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属于佛教还是道教:违约责任的种类和适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7:12:11
违约责任的种类和适用        10年一级和二级考试命题人不约而同对违约责任的种类和适用场合重视起来,而这一块对考生来说是要求比较高的。现在对考到的几个真题归总做个解析: (2010年二级真题69).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法定违约责任有(  )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E.定金【答案】ABC【解析】违约责任共5种。其中:        法定的违约责任有三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二种:违约金、定金。 (2010年一级真题83).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则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    A.继续履行合同    B.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C.提高合同价款    D.提前支付所有工程款   E.支付逾期利息【答案】AE【解析】违约金一般需要当事人约定。但极罕见情况下,有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违约金(即法定违约金),在当事人无约定时,可以主张适用法定违约金。一级法规教材P215倒数第一段《解释》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这里的“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即法定违约金。 (2010年二级真题77). 下列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同时适用的有(  )   A.赔偿损失与继续履行   B.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   C.定金与支付违约金      D.赔偿损失与修理、重作、更换    E.违约金与解除合同【答案】AD【解析】一级2005年考过。有人选E,我不同意,理由是:一、解除合同(即取消交易)不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二、从法理来说,解除合同(取消交易),其效力是返回到交易前的状态,即无约可违的状态;严格来说,此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统归无效,应按照P190最底下“(五)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来处理。该二种责任是法定民事责任,性质上并非违约责任,P191最上面(2)里面规定的“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与违约责任里的“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名称相同,但性质不同。 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损失,而不是让他发财。因此违约责任的本质不在于制裁违约方,而主要体现为补偿被违约方。基于此,违约责任相互适用的原则如下: 上述图表中,大括号表示相斥,+表示“继续履行”或“补救措施”和后面一种相容。具体而言(以下内容仅供有基础有兴趣的同学参考):(1)只有在合同不能继续实际履行时,被违约方得主张采取补救措施;所以,两个里面只能主张一个,体现了补偿性原理。(2)如果合同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被违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注意:这里强调了“其他”,体现了补偿性原理。(3)继续履行的,被违约方也可以不要求赔偿其他损失,而主张“迟延履行”违约金,但不得主张“不履行”违约金,体现了补偿性原理。(4)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应主张赔偿全部损失,或主张调高违约金直到违约金得以填补全部损失。说明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适用,体现了补偿性原理。(5)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也有权主张适当降低违约金,体现了补偿性原理。(6)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体现了补偿性原理。(7)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与定金也不能同时适用。因定金罚则(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是违约方“不履行”,而不是瑕疵履行或迟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