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天使新片 西瓜:增值税的会计核算1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核算的内容及特点
(一)增值税核算的内容
增值税计算的基本要素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的主要内容就是进货的处理、销货的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事项。如进项税额调整、销项税额调整等等。
(二)增值税核算的特点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工业企业为例)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核算设置的账户
1.“应交税费”账户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不需要通过该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
(2)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减免税款”九个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企业被退回的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的已退的增值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这个专栏,实质上是“进项税额”的抵减性专栏,但为了不与“进项税额”中的退回所购货物混淆,又不便于在借方用红字冲减,因而将其列在贷方。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反映企业月份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反映企业月份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反映本月应交增值税额与已预交的增值税额之间的差额。其借方余额反映多交增值税额;贷方余额反映欠交增值税额。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这些账户分别用来反映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及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二)销项税额的核算
【例1】振新公司销售库存商品一批,价款80 000元,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价款8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额88 000元,销项税额为14 960元,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后,据有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102 9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 960
2.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下的核算
【例2】振新公司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甲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7%,旧货折价20 000元,该批甲产品的成本为40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0 000
现金 3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
3.混合销售行为的核算
【例3】振新公司销售自动扶梯,售价为100万元(不含税),另收取运输及安装费5.85万元(含税),款已收讫。作如下会计分录:
电梯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
非应税劳务收入=5.85/(1+17%)=5(万元)
非应税劳务增值税销项税额=50 000×17%=8 500(元)
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8 500=178 500(元)
借:银行存款 1 22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8 500
4.视同销售的核算
(1)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核算
【例4】振新公司将一批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该产品成本为80 000元,同类产品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 000×17%=17 000元
借:在建工程 97 000
贷:库存商品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核算
【例5】振新公司将一批生产成本为60 000元的产品赠送给某福利机构,同类产品售价为72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销项税额=72 000×17%=12 240元
借:营业外支出 72 24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240
【例6】振新公司向灾区捐赠库存材料一批,账面实际成本为60 000元,计税价为65 000元,增值税税率17%。作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销项税额=65 000×17%=11 050元
借:营业外支出 71 050
贷:原材料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050
(3)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核算
【例7】振新公司将一批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该产品成本为150 000元,产品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均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4)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给职工的薪酬的核算
【例8】振新公司将自产产品一批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该产品成本为50 000元,同类产品售价6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
增值税销项税额=60 000×17%=10 2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200
(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股东的核算
【例9】振新公司将甲产品90 000元(不含税售价)分配利润,该产品成本为8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105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300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抵偿债务的,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进项税额的核算
1.国内采购货物的核算
(1)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具体见《存货》的核算
(2)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略)
(3)购进材料发生损耗的核算
【例10】振新公司购入货物5
借:原材料 1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
贷:银行存款 1 755
该批材料的总成本为:1 500元
该批材料的单位成本为:1 500/(5 000-300)=0.32元/公斤
【例11】振新公司购入材料100吨,每吨1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7 000元。款已支付,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短少1吨,原因待查。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企业付款时:
借:在途物资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②材料实际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99 000
贷:在途物资 99 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在途物资 1 000
③假设现已查明原因,分析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对方少发货,现同意补发。(设货已收到)
借:原材料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第二.由供货方负责退赔短缺材料款及增值税。(收到退款)
借:银行存款 1 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第三.属运输部门原因,向运输部门索赔。
借:其他应收款 1 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第四.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应根据有关批文办理。
借:营业外支出 1 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第五.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应根据有关批文办理。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 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 170
(4)购进材料(物资)退回的核算
【例12】振新公司购入材料一批,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列明销售额100 000元,销项税额17 000元,在付款时已作会计处理。在验收时发现品种与原合同不一致要求退货。在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及所退的货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在途物资 100 000(未入库,已入账)
如果该退货行为发生在材料验收入库后,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原材料 100 000
(上述业务也可用红字做账,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原材料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5)购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货物的核算
【例13】振新公司购入机器设备一台,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税额8 500元,款已付设备已交付使用。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8 500
贷:银行存款 58 500
【例14】振新公司购入一批材料用于免税产品的生产,销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为7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1 900元,款已付,料已入库。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81 900
贷:银行存款 81 900
2.接受劳务的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核算
【例15】振新公司和乙企业联营,乙企业向振新公司投入一批原材料,双方商定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振新公司收到材料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000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1 170 000
4.接受捐赠货物的核算
【例16】振新公司接受某一企业捐赠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5 100元,确认的不含税价值为30 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营业外收入 35 100
5.购入免税农产品的核算
【例17】振新公司从农村收购一批农副产品,已验收入库,支付的收购价款为20 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农副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20 000×13%=2 600元
借:原材料 17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600
贷:现金 20 000
6.收购废旧物资的核算
【例18】振新公司向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一批废钢铁,支付价款10 000元,货物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10 000×10%=1 000(元)
借:原材料 9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7.进口货物的核算
【例19】振新公司进口材料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海关征收关税50 000元,款项已支付,材料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800 000+50 000)×17%=144 500(元)
借:原材料 8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4 500
贷:银行存款 994 500
8.接受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转入货物的核算
【例20】振新公司收到大华公司分来的投资利润,大华公司用原材料一批代替,该批原材料共10吨,单价12 000元,大华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 400元。该批材料已入库,将用于本公司的产品生产。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贷:应收股利(投资收益) 140 400
9.由销货方负担的销售货物运费
【例21】振新公司委托运输单位运送产品,收到承运单位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用支票支付费用3 500元,其中运费2 800元,保险费400元,装卸费3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2 800×7%=196(元)
借:销售费用 3 3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6
贷:银行存款 3 500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1.非应税项目耗用购入货物的核算(购入货物指为生产应税项目而购入的货物,下同)
【例22】振新公司将库存材料用于本厂厂房基建,其实际成本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作如下会计分录:
增值税进项税额=50 000×17%=8 500元
借:在建工程 58 500
贷: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500
2.将购入货物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的核算
具体核算见《职工薪酬》准则(注意会计与税法的区别)
3.购入货物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核算
【例23】振新公司仓库中的材料发生火灾,经盘点,损失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盘点确认损失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
经批准转作营业外支出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117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000
(注意: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毁损)
(五)出口货物退税的核算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的核算
借:应收账款(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的核算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收到退回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例24】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按“免、抵、退”办法办理。本期出口自产货物一批,按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人民币外汇牌价计算出的销售收入为1 000 000元,本期内销货物销售收入900 000元,本期内销外销的全部进项税额250 000元,上期留抵税额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3%。
计算过程如下:
不予抵扣的税额=1 000 000×(17%-13%)=40 000(元)
应纳税额=900 000×17%-(250 000-40 000)-50 000=-107 000(元)
应退税额=1 000 000×13%=130 000(元)
抵减内销产品税额=130 000-107 000=23 000(元)
因为:130 000>107 000(-107 000元的绝对值)
所以:应退税额=107 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不予抵扣税额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 000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3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3 000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10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7 000
(六)未交增值税和已交增值税的核算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若本月有多交的增值税,则应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企业应区别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应交未交增值税与上交当月应交增值税,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1)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例25】振新公司
①上交上月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5 400
贷:银行存款 85 400
②上交当月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5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③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转账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6 000
(七)减免增值税的核算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例26】振新公司采用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减免方法,当期收到返还增值税10 000元。
收到返还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 000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一)设置的账户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不需在“应交增值税”账户中设置专栏。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交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实际上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上交或欠交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
(二)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货成本;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具体会计处理为:
1.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