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诡计的人:绥化市
目录
· • 地理位置
· • 基本概况
· • 土地资源
· • 草原资源
· • 水利资源
·• 地理位置
·• 基本概况
·• 土地资源
·• 草原资源
·• 水利资源
·• 林业资源
·• 矿产资源
·• 野生动植物资源
·• 历史沿革
·• 行政区划
·• 参考资料
[显示全部]
绥化市-地理位置
绥化市-基本概况
素以“北国大粮仓”著称的绥化市,盛产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作物和烤烟、亚麻、甜菜等经济作物,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畜牧业发展基地和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安达市、兰西县、庆安县、海伦市先后被国家授予奶牛之乡、亚麻之乡、绿色水稻之乡和绿色大豆之乡称号。
绥化市按照“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总体部署,立足资源优势,工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现已形成了食品、医药、化工、建材、机电、纺织等行业齐全、结构合理的工业格局。拥有欧亚非最大的酒精生产企业肇东华润金玉公司、亚洲最大的甜菜制糖企业海糖集团公司、国内最大有民营乳品加工企业安达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以北实力最雄厚的乡镇级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庆安精洁米厂。
绥化市第三产业迅猛崛起,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水电充足,通讯快捷,交通发达,为经济和社会快
改革开放以来,绥化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15.3亿元,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财政收入实现14.5亿元,为进一步加快市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世纪之光,希望在前;天涯纵远,事业相通。进入新世纪的新绥化,正全力塑造自己的新形象,在未来的发展中,将继续走特色之路,打“绿色”牌,把深入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引联、大开发”战略作为全市拓展发展领域、提高发展层次、加快发展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坚持下去。我们将以最优惠的政策、最宽松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热忱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到绥化大展宏图,进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绥化市-土地资源
化地区土地集中连片,地势平坦,土质优良,肥力较高,日照时间长,雨量比较充沛,适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全区土地总面积5245万亩,合349.6公顷。其中,耕地2160万亩,占总面积的41.8%;林地1064万亩,占20.3%;牧草地625万亩,占11.9%,其余为园地、水域及其它用地。区内尚有后备土地资源463万亩。其中:荒地224万亩;荒山4,8万亩;荒滩45万亩;荒水34.8万亩;沼泽地153万亩;盐碱地11万亩。可供开发利用面积399万亩,其中宜农面积106万亩,宜林面积147万亩,宜牧面积114万亩,宜渔面积33万亩。
绥化市-草原资源
绥化市-水利资源
绥化地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境内主要河流有松花江、嫩江、呼兰河,河流主要分松花江水系和呼兰河水系,水资•源总量为47.8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5.4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2.4亿立方米。全区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8条,理论水利资源蕴藏量为500千瓦以上的河流 18条。总计水能蕴藏量为16.3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0.34亿度,主要分布在呼兰河、诺敏河上。现已开发小水电站3处,装机容量为0.185万千瓦,年发电量0.06亿度。全区地下水总补给量22.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17.35亿立方米,1990年实际开采量为9.26亿立方米。
绥化市-林业资源
绥化市-矿产资源
绥化地区西部地处松嫩平原,地下资源比较丰富,除埋藏有石油、天然气外,还有大量可制砖瓦的粘土和建筑用沙。东部为丘陵半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古生界以来的不同地质时代的地层分布较广,乞浆活动频繁,成矿的地质条件较好。金属矿藏量不太丰富,但非金属矿比较多。初步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石油、铁矿、煤炭、大理石、石灰石、石英石等,已探明储量的有二十多种。西部肇东、安达发现并开采了石油、天然气;东部庆安、绥棱、海伦已发现的金属矿藏有铅、锌、黄铁及砂金等,其中砂金主要分布在3县的半山区,共有矿点三十余处。非金属矿藏有较丰富的建材石;中部青冈、望奎、兰西、绥化等发现有较丰富的矿泉水资源。此外,在呼兰河、诺敏河两岸有丰富的河砂,青冈还发现有石英砂、石矿点。
绥化市-野生动植物资源
绥化市-历史沿革
绥
绥化市历史悠久。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绥化市境内就有古人类繁衍、生息。
绥化市夏商时期为肃慎地。“肃慎者,虞夏以来东方大国也”。自虞舜至夏、商、周时,肃慎与中原华夏各族关系一直很密切。
西周至西汉时期,绥化市的庆安、绥棱、海伦、望奎、兰西等市县仍为肃慎地;西部的明水、青冈、安达,西南部的肇东等市县为氵岁 貊地。
东汉至两晋属夫馀地,夫馀世居东北,是貊族的后裔。晋时全市大部分市县属夫馀的寇漫汗,其农牧经济、文化和习俗都深受中原影响。这一时期,夫馀地仍臣服于当时的中原王朝。
南北朝时期,绥化市属勿吉地。勿吉先后与南朝、北魏王朝建立了臣属朝贡关系。
隋唐时期属靺鞨地,唐代分别归属于唐渤海都督府和黑水都督府。
宋辽金时期,绥化市先后归契丹族建立的辽、女真族建立的金管辖。
元朝时期,绥化市归元朝的开元路管辖区,这一时期农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明朝时期为努儿干都指挥史司所辖,主要居住着女真族和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和其它少数民族。
清朝时期归镇守黑龙江将军管辖。清王朝建立之初,视东三省为“龙兴之地”,实行封禁政策,将东三省山林、土地当作皇室围场,严禁开发耕种。清咸丰十年(1860年)经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奏准,开始出放民荒。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绥化理事通判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由厅升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东北设东北三省总督,统辖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绥化市全境归黑龙江省管辖。
民国初期,东北三省实行省、道、县三级管理制,民国二年(1913年)由府改县,绥化市大部分县属绥兰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海伦、绥化为一等县,肇东、兰西、青冈、安达、望奎、庆城为二等县,绥棱、明水为三等县。
伪满时期,绥化市划归当时的滨江省管辖。后有几次变动,但全市绝大部分市县仍归滨江省管辖。
解放战争时期,庆城(庆安)、绥棱、海伦、望奎、绥化、明水和青冈、兰西
建国后,绥化市分属黑龙江省和松江省。1954年后属两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1956年3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绥化地区专员公署,辖绥化、北安、海伦、德都、铁力、绥棱、庆安、呼兰、巴彦、兰西、望奎、通河、木兰13县,专员公署驻绥化县。青冈、安达、明水归嫩江专员公署管辖,肇东归省直辖。1958年8月,国务院决定撤销绥化专员公署,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辖1市13县,即:伊春市、绥化、巴彦、双城、五常、肇州、肇源、木兰、通河、望奎、兰西、绥棱、海伦、庆安县。1963年12月,伊春市从松花江专员公署划出。1965年6月,国务院决定重新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原松花江公署改为绥化专员公署,绥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辖肇东、肇州、肇源、安达、绥化、海伦、望奎、兰西、明水、青冈、庆安、绥棱、铁力13县。1967年3月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2月撤销,设置绥化地区行政公署,辖绥化、肇东、安达、海伦、肇州、明水、望奎、庆安、绥棱、兰西、肇源、青冈12县。经国务院批准,1982年12月,绥化县撤县设县级绥化市;1984年11月,安达县撤县设县级安达市;1986年9月,肇东县撤县设县级肇东市;1989年12月,海伦县撤县设县级海伦市。1992年12月,肇州、肇源两县划归大庆市。199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绥化地区,设地级绥化市,撤县级绥化市,设县级北林区。2000年6月14日,绥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举行了撤地设市揭牌仪式。全市现辖1区、3市、6县,70个镇、90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
绥化市-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