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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
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选派干部到企业开展帮扶工作,选派工作方案和选派干部名册请及时报局党委组织部。
关于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
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09]2号
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市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皖发[2008]19号)要求,现就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一般是设立了党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型企业。重点帮扶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影响力和贡献度较大且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
二、选派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选派干部到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可以从与企业联系较为紧密的单位选派干部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以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还可以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入驻企业帮扶工作。选派帮扶工作要坚持“一企一策”,努力做到以企业最欢迎的方式选派干部,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选派干部职责
积极引导企业学习研究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的所需、所盼;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提供优良的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双争双覆盖”活动,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为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自觉融入企业,加强自身锻炼,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选派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对企业的帮扶需求状况进行调查摸底。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企业没有意愿的,不列入选派帮扶范围。
2、公布条件。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确定选派帮扶干部的相关条件。
3、报名推荐。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组织部门考察确定选派帮扶干部的初步人选,同时建立党政机关帮扶企业干部信息库。
4、确定人选。根据企业需求意愿和干部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选派帮扶企业、选派帮扶干部名单及选派帮扶的工作方式。
5、选派入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批准后,选派干部入企开展帮扶工作,并报当地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几点要求
1、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选派帮扶工作。要站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高度,充分认识选派优秀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工作力量向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倾斜,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为安徽发展锻炼干部、培养人才。
2、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选派帮扶工作由组织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各级组织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制定方案,抓紧确定人选,精心组织实施。要分级对选派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和专题业务培训,建立选派干部档案,建立健全例会制度、述职报告制度等。要明确选派干部工作的目标要求,加强工作考核。
3、各级机关单位要大力支持选派帮扶工作。要舍得将得力人员选派到企业帮扶工作,积极为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选派干部一般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工作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原单位可根据选派干部在企业实际工作的时间给予一定的交通和伙食补贴。
各地开展选派工作的方案和选派干部名册请及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地选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选派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干部名册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9年1月7日
选派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干部名册
姓名
选派单位
及职务
出生
年月
学历
选派企业
选派工
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