不如。其实,我们不能回避和抹杀过去的经历,但我们完全有权利彻底不关心这些损失的存在,不要自己在伤口上撒盐。当一个人有过受挫几十、上百次的感情后,又被某次情感意外地勾起所有的前仇旧恨,甚至还为此做出自残自毁的事,这才是非常让人痛心的事情。   
    在国外有一种说法:loverscanneverbefriends。就是说爱人永远不能成为朋友。做不了爱人连朋友也没得做。老爸李敖的观点是:一个人有仇不报就是忘恩负义。我也蛮赞同这个观点。他说:“你注意一个人,当他有仇不报的时候,他就是忘恩负义的人。为什么有仇不报的人,就是忘恩负义的人?因为这种人恩怨太模糊了,恩怨太不清楚了,是非太不清楚了,这种人如果从事于追求真理的活动是不可信的。我李敖做的是一个追求真理的活动,如果你们相信我,你们必须说李敖也有他的感情,也有他的爱恨情仇,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些爱恨情仇而抹煞了真理。”   
    我很讨厌中国的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就是占便宜”的处世哲学,中国人常说的人与人之间不要伤感情,不要伤自尊的说法,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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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也别太晚,因为十年后,你的敌人也许早下地狱了。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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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李敖在复仇的时间把握上,永远是只争朝夕……
第二章第15节 消耗殆尽的激情    从分手的阴影里走出来,有鉴于人的本能,“再找一个更好的”成了他们的口号。记得某个艺人说过,曾经大河,我就只能瞩目于大海;曾经大海,我就倾心于大洋。如果说,这个世界都被“人往高处走”的法则所普照,世界就失去了五彩斑斓的风景。   
    在这种法则鼓励下,很多人尽管两手空空,除了力气什么都缺,但还有支撑自己的勇气,于是凭借着勇气继续追寻。可接下来的选择就展示出严峻的态势,你要选择可以战胜过去伴侣的人,被选择者说不定也抱着同样的心理。当选择穿过情感的云烟、逐渐落实到生活的实体上时,头痛的事情就接踵而至了,如收入、地位、房子、小孩、赡养父母等等。实际上,“人往高处走”反映了一种赌气的心理,而且,选择新目标时,不知不觉地会以物质条件为主要指标。因为,惟有物质上的优劣才可以迅速地使过去与现在比较出长短,并使当事人获得一种“报复过去”的快感。   
    在我看来,感情的再次选择是呈下滑趋势的,这并非日薄西山之意,而是放宽自己的标准。在这个问题上,过高的估计自己,历来是一般人的思维模式。而不断地不如意,不断地重新选择,直至耗尽自己的精力和积蓄,往往是这类人的最后结果。我还是用前面有关流水的意象来说明感情下滑的明智:当一条湍急喧嚣的河流摆脱了拥挤的河道,进入平静的地表时,“水往低处流”的态势才是静穆和持久的。你已经拥有过了,在平淡的岁月里,偶尔回眸那些惊鸿的身影,明白他们只是生活的点缀甚至亮点,但不是整个人生的基色,这就足矣。   
    有太多太多的男人在你人生的前方,有自信、有智慧的女人不应该死抱着一个不放,分手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想要一个新男朋友就再去找,你不想找,单身也不错。莎翁有句话说的特别好:对女人要爱她,不要了解她;对男人要了解他,不要爱他。台湾名嘴陈文茜也说过:我不一定有能力和别人长久相处,但我有能力和别人分手。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好。分手是需要很多技巧的,不是拥有自信和胆量就能做好这个事情的,对很多人来说,分手是很难的事情,但不能因为很难就不去做。   
    一个人花费了极大的精力来离婚,为的是跟另外一个人白头偕老。但这个美好的愿望经常以再次失败而告终。除非你认清了自己的需要,明晰了自己有多少斤两。   
    问题未必是出在对方,而是在于自己。在分手的拉锯战中,当事人进入了对旧情侣的评定阶段,结果往往受到新的爱欲对象的左右,用不确定的朦胧价值,来终结过去的所有恩情。但过去的情爱不是僵死的,他在不断地挣扎以求苟延残喘,往事因为你的情感转移而增值,并进一步缠绕当事人的现实情感,视旧爱如敝屣,视新欢如新衣,激情更快透支,就像一包干枯的药渣,而不知道为何落到如此下场。   
    等到离异的战争终于结束时,获得解放的人反而没有什么兴致了,只是觉得空空荡荡的,像被摘除了某个器官一般。这时他抛掉消耗殆尽的旧情,以为可以完全投入新恋情,却发现激情不起来,原来这个激情需要靠“偷”来燃烧。   
    如果还不到要耗尽所有激情,两手空空投入新欢怀抱的时候,她不会甘心接受这个事实,接着还会一脚将你踢开。你这时才知道,她的激情燃烧靠的是你的钞票。她会说,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关我什么事?!   
    所以,一个人花费了极大的精力来离婚,就得准备更多的精力以应付接踵而至的烦恼和空虚。你支付得起吗?   
    中国人很爱面子,但在一些缺德的事情上却不怕丢面子。有些人在对待婚姻危机的时候,常常因为社会的面子、传统的面子、家庭的面子、孩子的面子而不离婚,反而使彼此更加痛苦。这也是我以后可能不选择走结婚之路的理由。   
    人的很多观念是由科学技术的发达而改变的,为什么过去女人很规矩,因为她会怀孕,怀孕以后一点办法都没有,现在有各种避孕的“设备”可以阻碍你怀孕。过去男人到了五十多岁就老实了,如今突然出现了“伟哥”,使越来越多的男人变成了“不良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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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胡茵梦结婚的时候是孟祥柯、高信疆证婚的。我说会和她结婚一年,胡茵梦却说要白头偕老。胡茵梦很迷信,她听信“妖僧”林云的教唆,坚持要在床上的四角钉上铜板,那样便可保证和我一生厮守了。我坚持原则,不肯那样做,她便说我不爱她了。后来发生了萧孟能案,胡茵梦又哭诉我不会和她离婚,她会成为“唐宝云第二”,我看到报,下午便给她离婚书和玫瑰花,使她成为“胡茵梦第一”。我们结婚前后不到三个月,我的预测比“星相学家”林云更准确。   
    ⊙李敖•《李敖对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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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个快刀斩乱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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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不怕女人不爱我。她不爱我,我就加倍爱自己。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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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伤心的人啊!你一定要像老爸李敖这样爱护自己……
第二章第16节 礼物的含金量    礼物在两性交往初期事关重大,它几乎可以直接反映人性。   
    就一般情况而言,礼物是男人们拿来作为大献殷勤的道具来使用的,可以说是对男人抛出的山盟海誓所做的一个漂亮的补充说明。他们在女人耳朵边舌灿莲花、大灌迷魂汤之后,认为情爱建筑已经初具规模,即使送礼,至多以一束鲜花表明心迹。但这对女人来说,是很不够意思的,因为很多女人认为,在男人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感情和金钱是挂勾的,付出多少金钱代表对感情投入的深浅。   
    一代文豪高尔基也对情人的礼物赋予了某种革命性,他在《啊,当清晨升起霞光……》的诗作里以男扮女,把礼物当作了圣物:   
    ……   
    我赠给他的第一件礼物   
    是一捧家乡的泥土,希望亲爱的人儿记住:他在哪儿出生,又在哪儿和我结为夫妇;   
    我赠他的第二件礼物   
    是一块束腰的红绸布,我是怎样拥抱他勇士般的胸脯;   
    我的第三件礼物   
    是一根雪白的天鹅翎毛,当他在海上遇难的时候,好让他充当信使随风飞飘,一旦我接到狂风送来的羽毛,   
    我便知道——   
    我亲爱的人儿已经倒下牺牲。   
    琼瑶时代的女性,为了表现自己的气质,会认为这种礼物礼轻情义重,接受者的心情想来是极其沉重的。   
    女人都是物质主义者,这几乎没有什么疑问。一束鲜花能说明什么?即使在情人节,十几块钱一朵的红玫瑰也未必能使她们心花怒放。她们在男人用语言垒成的高台上观望着,等待比誓言更具说服力的“物质证据”出现。这就是说,除了加大礼物的含金量外,没有别的捷径了。钱财是不会嫌多的,铂金项链好像才可以证明你的赤胆忠心,即使女方腰缠万贯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女人从来就不会说出口,为避免庸俗的嫌疑,她们都异口同声地指出,自己好喜欢这束花呀!因而,献花是个序幕,项链却是压轴戏,但男人们要显出不经意的样子,让女人有时间从容掩饰自己的惊喜。   
    以前女人的经济能力较差,所以女人回赠给男人的礼物,都是属于精神鼓励性质的小玩意儿。现在就不同了,女性往往比男方出手还大方,可能也是因为现代女性赚钱能力比男人还强。   
    我习惯时常给男友买礼物,常常是他想不到的时候,买到一些很用心的小礼物。这很能体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care。哪怕订一件羊绒衫或者亲手做一顿法国大餐,都会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很多内地的女孩子没有送男孩子礼物的意识,反而总要求男人送她们礼物,我觉得这个心态本身就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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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李敖•《独身者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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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红包拿来!
第二章第17节 正话反说    情调中的男女对语言的敏感性是任何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他们可以探测到话语表层下的含义,并立即做出反应。情爱时期的语言训练,造就了一个人后半生的理解和表达能力。   
    男女之间很多事情是确定的,但表达这种确定却是通过使用不确定的语言来予以实现。女人是运用“正话反说”的高手,尤其是在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时,由于对庸俗的恐惧与日俱增,使她们不得不绕一个语言的圈子,在获得了好处之余,还兼得了清廉的名声。这种“双赢”的战略,就必须在男人的奋力配合下,才能大功告成。   
    看到一件价格高昂的时装,她不断说“不要”时,这好办,男人咬咬牙买下来就是了;但当男人向她发起热烈的进攻时,她仍然推三阻四地喊着“不要”,这是要还是不要呢?男人们明白,进攻同样是“要”的,但在“要”之前,好像应该许诺些什么,才能构成“要”的路基,并借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于是乎,很多让人事后心惊肉跳的承诺,就是在这个时候冲口而出的。   
    鉴于正话反说或者反话正说在一般程度上可以通用,就容易使聆听者形成一种定识,当女人说“要”什么时,男人们就理解成“不要”啦。这个时候,女人是很沮丧的,见此,男人立即悔过,可女人为了表现自己的矜持,就只好说“不要”了,是真的不要吗?这为有忍者神龟精神的男人,提供了再次努力献媚的机会。   
    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需要一些激情,可能会讲究一点语言技巧。可感情本身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如果长期如此就会让人觉得很假很烦,况且老夫老妻也没有必要,有什么就说什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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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怕听别人讲话,我只好自己说个不停。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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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小的伪君子把白的说成灰的;胆大的伪君子把黑的说成灰的,颠倒黑白最成功的不是颠倒黑白,而是没有了黑白。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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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理啊!
第二章第18节 回忆    对情爱场面的回忆,对当事人来讲,是件力不从心的事。那些宣称对其感情历史可以如数家珍的人,往往将自己带入小说家笔下的想象,他企图说服自己这些才是真实的过去。   
    无论多么深刻的刺激,在一对情侣分离以后,即使一方无法刹车,仍然纵容自己在往日的轨道上继续滑行,但其对过去的回忆并不真实,而是加了一些渲染,所有的过程被其个人化了,有些可能毫无新奇的场面,被当事人注入了一种十分特殊的个人感情,堆积起来,成为了一个难以舒缓的情结。这样的话,一个具体而变形的感情意象就成为了其回忆的主峰,所有经历变得壮烈。因此,所谓回忆,其实就是对某一个“严重意象”反复的揣摩和咏叹,并达到凄美的效果。   
    当事人在无数次登临峰巅的回忆中,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在考察两个情人的历史。他游走于他们之间,为他们而悲喜交加,自己就像一个说客,大做思想工作——与其是在使对方回心转意,不如说是在包装美化回忆,进而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的安排。   
    回忆中,把正常的认识和分手视为坎坷、曲折的命运捉弄,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都有夸大自己不幸的倾向,总认为自己才是受苦受难的典型。因此,过多的回忆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回忆是造就诗人的必经之路,是诗人展示比常人更“完美的折磨”自己的手段,对一般人而言,会令人裹足不前、不思进取。   
    保持好的回忆是一种享受,如果想要忘掉一个人就去想想他的坏处,这样想来,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对于我来说,忘掉一个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时间和旅行。时间可以证明所有的事情,而旅行就会让你看到更多的人,更新鲜的世界。奉劝那些失恋的女孩子不要哭哭啼啼的,暂时离开自己身边的环境,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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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温旧梦就会破坏旧梦,破坏旧梦就会讨厌。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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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作家马尔克斯说过,“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你发生了什么事,而在于你的记忆为何,如何记忆。”
第三章第19节 比较       
    接触不久的男女其实一直在比较,一直在利用身边的参照物或过去的交往对象,来权衡对方的优劣。但在这个比较时期,人们一般回避了选择的实质和功利,只是说,还处在了解之中。有个已经退出江湖的词汇——择偶,倒还是道出了一些真实目的。   
    由于钱财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作为构成个人魅力的最主要成分,这一标准已为绝大多数人认可。这实际上是件好事,因为它的出现,就破除了以往对体制内爱情标准的认同,诸如对地位、职业、学历、风度等等的繁琐考究,在经济的起跑线上,就使得一个人必须亮出自己的财富,或者说努力表现自己的优势,接受对方的检阅。   
    这种选择一直在进行之中,即使在婚姻的轨道上出轨,多半也是经济的原因:一种是缘于钱多得找不到地方开支,就要设法寻求更好的目标投资;一种是迫于经济压力,开始赚取感情外快,最后干脆离异,跟富裕的持有者一起生活。有意思的是,这些人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挑肥捡瘦,而是异口同声地声明感情不合。   
    比较是人的本能,情调中的男女在剧烈地比较斗争中,其激烈程度并不亚于路线冲突。不断徘徊、彷徨,这个过程也是感情逐步渗透到对方的过程,选无可选的时候,红尘滚滚,两眼茫茫,突然,自己会对某人产生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难以割舍的感情,到这个时候,选择大体上才告一段落。   
    通常我都不太会比较。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了。另外,可能因为我的阅历原因,加上我本人还算机灵,通常我和一个男人聊天超过一小时,我就能看出他内心的企图。来内地两年,我觉得内地单纯的男人很少,但是只要我把老爸李敖和我的名字亮出来,再大胆的骗子在我的面前也混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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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在床上床下,我都坚忍不拔。女人喜欢我坚忍不拔,男人怕我坚忍不拔。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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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你真会“比较”……
第三章第20节 离别       
    离别是个常用常新的词汇,每一次离别的伤痛,都是对热恋的男女一次增进魅力的洗礼,并使平庸的男欢女爱,在这股伤痛的拉扯下,完成了灵魂的涤洗与升华,使两人情感的境界亦达到了另一层面。   
    各种形式的现代驿站是上演离别的最佳场所,乱哄哄的人流和车辆不但加剧了烦躁的程度,也使激动的情绪危机顿现。拥抱、流泪、亲吻、嚎啕大哭在旁若无人地举行,旁观者也获得了一次感化教育。那种拉住车窗、跟着奔跑的人儿,实际上是拒绝未来的,他(她)以自己的脚力追赶着现实,爱的本质就在于珍视眼前的一分一秒,不知不觉,这些电影画面都在眼前重现,自己一蹿成为剧中的男女主角。   
    当情侣彻底从视线里消失以后,当事人返回空荡荡的站台或者机场,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像鱼刺一样卡在咽喉中,并在缓慢刺入。这大概就是对俗话“摔倒不痛爬起来痛”的实践。在痛楚、宽慰、失落、充实的奇怪混淆状态中,一种崭新的飘飞开始起程,这就是一种在想象当中进行的精神追寻。   
    奇怪的是,经过几次离别的人,自己不但不再畏惧这种撕扯,反倒坚硬起来,鼓励对方大胆上路。这固然说明了一个绝对的真相:最柔软的感情,可以锻造最坚韧的品性,但也需要警惕,是不是当事人感到有些疲乏了?如同一部戏不断反复同样的情景,所以再感人的情节也经不起重复。   
    我曾问过老爸李敖:什么样的男人才有格调?他说:你不要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要看两个人分开来的时候怎么样,这个时候最能看出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对爱情不要太执着,执着对爱情本身不好,对自己也不好。爱情就像爬山,到了山顶,到了极限的时候,要保持清醒,爱情就是男欢女爱,在爱情之路上,离别更是一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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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扬镳、情人再见、朋友分手、骨肉失散,人生有如此际遇,也是造化。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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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有时会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第三章第21节 信物    估计信物的历史早于情书,如果终止的话,也比情书晚。一个眼下的证据是,当人们已经厌倦于情书的形式主义公式后,信物一直在显示不可替代的形式兼物质作用。很多人分手时,不也是要退还信物的吗?   
    一件普通的物器,交到异性手里,附载其中的精神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构成了一种契约,犹如金箍棒在地上画出的圆圈,使小小的领地变成祭坛,一方面阻止爱欲的入侵,一方面在于自我约束,在空白的时光里独处时,可供怀念以及对两人的明天展开虚构幻想。   
    恋爱中的男女比较看重对方赠予的信物,大体一致的看法是,信物本身的经济价值跟感情浓度成正比。当某个男人在月光下的树林里,为女友戴上项链时,女人眼中闪耀的光比项链更为明媚。女人回赠的信物往往在于申明其精神价值的神圣,如钢笔、打火机、领带等等。有人不小心把戒指弄丢了,悄悄买一个一模一样的,但戴在手上总觉得不真实,内心忐忑不安,他(她)疑神疑鬼地相信,这多半是一个不祥之兆。人们往往越在得到时,越是有好的意义上的联想,越在失去时,越会有不好的注解。   
    企图用项链拴住对方,或者用戒指套牢对方,动机无可指责,至于效果就不好确定了。在比较动乱的婚后几年,很多人往往就是在好奇心丧失后开始出墙的,别说什么信物,动刀子也要私奔!信物作为一种伦理的工具,作用是越来越式微了。   
    如果一个男人在分手的时候,要把信物要回去,是非常没有度量的。男朋友如果没有要走他送给你的信物,如果你觉得ok就保留下来好了,如果觉得不安的话,也可以“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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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人们的大病在不肯睁开眼睛正视爱情的本质,而只是糊里糊涂地用传统的绳子往自己脖子上套。感情这东西不是阴丹士林,它是会褪色的。岁月、胃口、心情与外界的影响,随时会侵蚀一个人的海誓与山盟,很多人不肯承认这事实,不愿这种后果发生,于是他们拼命鼓吹“泛道德主义”,他们歌颂感情不变的情人,非议变了心的女人,憎恨水性杨花的卡门,同时用礼教、金钱、法律、证书、儿女、药水和刀子来防治感情的变,他们要戴戒指,意思是说:“咱们互相以金石为戒,戒向别的男女染指!”这是多可笑的中古文明!   
    ⊙李敖•《张飞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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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没有不对信物狂喜的,其实信物好像一片白雪,总会有融化成水的时候……
第三章第22节 面具    这里指的面具跟假面舞会佩戴的道具无关。爱尔兰著名诗人叶芝对“面具”有着十分深切的体悟,他指出,一个人的种种表情就像是一张张形态各异的脸谱,跟表情下的真实没有多少关系。这样说未必尽然。因为真实的表情达意,也可能是脸谱中的一种而已。   
    情调中的男女对面具的更替使用极其频繁,这是在于情绪变化多端的缘故。声泪俱下的痛说家史、得意忘形的惊叹以及准备自绝于人世的决绝,时常轮流上演。面具的作用固然在于遮蔽自己的初衷,使对方的判断力晕旋于设计的迷宫当中,并对眼见为实的状态深信不疑。但结果经常事与愿违,对方轻易就透过表象看到了本质,自己反倒被面具扭曲成了一个坏人。这在自己偶然照镜子时,就可以得出结论。如果需要例证,是很现成的:某人一脸的庄严和善良,向女人解释他一夜不归的苦衷,但他过于流畅的叙述和夸张的苦难表情构成了某种荒谬意味,显示出这是经过认真排练的结果。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在于可以对自己的面具负责。它表达的所有意思,自己应该具备自圆其说的内在支撑力量,即使撒谎,面具跟言说也是合拍的。至于一些人以持续的漠然面具来应万变之势,这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倒是自己对周围的事态有意“缓慢”地做出表态,确不失为一大明智之举。   
    还有一种面具是另一个自己,可能是潜意识的另一面,也有的人不确认有这一面。在伤害别人或被别人伤害时,他都可以躲在面具的背后……   
    面具是没有自信的男人喜欢的玩意儿。我就是我,李文就是李文,我们李家的历史就像一部书一样,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如果这个世界上能多一点真诚的话,又何必带着面具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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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面没敌人,背面倒有开枪的朋友,我正面没朋友,他们给吓跑了。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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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听说有人敢戴着“面具”去见李敖……因为李敖是撕“面具”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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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世纪的人说:“上帝给你一张脸,你自己另造一张。”其实那时候的人,对另造一张脸并不在行,人类真正“给脸不要脸”而能另造一张,是三百年后二十世纪的事。这种造脸,就是今天的所谓“美容”。   
    看看美容广告,我们就不得不惊讶人类在巧夺天工。什么“丰额丰颞”也、“印堂镇平”也、“眉骨加高”也、“割双眼皮”也、“鼻头拉长”也、“美化下巴”也、“笑颜成形”也、“瘦面加胖”也,花样之多,令上帝叹为观止。《创世纪》记上帝说:“我们要照我们的形象,按我们的样式造人。”如今上帝看到人类如此美容,嫌他原始的形象与样式不中看,他在自惭形秽之余,真要感慨知人知心不知面了。   
    ⊙李敖•《文化美容,财政美容,司法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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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美容也是一种面具。
第三章第23节 照相    两性之间互赠照片虽不敌几十年前的以身相许,然而对玉照的选择,当事人还是不能不考虑再三。很多人面对自己的一大堆照片,挑来拣去,总是不满意。理由是自己不会临景表情,或者一时紧张,因此照片效果往往不理想。这种理由一直在说服着人们,为了学习表情,他们不惜浪费大量胶片,但结果仍是不如人意。这在女性当中尤其普遍。   
    一个人对自己的相貌,大都存在着超出实际的估计。即使一个五官挪位之辈,独自在镜子前搔首弄姿的时候,也会对自己深藏的美丽一瞬,感到自豪。她认为,这种美丽是可以在胶片上长存的,只是自己未能把握住机会罢了。实际上,这位临镜者的判断在镜像中发生了偏离,她把自己认为的美丽强加于镜子中的面庞上,并希望它闪光在生活中。这种幻觉产生的根源是对美的膜拜和对异性的高度负责,值得同情。   
    在我看来,每张照片,基本上就是当事人当时状况的真实反映。这就好像只能是你欺骗生活,而绝不是普希金说的生活会欺骗你!但是,当我们对照片不满意,往往会怪摄影师技术不好,没人会承认是自己当时的太肥太瘦导致照片效果不好。   
    坚持在镜头前春意荡漾,风情万种,的确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最美的表情肯定不是在镜头前,而是在晕旋的黑暗中静静绽放的肌肤……而这个摄相镜头,正是男人的眼睛,那么,这些画面进入他的记忆库是可以常驻的。   
    我本人很喜欢照相,对胶卷的品质很挑剔。我觉得照相就是一种回忆,对于我这种身边亲人比较少的人来说,照片就是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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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理发师都恨秃子,所有秃子都恨理发师。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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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照相师都恨丑八怪,所有丑八怪都恨照相师。
第三章第24节 误会的悖论    两性之间的误会随时都可能发生,误会既是两性关系的推动力,也是一把沙子,增加彼此的摩擦。而且,其误会一般都跟经济和另外的异性有关。   
    误会是难以避免的,就像女人的心事,有些乖张,但也不是徒生枝节。男人对单位的女同事热情有加,请到家里吃饭后,还坚持要护送回家。来去的时间长了点,麻烦就来了。独守空房的女人是不甘寂寞的,她们的直觉判断力告诉自己,男人多半跟那个女人有染,他们兴许正在拥抱,正在交换爱意,正在……以前,自己跟他也是这样一路走来的。心情跟天色一样黑了下来,等男人回来后,自然是一阵吵闹。   
    我们可以这样判定,这个男人对女同事是有好感的,只不过暂时没有实质性内容罢了。一个喜欢宴请女同事的男人,心思自然比那些偷偷摸摸的人更异想天开,这是走的“明修栈道”那一路。当身边的眼睛失去警惕,以为事情就水到渠成了。   
    但误会就像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反映出女人对自己的感情的占有欲,另一方面,误会极可能拉大彼此间的裂痕,把自己推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这个时候,男人总是一脸无辜的神情,坐在哭泣的女人身边痛说事情始末。女人一声不吭,却是在认真地倾听,并从他的话语里发现任何可疑之处。在这个时候,即使很聪明的男人,也在犯一样的错误,那就是希望用很多的废话来宽慰女人的心,殊不知越是这样,就越给人欲盖弥彰的感觉,而且,谁有心情听你的陈腔烂调呀!   
    世界上的很多麻烦,就是越解释越麻烦,最后彼此视若寇敌!真到了水火难容的地步,当事人都会感叹,如果处理事情时能稍加判断,事情也不会到此地步,这就如同下棋一样,一步之差,可能落得全盘皆输。   
    假如男女双方都是有修养的成年人,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人都牵扯进来。两个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快乐。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快乐,误会应该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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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和听起来有理的不同,就像音乐和军乐的不同。   
    ⊙李敖•《李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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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会就是“有理和听起来有理的”在“交战”……
第三章第25节 文火煮爱情    人们常常用“干柴遇烈火”来形容痴男怨女的一见如故,事实上相当多的男女情爱,火焰势头之高难以名状,自然是恋爱的一道风景。然而,不温不火,不疾不徐,也是爱情的一景。从实践的角度看,似乎后一种还显得更有滋味,被眼下的白领阶层的绅士丽人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种煮法,主要发生在婚前,其爱情能“煮”多久,甚至今后会不会婚变,不得而知。所以,许许多多结婚很久的夫妻,高举“文火”,把爱情煮得不但惬意,还有星火燎原之势。   
    大约是中华古文化的那种恬雅文静,多少也影响了“文火们”的世俗生活吧,就像精心地炖肉一样,炉火纯青,简直要把自己的骨头一并煮了。小资女人还补充:要像熬中药那样!   
    但我想,能够坚持烧“文火”的男女毕竟是极少数,现在的绅士、丽人注重的往往是外表和做派,他们不过把这些当作道具,以应付自己的形象,不会改变自己去适应并接纳这套繁缛的方案。拍拖多年而没有什么结果,就像《编辑部的故事》里的葛玲和李冬宝,到头来仍然没戏。这样的“文火”不但煮不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