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向“熟人”借款 低于市价20%抵押未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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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向“熟人”借款 低于市价20%抵押未建房屋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丽娅 2011年10月10日07:20 我来说两句(64)

[提要] “情急之下”,一些开发商几个月前就开始在小范围的熟人圈中找钱,把未来“房子”当抵押物,以上百万元一股的标的向熟人伸手借款,当然,这些熟人在选择未来“收益”时可在现金与房子中二选一。【我来说两句

  销售回笼资金慢、贷款收紧、信托难批……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某证券公司了解到,一向资金周转最快的上市之路也看似变得遥不可及。连续几个月,新上市的地产公司数目亦为零,一扇扇来钱大门逐渐对开发商关闭。

  “情急之下”,一些开发商几个月前就开始在小范围的熟人圈中找钱,把未来“房子”当抵押物,以上百万元一股的标的向熟人伸手借款,当然,这些熟人在选择未来“收益”时可在现金与房子中二选一。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市场总监徐东华透露,今年确实听说了一些开发商以上述方式在小范围内借款,双方约定的各种借条内容都有。“以前开发商70%的资金来源都是靠银行贷款,但如今从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开发商想办法、打擦边球,就有了这种民间签署的抵押贷款关系。”徐东华介绍说,“中小开发商采取这样的方式,多数是找自己的亲朋好友,回报就是预支房子。毕竟还是房产的利润回报大,因此多数地产商按低于市价20%的价格抵押未建房屋,等资金宽裕后还是自己回购了,给借款人直接结算本金和利息。而大体量的项目采取这样的筹钱方式一般会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发债券。”

  “也有个别超级大盘的开发商直接和个人借钱,项目入市时也会优先定向销售这部分抵押了的房产,出资人有处置抵押物(即未来建好的房产)的权利,可留可卖,开发商负责处理产权问题。”徐东华提醒说:“个人参与到项目开发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一旦烂尾或是开发周期长,资金安全不能保证。此外,如果开发商承诺月息在5%以上的话也不靠谱,目前的项目开发已经没有那么高的利润了。开发商的短期民间借款,月息在2至5分之间浮动是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