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照蓝底图片:贫困县"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轨迹 4年日均受贿过万
(新华调查)贫困县“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轨迹
4月6日,被告人王先民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内听取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当日,记者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法院审理,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王先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华社记者 郭刚 摄
新华网兰州4月8日电(记者郭刚、王志恒)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6日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等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甘肃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疯狂敛财逾千万元,其“捞钱有道”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的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疯狂“捞钱”:书记在任4年日均受贿过万元
在长达41页的刑事判决书上,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罗列出了王先民29项受贿犯罪事实和4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发现,2004年至2010年3月,被告人王先民在担任甘肃省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陇南市宕昌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工程中提供方便,先后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第十分公司经理等14位工程承包商人民币1108.7万元;收受陇南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某四川绵阳房产一套、四川成都房产两套,总计人民币258.1166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宕昌鑫达出租车公司经理牛某等人人民币103万元;利用职权及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调动、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先后收受县直部门及乡镇干部所送人民币及购物卡总计人民币86万元。共计1556.8166万元。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2010年上半年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000余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在万元左右,可谓日进斗金。
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上万元,再涨至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生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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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宕昌县委书记疯狂敛财1400万 一审被判死缓
- 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
- 贪官王先民为反腐倡廉支的是什么招?
- 遏制县委书记腐败须制度“渐进”,翻越“障碍”
- “一把手”贪腐的几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