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屠城下载:款识常见错误趋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29:50

 

       

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通常包括“文”、“款”、“印”三部分。作品的成败,虽然正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款识和印章作为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亦不容忽视。运用得好,与正文相得益彰,景上添花;运用得不好,却相形见绌,狗尾续貂。作为款识可以记述正文出处和注释、书者姓名、书写年月、地点或受书对象以及阐释当时个人感受和书写目的等等。可见款识既能补白正文、说明情景,又可展示作者才情。笔者发现一些相当优秀的书法作品,其款识题写却不很规范,甚至出现错误,让人大刹风景,倍觉遗憾。现略举几例常见错误,试与初学者和书界同仁切磋:

一、记年混用。譬如:“二零零三年孟秋”、“壬午年十月一日国庆节”。记年有农历(或称阴历、殷历)与公历(或称阳历)之分,农历是以春节为节点用天干地支记年,公历则是以元旦为节点用公元记年,二者不可混用。笔者认为,若正文内容为古文,宜以农历落款,反之则用公历。

二、书体胡用。常见初学者的楷书作品用隶书题款,行书作品用楷书题款等。正文与题款犹如主仆关系,必须协调统一。题款原则有两种:一是用正文书体落款;二是遵循“字古款今”,即按篆、隶、楷、草、行的序列,后者兼容前者。(可见,行书是万能题款书体,最为常用。)

三、“岁”“年”复用。譬如:“岁次壬申年仲秋”。“岁”来源于岁星(即木星),古人发现木星约12年绕天一周,其1/12就称为“岁次”;“年”是以地球绕太阳公转运动为基础的时间单位(最初称“稔”)。故而“岁次壬申”完全等同于“壬申年”。如在“岁次”之后再添“年”字,就显重复了。同理,“岁在”与“年” 的同时使用,也是有待商榷的。

四、“录”“书”连用。常见“录李白诗一首张三书”。“录”与“书”同为动词,用在一个句子中则明显语句不通,犯有语法错误。故而,二者只可取其一。

五、“款”“识”混淆。通常人们把“款”与“识”统称为题款。狭义而言,识(又即“记”),是对作品正文进行说明、注解,叙述书者当时的心绪、感想或者书写目的等。而有的作品明明只是简单落款,没有识文,却在末尾写成“张三书并识(记)”。显然亦乃画蛇添足。

六、不署名号。有的作品题款中正文出处、受书对象、时间、地点等一应俱全,唯独不署书者姓氏或名号,显得有头无尾,很不规范。(古代碑帖、信札中书者姓名也有省略或者放在正文前部的应另当别论。)

七、 以印代款。有的初学作者认为所钤印章本是姓名章,就不必再落款署名,以印代款就行了,这也是不规范的。

八、称谓不当。如硬笔书法作品落款为“张三硬书”,不伦不类;本为侄子所书作品落款为“张三贤侄正腕”,卑尊倒置。

总而言之,我们在书法学习中,对待千变万化的落款格式,不但要多看多练,更要多思多问,切不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要不断加强文字和文学方面的修养,弄清词意的来龙去脉,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错误。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墨夫完稿于十步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