黥刑上官婉儿:新加坡下个月起 放贷公司禁止登广告发传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1:30:45

新加坡下个月起 放贷公司禁止登广告发传单

 

  从下个月起,政府全面禁止合法放贷公司在报章刊登广告或分发传单,它们只能在商业网站或本身的网页宣传。

  放贷人注册局昨天宣布,为保护借贷人权益并提高合法放贷公司的专业水平,当局将从广告宣传和注册条规方面着手,双管齐下加强管制。

  教育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沈颖昨天下午召开记者会,解释当局将采取哪些管制措施。

  为遏制猖狂且“真伪难辨”的放贷广告,让借贷人更有保障,当局规定合法放贷公司只能透过三大途径宣传:商业网站如黄页(Yellow Pages)、eGuide、HotFrog、The Green Book等;放贷公司本身的网页;在放贷公司附近的墙壁和门窗等张贴广告。

  不过,放贷公司惯用的宣传方式,如在报章上刊登广告或在全岛各地分发广告传单等其他方式则一律禁止。

  它们的广告内容也受到严厉管制,必须标示公司名号和注册序号,同时也得明确标示贷款的年利率。如果给予任何折扣,须列明所有附加费用或条件。

  沈颖说:“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新措施来保护借贷者权益,放贷人注册局也将不遗余力地取缔合法放贷公司的任何不法行为。”

  当局也通过注册条规来进一步管制这些公司。从下月起,放贷公司在聘请收债员工时必须获得当局批准,股份转让或分配同样需先申请审核。此外,放贷公司不能在借贷程序完成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能扣除利息后才把款项发给借贷人。   当局对公司管理人资格的要求也更严格,放贷公司每个店面必须由不同的人管理,他们除须符合当局的资格,也要通过“放贷人考试”。在今年1月注册的放贷公司必须在下月起符合这项规定,余者须更新营业执照时通过考试,最迟期限是在明年4月。
 根据2009年生效的放贷人(修正)法令,违反广告宣传规定可被罚款最高两万元,倘若呈报虚假资料则可罚款最高两万元或监禁最长半年,或两者兼施。违反注册规定者可被判罚款两万元

  此外,违例者也会被吊销执照或充公两万元的保证金。目前已有4名合法放贷人被控。

  针对放贷人注册局的新措施,新加坡借贷协会(Moneylenders’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 会长傅清成受访时说,报章广告是会员主要的宣传方式,也是客户受落的方式,如今被全面禁止,对合法放贷行业影响很大。

  从平面广告转为网络广告,他表示有些会员不懂上网,加上大部分客户也不是上网一族,新措施相信会冲击合法放贷公司的营业额。

  傅清成理解当局加强管制的必要性,但坦言没料到会全面禁止在报章上登广告。

  他对合法放贷行业的情景并不乐观。他说,当合法放贷公司宣传方式受限,但非法放贷公司却继续通过小广告、短讯和电邮等宣传,很可能导致公众转而向非法放贷公司借贷。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预期会有部分公司营业额受创,竞争力削弱,最后只好结束营业。傅清成说:“我想接下来合法放贷公司可能逐渐减少。”

今年接获20通投诉   另一方面,根据放贷人注册局提供的数据,今年到上月为止共有260家合法放贷公司,共接获20通投诉,去年约67通,前年则有17通,这些投诉主要针对高利率居多。
针对为何没有管制利率的新措施,发言人表示,利率方面目前已有适宜的管制如放贷公司不得提供无抵押贷款给年收入少于两万元的人,以及年利率不能超过18%等。

  此外,当局也考虑如果实施更多的利率管制,将会导致放贷公司由于无法收取和风险相等的利率报酬,不愿借贷给高风险的借贷者,结果后者可能转而向非法放贷公司借贷。不过,发言人强调当局正全面检讨合法放贷行业,会在适当时候推行新措施来保护借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