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6 18:01:57

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卫生要求。

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

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组织对外来临时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以确保外来临时施工人员本厂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管理制度。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保证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