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黄做法大全:企业固定资产中建筑物如围墙、厂区马路等是否缴纳房产税
问:企业固定资产中建筑物如围墙、厂区马路等是否缴纳房产税?
沈阳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刘国军
答:房产税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形式。从价计征方式纳税,是指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基数纳税,税率为1.2% 。房产原值是指在固定资产科目下所记载的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电梯、电灯网、水管、煤气设备、暖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价值。
1.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属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 〕13 号)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 〕财税地字第003 号)明确,房产税只对构成“房产”的建筑物缴税;“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
通过以上的文件规定可以看出: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围墙、厂区马路等虽不以房屋为载体,但没有单独核算计入房产原值的,需要缴纳房产税。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围墙、厂区马路等不以房屋为载体,单独计算价值、不计入房产原值的,不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