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军肖阀近况:防自杀强签“生死状”,学校撕毁“投名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1:03:48

防自杀强签“生死状”,学校撕毁“投名状”?

      近日,一篇名为“学生死活与学校无关!山东建筑大学强制学生签协议书”的帖子被很多网站转载。类似内容的帖子,有的标题还写成“如有身亡纯属巧合,某大学强制学生签订"生死状"”。
  11月7日,记者在山东建筑大学调查时发现,该校学生确实在学校的要求下,签订了《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向记者展示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

 

   自杀现象已是社会性问题,虽是个人行为,但与个人周围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随着社会上自杀事件的日益增多,大学生们概莫能外,也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自杀群体:或跳楼或割脉等等自杀行为时有发生,原因大致是:或为感情、或为学业或有厌世情绪等等。

    而此次山东建筑大学仅仅因为近期学校里存有某些来自学生的安全行为,为了保全自己,于是学校单方面强制学生签订所谓的“生死状”: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学生自杀、自伤行为,学校不会负责。而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意外也与学校无关,等等。

    看罢此“生死状”,确实有点悲壮的味道,高校的冷漠令人寒心。颇为讽刺的是,很多男学生互相代签,即使以后发生纠纷,当初所签订的“协议书”自然是无效的,以此来无声抗议校方的行为。

    在老师的影响和压力下,与两万多名学生签订了这份“有言在先”的生死状,就算是校方对学生们提前告知了:不论何种情形,以后若有学生自杀或自伤,均与学校毫无关联,学校也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很是绝情。于是,“生死状”一签,学校一方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而学生自从踏入校门的那一刻起,直到毕业的那一天,这期间自然无形中就与学校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因为高校除了具备天职的教育功能之外,自然还有心理疏导、预防及干预学生自杀、以及适当保护的功能,但高校的功利化教育恰恰舍弃了这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转而变得自私起来。

    本来,学生们是怀着求知和成长的目的来上大学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份录取通知书无异于一份递给校方的“投名状”,可这份“生死状”的签订,说明校方已将那份饱含学生多少心血和渴望的“投名状”撕得粉碎,很干净地撇清了学校与学生的某种关系。

    学生们一个个独自离开父母,青春时光里投奔学校,接受教育及其它,自身安全当是第一位的;可现在学校却不想管了,处于成长期的他们,安全由谁来保障?连极为依赖的学校也弃之不管,因此而抑郁的学生必然随之增多。

    尽管,学生自杀或自伤属突发性事件,但很多意外毕竟难以避免。而自杀毕竟是极少数,学校却如临大敌。如果学校单方面跟学生签订好协议之后,就是一种很消极的暗示,更不愿去尽到一定的保护义务,哪怕是劝诫的义务。   

    协议签订后,校方自然是保全了自己,免于担责和承担可能的后果,但无形中已在学校和学生之间增添了一堵墙,有这样的一层隔膜,学校是进一步将学生推向死亡的边缘?而校方的人文关怀又何以体现?着实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