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还是魔鬼——中国历史的异类伍子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04:06
姓名:伍员,字子胥               外号:白发魔男,复仇男神

生卒:大约公元前543年-公元前484年          性别:男

国籍:吴籍楚人

学历:接受楚国正统贵族教育

相貌: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须发如雪,威武雄壮,异于常人

座驾:四驱战车

武器:弓箭、七星宝剑

著作:《五子胥》十篇。图一卷。(《汉书 艺文志》归为兵技巧类,已失传。)

经典战役:柏举之战,夫椒之战

特技:筑城,游击,疾行,惑敌,复仇之鞭,箭术无双

爱好:复仇,鞭尸

性格:热血,讲义气,恩怨分明

缺点:越老越啰嗦

最好的兄弟:孙武

最讨厌的人:越王勾践

座右铭:你对我好,我对你一百倍好;你对我差,我对你一万倍差

经历:楚国公子哥儿——流亡者——吴国公子光门客——吴国“行人”(相当于外交部长兼政府高级顾问)——吴国相国

结局:伏剑自杀(史载),死后升级为为潮神(传说)

历史评价:少好于文,长习于武,有文治邦国,武定天下之才

 

 

 

【古人云】

 

秦国丞相范雎:“使臣得尽谋如伍子胥,加之以幽囚,终身不复见,是臣之说行也,臣又何忧?”

诸葛亮:“子胥长于图敌,不可以谋身。”

宋朝宰相王安石:“子胥出死亡捕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血,名震天下,岂不壮哉!”

晚明思想家李贽:“伍子胥绝孝纯忠,惊天震地,楚之烈也。”

梁启超:“伍子胥智勇深沉,真一世之雄也。”

 

 

【引言】

 

梁羽生先生有部极有意思的武侠小说,叫做《白发魔女》。说是一个良家女子,被负心汉给欺骗了,心灵遭受重创,于是一夜白头,变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白发魔女”。

近代也有一部极有意思的样板戏,叫做《白毛女》。说是旧社会穷人家里一个女孩喜儿,因为家里欠了地主黄世仁的债,被地主老财抓了要当小老婆,她不答应,便逃出来躲进深山老林里,最后也白了头发,变成一个可怜的“白毛女”。

这两个故事自然是瞎编的,不过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在我们春秋时代,还真有这么一位因变故而白了头发的可怜人,他的名字叫伍子胥,却不是女子,而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烈丈夫,一个文武双全、屡立奇功的春秋名将,也是一个在春秋历史上充满了争议性与传奇性的黑色英雄。

或许,这两个传奇故事就是从伍子胥的经历中找到灵感的。

那么伍子胥到底是遭受了何等巨大的创伤,居然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呢?

这还得从头说起。

 

 

 

【正文】

 

1.飞来横祸

 

一切都从一个女人开始,或者说,一切皆从一场迎亲开始。

那是在公元前523年,话说楚国有一个很色的老头,就是楚国之王楚平王。

楚平王有个儿子,叫太子建,儿子长大了,要讨媳妇,楚平王便派大臣费无忌去秦国为儿子迎亲。

前面一章我们说过,自从崤之战后,“秦晋之好”就彻底破裂了。秦国人于是转而跟楚国人成为好朋友,哥俩一起对付晋国。双方打了近百年的仗,分不出胜负,都累了,于是打钩钩停战,这就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弭兵大会”。

可是这边战事刚消停,新崛起的吴国又在楚国南方捣起乱来,双方也打了几十年仗,不分胜负。

扯远了,咱们回过头来说这场迎亲。秦国人既然和楚国人是哥俩好,楚国人来迎亲,秦国君主秦哀公自然不敢怠慢,立即把自己的心爱小妹孟嬴许配给太子建,双方结成“秦楚之好”。

这本是一件大好事儿,偏偏费无忌这小子不厚道,使了个阴谋诡计,将这件大好事儿引上了一条诡异的道路,南中国的大地从此陷入纷飞的战火之中,楚国的命运开始朝变态的方向发展。

原来,孟嬴是个大美女。陕西这地界向来是出大美女的,从前秦穆公的小女儿弄玉就是个超级大美女,曾经把华山上的神仙都迷倒过,而这个孟嬴一点也不比她弄玉学姐差,人送外号“梦萦”,男人看了都得“魂牵梦萦”,后来俗家小说把孟嬴称为“无祥公主”,这个名字取得颇有意味。

事情糟就糟在她太美了。

更糟的是,迎亲的大臣费无忌是个正宗的小人。

美女再加上小人,想想也会出事。

原来,费无忌是太子建的老师,官任楚国太傅之职,有前途有地位。可惜,太子建不待见他,而喜欢另外一个老师,太师伍奢,本书主人公伍子胥的老爸。

说起这个伍奢可不得了,他的爷爷伍参,爹爹伍举,都是楚国的重臣,也都是大大的忠臣。换句话说,伍奢那就是正宗的名门之后,无论从地位、从威望,那都是高出费无忌一大截。

所以费无忌嫉妒啊!小人一嫉妒,那就要害人了。

于是,费无忌打秦国迎亲一回来,马上就找到楚平王说:“秦女绝美,王何不自取之,而更为太子取妇。天下之美女无穷,如此亦不妨大道。”

色老头楚平王一听说有美女,脑袋立刻被下半身控制,当晚就把孟嬴弄进宫去,横刀夺了亲儿子的爱,说的粗俗一些,那就是公公扒灰了!

这一下扒灰不要紧,孟嬴的肚子被搞大了,没多久竟给名义上的老公太子建生了小弟弟,名字叫“珍”。金庸说:“世上最污秽之处是皇宫和妓院。”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对,妓院比皇宫干净纯洁高尚多了。

生米煮成熟饭,太子建的老婆算是没了,可是他又不敢跟老爸翻脸,只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而楚平王占了儿子的便宜,心里有鬼,再加上费无忌的挑拨,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竟然想加害太子建。

因为他想的很清楚,与其将太子建这颗定时炸弹放在身边,不如杀了他,让自己的宝贝小儿子珍来当太子。

这下可好,太子建不但老婆没了,太子之位没了,而且小命也将不保,他只好赶紧逃跑,逃到了亲妈的娘家,郑国。

楚平王还不罢休,把伍奢也给抓了起来,因为费无忌污蔑他是太子建的同党,两个人想阴谋造反呢!这还不算完,伍奢的两个儿子还躲在外面呢,不行,得把他们也抓来杀了,斩草,就得除根!

于是楚平王派人去召伍奢的两个儿子来送死,骗他们说:“贺喜贺喜!王误信人言,囚系尊父。今有群臣保举,称君家三世忠臣。王内惭不已,欲拜尊父为相国,封汝二子为侯。请二子速速回朝听封。”

如此蹩脚的谎言,伍家兄弟当然不相信。伍老二伍子胥说:“楚王无道,乃用贼臣之言,囚禁父身,拟将诛剪。见我兄弟在外,虑恐在后雠怨,乃诈作慈父之书,待吾二人一到,则父子俱诛,何益于事?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是呀,这铁定是要撕票的绑票,他们还去自投罗网,岂不是显得太傻了一点?

伍老大伍尚却说:“吾之智力,远不及汝。汝能报仇为孝,我当归死为孝,从此各行其志,不复相见矣!”伍尚这样也没错,“与父同死”和“为父报仇”,都是尽孝,方法不同而已。    

就这样,伍尚走了,他选择舍生取义,伍子胥逃了,他选择忍辱偷生。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直面惨淡的人生。其实,就像从前赵氏孤儿的那个故事,公孙杵臼和伍尚从容赴死,固然难得;但是程婴和伍子胥能勇敢的活下来,忍受痛苦和屈辱的折磨,去完成逝者的遗志,却是更加的难能可贵。

从此,伍子胥踏上一条逃亡与复仇的不归路,无数的坎坷、不幸、饥饿、疲惫、孤独、绝望和仇恨将在前面等着他,伴随他一辈子。

 

 

 

2.    流落江湖

 

本书的主人公终于正式登场了:伍员,字子胥,按照《东周列国志》的夸张说法,此人“生得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活脱脱就是一个怪物史莱克。此乃小说家言,不足为信,但是伍子胥长的威武雄壮,异于常人,那是肯定的,如果他长的一幅大众脸,他接下来的逃亡就不会那么惊险困难了。

接下来故事的发展,有点武侠小说的味道,满门被灭,主人公流落江湖,碰到不少奇遇,学成绝世武功,最后报仇雪恨,大快人心!

不过小说是小说,历史是历史,历史上并没有那么多奇遇。伍子胥的复仇之旅,艰辛异常、惊险异常,好几次,就差那么一丁点,他就玩完儿了。

他第一个要面对的危险,就是楚王派来的追兵。楚国大将武城黑已经接到了楚平王密杀令,抓住伍子胥,格杀勿论。

这个危险很快降临到了伍子胥的头上,他的两只脚再快,也跑不过武城黑的战车。

在伍子胥一路狂奔出三百里后,他最终还是被追兵给赶上了。

面对几百名全副武装的追兵,伍子胥只有一个人,一只弓,一把剑。

按道理,伍子胥肯定玩完儿了,这可不是武侠小说,一掌过去秒杀几百人的事情,根本不存在。

武城黑大笑:“王师已至,汝还不束手就擒!”

出乎意料,伍子胥很平静,只见他一弯弓,“嗖”的一声,武城黑的御者应声滚落车下,死了。

武城黑吓得赶快跳下车来,躲在车后,探出头来一边发抖一边朝伍子胥喊话道:“大胆反贼,还敢拒捕!可知我一声令下,汝必死耶?”

旷野无风,天地一片肃杀,伍子胥缓缓的取出一支箭,搭在弓上,瞪着武城黑,一字一句地冷冷的说道:“莫多虚言,汝尽可上前,一试我手中之箭!”

武城黑见自己的喊话一点儿不管用,吓得掉头就跑,伍子胥箭术如神,天下闻名,他可不想冒险冲上去送死。

伍子胥大笑:“本欲杀汝,姑留汝命。归报楚王,欲存楚国宗祀,必留我父兄之命,若其不然,吾必踏平郢都,亲斩楚王之头,以泄我心头之恨!”

他说着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千年之下,小生都不禁为之鼓掌喝彩!

——去他的忠臣爱国!国民国民,国不爱民,民盍爱国;君臣君臣,君不爱臣,臣盍爱君!他的父兄被人杀了,他就要为他们报仇,即便那个人是高高在上的楚王,那又怎么样?

武城黑抱头鼠窜,狼狈逃归,楚平王大怒,即命费无忌将伍奢父子压到菜市场斩首示众。临刑之前,伍奢还是抱着一颗赤胆忠心,仰天长叹道:“我死了不打紧,只怕楚国从此永无宁日亦。”言罢,引颈受戮。百姓观者,无不流涕。

是时,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混沸,地动山摧。兵众唅啼,人伦凄怆,鱼龙饮泣,悲风惨冽,一切似乎预示楚国的未来,将由此刻而彻底改变。

从这一刻开始,吴楚江南,和平将被打破,春秋乱世,将要变得更加混乱了。

而当伍奢父子在楚国引颈受戮的时候,伍子胥已经逃到了长江边上。他将所穿白袍挂在路旁的树上,引开追兵,孤身逃入了茫茫的大山之中。(聪明!)

追兵扑了个空,只好垂头丧气的跑回去复命,楚平王大怒,命令全国通缉伍子胥,画影图形,重赏报信者。

与此同时,伍子胥得知了父兄的死讯,他痛哭着奔跑在莽荡山间,悲愤逆流成河。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

那就把我算做第一千零一名。

                      ——北岛诗歌《回答》

 

 

跑了半天,伍子胥累了,他筋疲力尽的躺倒在一片荒草中,思索前路。

想了半天,伍子胥最后决定去投奔在郑国逃难的太子建。

他欢唱着“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朝郑国的方向前奔。

可是好死不死,他刚跑出丛林,就撞上了一队楚国兵。

伍子胥慌忙逃命,却被来人叫住。

原来是熟人,刚从他国出使回来的楚国大夫申包胥(北宋包拯的远祖),伍子胥的好友。

伍子胥不跑了,因为他知道申包胥的为人,这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绝对不会害自己。

两个少年时代的朋友,几年不见,想不到在这荒野的地方相逢,彼此都恍若梦寐,感动得流出泪来。

伍子胥将前事哭诉了一番,说:“楚王杀吾父兄,为之奈何,兄可有教我?”

一边是臣子之忠,一边是朋友之义,申包胥的内心十分煎熬,他说:“於乎!吾欲教子报楚,则为不忠。教子不报,则为不义。子行矣,且当我二人未曾相逢!”

伍子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不容于世。今吾将覆楚,以雪父兄之耻。”

申包胥喟然长叹:“子欲为父报仇,朋友之谊,吾必不泄漏于人。然吾乃楚臣,尚须顾念臣子之忠。子能覆楚,吾必能存楚,子能危楚,吾必能安楚。子勉之!”

言毕,两人洒泪而别。

十年知交,往事已难回首,前路茫茫,再见遥遥无期,命运无常,竟以至于斯乎!

从这之后,伍子胥和申包胥虽因家国之变,天各一方,却惺惺相惜,两心相知。或许这两个好友日后各为其主,会在战场上一决高下吧,谁知道呢?

 

 

 

3.昭关白发

 

伍子胥逃到郑国,与太子建会合。

郑国当时在诸侯中属于亲晋派,和楚国的关系十分紧张,听说太子建跑来投靠他们,十分开心,立马将他安排在五星级宾馆,好酒好肉招待。

可是郑国国小民弱,并没有能力帮他报仇,太子建琢磨了半天,决定去找晋国人帮忙。

晋国一直和楚国是死对头,双方实力也差不多,想来应该会答应帮忙的吧!

可惜,晋国已经不是先轸时代的那个晋国了,如今的晋国人,欺软怕硬,他们掂了掂楚国的份量,很感沉重,便转而打起了郑国的主意。

原来,郑国虽然当了晋国多年的小弟,但一直都不是特别听话,再加上最近郑国的新任首相乃是鼎鼎大名的贤臣子产,这个人可是个厉害人物,晋国好几次去收保护费都被他硬顶了回来。现如今来了个报仇心切的太子建,正是晋国人使坏的大好机会。

晋国人要求太子建回郑国作内应,帮助他们一起灭掉郑国,以此作为连晋抗楚的资本。

太子建满心欢喜的接下了这个任务,这个无论成功或失败,都十分令人不齿的任务。

仇恨和贪念会迷住一个人的双眼,太子建本来是个纯洁的好孩子,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无耻的忘恩负义之徒,这都是他那没心肝的老爸和费无忌给害的。

太子建于是回郑国准备造反,伍子胥怎么劝他都不听,一意孤行。

伍子胥意识到,他从城父到郑国的这段路程,是白白地浪费了。太子建,绝不是一个能成大事的人。

果然没过多久,就出事了。郑国首相子产的厉害,远远超出了太子建的想象,还没等他发难,子产就先下手为强,将他骗进宫去,杀了。

事已至此,伍子胥只有接着逃亡,不同的是,这次他还得带上一个拖油瓶,太子建年幼的儿子王孙胜。

可是天下虽大,逃哪去呢?想来想去,伍子胥决定逃去吴国,吴国是楚国的宿敌,两国打了多年的仗,双方都死了不少人,怨仇极深。一句话,吴国和伍子胥一样恨楚国,他们是同道来的。

归根到底,晋齐等大国堂堂皇皇,被山带河,那里庙堂上的贵族们有太多的政治智慧,太多的利益考量,对他们来说,任何事情没有对或错,只有值得与不值得;但是伍子胥的是非爱恨,却永远如白天黑夜一般分明。吴国就不一样,那里的老百姓全都是断发文身一言不合就要拔刀子的少数民族好汉,这样的人,最合伍子胥的胃口了。一句话,以伍子胥的刚烈性格,他更适合当一个吴国人,把那里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实在是在好不过了。

从郑国到吴国的都城梅里(今江苏无锡市东南),路途千里,还要穿过楚国的领土,这是一段杀机四伏的路程。

好在伍子胥还算机警,他与王孙胜白昼多半隐伏在丛林沼泽之中,黄昏后,才伴着漫天的星辰,摸索着在荒无人烟的山道上疾奔。秋夜,有时沉静得像一湖清水,有时动荡得像一片大海,簇拥着伍子胥这艘潜行在黑暗中的小舟,一点一点儿的向前追寻着曙光的方向。

饿乃芦中餐草,渴饮岩下流泉,一路跌跌撞撞,伍子胥他们终于来到了吴楚交界处的昭关。(今安徽合肥一带)

过了此关,便是大江,通吴的水路了。可是就跟打游戏一样,这最后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为了防止伍子胥逃往吴国,楚平王早派了大军驻扎在此,盘查过往行人,伍子胥长的高大威猛,好认之极,如何能躲得过如此严苛的盘查呢?

不知道。人生本就是一个大大的迷宫,当局者迷,只有旁观者清。

面对眼前高高耸峙的昭关,伍子胥他们只能在破晓的丛林中逡巡,踟蹰,像游魂一样飘荡。

难办时刻,伍子胥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东皋公。

这个东皋公,想来是个深藏不露的隐士,他一眼就认出了伍子胥,并邀他到家里做客,说有办法帮伍子胥混出关去。

伍子胥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只得跟到东皋公家中住了下来。而这一住就是整整七天。

这七天伍子胥煎熬啊,度日如年,走又走不得,留又留不得,问东皋公却只叫他等。

等等等,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耽搁时日,每天吃闲饭,抓狂不抓狂?

终于,到了第七天夜里,伍子胥实在受不了了,整整一夜,伍子胥寝不能寐,辗转寻思,反侧不安,望着窗外的一轮明月,活生生的愁白了头发。

不得了,史上著名的白发魔男诞生了。

不过他这头发一白,事情倒好办了,东皋公一拍脑袋,想出了个绝顶妙计。

原来,东皋公有个好朋友,叫做皇甫讷,此人相貌雄伟,长的跟伍子胥倒有七分相似。

东皋公这七天,等的就是这位大帅哥呢!

如今皇甫讷到了,恰好伍子胥又生生变了模样,这关就好过了。

第二天,他们大摇大摆来到昭关,守关士兵一见皇甫讷,立马把这个假伍子胥抓了起来。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混出关去,神不知鬼不觉。

终于逃出生天了,伍子胥欣喜若狂,他在山林中狂奔狂舞,拔剑高歌:“剑光灿灿兮生清风,仰天长歌兮震长空,员兮员兮脱樊笼!!”

“基督山伯爵”终于“越狱”成功了,南中国的大地由此将陷入纷飞的战火之中,吴楚两国的命运开始朝变态的方向发展。

好有一比,如果说楚平王是革命样板戏《白毛女》中的黄世仁,费无忌是穆仁智,伍奢是杨白劳,那么伍子胥就只好委屈一点当个杨喜儿了。都说万恶的旧社会能把人变成鬼,伍子胥没有变成鬼,倒是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白发魔男。从此,那昭关边飘飞的白发决然地划出了界限:这边是红尘、是乌发,那边是荒原、是白头,是孤独的英雄,是用最黑的一夜辉煌千年。

4.为你而死

过了昭关,重获新生的伍子胥又来到了滚滚东流的长江边上,但见滔滔江水,茫茫浩浩,波涛万顷,竟无一舟踪影。伍子胥前阻大水,后虑追兵,急的直跳脚:老天爷,你别在玩弄我了,快发只小舟来救救我吧,老这么折磨我,有意思么你?
危急时刻,伍子胥又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二个贵人,渔丈人,一个打鱼的老头。
渔丈人,想来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他一眼就认出了伍子胥,不但把他渡过江去,还将自己的盒饭让给伍子胥吃。
伍子胥如恶鬼投胎,狼吞虎咽了一番,感激涕零的说:“小弟逃亡,身无长物。此乃我父生前所用宝剑,上镶北斗七星,价值百金,请恩人收下,权且做个纪念。”
渔丈人道:“吾闻楚王有令:得伍子胥者,犒赏千金。吾不图千金之赏,又怎会要你那价值百金的宝剑。况且老汉打鱼江中,要它何用!请你不要再拿这破剑恶心我了。”
伍子胥羞愧难当,赶紧拜谢道歉,告辞走人,走了几步,伍子胥不放心,回头又补了一句:“倘后有追兵来至,勿泄吾机。”
渔父神情怪异,点头应允。
伍子胥刚刚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不对,回头一看,渔父已经将船弄翻,连人带船沉入茫茫江水之中。
为了保守秘密,渔父竟不惜自沉江而死,壮哉!
伍子胥呆呆地看着江心沉船荡起的涟漪,心中默念道:“这下好了,绝对不会再有人走漏消息了,伍子胥,你这个混蛋,现在你总该安心了吧!”
明月高悬,江风猎猎,伍子胥牵着王孙胜的小手,孤独的白发随风飘扬,转过头,已是无语凝咽。

大江水兮淼无边,云与水兮相接连;
痛分痛兮难可忍,苦兮苦兮冤复冤。
自古人情有离别,生死富贵总关天,
先生恨胥何勿事,遂向江中而覆船。
波浪舟兮浮没沈,唱冤枉兮痛切深,
一寸愁肠似刀割,途中不禁泪沾襟。
望吴邦兮不可到,思帝乡兮怀恨深,
傥值明主得迁达,施展英雄一片心。
——《敦煌变文集》之《伍子胥变文》

伍子胥过了大江,来到吴国境内,这一路盘缠已经用尽,他和王孙胜只得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捱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两人终于是再也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身心已经疲惫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这时候,伍子胥又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三个贵人,浣纱女,一个洗衣服的村姑。
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饥肠辘辘的两人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的盯在了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远行人腹中饥饿,夫人可假一餐乎?”
浣纱女抬起头,只见一个白衣白发的高大男子,行步张皇,精神恍惚,面带饥色,腰剑而行,看似一有故事的人,于是一言不发,只转身将竹篮里的便当取出,跪在地上,毕恭毕敬,双手捧在子胥面前。
伍子胥狼吞虎咽,完了还是不忘说一句:“蒙夫人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远行人实乃亡命之夫,倘遇他人,愿夫人勿言。”
这浣纱女想来是个烈女,她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沉了下来,等伍子胥一走,她便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突然又感觉有些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的摆在那儿,无言的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吴国人的个性,伍子胥算是领教了,“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 (《汉书•地理志》),一个个都是这么不怕死、这么讲义气。有性格,有血气,实在比楚国人可爱多了!
只为萍水相逢一人就抱石自沉江而死,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简直就无法理解。但在古吴越之民看来,这很正常,死亡并没有什么好恐惧的,那其实是一种痛苦的快乐、一种生命的涅磐,飞蛾蹈火义无返顾的死亡姿态在他们眼里无疑如夏花之绚烂,似皓日之明亮,壮丽得令人窒息,充满了奇妙的精致的悲剧美感。所以吴越之君与人共事,若一死可以保秘密,助其胜利者,其虽趣死而无吝无畏。

 

5.刺客解决问题

靠着吴越之地那些可爱的人儿,伍子胥一路乞食,风尘惨面,蓬尘映天,终于来到了吴国旧都梅里 (今无锡,梅村镇) 。
长途跋涉,巨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水土不服,伍子胥生病了,病得很重。但是没有办法,这会儿他只能强撑着病体,盘桓于梅里菜市,靠吹箫卖艺维持自己的生命,因为他在吴国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吴都的闹市上,谁能注意,在喧扰的人潮中,竟有一个泥涂其面,披发獐狂的老丐,膝行蒲伏,吹一曲箫声喑喑,诉说着数不清的国仇家恨,日暮途穷。
向一个君王报仇,已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对一个乞丐而言,那更是一场幻梦。但伍子胥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他有着百折不回的意志与世间最强壮的心脏,不到最后,他决不放弃。
幸而上天总是会眷顾那些坚持到底的人,关键时刻,伍子胥碰上了生命中的第四个贵人——被离。
被离是个市吏,也就是管理吴国农贸市场的城管队队长。他的日常工作,就是维持市场秩序还有收收税什么的,不过他除了本职工作外,还有一个业余爱好,那就是喜欢给人看相。而当他一看到伍子胥的时候,立马惊呆了,心想:“我被离一辈子给人看相,阅人无数,却从未曾见过如此奇貌,莫非这个神秘男子就是传说中的异国亡臣?”
“星探”被离马上将伍子胥引荐给吴国之王,王僚。
而王僚一见到伍子胥,就被他的雄伟相貌所倾倒了(看来不管男人女人,大多都是外貌协会,长的帅就是好啊),两人一聊就是三天三夜,伍子胥居然一句话都不带重复的。
长的帅,又这么会演讲,吴王僚顿时对这个白发帅哥欣赏之极,当他知道伍子胥对楚国君臣恨之入骨,便一口答应兴师伐楚,为子胥报仇。
眼看伍子胥的愿望就要达成,突然跑出一个人来唱反调,对吴王僚说:“伍子胥劝大王您兴兵讨伐楚国,不是为了吴国,而是为了他自己报仇,请大王不要采纳他的建议。”
吴王僚一听,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就不再为伍子胥兴兵伐楚,而慢慢疏远了他。
这个可恶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他就是伍子胥生命中的第五个贵人,吴王僚的堂兄,公子光。
公子光为什么要阻挠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不敢攻打楚国,而是因为,他也看上伍子胥了,他要这个智勇双全的白发魔男帮助自己干掉吴王僚,至于伍子胥报仇的事情,他公子光一样也有力量帮伍子胥达成,并且做的只会比吴王僚更好,更漂亮。
换句话说,公子光那就是个大大的野心家,他毕生的梦想,就是当上吴国之王,将吴国发扬光大,成为天下的霸主。
伍子胥明白了,原来在这个看似谦卑的年轻公子的胸中,充满了勃勃的雄心与野望,那么好,一切如你所愿。只要你肯替我复仇,我就帮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
于是,伍子胥当上了公子光的门客,并开始为他物色杀手,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帮他得尝所愿。
不久,一个叫做专诸的猛男出现在了伍子胥的视野之中,他,就是刺杀王僚的最佳人选。
壮士多为屠狗辈,专诸本为一屠夫,却天生豪侠仗义,公子光与伍子胥待专诸一家甚好,专诸感恩不尽,而他唯一能报答他们的,只有他的生命。
士为知己者死,先秦时代的壮士们,受不下旁人的一点点恩惠,一点点欣赏,哪怕要走上一条不归路,也不会稍事回顾,这个字,就叫做“侠”。
不过光有这还不够,因为他们要对付的可不是个一般人,而是防护森严的一国之君,不好好谋划一番,无异于自寻死路。
现在最难办的一点,是如何让专诸接近王僚,只要能在不引起对方怀疑的情况下顺利接近他,那么王僚的小命,就唾手可得了。
可是这说的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伍子胥想啊想,又想白了几根头发,终于给他想到了一条绝妙好计。
原来,王僚是个老饕来的,生平最爱,就是烧烤鲜鱼。人家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回,伍子胥偏偏就要王僚为食亡一次。
于是,伍子胥将专诸送到太湖的一个小岛上,闭关修炼烤鱼大法。

未完待续          接下来请看  英雄还是魔鬼——中国历史的异类伍子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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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千古名将英雄梦系列第一卷:烈烈先秦》  

 

作  者: 江湖闲乐生 著出 版 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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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系列书籍是有史以来第一部以通俗幽默的笔法全方位评述中国三千年战争史的历史巨著,作者开创性的以中国历史上一个个赫赫有名的军事将领为视角,满怀激情的为读者展开了一幅幅金戈铁马气势恢宏的历史画卷,时而浓墨重彩,时而处处留白,它讲战争,讲权谋,但更多的是对文化的关注,对人性的反思,以及对民族兴亡社会演变历史发展的深度剖析。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作者思想的轨迹,更可以看到的是中华民族从古到今踏着血泪奋勇前行的心路历程。  

12. 英雄泪

楚国的都城变成了吴国人的纵情泻欲之所,楚国先王的尸体也已随风飏作微尘,然而楚国的人心没有散,即使他们明白的他们国家已经腐朽透顶,但他们也并不想当吴国的亡国奴。
而小伙子楚昭王一如从前的伍子胥,逃亡之路虽然惊险万分,却还是奇迹般的逃了出来,在楚国西北边儿的属国随国(今湖北随县南)的庇护下,纠结楚国残余势力,组成了流亡政府,与吴军对抗。
关键时刻,楚国百姓还是站在了老主子这边儿,一时间,楚国各地,义军蜂拥而起,他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楚国复国运动,纷纷起来反抗吴国的统治。
这个历史悠久基础雄厚的春秋强国,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倒。
局势变得越发混乱起来,而与此同时,在夷陵山区(即三国时陆逊大败刘备的那个夷陵之战所在地)中,躲着一个几乎要被大家遗忘了的牛人——申包胥。
当年,伍子胥仓皇北顾,途中好友申包胥放了他一马,并跟他说过一句“子能亡楚,吾能存楚”这样响当当的誓言。现在,既然伍子胥已经报了仇完成了他的任务,那么申包胥也是时候实现自己的诺言了。
他一定要赶走吴兵,恢复的楚国的大好河山!
于是,申包胥一面在夷陵山区组织游击战,一面给伍子胥写了一封信,义正言词的斥责他说:“子过矣!子故平王之臣,北面事之,今乃鞭辱其尸,虽云报仇,不已甚乎?物极必反,子宜速归。不然,吾当践复楚之约!”
确实,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一个人死了,那一切仇怨似乎也该可以一笔勾销了。所以,伍子胥的行为,在世人的眼中,未免有些离经叛道,让人无法接受。
伍子胥收到信,阅毕沉默良久,然后一声长叹。
人世间的很多况味,都隐藏在这一声叹息里。
如果有第二个选择能报父兄之仇,伍子胥绝不会这么做,绝不会让自己成为楚国的千古罪人,但是他没有选择,一切都是无奈,一切只有无奈二字。
数日后,申包胥收到了伍子胥的回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子胥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今幸而报,岂论理乎!譬如人行,前途尚远,而日势已暮,故颠倒疾行,逆理施事于道也。”(成语“日暮途穷”,“倒行逆施”典出于此。)
申包胥长叹了一口气:我这个老伙计呀,从小就爱恨分明,做事情一向不留余地,看来要劝他回头是不可能了……罢罢罢,我干脆冲出山去和吴国人拚了算了!……不行,我这么披甲执刃赴强敌一死,伏尸流血,其作用也只不过是一兵一卒,还不如留得有用之身,去向诸侯搬兵来救。
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救楚国的国家,就是秦国。
因为秦国的君主秦哀公是楚昭王的舅舅,两国是“秦楚之好”来的。
可是当申包胥跟个叫花子一样,跑的双脚流血,好不容易跑到秦国,秦哀公却说啥都不肯出兵。
原来,秦国崤之战大败以来,一百多年间只跟晋国打过几个小仗,还大部分都输了,从此秦国的君主们放弃了称霸中原的理想,开始在关中这一片地方自得其乐、谁都不惹,过起了幸福而平静的小日子,可现在却突然跑来一个申包胥,要秦哀公帮楚国复国,这不是搞笑吗?先别说秦国打不打得过吴国,就算打得过,咱又何必费尽心机为别人强出头呢,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老申一看人家不答应,大急,开始大哭。
而且这一哭,就是整整七天七夜,不动不摇,不眠不休,泪尽于血。
不是荣华富贵,不是高官厚禄,更不是想顺手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而是为了承诺、信念、使命,还有责任。
而当申包胥觉得自己快不行的时候,他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他想起了楚昭王,那个另自己又爱又恨的年轻君王,希望他经过这次巨变后能真的成熟起来,不再受类似囊瓦这样的奸臣所摆布;他还想起了伍子胥,很多人说过他当年不该放过伍子胥,是啊,自己那时候要是杀了伍子胥,楚国或许就不会亡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楚国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即使没有伍子胥,也总有一天会亡的,早晚而已,让事情早点爆发,惊醒大王与国人,也许还是件好事儿!其实伍子胥也没有错,他不过就是想为父兄报仇嘛!虽然,因为命运,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我们终究还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你报了仇,身为好朋友,我为你高兴,但身为楚国的臣子,我却一定要打败你,我要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我申包胥一定能救得了楚国,不能救楚,我就为楚国而死。

这就叫做——
君虽无道,臣有死节,秦庭七日泪化血;
人固有情,士无虚义,豪杰一誓铁成金!

正是抱着这颗必死之心,反而让申包胥爆发出了无穷的求生力量,让他坚持,并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清代王永彬的《围炉夜话》上说:“伍子胥报父兄之仇而郢都灭,申包胥救君上之难而楚国存,可知人心足恃也。”有时候,精神力量真的可以超越人类的生理极限,强大到让所有人都无法相信的地步。
这种力量,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圣斗士星矢称之为“燃烧的小宇宙”。
梁启超先生在《中国之武士道》一书中评价申包胥说:“其七日七夜,不饮食,不绝哭,以拯国难,自古及今,天下万国,未尝有也。得此一人可以光国史矣。”我们中国,缺少的正是申包胥这一种能让信念超越肉体的“圣斗士”。
秦哀公彻底被申包胥给感动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蓬头垢面,双脚淌血;满身的坚忍执拗,满面的苦大仇深;一低头血泪成河,一抬头长歌当哭,哭个没完没了,哭个无穷无尽……
他终于受不了了,他决定出兵,就算不为志感动天的申包胥,不为自己的小外甥楚昭王,他也要考虑一下秦国的安危,吴国这帮“蛮夷”如此厉害,让他们控制楚国继而坐大,对秦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至此,楚国的复国运动终于拉开最后的大幕,伍子胥到底能不能抵挡住春秋两大强国的疯狂反扑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伍子胥鞭尸三百”与“申包胥长哭七日”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为凄美、最为壮烈的一篇乐章:对与错、报仇与忠君、家仇与国恨、私情与公义,纠结在这两个烈丈夫、好朋友之间,演绎了一段又一段壮怀激烈的千古悲歌,它让我们赫然发现,眼泪,并不一定是弱者的表现,当伍子胥瘫坐在楚平王的尸体旁黯然落泪,当申包胥傲立在秦庭上长歌当哭,当孟姜女匍匐在长城下嚎啕不止,强权在无数颗坚定的眼泪面前轰然崩塌,谁说英雄只与刀光剑影相伴,当一切功名被覆盖上数千年厚厚的尘土,在英雄们孤独而幽深的双眼之中,也许只会留下一颗晶莹剔透、闪闪发亮的,英雄泪。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13.再次踏上复仇之旅。

公元前505年6月,当吴军在楚国的大地上折腾了近半年之久后,在申包胥的引领下,秦国的虎狼之师出兵了,一共是战车五百乘,兵力约37500人。
秦楚部队在稷地(今河南桐柏县境)会师后,很快对吴军进行了疯狂的反扑,很快将吴国的三万“海军陆战队”陷入了长时间的苦战之中。
与此同时,在吴国后方的宿敌越国也出兵了,越王允常挥军直逼吴都姑苏,他要来个趁火打劫。
紧接着,吴军中的猛将兄夫概见事情不妙,竟也落井下石,率军造反,想自立为王。
吴王阖闾闻信大惊,顾不上跟秦楚纠缠,赶忙跑回去救火。
后院大火总算被扑灭了,但伍子胥此时也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苦思了半天,伍子胥审时度势,最终决定也撤离楚国,大势即已无法挽回,何必再苦苦支撑,毕竟自己的大仇已报,无需跟楚国人玩命到底。
就这样,吴军带着大批在楚国抢来的金银财宝和百姓子女,也带着数不尽的荣耀与遗憾,回到了阔别一年之久的吴国,而留给楚昭王一个空荡荡惨兮兮的劫难之城——郢都。
至此,吴楚之间的恩恩怨怨总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接下来的十年,是相对平静的十年(公元前505-496年),毕竟,在经受了这么一场耗时耗力的大战之后,吴国也需要修养生息了。
在这十年间,吴国在伍子胥的努力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阖闾的人生之路达到了最顶峰。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叫做“爬得越高,摔得就越狠”,往往一个人爬到最高峰的时候,也是他最危险最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吴王阖闾志得意满后,未免变得有些自负毛躁,恰好这个时候越王允常突然去世,其子句践继位,阖闾静极思动,想起当年越国曾在自己背后捅过一刀,端地是可恶的紧,便想趁着此机会攻打越国,教训句践这个小毛孩一顿。
确实,十年不动刀兵,阖闾和吴国勇士们的手都有点痒了,吴国人都是天生的战士,即使安定平和的生活,也需要一点鲜血的刺激。越国是个小国,且是个比吴国落后很多的“蛮夷”,地盘小军队少,揍他还不跟玩儿一样。
伍子胥却认为此举不妥,说:“越国虽然曾经偷袭过咱们,但他们的国君刚死,士人百姓都很悲痛,所谓哀兵必胜,我们这个时候去攻打他们,恐怕讨不了好,不如过段时间再揍他们。”
阖闾不听,什么哀兵必胜,咱们吴国军队天下无敌,管他哀兵悲兵,照揍不误,你不同意算了,寡人自己去!
阖闾于是留下伍子胥看守老家,自己御驾亲征,带着三万吴军乌呀呀的直朝越国杀奔而去。
这就是春秋史上著名的檇李之战。
而阖闾与伍子胥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这一分开,竟然就是永诀。
越王勾践这个人,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他年纪虽轻,却并不如阖闾所想是个没用的小毛孩,相反,他是一个天生的大阴谋家,世上最不能惹的危险人物。
除此之外,勾践还有一个天才谋主,这世上唯一能和伍子胥一较高下的军事大师,鼎鼎大名的军师范蠡。
范蠡本是楚国宛地(今河南南阳)人,师承春秋第一高人晋三公子计然,这家伙军事、工程、艺术、经济、天文、地理、星象、占卜无一不精,是个旷古绝今的全才。可惜自古英雄多寂寞,范蠡盖世奇才,却不为世人所知,还把他当成个疯子。他只好离开楚国,自荐于越王,而得到勾践看重,得以在越国一展抱负。
你想想,阖闾碰上了这么两个危险的对手,他还能讨的了好去。
结局一如伍子胥的糟糕预感,越军以少胜多,吴军大败,吴王阖闾也被越将灵姑浮击伤脚趾,狼狈奔逃。
阖闾虽然只被砍掉了一支脚趾,算不上什么致命伤,但他毕竟老了,十年养尊处优的神仙日子早已泡光了他的强健体魄和坚强意志,再加上春秋时期医药条件落后,没有云南白药,更没有什么止痛针,因此,老迈的阖庐在随军溃散出七里远之后,终于忍受不住剧烈的疼痛,大叫一声,跌落下战车,鲜血流尽而死。
阖闾一生,征战无数,全身上下竟无半点伤痕,这是他第一次受伤,却也是他最后一次受伤,没想到,威震天下英雄盖世的吴王阖闾,竟然就这么出人意料的陨落了,更可恶的是,为他掘墓的这个人,居然就是他一直瞧不起的小小越国的一个小毛孩——句践小儿,他真是好恨,好不服气!临死前,他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太子夫差,气喘吁吁的说:“尔而忘句践杀汝父乎?”
夫差哭着说:“夫差誓死不忘此杀父大仇,三年之内,我必将越国夷为平地。”
一旁的伍子胥也握拳道:“大王,从前,你为臣报了全家的大仇,现在,轮到臣为你报仇了,你放心,臣一定会帮太子灭掉越国,句践不死,子胥不生。”
阖闾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长笑,阖目而逝。
从此,吴国与越国结下了比钱塘江还长、比太湖水还深的血仇,血债就要血来偿,这两个国家,将注定不能共存于这个世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果然是一段复仇的历史,伍子胥和楚国的深仇大恨只是本段历史的第一个高潮,吴国与越国的血海深仇才是本段历史的第二个大高潮,伍子胥啊伍子胥,你何等命苦,总是生活在痛苦而惨烈的复仇之中,为父兄复仇,又为君王复仇,一生一世,不死不休。
对于阖闾的死,伍子胥内心十分自责,要不是当初自己跟阖闾闹意见,他就不会留在吴国而没有与阖闾一起出征了;要是自己跟阖闾一起出征,阖闾或许也就不会战败身亡了。伍子胥是个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人,当年他身负血海深仇,孤身逃到吴国,要不是阖闾仗义收留他,又帮助他报仇,他早就变成一个异国之鬼了。这些年来,他的每一个建议,阖闾都会认真考虑。甚至是吴国的王位的继承人,只要他说,就是夫差吧。那么,即使阖闾认为自己这个儿子并不适合,他也还是同意了。没有任何一个王能对自己的臣子做到这样。阖闾做到了。
阖闾给过他作为人臣最极致的辉煌,他即便用去自己日后整个的余生来回报他,那又如何?
所以对阖闾,伍子胥一定要帮他报仇雪恨;而对于夫差,伍子胥则有着一种类似于父子般的深厚情感,这个小伙子,是他看着长大,也是他一手推上吴王之位的。夫差的丧父之痛和满腔仇恨,伍子胥感同身受,因为这些事情,他都曾一一经历过。伍子胥对夫差的爱,既是一种君臣之爱,也是一种父子之爱,相信伍子胥到了临死的那一刻,这种爱也从未减轻过半分,因为他明白,夫差不听他的话,总有一天也会落得与他相同的下场,那时候,他的心中有恨,但更多的,是同情。同情,也是一种爱。
伍子胥真可算是春秋历史上唯一的“善恶交集体”、“黑色英雄”。
他一转眼,金刚怒目、魔神下凡;一转身,却又菩萨低眉,慈悲满怀。
当年,伍子胥全家被灭,流浪于江淮之地的时候,谁能想到日后他竟能以一己之力帮助小小的吴国灭掉泱泱大楚——作为一个臣子敢于向国君挑战,作为一个个体敢于向一个国家挑战——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可是英雄一转眼,却变成了个恶魔,就当伍子胥五战五捷,攻入郢都后,一转身却当上盗墓贼,留下了那足以抵消他一生功业的三百鞭,而世间的道学家们往往都喜欢借此说事儿,说伍子胥为了私仇背叛祖国,引狼入室,杀死了多少无辜的楚民,实在是妇人心胸,残暴不仁,彻彻底底的楚奸作为。
不过,对于这么一个可怜可敬可爱的人,我实在不忍用“楚奸”这个词来形容他,要知道,在春秋时代,国家的意义与我们现在并不相同,诸侯们共奉一个周天子,共属华夏民族,其实都是出自一家。当时有个说法叫“楚材晋用”,楚国人跑到敌国入仕的事情太多了,即使他们为其它诸侯效忠,也通常会被认为是忠臣。我们看看与伍子胥同时代的人是怎么看他的吧:
庄子说:“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
屈原说:“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
看来,就连庄子、屈原这样的大圣贤都将伍子胥看作是与比干平起平坐的忠臣,我们这些后人又有什么资格称他为“楚奸”呢?
事实上,即使伍子胥背叛祖国的事情被认定为不忠,也并不会为大多数中国人所厌恶。因为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其实把家看的比国重,把孝看的比忠重。中国人是一个家族观念很强的民族,我们现在一般把国放在家前面称“国家”,其实古代通常把家放在国前面称“家国”。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人只有家得到保存,才会去顾到国,很少有反过来的。反过来的那是法家,是专制社会的产物,而不是儒家的原意。况且“忠字当头”的思想,也是宋代以后的事,在此之前,特别是秦汉以前,中国的士大夫们并没有那种愚忠的风气。比如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里在讲到伍子胥这一段的时候就评价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意思是:“父亲不是罪有应得而受诛,儿子就可以为他复仇。如果父亲有罪该死,儿子就不可报仇。”所以伍子胥的所作所为,基本还算符合儒家的道德观念。
所以,宋朝的大儒苏轼在评价伍子胥复仇一事时,表示的是理解与支持:“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苏轼《论范蠡、伍子胥、大夫种》
所以,就连苏轼的老对头王安石,也在这方面表现了难得的共识:“予观子胥出死亡逋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天下,岂不壮哉!” (王安石《伍子胥庙记》)

 

14.三年明志

其实,伍子胥此生虽因复仇而多杀孽,内心未必就没有“仁”的一面,不过他的“仁”只会针对自己的恩人、战友与同志,对待仇敌,他是从来不会留情的。世人不知道,在他那如顽石般的坚强外表下,其内心却充满了如水的温情,套一句老掉牙的革命口号:他对待同志就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就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我要说,伍子胥或许的确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仁者,所作所为是个政治家,军事家,但是骨子里却是个江湖豪侠。恩怨分明笃定。可以说他的复仇有多彻底,他的报恩就有多强烈。当楚平王的屠刀落下时,当吴王阖闾重伤而死时,子胥就已经注定陷在了恩怨的轮回中,再也没有了自我。
当年,伍子胥鞭尸复仇后,原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其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可是这些年过来,他发现自己的心有了一个新的归宿,那就是吴国。他毕竟在吴国待了三十年,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在一个地方当待久了,自然会产生感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吴国的命运,已经和他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国民国民,国若爱民,民必爱国;君臣君臣,君若爱臣,臣必爱君;然也!
所以,对于吴军的这次大败,伍子胥的心中十分痛苦:做为一个主事大臣,对上没能保全君主,对下让子弟们遭到刀兵的伤残,他为此伤心自责,日夜哭泣,世上却没有一人能理解他。
在世人的眼中,伍子胥永远是个铁石心肠的复仇男、白发恶魔。
可是他对这一切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亲自安葬死者,抚慰伤员,每次面对这些为吴国舍生忘死的战士,他都痛哭流涕,恨不得是自己战死沙场。
正是抱着这满腔的自责之心、感恩之心与同情之心,伍子胥披发明志,日夜练吴水兵于太湖之上,(此地后名练渎,在今太湖洞庭西山之下)并在姑苏山下建立“射棚”,训导士兵射箭之法。据《越绝书》记载,在这段时期,伍子胥一连三年,都没有和妻子家人亲近,一心扑在复仇工作上,饿了顾不上吃饭,冷了也顾上多添衣服。姑苏山下、太湖岸边,处处可见伍子胥一袭白衣满头乱发四处奔忙的身影,而他那头昭关下一夜白头的长发,已经从漂亮的银白,慢慢变成了暗淡的苍白。英雄迟暮,岁月无情催人老,伍子胥明白,他老了,精力大不如前,为人民服务的时间也不多了,所以他更要珍惜现在一点一滴的时间,在这个世上,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就这样,在伍子胥的不懈努力下,吴军不但战斗力大大加强,而且在檇李之战中遭受重创的吴国海军陆战队也重新建制,且人数已增至十万之众,真所谓兵强马壮,就等着为阖闾报那一戈之仇了。


15.夫椒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494年春二月
比赛地点:夫椒山,是太湖中的一个岛屿,也就是今天的太湖西山岛洞庭西山。
吴军选手:统帅吴王夫差,副帅伍子胥
吴军总兵力:十万之众
越军选手:统帅勾践,副帅石买,先锋灵姑浮。
越军总兵力:区区三万
比赛意义:伍子胥的又一次复仇之战,更“南蛮”与更更“南蛮”的大决战,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大规模水战
比赛结果:以多胜少吴国大胜

按道理,夫椒之战本该会是一场精彩至极大战,天下间最厉害的两个军事大师伍子胥与范蠡的正面对决,想想就令人心潮澎湃。
可惜,越王勾践的一个错误决定,让这场好戏落空了,夫椒之战最后变成了伍子胥一个男主角独挑大梁,当真没意思的紧。
原来,与楚国一样,越国也有一个小人,叫做石买,他欺负范蠡是个外来户,拼命排挤他。越王勾践听信了谗言,遂不用范蠡,让石买统兵,与吴军交战。
这下子伍子胥可没了对手,他在夫椒附近的太湖湖面上大败越军,杀的石买落花流水。

勾践万万没有想到,他的三万水军,在伍子胥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没辙,撤吧!
伍子胥当然不肯轻易放他们走,他大声传令:“全体弓箭手注意,上火箭!”
漆黑的夜空中顿时划过无数道灿烂的火光,将越国的战船点燃,风助火势,立刻将对面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映的天空亮如白昼,仿佛把整个太湖都烧沸腾了。
那如烟花一般绚烂的大火,好美,好梦幻,那是伍子胥胸中的熊熊复仇之火,它要把句践所拥有的一切,烧成灰烬。
伍子胥大笑,正要挥军全线压上,全歼越军,旁边一个小校突然指着前方一个越将叫道:“将军,正是此人杀我先王!”
伍子胥大喜,忙弯弓搭箭,对准灵姑浮,心中默念道:“大王,你要是在天有灵,就保佑我一箭射死此人,为你报仇雪恨!”
只听“刷”的一声,伍子胥的箭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曲线,正中红心!
灵姑浮惨叫一声,捂住胸口跌落船下,迅速的沉入太湖水中。
伍子胥负弓立在船头,仰天长啸,声彻云霄,血染的白发随风飘散,宛如战神下凡。
三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大王,兄弟我为你报仇了!
伍子胥果然是个复仇男神,这世上没有他报不了的仇。吴军中一片欢声雷动,可是夫差的脸上却露出一丝不悦之色:好你个伍子胥,老爸的仇应该由寡人亲自报才对,何时轮到你插手!
夫椒之战,最终以吴军的大胜告终,石买与越王句践带着近万残兵狼狈撤至钱塘江南岸,准备调集兵力再战。
可惜,大败之下,越军斗志全无,他们都把怨气撒在了指挥官石买的身上,处处不听他指挥。
石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一连斩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大将,妄想用严刑峻法来挽回自己的颜面,挽回越国的军心。
石买错了,连败之下,越国的军心已经完全溃散,他的法西斯专制只会造成更大的恐慌,本来已经够乱了,你还要乱杀无辜,折腾大家,这不是自毁长城嘛!
伍子胥的情报网开始发挥作用了,他很快就发现了越军的不稳定因素,开始火上浇油,帮石买一起折腾越军。
他的谋略很简单,四个字,疑兵之计。
伍子胥果然是个高明的军事指战员,他将吴军分为一主两翼,白天到处设置疑兵,或北或南,这边吓你一下,那边咬你一口;到了晚上,又敲响战鼓,四处点上火把,摆出夜袭的样子,把越军折腾的日夜不安,恐慌的情绪蔓延在所有战士的心中。
虚虚实实,变幻莫测,随着军事经验日益丰富,伍子胥这只老狐狸的行军之道已臻化境。
结局可想而知,没过几天,越军就崩溃了,有的当了逃兵,有的投降了吴军。石买没办法,只好加大镇压力度,这当然只会造成反效果,他杀的人越多,跑的人也越多。
这仗,没法打了!越军中群情激奋,闹哄着要哗变,他们冲进越王句践的行在,来了个兵谏!
勾践无奈,只好斩杀误国奸臣石买,带着最后五千甲士退守会稽山,勉强撑住这最后一口气。
伍子胥趁胜追击,将会稽山团团围住,又断绝越军的水源,要活活憋死勾践。

 

 

16.暗算

一个失去家国的人,试图为自己找回家国。让流浪的魂魄安歇。
一个失去君主的人,试图为自己新的君主找回尊严,并力图保持到最后一刻。可历史不加成全。
事已至此,越国基本上算是玩完儿了,这本是一次场无可挑剔的漂亮仗,吴王阖闾的大仇眼看就要彻底得报,可惜,最终由于吴王夫差的妇人之仁,胜利果实被白白抛弃了。
事情,还是坏在一个小人的身上。
而这个小人,居然就是伍子胥的好兄弟,伯嚭。
伯嚭,本是伍子胥的老乡,也是个楚国人。当年,他也是被奸臣费无忌所害,全家被杀,孤身一人逃到吴国投靠伍子胥。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伍子胥与伯嚭同病相怜,看到这个老乡,自然就两眼泪汪汪了,于是他立马将伯嚭推荐给吴王阖闾。吴王阖闾看在伍子胥的面上,就收留了伯嚭,还封他做了太宰之职。(相当于内政部长)
可惜,王座旁的空间太狭小,小得容不下另一个臣子共同分享,小得容不下些微情谊留存。
何况所谓友谊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枪吧!
这个道理,深谙人性的勾践岂能不懂?
于是,就在这要人命的关头,大阴谋家勾践偷偷勾搭上了伯嚭这小人,他派人给伯嚭又是送钱,又是送美人儿,大出血本,糖衣炮弹,是一个接一个。
伯嚭收了人家好处,又为了压倒伍子胥,自然要帮勾践说话,于是他找到夫差,开始进谗言:“越以服为臣,若将赦之,此国之利也。”
伍子胥大急,赶忙劝:“勾践贤君,为人能忍辱。今日不灭,后必悔之!”
夫差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听信了伯嚭的谗言,竟答应放勾践一马,没有灭了越国,只是让勾践入臣吴国三年,以观后效。
伍子胥费尽口舌还是未能说动夫差,只好恨恨的走出大营,跟身边的另一位大夫王孙雒(音洛)抱怨说:“吾悔矣,竟与此佞臣同事!越十年生聚,再加以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吴宫为沼矣!”
伍子胥虽大有见识,却显然不是个当官的料,你就算有怨言,也该埋藏心中,暗做谋划,怎可在此大庭广众之下随口而出,对领导的决策妄加诋毁,大肆散布亡国论调,难怪以后夫差越来越看他不顺眼,咱们的古人不是说了吗:皎皎者易污,你穿一袭白衣一头白发行走江湖,怎么可能不沾上泥点子呢?看来,伍子胥在人际关系方面永远是个低能儿,此生注定只能当一个寂寞的英雄。
然而,纵观古今,这样不大招人喜欢的寂寞英雄,何其少矣!至刚易折,大概天下间还是伯嚭这类软人过得更加滋润吧,他们就如漫山遍野的狗尾巴草,即便没什么节操可言,却总能死皮赖脸舒舒服服的活着。他们大概觉得还是如此活着最顺意吧,就算坏事干尽,大不了死后才还报,而像伍子胥这样的蠢人,在生前早丧身了。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都熟悉吧,勾践来到吴国后,开始一个劲的装孬装忠心,对夫差大献殷勤,给他打杂,养马,烧水,洗脚,砍柴,做饭,甚至为病人夫差用舌头代替显微镜验大便……精湛的演技最终骗得夫差感动的泪水,他决定把勾践放回越国。
纵虎归山,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伍子胥赶忙又跑来劝,唧唧歪歪啰里啰唆,跟个祥林嫂一般。夫差本来就对伍子胥没啥好感,觉得他仗着老臣的身份和从前立的一点点小功劳处处与自己顶撞,这会儿自然更加讨厌伍子胥了,遂一意孤行,竟亲自为勾践设宴送行,放跑了这只危险的大老虎。
伍子胥的话,夫差是一句也听不进去了,他开始放任越国做大,而跑去攻打齐鲁,妄想超过老爸,在中原也混个霸主来当当。
另外一边,勾践一面励精图治重振越国,一面死劲给夫差送礼,甚至还送了个大美人儿西施给他,以迷惑夫差的心志、掏空他的身子骨。
事情越来越糟了,夫差连年征战,又大建宫室,纵情声色,搞的吴国民不聊生,日渐衰弱。
清醒的伍子胥认识到了眼前的危险,便趁着到齐国出差的机会,偷偷将儿子寄养在齐国好友的家中,免得自己绝后。
这下子伍子胥作了件大错事儿了,齐国乃是吴国的敌国,伍子胥在这个当口把儿子送到齐国去,不是给夫差杀自己的理由吗?
想来聪明的伍子胥早该预感到自己的结局了,从前他是日暮路远,如今他已山穷水尽——但他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走儿子就是为了让自己了无牵挂,尽自己的最后努力,再拼死进谏一次。
夫差当然不会听伍子胥的,他野心勃勃,带着十万吴军,跑到山东与齐国大战一场,虽然最后胜了,但吴国已经元气大伤。越王勾践卧在他的薪床上发出了阴险的大笑。

 


17.子胥之殇

夫差在齐国大胜而归,得意之极,便召集群臣,大摆庆功宴。
老大开心,小弟们当然要顺水推舟大拍马屁,席间,群臣你一言我一语,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
煞风景的是,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日子里,偏偏有一个不识相的家伙,阴沉着脸,一语不发,生闷气。
这家伙,当然就是伍子胥了!
见此情景,吴王夫差不开心了:“伍相国屡次劝我不可伐齐,可如今寡人大胜而还,汝又有何言?”
伍子胥委屈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解下佩剑,捋起袖子,举臂高呼道:“昔先王在位,老臣可上朝不执礼,只因老臣能决疑安邦。今大王远忠臣而近馋佞,行事颠倒,此孺子也,何类伯主,长此以往,吴国将灭,庙舍为墟!”
夫差终于暴怒:“住口,你这个老贼,还在这里妖言惑众……”
“大王!”
“伍子胥,汝心怀奸诈,不忠不信,乃欲专权擅威,倾覆吾国!寡人忍之久矣,汝再多言,可欲寻死乎?”
伍子胥几乎是狂喊:“大王,老臣忠心无二,可誓天日!”
这时伯嚭突然走到伍子胥面前,淡淡一笑:“伍相国既是忠臣,何必托子于齐?” 
伍子胥一愣,这件事我做的如此隐秘,伯嚭怎么会知道的。
伯嚭又一声冷笑:“这就是伍相国的忠心,只不过是对齐国的忠心!”
伍子胥急道:“汝何意也!”
“何意?伍相国通敌卖国,做了为何不敢认!”
晴天霹雳!
“我没有,我没有!……”伍子胥疯了一般叫。
整个朝堂一片死寂,只有伍子胥的狂叫在回响,所有的朝臣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替他说话,大家都收了越国不少好处,这些好处已经足够堵住他们的嘴了。
伍子胥无助的眼神从大家面前扫过,他看到了冷漠、嘲笑,还有无语的怜悯。
这些与他朝夕相处了数十年的同僚,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的脸庞,今天他却好像一个都不认识了一般。
人心,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最多变最看不懂的东西,它可以很暖,也可以,很冷。
你死了,对大家都有好处,空出一个相国的位置,大家都可以官升一级。更何况你老是一幅盛气凌人所有人都错自己最正确的样子,实在是不招人喜欢。
所以,无论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还是为了明哲保身,我们都没有必要为你出头。
夫差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怖的杀气:“事到如今,汝还有何言!左右!取寡人的‘属镂剑’来!”
伍子胥不叫了——他一生落寞,一生飘零,好不容易有了归宿,却转瞬成了过眼烟云;他忠心尽节,事吴三十八年,夙夜匪懈,晨省无愆,今反遭冤。这一切,业也,命也?知复何言。
夫差把剑往地上一扔:“伍子胥!你拿去自处吧!”
伍子胥拾起‘属镂剑’,赤脚批衣,一边儿往外走一面惨笑道:“天乎,天乎!吾始为汝父忠臣立吴,设谋破楚,南服劲越,威加诸侯,有霸王之功。今汝不用吾言,反赐我剑!我今日死,明日越兵至,掘汝社稷矣。”
夫差一个劲的摇头,顿足:“疯了,伍子胥疯了!此疯汉也,死有余辜!”
诚如夫差所言,伍子胥的确是一个疯子,一个可爱可敬的疯子。他的情感这样的真挚而强烈,他的仇恨这样的深沉而执著。他那样的聪慧,文韬武略,无所不知。可他又是那样的单纯而简单,人家伤害了他,他一定要报复,但为了那些曾在黑暗中给予他的小小情义,他亦能铭记一生,至死不忘。如此直白而强烈的爱憎,像孩子一样。
这个世界上,绝不会第二个如他一般的疯子了。
伍子胥回到家中,准备自杀。
临死之前,他对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句遗言。
这句话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一句名言,至今读来仍让人心魂荡漾,忍不住仰望长天,为之一恸!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意思是:我死后,你们须在我的墓旁种满梓树,等它们长大后就做成棺材,吴亡之后可用来埋葬吴国死难战士的英灵;再剜下我的眼珠悬挂在吴国都城的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攻入姑苏灭掉吴国……
好一段风云激荡,鬼哭神惊的话语!人之将死,其言犹炽,怨毒之于人甚此哉!
说完,伍子胥拔剑出鞘,引颈自刎,殷红的鲜血飞溅而出,洒在他满头白发和一身白衣上,桃花点点。
当最后一滴鲜血从他颈间涌出,他的眼前划过了很多人,一幕一幕,如同幻灯片一般:爹爹伍奢、哥哥伍尚、吴王阖闾、专诸、孙武,还有自己破郢时的英姿,那时候,他好年轻……
三十八年前,伍子胥因为一个小人的谗言家破人亡,三十八年后,他又因为另一个小人的谗言,身首异处。伍子胥的命运,在人世间奇妙的走了一个轮回。

 

 

18.沉江

痛忠言之逆耳兮,恨申子(伍子胥)之沉江。——西汉 东方朔《沉江》
另外一边,夫差听说了伍子胥的临终遗言,大发雷霆:“汝一死之后,何能有知?寡人乃天之所生,地之所载,神之所使,谁敢动我!”当即命人将伍子胥的头砍了下来,挂在东门之上,又将尸体煮烂,装在一个鸱(chī,吃)夷(古代装酒的一种袋子,以皮革制)里,抛入滚滚的钱塘江水之中,并说:“日月炙汝肉,飘风飘汝眼,炎光烧汝骨,鱼鳖食汝肉。汝骨变形灰,有何所见?”
这两个人,真是天生的一对冤家。
传说,夫差的侍卫们将伍子胥的尸体抛向江心后,只听见阵阵可怕的巨响从江中传来,尸体随着江流迅速的翻滚,继而与水融为一体。接着,钱塘江巨浪滔天,荡激崩岸,仿佛在挑战着独裁者的权威,发泄着自己漫天溢海的怨愤。
侍卫们吓坏了,狼狈奔逃,这件事让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永久的伤害。
从此就有人说,伍子胥死后,他的佩剑在其尸体沉没的江上经常出没,愤然漂浮于水面,人取之就会生病,丢弃它则马上就恢复健康。蒙冤之剑,天下至不祥也。
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看到伍子胥穿着一身素衣,骑着一匹白马,持一柄长矛,立在数百尺高的钱塘江大潮之中,仰天长啸,其声震怒,雷奔电激,荡漭千里。(唐•杜光庭《录异记》)
人们说,伍子胥是复仇男神,他就算是死了,灵魂也要继续复仇,那滔天的巨浪,就是他滔天的怨气,他要夫差一刻都不能安宁。

怒势豪声迸海门,州人传是子胥魂。
天排云阵千雷震,地卷银山万马奔。
                   ——米芾(北宋)《绍圣二年八月十八日观潮浙江亭》


凭谁问,万里长鲸吞吐。
人间儿戏千弩。
滔天力倦知何事,白马素车东去。
堪恨处。人道是,子胥冤愤终千古。
                    ——辛弃疾(南宋)《摸鱼儿•观潮上叶丞相》

 

辛苦钱塘江上水,日日西流,日日东趋海。
终古越山洞里,可能消得英雄气?
说与江潮应不至,潮落潮生,几换人间世。
千载荒台糜鹿死,灵胥抱愤终何是!
                      ——王国维《人间词话•蝶恋花》

据《太平御览》记载,夫差后来果然内心不安,曾经亲自率领群臣到江边致祭,而吴国人还在胥口为伍子胥建立了祠庙,称为“胥王庙”,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胥江、胥湖、胥山、胥口、胥门等等,封他为江神。然而令人深思的是作为敌国的越国似乎也很敬重伍子胥,越人在西湖边的一座小山上也修建了一座伍子胥祠,连这座小山也被名为“胥山”或“吴山”,封他英烈王、还封他为镇压钱塘潮的潮神,并在庙内写上这样的楹联:“孝当竭力,忠则尽命;生为相国,死为涛神。” 民间传说,伍子胥被投江的这一天即为公元前484年农历五月五日,正是我们现在端午节的日子。事实上,端午的“端”,就是平反与昭正之意;端午的“午”,就是“伍”的通假字;所以“端午节”,原意是人民用以昭雪中国最伟大的复仇战士伍子胥的日辰。然而不知为何,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端午节竟抛弃了原创者伍子胥,却开始纪念起楚国的“无暇忠臣”屈原来。
大概是因为伍子胥这样棱角四出的狂徒,不大招统治者喜欢吧!可惜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反叛者的节日,从此生生的变了味道。

与君饮酒细论文,酒酣访古江之濆。
仲谋公瑾不须吊,一酹波神英烈君。
                 ——苏轼(北宋)《伍子胥奔吴所从渡江也》

梦笔桥东夜系船,残灯耿耿不成眠。
千年未息灵胥怒,卷地潮声到枕边。
——陆游(南宋)《夏秋之交小舟早夜往来湖中绝句》

类似这样的诗词,我们还可以找到很多很多,从古到今的文人雅士们,在伍子胥身上从来不会吝惜词句,因为这个人太特殊了,他简直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不可分类的人物,他自己就是一类人,而且只有他自己。数千年的芸芸众生中,他将永远放射光芒,不论是毒光还是阳光。

 


19.尾声:

伍子胥死了,他结束了他这一生复仇的生命,也结束了他这一生悲剧的命运。他虽然死不瞑目,但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仍然会选择这一条不归路。假使当年他追随他的父亲伍奢一起死去,假使他像吴国其他大臣一样随波逐流、苟且偷生,那他的生命和咸鱼又有什么不同。他今生注定要当一个英雄,英雄就要选择最壮烈的死亡方式。
有人说,伍子胥如此隐秘的送儿子去交战国齐国,似乎有通敌嫌疑,其罪当诛,一点儿都不冤枉,如果他真的是个大忠臣,为何不将儿子送到一个中立的国家去呢?我解释一下,因为吴国是天下的霸主,夫差又极其好战,故当时的吴国,大国与之为敌,小国唯之马首是瞻,根本没有所谓中立的国家,所以伍子胥只能选择一个强大的敌对国托孤,这样才能保证儿子的安全,这样才能让他死的了无牵挂。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死后,吴国的擎天之柱崩塌,不久,越王勾践率军攻灭吴国,夫差在无边的悔恨之中伏剑自杀,完成了他这一生中唯一的壮烈之举。
挂在吴国城门上伍子胥的头颅,缓缓闭上了眼睛。
姑苏台榭,终究成了麋鹿游所,明明早知会如此,仍闭上眼不忍再看,让自己无知无言,只有潮起潮落的吴江水,温柔的承载起一个复仇男子的寂寞灵魂……

子胥今日委东流,吴国明朝亦古丘。
大笑夫差诸将相,更无人解守苏州。
                      ——胡曾(唐)《全唐诗•吴江》

一人之来可以兴国,一人之死可以亡国,这就是伍子胥的传奇,它在古老的吴江越水中,在一个个浪花与浪花之间渊远流传。
故事的结局,是楚人辅佐的越国灭掉了同样楚人辅佐的吴国,到得此时,一切恩恩怨怨,似乎已经终结了。
然而,另外的恩怨,又在他们身后的时空中屡屡上演,并愈演愈烈,似乎永远无法终结。
因为,只要这个世界还有人类,仇恨就会继续,继续奴役着,一个又一个疼痛难安的灵魂。

(完)


下周将连载第一卷:烈烈先秦 《千古名将英雄梦第三话 小人还是伟人——勇往直前的殉道者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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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烈烈先秦 《千古名将英雄梦》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江湖闲乐生  

6.夜宴

三个月后,专诸学成归来,王僚的死期到了。
公子光依计进宫找到王僚,请他去参加自己精心准备的鸿门宴:“有疱人自太湖来,新学炙鱼,味甚鲜美,为兄不敢独享,故特请大王驾临寒舍共尝美味。”
王僚闻言食指大动,为了那顿致命的美味,他一口答应前去送死。
当夜,全副武装的吴王僚兴师动众的来到公子光府第,命运的宴席开始了,先上酒和前菜,可有一点,所有的服务员必须在堂下搜身,检查没有携带危险品才能膝行上前,再由两旁的武士押着献上酒菜。这些个可怜的服务员脖子上都架满了剑,别说爬起来行刺了,只要你胆敢抬头看一眼大王的芳容,就二话不说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去给阎王爷上菜去。
到了该上主菜的时候了,专诸捧着他的宝贝鱼,来到堂前,旁边的武士上下其手,将他的身子搜了个遍,还不放心,又让他换上一身别的衣服,这才押着他膝行到王僚席前。
专诸奉上那盘催命的美味,里头是一条凤尾鲚鱼,捕自酷暑时节的吴江。
现在,它安静地躺在盘中,睁着一双无辜的鱼眼,浑身散发出寒梅的清香。
王僚忍不住俯下身来,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鱼啊好鱼,寡人得尝如此美味,死亦无憾!”
专诸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猛地从鱼腹中抽出短剑,但见殿宇上掠过一道青锷光带,剑刃穿过空气,牵引着专诸的躯体,风驰电掣般直入王僚胸口,势大力沉,贯穿三层坚甲,透出背脊。(真好专诸,真好“鱼肠”!)
王僚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胸前狂涌而出,洒在他和专诸的身上,再流到案上,将那面前那盘该死的美味染成一片殷红。
与此同时,无数的剑戟也刺穿了专诸的身体,专诸用进最后的力气,猛扑而前,将身上的剑戟顶入王僚的体内,血飞溅起来,飘舞在空中,犹如晚霞一般艳丽。
两个千疮百孔的身体撞倒席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专诸成功了,他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了心爱的光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尔身也。”
而王僚在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居然想到把兵器藏在鱼肚子里面,他娘的还真有创意!更他娘的倒霉的是,老子死了也没尝到那破鱼!”
血,到处是血,刺鼻的血腥味伴着诱人的鱼香,沁入肌肤,直达心房。大殿里的空气凝固了,王僚的卫队全都被震慑住,个个呆若木鸡,一时不知所措。公子光的一干小弟趁势杀出,将这些没头的苍蝇来了个一锅炖,然后拥着公子光升车入朝。公子光把所有的文武百官聚集起来,历数王僚之罪,然后自立为王,是为吴王阖闾。
群臣唯唯,无人敢出异言,一个个乖乖磕头。
公子光安定下来群臣,继而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并参议国事,起用专诸之子做上卿,又广散财帛赈济贫民,大家觉得这公子光当国君和王僚当国君也没啥不同,自己还落了不少好处,也就都接受了这个现实,没人肯帮王僚出头了。
至此,吴国的权力之棒总算在流血最小的情况下交接到了政变者的手里,属于吴王阖闾和伍子胥的吴国新时代来临了。
只死一个王僚和几个侍卫,总比大规模的宫廷暴乱要好的多。
这,才是伍子胥的真实想法。

 

7.复仇的准备

吴王阖闾如愿当上王位,接下来就要依约助伍子胥报仇雪恨了。
不过这说的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要知道,楚国可是横行天下数百年的春秋一大巨头,地盘大,小弟多,坐拥雄兵二十余万,区区一个吴国,新崛起的东海小邦,想要一举灭掉泱泱大楚,那简直就是在做梦。
可是伍子胥偏偏不认命,他就是要给世人看看,小老鼠也能扳倒大巨象。就算现在一时扳不倒,终有一天扳倒,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他逃出楚国,已经快十年了,再等个十年,又何妨!
如今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让吴国强大,只有吴国强大了,才能帮他报仇雪恨,才能让楚国人知道,得罪我伍子胥是他们有生以来所犯的最大错误。
而国家要强,最关键的就是要让百姓安居乐业。所以,他首先必须加快吴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多建城邑、粮仓、兵库,如此一来,吴国内有可守,而外可以应敌,灭楚之业,那就有希望了!
说干就干,伍子胥于是加派地质专家和气象学家考察地形、水质、气候、风土人情,最后决定在姑苏山(今苏州市木犊镇灵岩山)东北三十里建起一座规模宏大的阖闾城,(又称“吴大城”、“姑苏城”),其位置就在今天的苏州古城区。2500多年来,它就如一轮明月,般照耀在我国东南沿海,誉为“全国第一古城”。
这座姑苏古城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却是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其周长四十七里(要知道周朝的王都之制也不过“方九里”、即周长36里,可见姑苏城之雄伟),共有八个陆门,八个水门,依山傍水,四通八达,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真乃江东一大都会也。
此外,为了防备吴国的死敌越国,伍子胥还在姑苏城的南面建了一个卫星城市,其周长十里,且南、北、西面都有高大的城门,其中两座城门边还修有水门,一座水门有城楼,另一座水门路边装有木栅,唯独不在西面建门,为的是断绝越国的光明。
不出一年,姑苏城拔地而起,吴王阖闾大喜,立马将国都从梅里迁了过来,一时间,姑苏城大兴土木,宫殿、楼宇、市场、粮仓,比比皆是,水陆交通,冠盖云集,各国商人和打工仔蜂拥而至,端地是热闹非常,这个新兴的沿海发达城市,立马成为了天下各国媒体的关注热点。
东方之珠姑苏城的建立,使得吴国一跃成为能与楚国分庭抗礼的南方强国,春秋历史从此拉开了新的篇章。
基础设施完备以后,伍子胥又开始加强吴国的军事建设,训练士兵,教以战阵射御之法,并积极部署新式武器的研发。因为吴国地处水网交错、丛林遍野的水乡,难于车战,步兵和水军遂成为吴军的主要兵种,而宝剑则成了这支军队最有效的杀伤性武器。所以他专门在位于今南京城南中华门外十公里处的牛首山下建了一座兵工厂,铸剑数千,号曰“扁诸”,并高薪聘请来武器专家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造神兵利器,这就是那对千古奇兵“干将莫邪”的来历了。
就算做了这一大堆事情,伍子胥觉得还不够,因为吴国,还缺少一位真正的能够一举定乾坤的将才,协助他,共襄伐楚大业。
恰在此时,伍子胥碰上了他生命中的第六个贵人,兵家圣祖孙子。
孙子,名武,字长卿,《吴越春秋》说他是吴国人,《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又说他是齐国人,乃是齐国大族田氏的后代,后来因为齐国的内乱逃到了吴国,归隐田园,专心研究天下兵法,是为《孙子兵法》。
这一部《孙子兵法》,天下闻名,我就不多加介绍了。总之,伍子胥得到了孙武这位大能人,那可真是双剑合璧,天下无敌了。
于是双方齐心协力,结合吴国士兵的特点,共同创建出了一支精锐无比的“海军陆战队”,不多,总共是三万人。
俗话说兵在精不在多, 由这些视偷生为最大耻辱的吴越壮士构成的军队,注定将所向披靡,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吴越人独特的民族精神已经为春秋争霸铸出最锋利的王者之剑,这三万姑苏子弟,一人判死,百人不敌;百若齐心,就足以让吴国横行天下了。
为什么吴国的主力是“海军陆战队”,而不像中原诸国一样使用“装甲车部队”呢?那是因为江南之地,水行而山处,其民以船为车,以楫为马,习于水斗,往若飘风,去则难从,所以吴国的水军,天下闻名。但是要和楚国甚至中原诸侯打仗,光用水军可不行,因为最终的攻城略地,还是得靠陆军来完成,所以孙武和伍子胥分析了当时的军事形势,决定建立一支特殊的海军陆战队,他们根据中原的车战战法,结合水战特点,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海军陆战队编制,其主要由大翼、小翼、突冒、楼船、桥船等组成。大翼相当于战车部队中的重车,主要负责运输和防御;小翼相当于轻车,主要负责进攻和追击;突冒相当于冲车,主要负责突击和侦查;楼船相当于楼车,是一种有叠层的大船,十分高大,是负责指挥的旗舰;桥船则相当于轻足骠骑,主要负责掩护大部队作战。
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春秋时代我国先民的智慧和技术水平,以为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用的只是些小竹排什么的,其实春秋时期吴国的造船业已经十分发达了,当时大大小小的船场遍布太湖沿岸,建造大船的船场称为“船宫”,建造中小船只的则被称为“石塘”,其分工之细,技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从各方面的记载来看,吴国这支“海军陆战队” 的战舰规模十分惊人,据《越绝书》佚文记载的伍子胥《水战兵法》:“大翼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擢五十人,舳舰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弩各三十四矢,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以今日尺寸来计算,大翼长约20余米。船上有士兵近百人,且有齐整的装备,能攻能守,简直就是一座强大的水上堡垒。
大翼都是如此,楼船的规模可想而知。
如果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只是把船造的大一些、快一些,那就也没啥稀奇的,它之所以能打遍中原无敌手,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地方——这些士兵不但善于水战,而且精于陆战。
这三万姑苏子弟,在船上他们就是横行水上的霸主,下了船他们就是可怕的陆战机器,在川泽密布的江南地区,短剑轻甲的机动步兵才是陆战的王道,他们行动灵活、奔跑如飞,这些优点都是笨拙而机动性差的战车所无法比拟的。楚国因常年与山西的晋国争霸,所以一直致力于发展战车部队而忽略了水师和步兵建设,可是战车的强大冲击力在广阔的平原上十分有效,到了南方水网丘陵地带可就不那么灵光了,吴国来去如风的“海军陆战队”正是它们的克星。
伍子胥请来的这位孙武子不愧为中国兵家第一人,他不但使“兵不厌诈”的军事思想替代了从前“不擒二毛”、“退避三舍”等讲求仁义的战争形式,而且让步兵成为了战争的主角,后来到了战国时代,不合时宜的战车部队也就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8.游击战

基础军事建设已初见成效,伍子胥也要开始小时牛刀了,从公元前511年开始,吴国将军队一分为三,更番侵扰楚边,声东击西,以疲乏楚人的兵力。
如此一来,吴出一师,楚必皆出;楚出则吴归,打完了就跑;让楚人疲于奔命,一点一点耗干楚国的国力,此消彼长,等到吴国的国力超过了楚国,那就是大决战的时候了!
这一招,就是所谓持久战与游击战。
简单说来,无非就是十六个字: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招了,从前晋悼公跟楚国争霸,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不过,伍子胥的方法更高明,效果也更好,因为他的三万“海军陆战队”拥有机动灵活的优势,每次侵楚,都是速战速决,打完了就跑,跑完了回头再接着打,将游击战和持久战有机的结合起来,用速度持久的打击敌人,慢慢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同时麻痹敌国使其发生自己不会大举进攻的错觉,最后再农村包围城市,突然直扑敌人的重点城市,一举定胜负!咱们共产党毛主席也是学我们老祖宗孙武子这个方法打倒了国民党反动派的。
这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谓的,兵贵神速。
结果,几年下来,楚在大别山以东的城邑及属国悉为吴有。至此,楚国失去了与吴军对峙的缓冲地带,又连年被吴军袭扰,疲于奔命,导致诸侯离心,盗贼蜂起,内外动荡,百姓苦不堪言。
伍子胥与孙武,这些年来真是度过了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他们在一起,为共同的政治理想并肩奋斗,而他们的大王又是这样的野心勃勃更懂得知人善用。他们对彼此都这样的了解,他们每天讨论的,都是最伟大的事业与梦想——他们要让吴国成为傲视天下的霸主,即使是让中原诸侯心惊胆寒的楚国,只要他们愿意,一样能将之亲手覆灭!
仔细想来,那一段被仇恨日夜着煎熬的岁月,却是这样的美好,那是许多人一生也无法企及的辉煌。
经过几年的准备,伍子胥他们终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股东风,就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一根最完美的导火索。
这个绝好的时机,很快就出现了。
归根结底,还是楚国自作孽,不可活。
原来,从前的楚平王以及费无忌,早已魂归天国了,如今在楚国当家的老大,乃是楚昭王以及令尹囊瓦。(到头来,伍子胥还是没能手刃仇人,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此。)而这个楚昭王,正是楚平王与秦女孟嬴所生的那位太子珍,当时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孩儿,一切大权,都把握在令尹囊瓦的手中。
而糟就糟在,这个囊瓦同费无忌一样,也是一个小人,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他贪财。
其实当官的,很少有不贪财的,但是事情,不能做得太过分。
而囊瓦这小子,就是贪过头了。他万万没想到,他这一贪,竟给楚国惹来了弥天大祸。
原来,在楚国的北边儿,有两个小国,一为唐国,一为蔡国,它们都是楚国的忠实小弟。
有一次,唐成公与蔡昭侯来楚国郢都拜见楚王,还带了一大堆宝贝来拍马屁。
蔡昭侯是个土财主,比较有钱,他带来了一双羊脂白玉佩,二副银貂鼠裘,并各将一件献给了楚昭王,自己则留着另一套,两人穿在身上就像情侣装一样,出入朝堂,羡煞旁人。
楚令尹囊瓦看着很眼红,他也想要这么一件貂皮大衣,穿在身上多飒啊,你蔡侯朝贺完了就要回去,留着那衣服有啥用,不如给了我,让我和大王同穿情侣装,一对璧人,笑傲朝堂,岂不是一段千古佳话?
可是蔡侯不舍得给,也不愿给,他想:楚王才是我的老大,你算个什么东西,给你,哼,别糟蹋了我的宝贝!
囊瓦自讨了个没趣,十分郁闷,于是他又接着去找唐成公索贿,希望这个家伙会稍微识相一些。
原来唐成公也有宝贝,乃是两匹宝马,名为“肃霜”,他架着这两匹高头大马在楚国大街上往来驰骋,威风凛凛,帅气逼人,郢都的楚国MM们一下子被这位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唐成公迷倒了大半,更是羡煞旁人。(“肃霜”其实是一种大雁的名字,其羽如练之白,高首而长颈,马之形色似之,故以为名。)
可惜,唐成公与蔡昭侯一个脾气,怎么说就是不松手。
囊瓦于是大怒,竟派人将蔡昭侯和唐成公这两个倒霉鬼软禁起来,不放他们回去,而且一扣就是三年。
囊瓦这就是做过头了,索贿不成就绑架人家,这跟黑社会有啥区别。
结果,唐国人与蔡国人没辙,只好乖乖交出宝贝,总算把人给赎了回来。
蔡侯与唐侯吃了三年的苦,如今虽重获自由了,但他们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两人一商量,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投靠吴国,跟楚国人翻脸!
这下子伍子胥的机会可来了,楚从前之所以难攻,就是因为小弟太多,吴军很难一路攻到它的老家去。而唐、蔡两国虽是蕞尔小国,但位居楚国的北部侧背,战略地位相当重要。(蔡国在今河南新蔡,唐国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如今有了唐蔡两个中转站,吴军则可避开楚国正面,进行战略迂回,大举突袭,直捣其腹心去。搞得好,说不定还可以一举攻下郢都来,刨掉它楚国的祖坟,为伍家一门报仇雪恨!

 

9.突袭

机会既然来了,当然不能轻易放过,于是在公元前506年,吴王阖闾御驾亲征,率吴军三万“海军陆战队”,从水路绕过楚国在江淮一带的重兵,迂回到河南的蔡国,与唐蔡联军会合,紧接着,三国联军厉兵秣马,浩浩荡荡,溯淮水继续西进。进抵淮汭(今河南潢川,一说今安徽凤台)后,吴军却突然舍舟登陆,由向西转而向南,改从陆路进攻楚国。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吴军自称水战天下第一,应该继续西进至汉水,然后沿汉水南下,直捣郢都才对,伍子胥为啥要突然舍舟等陆,与楚军在陆地上较量呢,这不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吗?
为了把这场战争解释的更清楚,咱们有必要把楚国的地理形势讲一下:楚国在长江以北共有两条大河,一条是淮水,一条是汉水。淮水是东西走向,在楚国的北部边境;汉水是南北走向,向南注入长江,将楚国的领土劈为左右两半儿;而楚国都城郢都就在淮水的南岸汉水的东岸。按常理,吴军应该沿淮水西进至淮汉交汇处然后沿汉水向南直捣郢都,这也是所有正常的军事家都会选择的路线。而楚国人也是这么判断的,所以他们在淮水汉水交接处布下了重兵,准备在这里和吴军决一死战。
可是当天下人都认为吴军会走水路的时候,伍子胥与孙武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选择走陆路。
这是因为楚国地大兵多,久战对吴军不利。如果吴军西行逆流走水路的话,速度必然放慢,从而拖延战机,给楚军以喘息的机会,到时候楚军有了防备,吴军必会陷入到苦战之中,进退不得!所以伍子胥与孙武决定速战速决,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从陆路往南直插其纵深,打他个措手不及。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兵贵神速。没错,速度!这,就是吴军领先于当时时代的最大武器。拿破仑曾经说过:“军队的力量与力学中的动力相似,是质量与速度的乘积。快速的行军,能够提高军队的士气,足以增加取胜的机会。”论战斗力,吴军也许不是天下最强,但是论速度,吴军绝对是天下最快,这就好比篮球比赛,速度最快的后卫永远不怕力量最强的中锋,因为不等你的超强封盖,人家已经闪电般突破上篮了。
就这样,吴国的“海军陆战队”进行了“诺曼底登陆”行动,在淮汭舍舟上岸,并以3500名跑的最快的精锐士卒为“海豹突击队”,身穿轻甲,手执短剑,迅速通过楚国北部大隧、冥阨、直辕三关险隘(在今河南信阳),由于楚国根本没有想到吴军会走这条路,所以这三个险要无比的关隘这时候全变成了摆设,任由吴军有如无人之境般冲了进来。
伍子胥与孙武的战略奏效了,他的这支“迅速反应部队”速度真是快的惊人,等到楚军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南行越过大别山,再从豫章折向西直抵汉水东岸,离楚国都城不过百里。
伍子胥与孙武不愧为天下数一数二的军事奇才,他竟然早在两千年前的春秋时代就掌握了在二战时期曾大出风头的“大纵深作战理论”,也就是以快速反应部队迅速压制敌整个防御纵深,在选定方向上突破其战术地幅;一旦在敌人的防御中撕开了一个突破口,负责扩张战果的梯队就应该迅速进入突破口,迅速将战术胜利发展为战役胜利。吴军这3500名精锐前锋不正是“大纵深作战理论”的快速反应突击队,而跟在后面的26500名吴军不正是这个理论中负责扩张战果的后续梯队吗?
当吴军像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汉水东岸的时候,楚昭王这才慌了手脚,急派令尹囊瓦和左司马沈尹戌,倾全国二十万兵力,赶至汉水西岸,自小别山至大别山一带摆下阵势,与吴军对峙。
遥望对岸,伍子胥忍不住潸然泪下,十六年了,自己离开楚国已经十六年了……
这十六年来,他在异乡无数次孤独的思乡、落寞的流泪,无数次感到生命如烟一般缥缈,羽毛一般轻飘,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记起父兄的冤死、嗜骨的仇恨,这些东西化作一个大的重量,压在他身上,使他感到真实,感到生命的分量,——他还要一步步地前进。
这十六年来,他含冤受屈忍辱偷生,付出了满头的白发和十几年的青春岁月,为的就是现在这一刻……
君子报仇,十六年不晚,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战,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10.柏举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506年11月18日
比赛地点:柏举,楚地,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大别山中段南麓的革命老区湖北麻城,两千多年后,在这里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麻城暴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至此发源。
吴军选手:统帅吴王阖闾副帅伍子胥参谋长孙武随军将领专毅(专诸之子)先锋夫概(阖闾胞弟)督粮官公子山(阖闾次子)后军蔡侯、唐侯
吴军总兵力:吴军三万,蔡唐联军约三万,总计六万,号称十万。
楚军选手:统帅令尹囊瓦,副帅左司马沈尹戌,随军将领武城黑,先锋史皇,后军薳射。
楚军总兵力:二十余万
比赛意义:伍子胥的复仇之战,“南蛮”与更“南蛮”的大决战,步兵与车兵的大角逐。
比赛结果:以少胜多。吴国大胜

吴军方面决策层的能力,大家都很熟悉了,至于楚军方面的几个头头,除了囊瓦是个只会要钱的草包外,武城黑和史皇两个也都是正宗的活宝,这里面也就副帅沈尹戌有点能力,这几年来楚国对吴少数的几场胜利,都是他的杰作。而对于目前的战局,沈尹戌对囊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吴军虽然进兵神速,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战线太过深入,给养难继,万一后路被截,必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所以他建议由囊瓦率楚军主力沿汉水西岸正面设防,牵制吴军不得西渡。而他本人则率部分兵力北上息邑方城(今河南方城),召集那里的楚军(息邑是楚国北部军事重镇,布有重兵),迂回到吴军的侧背,用火焚毁其留在淮汭的战船,再用木石阻塞吴军已然跃过的北方大隧、直辕、冥阨三关,从而切断吴军的归路和给养线,让这支吴军变成孤立无援的死军,然后再与囊瓦主力实施前后夹击,一举将其歼灭。
囊瓦听完了沈尹戌的分析,大喜道:“司马高见,吾不及也!”
就这样,沈尹戌带着自己的部队,按原定计划北上了,可是没等他走远,囊瓦老夫子又变卦了,这一切都源自武城黑和史皇这两个活宝的馊主意。
武城黑说:“吴人舍舟从陆,违其所长,孤军深入且不识地理,不如速击之,以独享大功!”
如果说活宝一号武城黑只是有点自信过头了的话,活宝二号史皇就完全是个搬弄是非的小人心态了,他说:“楚人爱令尹者少,爱司马者多。若司马引兵焚吴舟,塞隘道,则破吴之功,彼为第一也。令尹官高名重,岂能以第一功让于司马乎?不如从武城将军之计,渡江决一胜负为上。”
囊瓦一听,心思便开始活动了:没错啊,我身为楚国执政,怎么能被下属抢了风头呢?这以后叫我还怎么在楚国混哪!我能把头功让给他老沈吗,我不能。
于是,在自信心与虚荣心高度膨胀的刺激下,囊瓦做了他一生中最失败的一个决定:命令楚军主力全部渡过汉水,沿大别山小别山一带向吴军发起总攻,要赶在沈尹戌完成迂回包抄行动前,一口吃掉吴军,独自享受成功后的鲜花与掌声。
可是囊瓦想得太美了,等待在汉水对岸的,并不是什么鲜花和掌声,而是伍子胥与孙武送给他的一顿棍棒大餐。
伍子胥与孙武的计策很简单,你囊瓦不是急于求胜吗,那我就往后撤,退至大别山和小别山的群山峻岭之中,利用丘陵、山地的有利地形,发挥吴军步兵多、机动灵活的特点,抑制楚军兵车多、利于平原作战的特长,在运动战中逐渐消耗楚军的兵力和士气,然后寻找机会,一举击败不可一世的楚军。
囊瓦这个草包一见吴军后撤,大喜过望,还以为吴国人怕了自己,遂命令三军全面出击,在后直追。伍子胥与孙武见楚军已然中计,遂命先锋夫概率领他的秘密武器“木棒军”,给囊瓦一点厉害看看。
“木棒军”,名字好似不雅,却是吴军中王牌主力。这些人都是伍子胥在三万故苏子弟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三百名大力士,他们天生神力,在高强度的训练下练成了身披重甲还能挥动五米长、碗口粗木棒的能力,杀伤力极为惊人。
三百名大力士是百里挑一,他们的头头夫概更是万夫莫当的猛将,在吴国,论武功,论冲锋陷阵,他夫概说自己第二,吴国没有人敢说自己第一,就算是白发魔男伍子胥,恐怕也要低头认输、自愧不如。他带着这群“斯巴达三百勇士”,冲进史皇的先头部队之中,一遇楚兵,就没头没脑的打将过去,楚国的战车兵虽然装备精良,素质一流,但哪里曾见过如此阵势,被吴兵乱打一阵,史皇大败而走。
囊瓦虽然败了头阵,但仍自信满满,史皇的先头部队并不是楚军的主力,局部的失利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它吴军不过才三万人,就算加上唐蔡的一群垃圾,满打满算不过六万,而自己的兵力则数倍于敌人,只要全线压上跟它硬碰硬,没有道理会输的。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寻找吴军主力,毕全功于一役,干掉它的指挥系统,那就一切OK了。
囊瓦错了,他错就错在没有意识到吴军的强大与阖闾的必胜决心,他满以为这次吴军还是和以前一样打完了就跑,跟他玩游击战,没捞着什么便宜就会退回吴国去。他觉得只要给对方一点厉害看看,把他们打跑,就可以像平常一样舒舒服服回家睡觉了,大王还赏赐几千两黄金、几座府第、几个美女.……所以他只想着快快地找到敌人,解决他们,从而忽视了吴军的真正意图:
阖闾和伍子胥是拼了老命来的,不打到郢都,他们绝对不会回去。
接下来囊瓦的大军又和吴军在大别山至小别山之间打了两仗,都没有占着什么便宜,还损失了几千兵马,囊瓦泄气了,他觉得自己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只傻猫,没抓着老鼠的一根腿毛,还被对方骗走了不少奶酪,再这样下去主人非要把自己扫地出门不可。于是他拉着自己的小兄弟史皇,郁闷地说:“伍子胥用兵,果有机变,不如弃寨逃归,请兵复战。”
史皇虽是个活宝,却也算是一条汉子,他对囊瓦的胆小行为很是不屑,说:“令尹率大兵拒吴,若弃寨逃归,吴兵一渡汉江,长驱入郢,令尹之罪何逃?且我军不过损兵数千,奋力一战,事仍大有可为。”
其实史皇也错了,楚军的战斗减员虽然不大,但这些天来他们一场胜仗都没打,士气低落到了极点,他们开始怀疑,这个貌似信心满满却无能之极的老大,到底能不能给他们带来一场胜利。
对于战争而言,士气的损伤往往比战斗的减员还要可怕,可惜,徒有勇气的史皇不懂得这一点,而大草包囊瓦就更不明白这个道理了,他听了史皇的一番话后,其可笑的自信心又莫名其妙的膨胀起来:没错,我囊瓦坐拥二十万赌本,现在只不过输了几千块钱,怎么能就这么泄气不玩儿了呢?有赌不算输,不行,我要接着赌,我要翻本,把输掉的钱全部赢回来!
正在草包囊瓦低头意淫不止的时候,前方传来了两个好消息,让他一下子欢跳了起来:

1.楚昭王得知前方战事不利,又给他派了一万援兵来,虽然主帅是一向跟他不和的薳射,但赌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对他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好事。

2.吴军主力突然停止了后撤,在柏举摆下了阵势,似乎要跟自己梭哈了。

太好了,老鼠终于不跑了,这真是自己翻本的大好机会,兄弟们,磨好你们的尖爪利牙,准备好好的大块朵颐吧!
伍子胥与孙武为何突然不再跟囊瓦玩这场猫抓老鼠的好戏了呢?因为他们知道,几天来这只蠢猫已经被自己完全给拖垮啦,现在不玩死它,更待何时?
就让你们这些傻猫瞧瞧史前巨鼠的威力吧!

在公元前506年11月18日这个寒冷的清晨,柏举山区大雾弥漫,吴楚两军面对面的摆开了阵势,微曦的晨光中,飘扬的旌旗和闪亮的盔甲一眼望不到尽头,几十万人的战场上竟然一片寂然,只有偶尔几声马嘶打破清晨的宁静,肃杀的气氛压的所有人喘不过气来,这场纠结了好久的猫鼠决斗终于就要鸣锣开战了!
这时吴国最凶猛的一只老鼠夫概找到鼠王阖闾,说:“楚帅囊瓦贪而不仁,素失人心,且楚军连败,士卒皆无斗志,我军若先发制人,主动出击,可必全胜。”
阖闾沉吟道:“不可!楚虽连败,然其兵力数倍于我,且今日大雾弥漫,此非决战之时也。”
夫概无奈,只好退了出来,但他左思右想,觉得不应放弃这个胜敌的良机,于是决定豁出去,将自己五千部曲扯上,朝楚二十万大军直接攻了过去。
区区五千兵就敢冲敌二十万,夫概果然不愧为吴军第一猛将兄!
和夫概上次用的三百重甲木棒军不同,夫概的这五千精兵,都是一色的轻甲剑兵,他们所使用武器的俱是吴王阖闾费尽心血打造的“扁诸”利剑,其削金如泥、吹风断发,最适合短兵相接、近身肉搏,简直将步战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往往取决于它主帅的性格,囊瓦贪生怕死,带出的兵自然都是些窝囊废;夫概勇猛无敌,带出的兵自然都捍不畏死,一个个似虎入群羊,左右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而囊瓦万万没有想到吴军这么快就发起了冲锋,再加上大雾弥漫,一时间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兵马,一下子慌了。适逢清晨,很多楚军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匆匆的投入了战斗,好死不死又遇上了这一群不怕死的疯子,结果很快就乱了阵脚,溃不成军。
夫概就像一个顶尖篮球后卫,一点儿假动作不做,光速突破篮下,直接在内线扣篮得分了。
这真是一场变态的战争,兵力的多寡在这个时候似乎起不了任何作用,在夫概这个狂人如惊涛骇浪般的攻击下,囊瓦的指挥系统轰然崩溃,他引以为傲的“装甲车”部队,在柏举这块典型的丘陵地带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优势,甚至没来得及冲锋就被吴国的步兵团团围住,无数手握长戈的楚车兵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儿就被莫名其妙的砍掉了脑袋,飞溅的鲜血飘扬在漫天的浓雾之中,将柏举的天空染成了艳丽的绯红色。
伍子胥默默的欣赏着夫概这个暴力美学大师所表演的精彩杰作,脸庞却出乎寻常的平静。
——楚军完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轻挥舞了一下手中的令旗,顿时,雷鸣般的鼓声响起,三万吴军齐声呐喊,对楚军发起了最后的总攻。
吴军主力全部压上来了,他们的脸庞清晰可见,每个人的眼神,就像三天没吃饭的饿鬼盯着一盘烧猪。
二十万楚军顿时变成了一堆被猎人围捕的野猪,为了避免再变成“烧猪”,他们纷纷丢盔弃甲,亡命奔逃,只留下堆积如山的尸体和漂浮在漫溢血海之中的武器辎重,稍稍延迟了吴军冲锋的脚步。
没有想到,一次无组织无纪律的军事行动竟然收得如此奇效,谁能想到,吴人不按牌理出牌,敢用五千兵去冲击楚二十万大军?囊瓦的输就输在胆小,赌博千万不能怕输,一怕输就完了,而夫概的胆子就很大,大的让人跌破眼睛。
因为剽悍的人生,从来不需要解释。
伍子胥万万没有想到,胜利居然来得如此迅速,不到一个早晨,楚二十万大军分崩离析,大将史皇和武城黑战死,主帅囊瓦弃军而逃,亡命郑国,从此楚国的死活,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唉,囊瓦这个小人,真是比费无忌还要不堪,费无忌人品不行,至少还有些小聪明,而这个囊瓦,不但贪财、自私、没主见,而且狭隘、无能、贪生怕死,人类所拥有的劣根性几乎全给他占光了,楚国用这么一个误国误民的小人当令尹,别说二十万楚军,就算再多个几倍,恐怕也难以逃脱败亡的结局。
想来伍子胥应该觉得挺没劲的,楚国除了兵多,一无是处,打赢了都没啥成就感。
接下来的几仗就更没意思了,无非就是追在楚国的溃军后面一顿乱揍。包括柏举之战在内,一共是打了五仗,吴军五战五胜,一路狂追数百里,一直打到了郢都城下。
这会儿还有啥好说的,攻城吧!

 

10.鞭尸

二十万楚军就这么灰飞烟灭了,小伙子楚昭王吓的屁滚尿流,赶忙收拾包袱,带着心爱的小妹羋畀(mǐ b)和宠臣鍼(zhēn)尹固(鍼尹,又称箴尹,楚国官名,主规谏),坐上船,从郢都西门出城跑路。
楚国大将昭王的叔叔公子子期正在城上战斗,听说大王先跑了,只得带着百官和剩下的楚军追上去护驾。至此,郢都全面失守,吴军就这么轻轻松松的攻破了这个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国都城。算起来,郢都易手的这一天距离柏举之战才不过十天,其速度之快,就连伍子胥自己都没有想到。天下都震惊了,这就像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神秘少年一夜之间竟大败武林绝顶高手一战成名一般,这样的结果实在令齐、晋等大国瞠目结舌——他们联合中原华夏各国,费了无数心机,花了几个世纪,都没能实现的事儿,一个伍子胥,加上一个孙武,再加上一个少有耳闻的水边蛮族,竟然只用了不过三万兵力,几十天的功夫,就将楚国这个庞然大物搞定了!?
确实令人难以置信,但这就是事实,此一役,吴军千里奔袭,席卷楚境,五次连续作战,五战五胜,以三万兵力,狂胜楚二十万大军,奇迹般的打下了春秋时代唯一被攻破的大国都城:楚国郢都,给数百年来称雄天下不可一世的楚国以空前的创伤,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中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快速取胜的光辉战例。吴国的这场胜利,代表着旧时代旧战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面崩塌,伍子胥与孙武在这场战争中创造性地使用了数千年后在二战时期大放光芒的“连续作战理论”和“大纵深作战突破理论和追击理论”,这里面有不少战法都是超越了那个时代的伟大创举,各中的奥妙,且让小生慢慢道来:
我们都知道,春秋时期的争霸战,往往都是一战决胜负,也就是双方选一个战场,架着战车面对面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打完了,从前楚宋争霸的泓水之战;晋楚争霸的城濮之战、泌之战;以及秦晋争霸的韩原之战、崤之战莫不是如此——这是春秋古风,那时候大家打仗,还是颇厚道的,从来没有人会一仗接一仗,痛打落水狗,非要致人于死地不可,因为那时战争的宗旨是争霸,争霸战争,争个名分嘛,只要承认我的权威,听从我的指挥,做我的小伙伴,尊我老大,就可以了,无须赶尽杀绝。当然,这是指强国之间的争霸战,吞并小国的战役,不在此讨论之列,再说小国往往就一个城,打完了就算,也不存在连续战役的说法。
可是到了春秋末期,连续战役的情况开始出现了,而吴楚之间的这场柏举之战,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连续作战的经典战例,而作为这场战役的实际指挥者,伍子胥与孙武开创了“连续作战理论”在军事行动上的首次应用,这在我国军事发展史上,意义十分重大。
所谓“连续战役”,简单来讲,就是为了粉碎敌人庞大的集团军,所连续实施的一系列在时间上互相联系并能导致全线胜利的战役。而“连续战役理论”,其实质就是在实施头一个战役的过程中就考虑并准备下一个战役,以防止供应中断和运输堵塞,达成战斗行动的连续性,不给敌人以变更部署和组织战斗的时间。吴军在淮汭舍舟登陆后,运用“大纵深突破理论”,陆地疾行数百里,赶在楚兵增防之前,迅速突破三大险关,继而与楚军一路连续作战五次,五战五胜,这不是“连续战役”,又是什么?
我们前一章还提到过,春秋时期的大多数战役,“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其实这都是车阵的作派,《尚书牧誓》里面讲到武王伐纣,就是这个样子:“不衍于四步、五步、六步”,走个四五步就要停顿下来,重新看齐,排好队;“不衍于四伐、五伐、六伐”,砍杀四五下一定要停顿下来,大家再重新开始。这就是使用战车作战最大的一个缺点: 驾车技术要求高、机动性差。要知道,春秋时代的战车不是现代的小轿车,没有方向盘,更没有安全气囊,转向进止完全要靠绳辔对战马的驾驭,而且底盘又高,轮子又大,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用这种东西打仗,当然慢吞吞、傻兮兮,难搞的紧。再加上战车一追起来,无法与步兵协同,很容易被对方杀个回马枪。
也正因为如此,在城濮之战,先轸没办法在大胜楚军之后,趁胜追击,扩大战果。
可是随着部队装备的改进、战略意识的提升以及步兵使用的增多,春秋末期的很多战役已经不再遵循这个古法了,而“柏举之战”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突破性使用“大纵深追击理论”的经典战役。
所谓“大纵深追击理论”,就是进攻者一旦发现敌人准备退却时,就应该立即转入追击,力求阻止敌军有组织的退却,在敌到达新的防御地区并与从纵深开来的预备队会合之前予以围歼。吴军在柏举击败楚军主力后,并没有停住脚步,而是立即对敌展开了全面追击,一路狂追数百里,远远超过了古法中规定的90里纵深,继而竟一举攻下了对方的大本营。这,就是步兵相较于战车部队的最大优势,也是伍子胥在战略意识上超越了先轸的地方。当然,这并不代表伍子胥比先轸就牛逼多少,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两个相差了百来年的历史人物,是无法简单进行比较的。
吴军进城,就好比一群乡下人入了花花世界,自然举军若狂,大肆抢掠,将这个繁华古都,折腾了个底朝天。
而我们的主人公,伍子胥,却没有这个心思,因为他要报仇!
唉,伍子胥这一生,完全就是悲剧的一生,那一段噬骨的仇恨,就像他的影子一般,无时无刻不与他纠缠在一起,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摆脱这个阴影,就算是他现在攻下了楚国的都城、毁掉了楚国的宗庙社稷,他的内心依然阴暗、依然彷徨,因为他真正想报复的人早已化作了一抷黄土,他生命中最深沉的恨意,最终竟输给了时间!
父冤死而不报,此无人心者也。不行,他一定要做一件事来稍稍平复一下从心中狂涌而出的仇恨之焰,不然的话,他非被这团烈焰烧焦了不可!
伍子胥要做的这件事,就是挖出自己仇人楚平王的尸体,鞭尸泄恨。
——我曾立下誓言,你所带给我所有的痛苦,我一定要你加倍奉还,你虽然死了,但我也决不能就这么饶了你,我要毁掉你在这个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包括你的国家、你的宗庙、你的妻儿,还有你的尸体!
要知道,在古代,鞭刑是上司对下属、主人对奴仆惩罚时所施的常用方式,伍子胥选择这种极度疯狂而变态的方式对待楚平王的尸体,正是对楚王以及楚国最大的侮辱。
于是,在一个暴雨交加的夜晚,伍子胥复仇男神附身,竟带兵找到楚平王的坟墓,将楚平王的尸体给刨了出来!
当棺盖终于被凿开,雨夜里电闪雷鸣,天空霎时如昼,将那具尸体照的清清楚楚,毫发可见。
伍子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幅脸庞——楚平王,这就是楚平王熊弃疾的尸体,绝对不会错!
他沉默了良久,突然间爆发出一阵狂笑,他疯了一般的笑着,疯了一般的冲上去,用左脚狂踩尸体的肚子,又用右手挖出了尸体的眼睛,歇斯底里的喊道:“汝生时不辨忠奸,杀我父兄,死了还要眼珠何用!”
接着,他又取出那一支用仇恨编织的鞭儿,开始发狂似的鞭挞楚平王的尸体,一下又一下,仿佛要将全身的力气全部用光一般。
无聊人士《吴越春秋》的作者东汉赵烨帮伍子胥数了一下,硬说他一共抽了三百鞭。于是我这个无聊人士也帮忙算了一下,三百鞭,就算两秒钟抽一鞭,中间还不能休息,也需要足足六百秒、十分钟之久,伍子胥的体力还真好啊。
终于,楚平王的尸体被抽得只剩下一堆模糊不堪的腐肉。伍子胥无力的瘫倒在地,仰天狂笑,银白的乱发漫天飞舞,景色极其恐怖,令在场的所有人以为见到了来自地狱的恶魔。
雨越下越大,伍子胥还在笑,俊朗的脸庞以不可思议的状态扭曲着,无比狰狞。
可是在漆黑的夜色中,没有人发现,在伍子胥的笑容当中,有一滴晶莹的泪珠慢慢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下来,恶魔,也会流泪么?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痛的悲,就是笑着流泪。
在这滴眼泪中,除了为父兄雪恨的欣喜,更多的是激动过后的空虚,以及无奈。
伍子胥明白,就算自己再怎么折磨楚平王的尸体,他的父兄,也不可能再活过来了,他并不是什么白发魔男,更不是什么复仇男神,他,只是一个失去国家、失去亲人,永远找不到归宿的可怜虫。
如果说这些年来他还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就是报仇的话,现在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从今天开始,他只是一具名为“伍子胥”的躯壳,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
伍子胥仍然像个落汤鸡般傻傻的坐在暴雨中,狂风吹来,将他的泪水刮到了无边无际的夜空之中,可是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满天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存在一般。
他,什么都没有了,身体没有了,心,也没有了。
就让大雨,把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冲干净、冲光了吧,空荡荡的,就什么都解脱了。

 


11.报恩

伍子胥灭楚鞭尸后,又去伐郑。
当年,郑国的子产害死了伍子胥的旧主子好兄弟太子建,还派人追杀他,如此大仇,怎能不报!
郑国人吓坏了,眼见着就要遭受亡国的厄运,横空出来一人,救了他们的命。
此人,就是当年渡伍子胥过江,对伍子胥有活命之恩的渔夫之子。
结果,渔夫之子一出面为郑国求情,伍子胥二话没说,就下令全军撤退,解围而去。因为对他而言,报恩与报仇同样重要。快意恩仇,才是世间的好男儿,大丈夫!
之后,伍子胥又引军来到溧水之畔,仰面向天叹而言:“我昔逃逝至此,遂从浣纱女子求餐;其女亦不相违,抱石投河而死,今日更无馀物,报女子之恩。”遂取千金投溧水。子胥祭曰:

我昔逃逝入南吴,在路相逢从乞食,
惭君与我一中餐,抱石投河而命殛。
自从分别岁年多,朝朝暮暮长相忆,
念君神识逐波涛,游魂散漫随荆棘。
语已含啼而启告,冥灵幸愿知怀抱,
既能贞质透河亡,黄泉能莫生惸嗟!
幽冥路隔不相知,生死由来各异道,
更无馀物奉於君,唯取千金相殡报。
              ——《敦煌变文集》之《伍子胥变文》(这就是“千金小姐”典故的由来)

伍子胥与渔丈人、浣纱女萍水相逢,而又堕水成离,一切那么短暂,只有情义永恒。然而如此珍贵的古之情义,而今大家只能从传说中去追寻了,大概我们中有不少人,自始自终都不肯相信人与人之间竟有如此纯粹的情义吧!
伍子胥总算是了却了自己几十年的心愿,他回到郢都,却发现与自己并肩作战多年的好兄弟孙武已经偷偷不辞而别,飘飘的衣袖里,没有带走半片云彩。
这就是越高贵的灵魂反而越容易失去友情的原因,因为他们往往对旁人宽容,却对自己人太严苛;因为他们不容自己的身体里嵌入一点点杂质,而又常常把挚友当作了自己。孙武愿意帮助伍子胥复仇,却实在无法认同伍子胥鞭尸的过激行为。于是,他最终选择了离开,也许,在这个纷乱而丑恶的世界上轰轰烈烈一阵后,功成身退是他最好的一个结局。
郢都的夜晚,灯火阑珊,伍子胥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与伤感——曾经有一个叫孙武的人,做过一个叫伍子胥的人的知己,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是智者间的交流,他们懂得彼此在说什么,他们在一起,总是那样的舒畅而融洽——那是伍子胥一生中最充实也最怀念的日子,但是现在,伍子胥终于得偿所愿,孙武却毫无眷恋的走了,只留下一个形单影只的伍子胥,在这孤独的乱世中,彷徨失措……


  接下来请看    英雄还是魔鬼——中国历史的异类伍子胥(3)


  

第一卷:烈烈先秦 《千古名将英雄梦》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江湖闲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