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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人:管理员 日期:2011-01-11     

省人民政府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96件,其中省政府系统承办745件,按建议内容划分,工业交通方面295件,占总数的39.6%;农林水利方面116件,占总数的15.6%;财贸及市场建设方面68件,占总数的9.1%;科教文卫方面192件,占总数的25.8%;人事、政法及其它方面74件,占总数的9.9%。省政府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涉及省财政厅等62个部门,其中省财政厅办理226件,省发展改革委办理124件,省教育厅办理109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水利厅办理均超过50件。
    截至2009年7月20日,省政府系统承办建议全部办结,并书面答复省人大代表。办理结果总体上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被采纳、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647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86.9%。2009年,省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单位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王三运省长2009年1月16日批示:“省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很有价值和启示性的,要全部集中起来认真梳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请部门逐一进行研究,副省长逐一进行把关,是否采纳,如何办理,都要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既向常务会和我汇报,又在常务会讨论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真正体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真正落实对人民代表意见建议的充分尊重和接受监督的实效。”各承办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王三运省长批示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2月16日联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要求,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国办发〔1997〕3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认真研究省人大代表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代表们提出的关系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李桃春代表提出关于创新南北联动、跨江合作体制与政策的建议,涉及制定政策、加大投入、成立组织机构等方面,对指导当前工作很有价值。皖江地区区位优越、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是全省区域发展的战略重点。皖江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性较为突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施跨江发展,是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和双赢的迫切需要。目前,实施跨江开发的各方面条件已具备,一是过江通道建设步伐加快,建成芜湖、铜陵、安庆三座长江大桥,加上即将建设的多条过江通道,为跨江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交通条件;二是长江干堤得到全面加固,沿江大型排涝站工程加快实施,为江北广大地区的开发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跨江发展已形成共识,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江南、江北部分市、县就跨江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合作意向比较明确。省委、省政府对跨江发展问题高度关注,在2006年出台的《沿江城市群“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市积极探索跨江合作的有效途径,实现两岸联动发展”,同时在规划重点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长江岸线资源等方面也充分考虑了跨江发展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议并得到国家支持,已编制完成了该示范区规划初稿,并报国家发改委,争取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快跨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马鞍山公路长江大桥建设进度,推进望江东长江公路大桥、芜湖长江二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庐铜铁路、北沿江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在江北高起点规划建设若干产业园区和城镇,逐步改变江北城镇和产业发展薄弱的状况,形成两岸联动发展的新格局。三是研究提出一系列配套政策,在金融、土地、产业布局、改革试点等方面,提出有含金量的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四是鼓励和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合作模式。
    余学珍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辖县多的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对于2009年28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有很强的可操作性。200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28项民生工程。在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方案时,为减轻市、县配套压力,对新增的民生工程项目,尽可能减少县级财政配套,不要求市财政承担对所辖县(市、区)配套;对原有民生工程项目中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取消了市对所辖县(市、区)配套。为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事权属于市、县,中央和省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市、县政府应承担相应资金。同时,对财力困难的市、县,省财政继续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加以调节。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2007年,省财政大力推进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建设,选取各地总人口、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进行测算,充分考虑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行政运行成本、财政配套支出等,以标准收支缺口衡量各地的财政困难程度,缺口越大,享受的转移支付会越多。2008年,省财政进一步完善了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两次调整分配办法,使得安庆市这样总人口较多、辖县区较多、财力较弱的地区获得了更多的补助资金。今后,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对辖县(区)较多的市继续予以倾斜和照顾。
    王明丽代表提出关于大力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几点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工商部门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1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规定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这些扶持政策,还有一些需进一步细化落实。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争取尽早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不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让他们早创业、早受益。同时,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和各级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省政府不断加强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科技孵化基地创办、领办企业,优先提供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到员工培训、市场营销、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并建立“一帮一”专人联系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大学生创业、领办企业中的困难。
    另一种情况,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未被采纳或未能解决的9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13.1%。未被采纳或未能解决的原因:一是国家政策问题难以解决。如徐淙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农民科学家享受同等国家技术干部待遇的建议。因建议中所提的“农民科学家”,其内涵目前难以做出准确界定,国家也没有“农民科学家享受同等国家技术干部待遇”方面的政策规定,该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要求,据了解,国家即将出台新农保的指导意见,届时我省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省新农保实施意见。对于农民科学家的待遇问题,我省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在制定我省新农保实施意见时,将突出贡献的农民科技工作者纳入新农保予以统筹考虑。二是不属于省政府工作职权范围无法解决。如王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内退(临时退休)的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没有国家授权,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无权制定和修改退休政策。兰晓娥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满30年护龄退休护士工资待遇政策的建议。国家明确规定,除国家授权,各省、市不得自行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三是由于政策所限,暂时无法解决。如陈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解决计划生育项目报批的建议。根据卫生部等国家部门《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范围是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能列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009年,省政府系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有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都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或区域性的大事。认真办理好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政府接受监督、凝聚民智、实现民意的重要途径。省政府对建议高度重视,王三运省长对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黄海嵩副省长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王三运省长批示,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能采纳的意见都要采纳,能解决的问题都要解决,进一步提高省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将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具体落实。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建议交办会、协调会,将每件建议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部分单位还召开了建议办理交流会、总结会,及时总结办理经验和不足。在建议基本办理结束后,2009年9月22日,省政府第41次常委会听取了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是注意加强与代表沟通。近年来,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顺畅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办理建议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断提高,建议涉及面越来越广,涉及的深层次问题越来越多,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2009年的办理工作中,省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重视采纳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各承办部门、单位强化面商机制,采取电话沟通、见面交谈、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意见,商讨解决问题途径,通报办理建议进展情况。对于因政策规定或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解决的建议,积极主动向代表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得到代表们的肯定和好评。
    三是着力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省政府各承办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登记、交办、督办、办复等更加翔实的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办理工作。根据王三运省长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对办理建议流程作了重要调整,各承办部门和单位提出办理意见后,均需将办理意见报送省政府,由分管秘书长审核后报分管副省长审定,特别重要的还要送省长审定,经省政府审定后的答复意见再由承办单位反馈给提建议的代表,有效地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同时,对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的体例、格式等提出统一要求,使答复件更加规范化。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除认真做好承办建议书面答复工作外,通过建立“台账”销号、随时抽查、现场督办、重点督办等形式,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将办理意见答复人大代表,解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或工作情况,说明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打算,承诺办理工作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工作部门进行复核,提出意见。
    2009年,省政府系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个别承办部门和单位办理建议工作进度偏慢,经多次催促才办结;少数部门、单位办理的书面答复过于原则;少数部门和单位没有及时提供书面答复电子版。对于问题,我们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是省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单位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之一。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努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省财政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3、省教育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5、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省卫生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8、省水利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9、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2、省民政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合肥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月20日

附件1:

省财政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26件,是我厅历年来承办数最多的一次。截至2009年9月,226件建议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办理质量和办复结果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现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
    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提出建议,依法监督财政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是履行代表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多年来,我厅始终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0〕36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陈先森厅长多次强调,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建议办理工作当作推进财政改革、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工作。要主动加强与代表们的沟通联系,采取电话交流、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在答复时要增强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以主动的工作和积极的态度确保代表满意。王林建副厅长明确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同时,分管厅领导对每一件建议的办理,从数字是否准确、文字是否贴切,到内容是否充实等都仔细审阅,要求将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如实向代表说明,并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办出水平,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办复满意率。
    二、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按时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厅不断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使制度建设覆盖到分办、办理、审核、督查各个环节。一是及时进行统一分办。2009年3月3日,王林建副厅长主持召开交办会议,明确要求各承办处室认真分析、加强沟通、明晰重点、按时办结,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建议办理动态》2009年第1期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二是完善网上办理流程。及时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财办函〔2009〕146号)并下发各处室、单位,将所有建议均纳入厅机关协同办公平台“两会提案”栏目统一办理。同时,完善统计汇总功能,便于建议办结后的梳理、归纳。三是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厅主要领导对全厅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厅领导对涉及所分管业务的建议工作具体抓;各处室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其牵头办理的建议直接负责。同时,将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的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四是建立联系人制度。要求各处室、单位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建议的办理,厅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全厅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联系、协调。五是加强督查力度。厅办公室在协同办公平台上及时跟踪每一件建议的办理进度,显著提高了督办效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要建议,开展专项督查。六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度。要求每一件建议的答复必须经过经办处室单位、厅办公室、分管厅领导三级审核,严把政策关、文字关、办理质量关。七是主办件送分管省领导审签制度。根据《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和三运省长批示要求,2009年我厅单独和牵头承办的58件人大建议办理意见,均交由省政府办公厅复核、孙志刚常务副省长审签后,再正式答复代表。八是建立长效机制。每份答复均附寄“征询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同时抄送省人大人选工委和省政府督查室。对于人大代表反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加强沟通、调研,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三、狠抓重点建议,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近年来,我们坚持对省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进行重点落实,有力地推进了财政改革发展。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7个方面38件代表建议中,共有10件涉及我厅,涵盖重点建议的各个方面。如省人大任海深副主任领衔督办的“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107号)和“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51号),经过认真调研、系统梳理后,我厅答复:加大财政投入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客观需要。根据现行食品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工商、技监、卫生、农委等部门。省财政根据不同业务都安排了一定的专项经费,但由于资金分散在各部门,难以形成合力,所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是当前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财政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的需要,科学合理安排食品安全经费,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投入,增加必要的检测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财政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
    胡连松副主任领衔督办的“关于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建议”(第31号)、“关于优化农民工创业环境引导农民创业的建议”(第230号)、“关于加大对创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的建议”(第421号),分管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共同参与调研、座谈后提出,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政厅和省直有关部门把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与稳定和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大新型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调整财政金融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费用减免等手段,加大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力度。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加大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落实好就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培训资源的整合,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郭万清副主任领衔督办的“关于对皖北市辖区建设发展给予更大支持的建议”,在阜阳市召开了落实皖发〔2008〕21号文件精神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我厅分管厅领导参加了督办会议,并要求厅有关处室加大调研力度,想方设法支持皖北地区发展。我厅在答复中提出,皖北地区一直是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较多的地区,近年来,随着省财政对下转移支持力度的加大,皖北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也逐年增加。2008年省对市县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50亿元,其中皖北地区24.7亿元,约占全省总额的一半。为进一步支持皖北地区加快发展,200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明确提出从2008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对皖北三市及23个县(市、区)每年各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同时要求加大对三市六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向三市六县倾斜,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为减轻市县配套资金负担问题,省财政将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省对下将继续严格控制出台新的配套政策;二是对于中央明确规定地方配套的,省级将尽力多承担配套资金;三是对事权属于市县、中央和省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市县政府也应安排相应资金,对财力困难的市县,省财政将通过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加以调节。建议办理过程和结果实现了代表满意、基层群众满意、地方政府满意,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
    加强与代表们的联系,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是提高建议办复满意率,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的有效途径。我们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
    一是加强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和联系。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各处室采取电话、信件、主动上门、约请代表面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对重点建议、提案或解决难度大的建议、提案,主动上门进行沟通,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我厅承办的涉及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建议40件,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为此,厅教科文处对所有同类建议进行了归纳,通过逐一电话交流、座谈走访,加大与人大代表沟通,研究提出答复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做好财政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工作。针对代表连续几年提出的相同或相似建议,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对以往答复中没有解释清楚,代表仍有疑惑不解的,耐心地向代表进行宣传、解释;对于政策规定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或不属于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则耐心地向代表解释有关政策、规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谅解。
    三是及时将代表合理建议向财政部反映。一些代表建议中涉及中央税收政策、财政体制、预算执行等重大问题,同时也受我省财力限制,部分要求解决经费、设立基金的建议一时还难以满足。如“关于尽快制定并颁布《安徽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省级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第85号),由于现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权限,应由财政部或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地方不得越权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厅有关处室与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财政部专文汇报了我省价格调节基金现状,并建议财政部制定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经了解,目前财政部已采纳我厅建议,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向中央反映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人大代表更满意、财政管理上水平。
    在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2009年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注重积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利用工作,综合分析省财政厅承办的人大建议,作为制订修改财政政策制度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巩固本届人大建议办理成果。同时,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发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推进跨越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贡献。

附件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24件,内容涉及推进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产业规划布局、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承办总量较2008年增加50件,增长132%。从办理类型看,我委主办79件,会同办理45件,其中省领导重点督办2件。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代表满意,改进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加强领导,改进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在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经过我委和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已经按照要求办理完毕,建议答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到100%,满意率较高。现将我委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建议办理责任
    一是加强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2009年接到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后,委领导特别是沈卫国主任多次在委各种会议上强调建议办理的重要性,明确指出,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委分管领导,亲自召开会议布置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要求各处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去办理人大建议工作,必须认真办理,保证质量。二是落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我委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承办处室安排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2009年办理工作还要求抓好“五个确定”,即确定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办理任务、责任目标和办结时限。各位分管委领导做到每件人大代表建议亲自批阅,每件答复意见亲自审核签发,省领导重点督办建议亲自协调办理。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注重研究吸收建议中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启示,把好的意见转化成我委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委中心工作。使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三是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处室目标管理。将办理工作列入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内容,将人大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处室年终评优的重要条件。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也是人大建议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答复。业务处室的承办人员草拟答复意见后,由处室负责人审定、委办公室审核后,送分管领导审签。达不到要求的,退回重办。
    二、认真负责,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民代表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强化政府与人民的联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措施。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细致扎实地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争取件件建议都能让代表满意。
    (一)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改进自身工作。2009年代表们对我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巢湖污染治理和引江济巢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7件人大代表建议,较去年增长了3件,我委都认真进行了研究。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9年的机构改革,我委“循环经济处”更名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工作职能进一步扩大,力度进一步加强。结合落实代表的建议,我们的工作主要一是建立了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746个,总投资745亿元。其中部分项目已获得国家扩大内需以及国际、国内等资金支持,做到建设一批、备选一批、规划一批重大项目。二是积极争取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国债专项支持。国家前三批扩大内需国债项目中,我省169个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项目入选,共获得10.5亿元国债支持。其中,116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工程入选,获得国债8.11亿元支持。三是衔接《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报批;积极推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在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时,我委充分考虑到进一步落实代表们的建议,考虑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要保证土地、环保、节能政策得到贯彻,有利于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循环使用的项目,才能获得优先审批或核准。
    (二)对好的建议认真采纳。为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加大了投资力度,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连续下达了四批中央投资,投资计划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省人大代表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我省交通事业发展倾注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在办理庞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滁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议》(第660号代表建议)时,我们认为滁州市紧邻南京,建设滁州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对加强滁州与长三角地区交通联系,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刚刚调整修编,滁宁城际未列入其中,短期内开工建设难度较大。经我们多次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衔接,2009年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郑州召开全国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座谈会议,正式同意将安徽纳入长三角城际铁路网规划范围,并要求铁道部会同三省一市共同开展规划修编工作。2009年8月22日,铁道部在杭州主持召开三省一市城际轨道交通规划交流会,经我委积极争取,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已初步纳入长三角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修编范围,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庞华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非常满意,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所做的争取工作表示感谢。
    (三)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代表沟通。对建议中所提问题具备条件解决的,我委积极解决;对于受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我委都认真分析研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与代表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在办理王如达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建设安徽省侨联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列入我省“861”行动计划的建议》(第572号代表建议)时,代表提出“建议省‘861’行动计划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安徽省侨联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列入‘861’行动计划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因省侨联属于群众组织,建设资金主要靠自筹解决,我委社会处负责同志多次与王如达代表电话联系,耐心说明情况,一再表示省侨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只要项目申报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建设资金落实,我们将积极做好立项审批并列入“861”行动计划,并给予政策支持。王如达代表对我们细致认真的办事作风很赞赏,对我们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三、抓重点建议办理,促进工作的开展
    省领导重点督办人大建议主要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件高质量的建议是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凝聚着人大代表的汗水和劳动,对我委的科学决策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为此,我委把办理重点建议工作列入主要领导的议事日程,沈卫国主任亲自主持办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承办处室及时将办理情况主动与建议人取得联系,采取协商座谈、联合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促进问题的解决。我们通过重点建议办理,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
    2009年,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备受代表们的关注。在答复章芳代表提出,省人大郭万清副主任领衔督办的《加快对淮北经济建设投资力度促进全省经济平衡发展的建议》(第554号建议)过程中,我们及时与代表进行了上门沟通和书面答复。省委、省政府对皖北及沿淮地区发展历来高度重视。出台了推进皖北及沿淮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全面部署加快皖北发展的各项措施,设立了每年6000万元的财政贴息资金,扶持皖北及沿淮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我委积极支持淮北市经济社会建设。如帮助淮北市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开行贷款,建设城市道路、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淮北矿区总体规划》,将建设规模1190万吨/年的淮北矿区11个项目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实施“皖电东送”工程,支持淮北电源点建设和输电通道建设;支持淮北市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煤化盐化一体化等一批煤化工项目。2009年3月份,我们帮助淮北市争取列入到了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未来3年淮北市将额外获得近5亿元的中央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为了支持淮北加快发展,在扩大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园区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方面我委持续多年尽了最大可能性予以支持。章芳代表对我们的答复和落实工作表示满意。
    在办理龚艳玲代表提出,省人大郭万清副主任领衔督办的《尽快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建议》(第604号建议)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汇报落实情况。2001年10月,省政府成立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2006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皖发〔2006〕15号),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小组更名为省加快皖北及沿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小组,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2008年11月,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2009年2月,我委配合省委督查室对省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皖发〔2008〕21号文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反馈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看,皖发〔2008〕21号下发后,各部门高度重视。目前,省直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及时、管用、到位”的原则,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安排了相关项目,拨付了扶持资金,落实了扶持方案。对于龚艳玲代表提出的支持园区建设、选派干部挂职、异地交流的干部以及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支持措施也正按照皖发〔2008〕21号文件要求加紧落实。龚艳玲代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充分认可。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人大建议办理效率
    一是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2009年我委落实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的要求,委办公室专门制作了《省发改委与人大代表联系表》,供承办处室与代表沟通后填写备案,要求各承办处室在办理每一件人大建议过程中都要采取电话联系或上门走访等方式与代表取得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才能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增强人大建议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2008年四季度国家连续下达四批新增投资计划以来,我委以超常规状态加班加点,各相关处室跑项目、争资金、抓建设,有的处室负责同志长期驻京争取项目。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最大程度落实代表的建议,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从2009年3月下旬开展“人大建议答复月”活动。要求各承办人大建议办理处室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全委同志的意识。我委通过会议、门户网站、内部办公网等多种方式,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委同志自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扎实地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我委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建议办理内容不够深入;少数答复件解决问题时效性不强,答复结束后建议相关工作新的进展没有及时向代表汇报,使代表对我委的工作最新情况不了解,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附件3:

省教育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省教育厅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在办理工作中,省教育厅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国办发〔1997〕3号)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办理责任,严格规范程序,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工作,所承办的全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按时办复率达1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在省教育厅承办的109件建议中,会议期间提出的108件,闭会期间提出的1件。教育厅主办97件,会同其他单位办理的12件。这些建议有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省教育厅承办建议数量居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第三位,这充分反映出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二是内容广。建议内容涉及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绩效工资改革、职业教育大省建设、高等教育发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师资队伍建设等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各类重大问题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质量高。许多建议都是经过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数据翔实、分析客观、立论中肯,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参考性。
    认真办理和落实好这些建议,是省教育厅义不容辞的责任。截至2009年6月10日,省教育厅所承办的全部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书面答复意见逐一用挂号信寄送至每一位代表(含附议代表),办理质量也较往年有了新的提高。在109件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5件,占1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83件,占76%,主要原因是这类建议的解决需要省直部门的协调、配合,非教育厅单独所能完成,或者建议的内容就是教育厅常抓常新的日常工作;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有8件,占7%;留作参考的有3件,占3%。从反馈情况看,人大代表对省教育厅的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人大代表的满意率都保持在99%左右。
    二、认真完成办理任务,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省教育厅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用心办理,梳理问题,加强配合,按时完成办理任务,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和办理满意率,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民主决策,进而推动全省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领导
    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召开后,省教育厅及时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部署建议办理工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同志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建议的内容,通过研究好、办理好、落实好建议,促进工作水平提高和教育事业发展。就建议办理的具体工作,杨德林副厅长强调,一要加强沟通,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二要解决问题,真正把办理工作从“答复型”转变为“落实型”;三要规范答复,切实做到全面、具体、诚恳;四要强化督查,确保办理任务按时完成,向代表送上满意的答复。
    (二)明确职责,落实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
    多年来,省教育厅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形成了“一把手负责”,“交办会统一分办”等一整套规范高效的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建议的分办、督办和审核工作,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建议的具体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省教育厅各承办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单位)承办工作负总责,对答复意见严格把关、认真核稿,涉及重要问题的建议还直接负责办理。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一是根据建议内容和处室(单位)职责,对建议及时分办;二是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协调有关处室(单位)共同办理,尽量对建议所涉及的内容作出全面答复;三是对处室(单位)提出的初步答复意见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办理质量;四是及时催办督办,保证办理任务按时完成;五是做好答复意见的分发寄送工作,确保提出建议的每一位人大代表(含附议代表)都能及时收到答复。办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制度,保证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是坚持实行分办会制度。在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后,及时召开分办会,将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分办给相应的处室(单位),并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时限。二是坚持办理月制度。把每年4月作为建议办理月,处室(单位)集中精力对建议进行研究、分析、沟通、协商,提出初步答复意见;5月,办公室对承办处室(单位)提供的初步答复意见进行集中审核、规范,并统一答复人大代表。三是坚持督办制度。明确由厅办公室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全面督查,实时通报办理进度,对承办量大或办理工作拖沓的处室(单位)及重点、难点建议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四是建立审核制度。承办处室(单位)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后,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办公室再到厅领导,都根据建议所提问题,对每一件文稿进行认真审核,做到深入研究、反复修改、逐级负责、严格把关。对办理质量不高或答复意见不规范的文稿,坚决退回重新研究。五是坚持开门办理、协商办理制度。通过电话联系、信函协商等方式,充分听取、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四)做到“四个注重”,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省教育厅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在联系上下功夫,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征求他们对办理、答复和落实情况的意见;二是注重在答复上下功夫,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所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都认真分析,深入研究,对建议作出诚恳、全面的答复,决不避重就轻和避实就虚;三是注重在文字上下功夫,对建议的答复努力做到文字顺畅、文风朴实,力戒空话、套话;四是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充分吸纳到教育决策中,落实到工作安排上,使代表建议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三、狠抓代表建议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提出建议,是各级人大代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体现;办理建议,关键在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落实,从而推进工作开展。省教育厅始终坚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积极吸纳建议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把许多合理化内容吸收到制发的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中去;另一方面,把对建议的答复意见,特别是对答复意见中明确表示将要开展的工作,及时实施,狠抓落实,着力实现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
    比如,刘超、汪学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经成立了省委王明方副书记为组长,省人大张俊副主任、省政府谢广详副省长、省政协李宏塔副主席为副组长,省直20多个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徽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制订了《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研究出台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留守儿童的相关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省教育厅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调查研究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行全面的调研,对全省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并建立了留守儿童情况年报制度,同时将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纳入教育事业统计内容中,定期统计全省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二是政策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对全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调研、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全省中小学校普遍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度等。三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2004年至2007年,全省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413所学校的建设项目,解决了6万多学生的寄宿问题。四是典型带动,总结和推广各地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推出怀宁江镇初中“建立学校托管中心”、肥西南分路学区中心学校实行“代理家长”等多种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五是积极创造条件,以建立公办定点学校为突破口,减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在城市就学的障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我省近期拟与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共建留守儿童实验区,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强化服务促进关爱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通过五年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面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促进留守儿童幸福健康成长。  
    再如,陈建东、王传旭、郑小能、洪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建议,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高度关注。2009年,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现了新变化、新情况,就业形势较往年更为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上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紧盯不放、抓协调落实。2009年年初,省长王三运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着重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副省长谢广祥主持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委会会议,研究贯彻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非常时期、非常决心、非常举措”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厅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动谋划,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毕业生就业多出政策、出好政策。委厅领导成员在到高校作的18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43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调研中,都把毕业生就业问题列为重要内容,向高校提出明确要求。省毕业生就业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通力配合,出台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文件频度之高,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成员单位围绕实施“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等工作,制定下发了15个配套文件,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各高校的不懈努力和创新工作以及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全体同志们的奋力拼搏下,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突出成绩。至2009年8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含升学)率达到88.53%(其中研究生就业率84%,本科毕业生就业率86.42%,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率90.29%)。实现就业人数19万人,就业率超过去年同期0.1个百分点,位列中部六省第一,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和公开表扬。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召开的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研讨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安徽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整合教育资源抓就业;出台有力度的措施促就业;帮扶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四个方面给予充分肯定,予以表扬。
    此外,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很多很好的建议,省教育厅都积极予以吸纳落实,有力对推动了全省教育工作开展。
    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省教育厅已经较为圆满地完成了所承担的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省教育厅将认真总结建议办理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巩固建议办理成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推动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安徽做出新贡献。

附件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厅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96件(原省人事厅承办33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办63件)。在省政府督查室和省人大人选工委的指导下,经省厅各承办处室的共同努力,省人大交办的建议均在2009年5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按时办复率、代表联系率均达100%。
    我厅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主要涉及公务员队伍建设、人才流动开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交办会召开后,原两厅党组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分析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初步形成解决问题措施的基础上,2009年3月2日、5日原两厅分别召开了人大建议交办会议,对我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以提高面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目标,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促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建议交办会上,原两厅还分别与各承办单位签订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办理工作的责任对象和办结时间、代表联系率、满意率等目标任务,要求在2009年5月30日前保质保量办结所有的建议办理工作。会后,原两厅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绝大部分建议回复意见被采纳或部分采纳,代表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厅按照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的办理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并及时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我厅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加强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进程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常过问建议的办理情况,对重要建议亲自参与办理,多次就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提交厅务会或厅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如针对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建议(486号建议),厅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于2009年3月26日至29日,由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组成3个组赴全省11个市、23个县(市、区)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题调研,全面了解近年来我省大学生就业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全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形成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明确责任。我厅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全面落实办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我厅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程序规范的登记、交办、督办、办复的工作机制,按工作职能交由相关处室承办,各承办单位都能严格按照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规范人大建议的答复。我厅按照省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答复件的格式、办理工作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厅办公室对答复件的内容、格式、文字表述等认真把关,避免文字及格式错误,使建议的答复更加规范化;对各职能处室办理的建议答复件,都由处室领导把关,送分管厅领导审阅,最后送分管建议办理的厅领导统一签发,使办理工作程序的进一步规范。
    (三)注重实效。各承办处室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千方百计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即使因目前条件不具备或政策不允许,也能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切实提高了代表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采取电话沟通、见面座谈、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实地调查等办理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报办理的进展情况,面商率达到100%。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边缘性建议,主办处室能够积极主动牵头进行办理,协办单位在收到承办件的15日内都能将协办意见书面寄往主办处室。对一些部门之间确实难以协调或确需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建议,我们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请省委、省政府协调决策。
    (四)强化督查。我厅狠抓问题解决率,不断拓展办理的深度和广度,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建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花大力气进行研究办理,做到了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为切实提高我厅承办的人大建议办理质量,厅办公室采取上门询问、文件催办、电话督办、书面通报等手段,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处室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加大对重点建议的跟踪问效力度,积极了解翔实情况,做实解决问题的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5: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我厅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83件,是历年来承办量最大的一次。其中,主办件72件,会办件11件;主要分布为,农村公路27件,高速公路26件,国省干线20件,水运5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2件,其他3件。
    相对往年而言,我厅2009年代表建议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纵向看,承办量大幅增加,并呈现向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趋势。较2008年增加了20件,增幅32%。其中,90%左右的建议集中在农村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和国省干线升级改造等三个方面,三类建议分别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3%、31%和24%。二是横向看,代表建议更加注重民生和和谐发展,建议质量显著提高、办理难度进一步加大。许多建议都展示了代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交通工作的真知灼见,不少建议也正是我们当前发展中正在探索解决的问题和瓶颈,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三是办理时间紧、任务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督查室要求,各承办单位须在交办后两个月内形成初步答复意见,报省领导同意后,于交办后三个月内正式答复代表。按照新的流程,建议办理时限较往年而言又缩短了一个月,加之我厅承办数量较大,办理任务十分繁重。
    针对建议承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厅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妥善应对,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交办会后,厅办公室立即向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汇报了交办情况,并提出厅内分办建议方案。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阅批代表建议,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对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妥善解释,不可掉以轻心;并遴选出宗卫东等代表8件高速公路连接线方面的建议,作为厅内重点督办建议。厅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厅内交办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十届政协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处室承办的办理责任制;同时,对涉及多个职能处室(部门)的建议,确定了厅内分办的主、协办处室,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处室和个人。
    二、迅速启动,倒排推进。
    针对年度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为确保及时、优质地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对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优化。一是立足抓早、抓好。在省人大交办会后,我厅立即行动,2月25日召开了厅内交办会,对建议分办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和周密部署。二是引入倒排时序工作机制。为切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理时限要求,我们采用交通工程上常用的倒排时序工作方法,对办理过程中的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即凡我厅会办的建议和提案,厅内主办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20日前提出会办意见,由厅办公室反馈给厅外主办单位;凡我厅主办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厅内确定的主会办关系,务必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的承办意见反馈至厅办公室;厅办公室负责于2009年4月20日前向省政府提交建议办理意见摘要和办理情况说明。三是强化办理过程中的督查制度。厅办公室利用日常工作机会,进行不定期催办、督办,确保各承办单位按时办结。2009年3月15日,又制发《催办通知》,再次重申了在3月底前,所有会办件办理意见反馈至主办厅局;4月底前,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进度。
    三、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自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以来,我厅一直将坚持持续创新、完善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作为检验衡量办理工作水平的最终标准。在2009年2月份厅交办会上,厅领导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办理方法,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在同年3月份淮北召开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厅领导又再次强调要创新办理机制,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和相关领导在坚持利用出差、调研等机会,创造条件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以及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形式,进行交流的基础上,2009年起,要开展建立省市交通系统建议办理后续跟踪机制的探索,及时将办理意见反馈至领衔代表所在地交通局,进一步发挥各市交通部门办公室作为省厅办公室左右手的功能,在常规办理流程基础上,建立一条后续的、不间断、无缝隙的协调沟通渠道,确保代表的意见及时反馈和落实。
    鉴于2008年我们就代表反映较为集中的农村公路方面建议,专门邀请相关代表和单位召开了农村公路代表座谈会,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9年4月份,我们又在合肥举办了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座谈会,邀请宗卫东等8名领衔代表,以及省人大、省政府督查室、代表所在地市、县交通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共商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面与代表交换办理意见,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督查室和提案代表的高度肯定,有效地提升了办理工作满意度。
    四、狠抓重点,力求改进。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安排方案的通知》(皖人常办函〔2009〕12号)要求,2009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承办周长霞等代表提出的第93号“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入”重点建议的办理。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做出批示,要求省公路局、厅计划处提出办理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调研,落实责任,抓紧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2009年3月5日和4月1日,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省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分别到合肥、滁州两市就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完善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省公路局、厅计划处结合我省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安排,就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入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将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综合考虑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对农村公路网进行进一步补充和调整;同时还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县区或乡镇连接与沟通,通过“以线串点、由线成网” 强化必要的连通,构建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实现农村公路县、乡、村道协调发展,使农村公路网结构更趋完善。二是通过我省2008年通乡油路改造计划的实施,逐步提高乡道的通行能力,完善路网结构。三是调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重点安排县乡道的大中修、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使县乡道路面完好率处于较高的水平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四是加大行业管理力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督促做好“村村通”工程的路肩硬化,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日常巡查和年底大检查的内容。五是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资金筹集的力度,增加地方财政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的筹集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使农村公路得到全面养护。
    2009年4月2日,省公路局分管局长带领相关处室人员专程赶赴六安市,和建议领衔代表周长霞见面座谈,就初步答复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建议; 4月13日,将修改后的初步答复意见向朱先发副主任和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做专题汇报,并再次与周长霞代表深入交换意见; 4月23日,厅主要负责同志又陪同朱先发副主任前往六安,第三次与周长霞代表进行沟通,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十分满意。
    回顾2009年我厅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是我们办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离人大代表的希望、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厅将继续探索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法,推动我厅的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6:

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办理情况
    2009年,省农委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78件,比上年的54件增加24件,承办件数居省直单位第六位。代表所提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新农村建设、农村政策落实、农民合作组织、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培训、农业产业化、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农村能源、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村环保、农业机械等方面。
    省农委承办的代表建议,反映的大都是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建议整体质量水平较高。我们本着“热情主动、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了答复,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不盲目进行许愿。答复意见力求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采取的措施也符合我省实际。同时,也向人大代表解释和说明了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和打算,以及解决一些问题存在的困难等等。我委承办的所有建议,均在省人大人选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结束。特别是承办的主办件,严格按照省政府负责同志在2009年2月16日建议交办会上提出的要求,汇总提出办理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审定后,再正式答复代表。从与代表沟通的情况来看,代表对我委2009年承办的建议基本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要求严格。多年来,我委一直把办理好省人大代表的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委领导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和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建议交办会后,省农委专门召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交办会,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委分管领导亲自参加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到认真负责,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尽量逐条进行解答。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确因政策不允许或其他条件所限,解决不了的,应当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实际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采纳代表的合理建议,尽量让代表满意。
    2、责任到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各职能处(室、局、站)对办理工作非常重视,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员,把建议办理和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当作一项光荣而又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又作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原因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反馈给人大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
    3、实行五级把关,努力提高办理质量。2009年,我委承办的建议,实行承办单位、办公室、委分管领导、委主要领导、省政府领导五级把关,先由承办单位具体经办人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把关,再报委分管领导签发,涉及到有关具体业务的,报委分管业务的领导审签,重要建议报委主要领导签发。委办公室汇总所有答复意见和办理意见摘要,报送到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审定后,正式答复代表,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和省政府督查室。
    4、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力求代表满意。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力求做到沟通率与满意率两个百分之百。在具体办理时,具体承办单位积极主动,采用电话沟通、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网络等多种方式,与人大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力求人大代表满意。如承办单位未与代表沟通,委办公室将办理件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5、加强督办、督查,注重实效。委办公室要求委属单位克服困难,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要于2009年4月10日前办结,比要求的时间提前1个多月。委办公室在2009年3月底进行了一次催办,并于2009年4月10日开始,每周对未能办结的建议进行一次督办,直至办结为止。对正在解决的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建议落到实处。
    三、效益情况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通过对建议的办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力求从体制、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大部分建议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经产生了明显的效果。
    潘淑玉代表对使用农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农业产业化高度重视,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来抓。最近4年,省财政通过增加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集中财政专项资金2亿多元,采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和补助的方式,重点扶持粮油类、畜牧类等十大主导产业骨干龙头企业,促其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组织者,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民增收。下一步,省农委积极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逐年增加投入,重点加大对重点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的支持。
    汪德尚代表对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省结合实际,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我省农村耕地流转面积537.7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8.7%。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确实有少数地方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行土地流转、损害农民利益和对土地流转缺乏有效引导管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以合作组织为载体,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服务,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切实维护非农建设征地中农民的合法利益。
    胡再生对打造我省安全食品生产与加工基地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在安全食品生产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发展措施,推动农业“三品”发展。二是强化重点工程,示范带动安全农产品生产。三是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优势农产品发展区域。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下一步,还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力度,与省卫生(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省质监(负责实施品牌战略)部门配合,拟定安徽省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将我省沿江九市打造为泛长三角区域的农业“三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重点打造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三是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861”行动计划中农产品加工基地内容。四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为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试点工作。
    总体上看,我委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与人大代表直接见面和沟通还不够,有些建议答复内容比较笼统、简单。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附件7:

省卫生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后,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研究,精心组织,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切实抓好办理工作。在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精心指导下,在相关代表大力支持下,通过厅机关各处室积极努力,按时圆满完成59件建议办理工作,其中,单办和主办的代表建议书面答复和摘要,全部按照要求送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审定。现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将我厅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敬请审阅。
    一、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2009年,我厅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59件,单办24件,主办21件,会办14件。
    代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上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当前卫生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层次较高,紧扣当前卫生工作重点。按照内容及数量划分: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15件;涉及农村卫生的9件;涉及医疗机构管理的8件;涉及食品安全的6件;涉及基本建设的6件;涉及妇幼和社区卫生的5件;涉及中医事业发展的3件。此外,还有涉及慢性病防控、爱国卫生、卫生科教、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7件。
    应该说,提出这59件建议的代表在事前都认真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在建议中,代表不仅提出了问题,分析了现状,而且还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较强,给我们不少启发和帮助。在办理工作中,我厅始终坚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采取措施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通过办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9件。此外,还有4件建议涉及内容或者是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或者是因目前条件限制需待以后解决,我厅已经向代表分别做出了说明。
    二、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
    2009年,我厅承办的建议中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多达15件,占建议总数的25.4%。对这15件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厅高度重视,强调列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主要领导高开焰厅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有关处室负责人狠抓落实,认真办理,切实办出成效。
    这15件建议涉及到“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等内容。在办理工程中,我厅承办处室认真学习研究代表所提建议,对照国家及省里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行分析讨论,并积极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理清建议办理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并结合代表所提建议,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如何进一步落实措施和出台有关政策。通过认真办理,拓宽了工作思路、解决了存在问题、提高了管理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2009年又取得新进展。
    2009年以来,围绕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切实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受益和保障水平,我厅制订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乡村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意见》、《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新农合,参合率已达93.46%,筹资标准保持人均100元。参合农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已达47.2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高出中部地区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位居中部地区第一,全国第二)。全省80%的县(市、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在全国领先),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30%,参合农民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全省17个市的市级医院推行即时结报。据卫生部对全国2455个县(市、区)2008年新农合运行质量“快速评价”排名结果,我省新农合运行质量整体水平较高,总平均得分位列全国第一名。
    三、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要工作内容来抓。
    多年来,我厅始终把办理人大建议,作为厅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为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在2009年年初召开的厅务会议上,高开焰厅长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强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好代表建议,始终是卫生厅的重要工作,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职责的意识,一如既往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同时,党组会研究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继续“三个”坚持:一是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厅长直接抓制度;二是继续坚持厅领导建议阅批制度,重要建议由高开焰厅长亲自批办,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三是继续坚持建议内容汇总制度,对代表们普遍关心的内容,除认真答复外,还要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重点部署,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对卫生工作及厅机关工作的指导作用,为全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
    为把2009年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实、做得更好,我厅还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卫生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则》等文件汇编印发,指导各承办处室及承办人员更好地做好办理工作。代表建议交办会后,厅里迅速召开厅内交办会,高开焰厅长亲自主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方面通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代表建议办理有关文件规定,提出2009年建议分办意见和要求,现场交办。并特别强调:办理工作必须坚持“三优”,即:办理时间要优先、承办人员要优秀、办理结果要优质;不仅要有高质量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还要有高质量的办结报告。
    (二)进一步强化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严格建议办理工作督查。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我厅在办理要求上进一步进行强化,同时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切实负起办理工作责任,认真研读本处室所有承办建议,熟悉掌握每一份建议的内容,经研究提出具体承办要求后,指定专人办理。同时,要求各处室围绕各自交办建议,认真挑选一些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在承办过程中,要求处室负责人加强对本处室承办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是进一步严格建议办理公文化制度。主要目的就是增强承办处室及承办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对多个处室承办的建议,明确要求会办处室要在收到建议后,于7个工作日内拟出书面会办意见,并加盖处室公章或负责人签名,送交牵头处室综合办理。
    三是进一步落实代表三次联系制度。在2009年建议办理中,进一步强化代表办前、办中、办结三次联系制度,要求实行开门办理和协商办理。为确保代表三次联系制度落到实处,一方面专门设计制作代表联系情况反馈表,要求承办人员认真填写联系情况,并由处室负责人签字或处室盖章确认;另一方面在卫生厅网站上公开联系情况,要求承办人将联系时间、联系方式、代表意见三个方面内容在卫生厅网站建议办理信息系统详细登记,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四是进一步强化建议办理规范化制度。严格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及《安徽省卫生厅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对建议答复的标题、主送、答复格式、抄送(抄报)、结束语、文件头等都进行明确规定和要求,保证我厅建议答复格式的统一规范。
    五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在既往《安徽省卫生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并以此作为工作考核和奖惩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效能建设考核内容,明确规定没有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的,将在年终效能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继续发挥网络优势,不断提高办理水平。
    在2009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理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实行公开、动态办理。2007年以来,我厅积极探索创新建议办理工作方法,开发设计建议办理信息系统,在省直厅局当中首家实行网上公开、动态办理,将建议办理要求、办结时限、责任人员、联系情况、办复内容等10项内容全部对外公开,承办人随时将最新办理情况信息在网上发布,即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又强化了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受到了广泛关注。2009年,我厅对网页的版面内容又进行了充实完善,将办理工作通知、答复格式、征询意见表放入网页,可以随时查看,随时下载,进一步方便承办人员的办理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厅建议办理信息网页浏览率累计已达30600多次,是浏览率最高的网页。通过实行公开办理,增强了责任心、提高了办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了代表建议“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的转变。
    总之,2009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既往工作基础上,办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工作进一步显现。从办理效果看,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或收到代表不满意的反馈意见。但是,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督办、联系和协调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络化办理、规范化办理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提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认真落实省人大、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不断推进办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附件8:

省水利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认真严谨,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我厅共承办59件人大代表建议,其中单办件45件,是历年来承办建议最多的一次。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建议交办会精神和建议办理的要求,我厅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按时按质地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水利工作的建议,既对水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又对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分析,更对水利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凝结了代表们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反映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真知灼见,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对水利工作的开展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厅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水利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厅党组书记、厅长纪冰亲自抓,作出专门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肖主持召开了交办会,具体部署办理工作,对办理规范、质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承办的建议,逐一落实到承办处室,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二,严格把关,大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每一件建议的办理,从登记、造册、交办、协调、调查、草拟、核稿、签发、答复、督查、走访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循公文运转的要求,实现了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强化分类梳理。对所承办的建议分类梳理,明确办理的重点。对建议办理情况详细登记,实现一张登记表贯穿办理全过程,清楚掌握每一个环节。二是加强督办催办。厅办公室建立督办台账,根据办理期限,及时督办催办。各承办处室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答复代表,对办理情况比较复杂或因政策、客观条件等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向代表详细说明情况,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严格把关审核。按照公文办理程序,各承办处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进行审阅,厅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后,对照答复内容和处室职责,分别请分管厅领导逐件审阅。
    第三,加强沟通,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在办理每一件建议时,都尽可能与代表联系,通过电话、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掌握代表的意图,实现“建议”、“办理”双方的良性互动,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同时,对于会办的建议,也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第四,严格程序,报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答复
    积极落实王三运省长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要求,在办理流程中增加了报上级领导机关审核的环节,真正体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真正落实对人民代表意见建议的充分尊重和接受监督的实效。对于我厅主办的45件建议,我们严格按照程序,编写了答复意见摘要后,报经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审阅后再正式答复代表。
    第五,加强督查,按时优质完成办理任务
    及时开展内部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厅领导对各分管处室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厅办公室对各承办处室单位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进行督查,加强催办,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全面梳理,明确建议办理的重点
    从2009年的建议内容看:既有落实水利政策方面的,也有水利改革思路方面的;既提出了加快水利发展的建议,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建议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为掌握建议重点,明确关键问题,切实做好办理工作,我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分类。建议集中反映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涉及淮河洼地治理、滁河治理;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水质卫生、配套资金;三是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四是中小河流治理;五是其他问题,涉及灌区水费征收、水利工程管理等。通过梳理和分析,我厅明确了办理的类别,掌握了办理的重点。对于具体的工作建议,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吸收好的意见,将其转化成加快水利发展的工作措施;对于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我厅提速前期工作,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力求给代表们满意的答复。
    三、抓好落实,加快解决代表关心的水利问题
    第一,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2009年1~8月份,全省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44.0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0%。一是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实现既定目标。完成投资25.3亿元,占计划的51.4%,其中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项目基本完成。二是14项治淮骨干工程进入全面扫尾验收阶段。完成投资10.7亿元,占省“861”行动计划年度目标的62.9%。全省治淮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18.37亿元,占总投资的93.4%。三是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进展顺利。全省33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85亿元,占总投资的62.5%,预计年底前可基本完成。四是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扎实推进。淠史杭等7个大型灌区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95亿元,占总投资的84.7%,其中中央资金2.15亿元全部完成。
    第二,提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09年计划解决316.4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截至8月底,已完成投资10.7亿元,解决了167.6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与2008年同期相比,建设进度和解决人数分别高出40和30个百分点。全省已累计投资36亿元,建成工程4600余处,解决了780余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预计到2009年底,将解决9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占总计划的58%。同时,加强与省卫生厅的协调配合,确保群众用上清洁、卫生的饮水。
    第三,坚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2008年冬到2009年春,全省共投入各类资金45.5亿元,完成土石方2.8亿立方米,改善了农田排灌设施,提高了抗灾能力。推进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已有80多个县区完成规划编制。制订出台了2009年冬到2010年春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指导意见,已印发各地执行。
    第四,积极推动中小河流治理
    按照国家初步确定的我省重点中小河流2009至2011年试点项目名录,要求各地抓紧时间,区别轻重缓急,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项目将于2009年内启动。
    第五,努力解决代表们关心的其他问题
    对于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标准问题,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按超额累退费率减半征收。对长江部分河段的崩岸问题,积极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反映,请求给予除险加固支持,同时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处理问题。对灌区水费征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更多的支持。对于非行蓄洪区的补偿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和说明。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虚心接受代表的建议,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改进各项工作。

附件9: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31件。其中牵头主办1件,协办30件。至2009年6月底,31件建议全部办结。
    一、领导重视,办理工作组织有力。
    办领导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实”、“准”、“快”三原则,向省人大代表交出满意的答卷。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之后,立即就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逐一落实办理单位。对收到的31件建议,认真研究并落实到具体处室负责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不得推诿塞责,克服一切困难做好办理工作。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确定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责抓落实,秘书行政处负责督查、督办,各承办处室包保建议的办理质量。严格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二、措施得当,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不断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切实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登记、分办、办理、审核、督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做到以制度规范办理工作。
    二是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理过程中,认真分析建议的内容,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代表的初衷和真实意思,准确把握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能够解决的程度。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明确解决的期限和方案;不属于政府工作职责权限,无法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在与代表沟通的基础上,争取他们的理解。在办理协办件过程中,主动与主办单位沟通交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建议的答复工作。
    三是注重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创新办理方式,拓宽办理思路,严格办理时限,采取跟踪办理、公开办理、面商办理等措施,限期办结,限时答复,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办理工作中,既重视答复,更重视落实,切实变以往的答复性办理办落实性办理。承办的建议均得到代表的满意回复。

附件1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在2009年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综合部门。在此之前,人大代表的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分开进行的。原省经委承办了30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原省信息产业厅承办了3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合计我委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3件(含重点督办建议4件)。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件6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6件、能源电力5件、扶持民营企业发展6件、返乡农民工创业5件、信息产业3件、交通运输 2 件。
    我们总体感到,本届人大代表建议质量整体水平较高,建议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建议明确、针对性强,体现了人大代表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对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高度关注,在办理工作中,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的交办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办理责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高度负责地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对所承办的33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从代表反馈的情况看,代表们对我委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委的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现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委党组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提高效能、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良好契机,要求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省经信委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机关效能建设重要内容来抓,迅速进行安排部署,依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办理。委主要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建议交办会后,委分管领导在交办会上对2009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明确要求各处室局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与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委主任赵炳云同志、书记贺凌同志亲自抓,召开了由各承办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要求各处室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创新方法,使每件建议的办理都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件。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了解代表的初衷和真实意思,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办理的时限和要求,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并统一印制了有关表格资料。14个承办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办理工作,落实具体承办人员、督办人员,把任务分解到人。
    为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在3月份结合我委调研任务,将代表委员所关注的非公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的利用及返乡民工的就业、创业等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融入调研工作,把代表委员的建议融入经信委系统的工作会议内容中,与研究解决工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运用到决策中去。对人大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凡是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一次性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即使解决不了或不能全部解决,也及时如实反馈答复,切实落实对人大代表的尊重和对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效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规范程序,认真办理
    为做到办理建议工作规范化,消除办理工作中的随意性,我委制定了《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使各承办处室局从办理程序、征求意见、答复格式、办理质量等方面有章可循。将办理程序细化为6个环节,即: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调查研究、落实措施、办理答复、后续实施。使各承办处室局从办理程序、制度建设、方法措施、答复格式、办理质量、满意程度等方面有章可循,也为我委较好地完成以后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委把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征求意见作为硬任务,充分联系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要求办理前沟通、充分了解提出建议的背景和建议人的意图;办理中沟通,共同研究办理工作的事项内容,以取得理解和支持;办后沟通,以便建议人督促落实效果。至目前,我委承办的建议均与代表、委员采取电话、走访、信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沟通两次以上,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对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广泛争求意见、协商办理。如人大代表李益湘《大力发展创意经济、缓解金融危机冲击》747号建议案。为办理好此项建议案,2009年4月2日,我委牵头召开了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领衔建议代表和附议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创意经济研究会会长朱先发,省创意经济研究3名副会长、秘书长、省人大选工委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5个协办单位人员参加座谈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一方面要从落实效果来体现,另一方面要从给人大代表的答复文件中来体现。我委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列入委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在200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后,我委迅速召开了委交办会,给承办处室局留出了更多的时间,也便于各具体承办的处室局将人大代表建议与年初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紧密衔接,全盘考虑,统筹安排,保证了在时间和计划上的合理性。在办理中根据有关规定,一是集中具体承办人学习办理工作规定、要求,研究办理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二是从复文内容和复文格式方面,统一要求;三是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实际,加强业务指导,严把每一件建议答复文件的"四关",即由承办处室局的领导对复文稿进行审查修改把第一关,委办公室审查修改把第二关,委分管领导审核把第三关,委主要领导签发把第四关,直到符合要求。主办的建议答复送省办公厅复审后,才以正式文件印制,并附上《征询省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意见表》寄送代表。通过严格要求,层层把关,代表建议答复文件未发现质量问题,也受到了建议者和代表们的好评。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我委把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作为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把办理工作列为年度重要督查内容,通过跟踪督办、派人督办、共同研究等多种方式坚持抓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承办处室局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的每一件答复严格审查把关,对答复格式不规范,没有明确答复的,及时向承办的处室局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并重新答复。及时通报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承办处室局在办理工作中,不局限对代表有交待、有答复,而是把建议办理落实作为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办理实效,采取电话跟踪、上门拜访、邀请代表面商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代表们的意见和意图,抓办理工作的落实,使办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把一些重点建议办好,我们把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地归纳和吸收,结合全委调研计划安排,加大调查研究,先后组织非公经济现状、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节能降耗等调研组分赴到省内有关市、县和兄弟省市进行调研,积极从政策层面上研究推进我省经济工作的相关配套措施,实实在在地研究和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总体看,2009年我委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认真负责,不论是重点建议的办理,还是整个承办工作,都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按时按质完成了办理任务。为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我们注重准确全面领会和把握代表建议的意图,坚持快节奏、高效率,不拖不压,快捷办理,及时答复,努力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每件建议的答复质量。
    2009年我委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我们所做的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与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把今后的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1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一直得到省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2009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8件,内容涉及城建、房地产、住房保障、建筑业、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既事关科学发展,也关乎民生保障。这些建议已按规定程序、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答复率达到了100%。从我厅和代表联系的情况看,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较高评价和满意答复。
    我厅通过办理建议,加强了和人大代表的沟通,改进了工作,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厅2009年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多年来,我厅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常新、注重实效,并在长期办理工作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有效和相对固定的工作程序和规则
    2009年2月16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召开后,倪虹厅长要求必须按时保质完成交办的建议。分管副厅长曹剑亲自主持召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副省长黄海嵩在交办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四个结合”原则,即:把办理好政协提案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厅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的完成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他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期限和质量要求;三是加强和人大代表的沟通,有关承办处室的负责同志必须热情主动坦诚地和人大代表交流办理意见,达成共识,并且要指定相对固定的联系人,对沟通中遇到需要厅里出面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厅领导汇报;四是扩大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成果,不能就办理而办理,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形成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1、将办理质量列入对处室考核的内容,同时积极争取进入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行列。我厅要求各个处室,努力实现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把建议的落实过程,作为促进工作,推进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
    2、按照我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实行建议办理工作厅长负责制,分管厅领导协助做好工作。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在省人大建议交办会后,厅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机关分办工作。对重点建议和议案,特别是对省领导牵头办理或有批示的,厅领导要亲自参加调研、亲自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如对2009年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领衔督办的,洪应朝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受困山区、特殊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予以补助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根据2009年5月8日督办会的要求,分管厅长亲自部署落实办理工作,责成厅村镇处负责同志赴洪应朝所在的宿松县北浴乡四吉村,实地查看该村危房,与洪应朝再次沟通,就贫困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及时报送省人大内司工委。
    3、进一步健全建议工作办理机制,实行厅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处室分工办理制度。厅办公室确定专人认真填写《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登记表》,对交办的时间、人员等进行严格登记,切实加强日常督办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我厅2009年结合实现“三保”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督办范围,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了杜绝由于办理过程较长,有漏办、忘办的现象发生,厅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多次进行提示和督办。
    4、规范办理程序,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编入我厅正在引入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今后,我厅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严格按工作流程进行,提高办理工作效率。这也是2009年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创新之举。
    (三)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
    1、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所有承办的建议负全面责任。各处室接到承办任务后,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建议分析工作,认真研读承办的建议,熟悉每一份建议的内容,把握建议的实质,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人员,明确具体要求,抓紧进行办理。厅勘察设计处、村镇处等处室在交办会后多次召开处务会议,研究落实办理工作。
    2、加强沟通,取得共识。我厅认为,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率,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互动,提高面商率。在2009年的办理过程中,承办处室及承办人员主动征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面谈、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建议人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厅勘察设计处陈东明处长亲自到滁州、安庆、马鞍山上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其中马鞍山的人大代表因在南京出差,陈东明处长又专程赶到南京当面征求意见。据统计,在我厅所承办的 28件建议中,交换意见率达到100%,其中85%与人大代表进行了当面沟通。人大代表对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对答复意见和我厅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以及上门征求意见和交流沟通的务实作风,均表示满意并感谢。
    3、强化要求,规范程序。建议办理工作有着明确的规范和程序要求,从建议的登记、交办、承办、协商、督办、归档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我厅做到了各项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别是2009年,我厅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27号)要求,在书面答复所有代表建议前,按时向省政府报送了答复意见,经分管省长审核后,才具文正式答复代表。
    4、严格把关,讲究质量。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反馈给代表后不满意的不放过。我厅把办理建议中代表的满意程度作为处室考核目标之一,充分调动起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在建议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处室都按时认真进行书面总结,交流办案经验,不断总结提高。
    二、主要成效
    (一)把握了社情民意,为工作决策提供了有效监督
    通过对人大建议的分析,使我们比较准确地把握了社情民意,明确了工作着力点和努力方向。如在2009年的人大建议中,不少都集中反映了村庄规划建设的问题,这些虽也是我们长期关注并着力加以解决的问题,但通过代表建议,进一步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进了工作。比如,通过办理张先义代表《关于尽快整顿农村乱建滥占违法建房现象的建议》、祝力啸代表《关于农村房屋规范设计规划的建议》、杨荔代表《关于加快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姜占元代表《关于搞好农村新建设规划,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避免土地再次浪费的建议》、杨华代表《关于搞好村庄布点规划大力推进新农村住房建设的建议》等,我厅以农村土地整理整村推进为契机,积极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划定规划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工作,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增强了服务中心的意识,发挥了建设工作在实现“三保”目标任务中的重要作用
    比如,我厅在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重点督办的“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等问题的建议”中,立足于扩大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服务、扶持和指导,制定了促进建筑业就业的十大举措,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在合肥成功举办了首届安徽省建筑劳务输出及企业合作对接会和安徽省第三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千方百计扩大建筑农民工就业取得较好成效,省委书记王金山三次批示予以充分肯定。2009年1-8月份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14.07亿元,同比增长14.79%。至8月底,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64.17万人,同比增长11.78%。
    (三)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独特作用,促进了工作难题的解决
    人大代表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杰出人士、知名专家或领导者,人大代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广泛的代表性,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工作中长期遇到的难题的解决,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比如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省村镇建设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5号),明确了试点镇成立规划建设分局,解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取得重大突破。这其中也凝聚了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新农村规划建设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虽然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比如,还需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紧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两促进”关系,进一步创新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并取得实效。下一步,我厅将更广泛地联系人大代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和监督,尽职尽责,不负人民所望,把我厅建成思想解放、环境优良、廉政勤政、实干高效的政府机关,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安徽崛起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

省民政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厅先后共收到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27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其中主办件14件,单办件6件,会办件8件,重点督办4件。接到省人大转来的代表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它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所有建议都按程序认真办理,提出答复意见,截至2009年4月底,已将接受的代表建议办理完毕。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由一位副厅长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管厅长对每一件代表建议亲自审核、把关,对于复杂、敏感的问题,还亲自协调、指导。厅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联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建立了登记、交办、督办、审核、答复、总结、归档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承办处(室、局)都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的职责范围,对于分工承办的代表建议,都能及时依据法规政策提出办理意见,认真办理,注重落实;对于代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
    (二)按照制度,规范办理程序
    为了加快办理进度,务实、高效答复政协委员代表建议,根据《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我厅建立了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从承办、交办、督办、答复到总结、归档,环环相扣,落实到人。具体程序是:1、厅办公室接到代表建议后,先进行登记、归类和总体分析。根据代表建议所涉及的内容,呈分管厅长阅审后,召开代表建议工作交办会,进行动员部署,再交有关业务处(室、局)签收办理。2、承办处室签收后,立刻进行分析、研究,指定专人承办,一般要求在一个月左右初步拟出答复稿,由处(室、局)负责人审核后,交厅办公室核稿。3、厅办公室核稿,针对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把好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由分管主任审核后,送分管厅长签发。4、厅办公室将代表建议交给业务处(室、局)后,一般在一个月左右进行第一次督办,此后每半个月督办一次,直到承办处室按时完成答复工作。5、代表建议复文由厅办公室寄送代表建议人1份,党派团体代表建议,寄送代表建议单位3份,所有复文均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1份,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1份。6、代表建议办理完结后,由厅办公室对全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以便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目前,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达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主动联系沟通,提高满意率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对属于我厅主办,有关部门会办的代表建议,我们一方面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充分尊重吸收他们的会办意见,另一方面主动与代表联系、协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征求代表建议的意见,实行协商办理、开门办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对有关部门主办,我厅会办的代表建议,我们一般都能在交办后的一个月内将办理情况提供给主办单位。通过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合作共事的基础。办理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代表建议,在答复前,我们都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其意见。此外,我厅还与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保持密切的联系,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
    三、主要成效
    人大代表建议都是代表们经过认真调研、深思熟虑后提出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于我们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厅一直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致力于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来促进民政工作的发展。如对陈静代表提出要求省对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的建议(第23号),我厅积极与省财政厅会商,并于2009年4月8日向省人大张俊副主任作了专门汇报。2009年初,省民生办下发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法》,2009年1月份,在全省五保供养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局长会议上,均要求对新增的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应保未保对象由县级财政纳入供养范围,我厅将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又如张莉代表提出关于设立专项经费帮助社区发挥居家养老依托功能的建议(第112号),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2009年初省老龄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地税局十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皖老龄办〔2009〕1号),力争三年左右时间,全省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点的工作目标。
    2009年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办理经验,认识存在的不足,在具体的工作进展中充分吸纳代表们的建议,扎实工作,争取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促进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

附件13: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省人大和省政府关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落实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在200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把办理好省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
    2009年,我市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8件,其中主办22件(227号建议与338号建议内容相同合并为一件),会办5件。至2009年5月25日,所承办28件建议已全部办结。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在我市2009年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中,内容涉及经济建设、环保和交通方面的13件,科教文化卫生方面的5件,农林水利和小城镇规划3件,工业和园区建设3件,人事、社会保障等3件。
    1、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件,占18.51%。如王红代表提出296号“801公交车太拥挤”建议。合肥公交集团对此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开通801区间车,配备10台车。运行路段缩短为由“滁州路”到“野生动物园”,加快车辆周转,缓解线路拥挤。二是双休日期间将10路车由“火车站”到“梦园小区”延伸为“火车站”到“野生动物园”,分流部分原801路客流。市公交集团将根据客流变化情况,继续推进公交线网优化,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再如周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高校附中优势,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350号建议。我市对现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和科学岛实验中学等5所高校附中,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其中发展。一是将高校附中发展纳入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从各方面给予支持。2006年市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006年-2010年合肥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高校附中发展已列入其中。高校附中招生也纳入全市招生总计划中,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纳入全市(区)评价。其他评先评优、教育科研活动等亦与全市中小学一视同仁。二是政策倾斜,支持高校附中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面。高校附中招生在满足单位子弟入学的基础上,可面向社会招生。与公办学校招收学区外学生比例受严格控制不同,高校附中不受学区限制,只要学校同意、市教育部门备案,学生就可入学并办理学籍。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对5所学校的招生录取单独设置。较大程度的满足各校特色招生需求。鼓励学校走特色办学之路。对高校附中提出的本校直升生比例也积极扶持,突破5%规定。三是积极鼓励高校附中创建各级示范学校。将高校附中创建示范高中纳入到全市创建工作中。目前,高校附中尚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空间受现管理体制制约等困难,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和督促工作等等。
    2、列入计划待解决的21件,占77.77%。如肖建玲代表提出的第382号“关于拆除合肥市长江东路、来安路口处过街横梁的建议”。该代表提出的过街横梁为市热电集团公司向新站开发区供热主管网过路支架,目前一直向外供热,主要用户有元一希尔顿、元一时代广场、市地税局宿舍、名人御苑、信地置业东一处等,非报废的过街横梁。我市已将长江东路扩建工程已列入大建设计划。开工后,将结合道路建设,按照直埋管工艺重新敷设热力管道,对该过街横梁进行改造或拆除,目前方案及初步设计已完成,等等。
    3、因条件暂不具备待今后解决的1件,占3.7%。即凌晓明代表提出的第632号“关于缩短空调车运行时间建议”。我市目前空调车近200辆。2000年6月,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合肥公交空调车价格听证会”,经征求多方意见并参考外地做法,按优质优价原则,空调车定价为2元/次。“价格听证会”未确定空调车票价随季节调整。此外,城市公交具有公益性性质,合肥公交公司每年都因此形成相当数额的政策性亏损,需政府给予补贴,综合各种因素,我市空调车票价暂不能随季节调整。
    二、形成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和正常工作程序,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为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市坚持层层强化工作责任制,积极认真办理每件建议,不断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形成基本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是强化领导,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政府把承办工作看作是深入了解民情民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市政府确定了常务副市长分管省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对一些重点建议或建议内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能的,市政府分管领导均及时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市政府还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办理时限、答复质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答复意见的反馈满意度等方面制定评分细则,严格考核。这一措施硬化了工作手段,促使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各具体承办单位更加主动,建议交办后,能及时进行研究布置,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促使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加强协商与交流。坚持“开门办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和交流,这是我市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一贯做法。市政府在交办人大代表建议时,都要求各承办单位尽可能与代表见面,当面听取他们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我市各承办部门采取登门走访、通报情况、邀请参加有关会议和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改进办理方式。特别是一些落实难度大的建议,市政府要求办理单位必须与代表见面征求其意见。市直许多部门还采取召开办理工作通报会等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并根据代表建议,调整或修改答复意见。这些协商与交流,强化了办理力度,促进有关问题的落实或解决。
    三是建立工作网络,落实责任到人。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政府系统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网络,全市共有70个单位进入了网络,各单位都落实分管领导、内部承办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网络的建立,使各单位办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还有利于加强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对促进办理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根据建议办理要求和特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交办前有要求,办理过程中有督查,办复后对落实情况“回头看”,凡是办理结果有变化的,要求重新答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督办,这些工作措施为很好地完成办理任务起到重要的保障。
    我市将认真总结200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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