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读有哪四问:英语史系列读书笔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48:40

英语史系列笔记

阮一峰 


过去二个月,我在读《The Story of English》的中译本,边读边做了一些笔记。

下面就是这些笔记的摘要。

第一篇:印欧语系

希腊人、罗马人、印度人有着共同的老祖宗,所以他们的语言才如此相似。语言学家将这群人称为印欧人,将起源于印欧人的语言统称为印欧语系。


18世纪,有一个驻在印度的英国法官,名叫威廉·琼斯(Sir WilliamJones),他想研究一下印度当地的法律。因为印度的法律都是用梵文写的,所以他开始学习梵文。在此之前,他已经学过拉丁语和希腊语。结果,他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梵文居然同拉丁语和希腊语非常相似。比如梵文中的“父亲”,读音是pitar,拉丁语和希腊语中的“父亲”是pater;梵文中的“母亲”,读音是matar,拉丁语中是mater。两者相似的地方是如此之多,已经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了。

1786年2月2日的晚上,威廉·琼斯在加尔各答的亚洲学会发表演说,宣布了一项划时代的发现。他说梵文、拉丁语和希腊语“有着较强的姻亲关系……这不可能是一种巧合。实际上这种关系如此之强,任何语义学家如果把这三种语言放在一起考察,是不可能不相信,它们本是同根生的,只是也许这条根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个发现其实就等于说,希腊人、罗马人、印度人有着共同的老祖宗,所以他们的语言才如此相似。语言学家将这群人称为印欧人,将起源于印欧人的语言统称为印欧语系。

现在一般认为,印欧人生活在中欧或者中东的某个地方,在公元前3500年到2500年之间的某个时间,开始向四面八方迁移,一部分人去了西边的欧洲大陆,另一部分人去了东边的亚洲大陆。多少个世纪以后,他们的人种都改变了,外表上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唯有语言揭示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

印欧语系可以分成这样几个大类:(1)罗马人的语言,也就是拉丁语,今天的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都起源于此;(2)希腊人的语言,也就是希腊语;(3)日耳曼人的语言,也就是日耳曼语,今天的德语、英语和北欧诸国的语言都属于这一类;(4)凯尔特人的语言,也就是凯尔特语,包括今天的苏格兰语和威尔士语;(5)印度-伊朗语族,也就是印欧语系在亚洲的分支,包括波斯语和梵语,以及今天的印地语、乌尔都语、孟加拉语等;(6)斯拉夫语,包括俄语、波兰语、捷克语、保加利亚语等;(7)波罗地海语,包括立陶宛语和拉脱维亚语。

 

第二篇:比德《英吉利教会史》

英语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就是,公元597年,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决定派遣教士去不列颠岛建立教会。这一举动使得英国的文明程度大大提升,它不再是欧洲大陆以外的一个蛮夷海岛,粗俗的盎格鲁-萨克森语受到精致的拉丁语的熏陶,两者迅速融合在一起。这是英语发展史上的第一件大事。


英国是一个海岛。英国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外来征服者的历史;同样的,英语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外来征服者的语言。

不列颠岛上,最早是有原始人的,但是历史记载中丝毫没有提到他们。这个海岛的第一个主人,是从欧洲大陆上过去的凯尔特人,他们讲凯尔特语。公元2世纪,罗马人驻军不列颠,他们讲拉丁语。罗马人比凯尔特人文明得多,两者根本无法融合,所以那时还不存在英语。

公元5世纪,罗马人撤离不列颠,然后日耳曼人中的盎格鲁-萨克森人登陆不列颠,他们讲盎格鲁-萨克森语,这就是现代英语的起源。英语和德语在语言学上是同源的。这就是说,英语是在公元6世纪开始出现的,那时的英语被称为古英语,更接近日耳曼语。

盎格鲁-萨克森人也是蛮人,语言比较简单,不精致,只能用于描述日常生活,没法传达思想感情和进行文学创作。英语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就是,公元597年,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决定派遣教士去不列颠岛建立教会。这一举动使得英国的文明程度大大提升,它不再是欧洲大陆以外的一个蛮夷海岛,粗俗的盎格鲁-萨克森语受到精致的拉丁语的熏陶,两者迅速融合在一起。这是英语发展史上的第一件大事。

出生于公元672年或673年的比德(St Bede theVenerable),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历史学家,他写了英国历史上的第一本史书《英吉利教会史》,记载了基督教会在英国最早的一些活动。大家可以想像,基督教正式来到英国是公元597年,比德这本书离这个日期只相差100多年,对于了解英国当时的状况可谓是最珍贵的史料。

书里有这样一段记载。传教团--团长是奥古斯丁--来到英国的时候,英国还没有统一。他们登陆的地点属于肯特王国,他们见到国王,告诉国王准备在他的王国里传教。国王的回答是这样的:

当时,不出几天,国王来到了该岛。他坐在露天的一个地方吩咐奥古斯丁和他的随从上前同他交谈——由于一种旧迷信的缘故,他不能允许奥古斯丁在房屋里接近他,如果他们擅长妖术的话,免得他们对他采取突然袭击并进而把他制服。然而,这些人来了,不是被赋予魔鬼的力量,而是被赋予天主的力量。他们走上前,手上拿着的不是一面旗子而是一个银十字架和一副画在板上的救主的画象,他们口里吟唱着连祷文,不仅为永远拯救他们自己而且还为永远拯救他们为其专程前来的当地百姓而向主祷告。当他们按照国王的吩咐坐下,向国王和他的所有在场的家人宣讲生命的福音时,国王回答说:“你们所讲的话和所作的许诺十分美好。可是,因为它是陌生的和尚未确知的,我不能鲁莽地表示接受,而抛弃长期以来我和所有英吉利人一直遵循的规矩和习惯。但是因为你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而且还因为我似乎觉察得出你们渴望把自己认为是正确、真实和美好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所以 我们不惹你们的麻烦。相反,我们将很有礼貌地接待你们,并仔细地为你们提供生活必需品。同时,我们也不阻挠你们通过传道为你们的宗教信仰赢得尽可能多的信徒。 ”就这样,国王让他们住到他领土上的首都坎特伯雷城的一所住宅里,而且正象他许诺过的那样向他们提供了临时的生活必需品,还允许他们传教。

有评论认为,用黑体标注的这段话是表明英国人宗教宽容的最早记录。

《英吉利教会史》这本书,网上已经有电子版。下面我转贴中文版的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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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利教会史》中译本序言

享有“可尊敬的”称号的比德是最早出现在英国历史上的卓越学者、历史家。他在中世纪早期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奋力撰述,著作等身,为英国留下珍贵的文化遗产,确实是值得尊敬的。

比德诞生于公元672 或673年,正值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他的故乡在韦尔河畔,属于七国中的北方大国诺森伯利亚。在七岁时被送入建立在他家乡的韦穆修道院,托付给修道院长比斯克普扶养。不久他转入与韦穆修道院结为一体而且相距不远的贾罗修道院,在此后的五十多年里一直居住
于此。

比德在贾罗修道院的生活“除了研习宗教经典,奉行宗教仪式以外,经常以“攻读、教授和写作为乐”。修道院里有一个图书室,经最初几任修道院长的热心搜集,藏有大量的基督教典籍和异教的古典作品。比德自幼受到良好的修道院教育,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并略通希伯来文,可以在这所图书室里尽情浏览。他深入研究《圣经》和教父著作,沿袭爱尔兰教会传统对这些典籍进行注释。这项工作占用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他广泛涉猎古典著作,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维吉尔等人的作品都曾在他的著作中被援引。他担任的一项繁重工作是主持修道院所属的一所学校并从事授课。修遭院中有修士六百人,另外还有大量外来者前来受业。比德为此也付出了大量辛劳。

然而,比德始终以极大兴趣从事写作。他在教会史第5 卷第24章中列举了自己毕生的著述成果,计三十六种(一说三十七种)。著述的大部分是对《圣经》的阐释,有些是对圣徒的记述,还有一些以天文、历法、音乐、哲学、语法、修辞、算术、医药等为内容的作品,则是供听课者学习的教材。

历史著作主要有两种,一是《英吉利教会史》,另一是《修道院长列传》,另外还有一封给埃格伯特的信,在比德著述中都成为传世之作。

比德的辛勤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以多方面的成就被后人誉为“英吉利学问之父”。他的讲学和著述推动了当地的学术风气。诺森伯利亚成为欧洲在7、8 世纪时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

《英吉利教会史》是比德最重要的成果,撰于暮年,此时他在各方面都已成熟。此书除以开头的半卷篇幅追记罗马不列颠时期外,下余部分叙述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以后的历史,直到731年为止。这段历史虽然距离比德生活的时代并非遥远,而且最后几十年还属同时,但因时局混乱,地区阻隔,文化衰微,史料很少流传。作者为搜集材料,煞费周章。他在书的前言中列举了许多教会人士从不列颠各地区,甚至远自罗马教廷为他提供资料。作者本人除利用前人著作之外,也尽力在本地区征集口头或文字材料。这就使得大量珍贵史料凭借这本名著保存下来。

本书以罗马天主教会在不列颠的布教为主要内容,记述自奥古斯丁受命来不列颠布教开始直到罗马天主教在各国相继取得胜利前后一百余年的历史。全书五卷,如金氏在英译本序言中所指出,主要是依据教会的重大事件来划分的。对于七国的政治史,叙述则较简单。至于这一时期的社会状况,
作者并未在意,只是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少量消息。

基督教旱在罗马不列颠时期传入,与当地的多神教并荐。罗马军团撤出以后,基督教在岛上逐渐销声匿迹,只在威尔士地区继续传播,后来传入爱尔兰。盎格鲁撒克逊人到来后,带来的是崇拜偶像的沃丁教。6世纪末教皇格雷戈里在位时,罗马教会在扰攘不安的西欧已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大量的传教士被派到日耳曼各族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传教活动,并取得成就。596年格雷戈里派遣奥古斯丁赴不列颠传教,以后续有教士前往,传教取得进展。

由于一些国王信仰不深,时常出现反复,教士往往被逐。幸赖此时教士信仰甚坚,不畏艰险,坚持传播,终于使各国君民皈依于罗马教皇的教座之下。在此期间,罗马教会的传教士不但要同沃丁等异教教派争夺,也要同由爱尔兰经苏格兰传回的原先流传于威尔士的基督教派竞争。比德的老师比斯克普属于罗马教会,比德在教会史中对这一派取得胜利的记载是不惜笔墨的。

书的第3 卷第25章以“与来自苏格兰的那些人在复活节日期的问题上所进行的争论”为标题,以很长的篇幅记述了在英吉利宗教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664年惠特比宗教会议。“来自苏格兰的”指信奉爱尔兰教派的教士。该教派在艾奥纳岛上建立中心,称艾奥纳派,在诺森伯利亚颇有影响。这个
教派主张清修,与世隔绝,不理睬罗马教皇诫令。辩论的对方则是遵信罗马教廷训令、隶属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士。辩论的焦点表面上只是无关宏旨的复后节时间和削发式的争执,但实质上却是在教派信奉上何去何从的重大问题。坎特伯雷派由于得到深受王后影响的诺森伯利亚国王的支持,获得辩论的胜利。此后罗马教会逐步扩大其在不列颠的组织,积极干预世俗事务,使英吉利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一员,对此后英国历史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奥古斯丁到来之前,不列颠并无主教管区的设置。在比德书中提到此时的主教管区达十七个。坎特伯雷已成为大主教教座所在地,约克在众主教城市中也脱颖而出,就在比德修史搁笔的那一年,它也升格为大主教管区。长期存在于英国的主教管区制此时已初具规模。修道院的建立由采已久,书中更记述了许多新修道院的建立。这类有关教会组织创建的材料同样十分珍贵。

令人感兴趣的是,这位虔诚的修士在记述教会业绩的同时也记录了教士的丑闻。第3 卷第7章提到一位被赶下台的主教用钱购买伦敦城主教的职位。他在《给埃格伯特主教的信》中对于一些修道院的丑闻揭露得更是淋漓尽致(第12节)。作者指出:这些俗人送钱给国王,以创建修道院为借口为自己买下他们能够更加自由纵欲的地方。把土地变成世袭财产,谋取特许状,攫取土地或村庄,收客乌七八糟的人滥充修士,让妻子住在修道院,或者为并非修女的妻子另造修道院等等。看来教会的这些痼疾竟是与开创而俱来的。

《教会史》中政治方面材料不多,但对于七国并存局面仍能勾划一清晰轮廓。书中记载了5世纪中期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迁来岛上的分布和所建的国家。新来的部族受到岛上居民,包括不列颠人、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的强烈反抗。书中于此记载颇多,特别是德格沙斯坦一役尤为详细。诺森伯利亚人在此役中击败苏格兰人之后便在岛上建立起霸权。对于不列颠人的英雄国王卡德瓦龙也有不少的记载。七国之间为争夺霸权的战争连绵不断。书中记载了最初称霸的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的“明智”统治。但更多记载的则是作者长期居住的诺森伯利亚。这个王国在6世纪末到7世纪末执掌霸权约一百年。爱德文国王在位时,国内安定,比德记下一个传说,“即使有一位妇女想抱着她新生的婴儿,从这一海边走到那一海边,走遍了全不列颠,她也不会遭到任何人伤害。”但进入7 世纪后,麦西亚兴起,开始同诺森伯利亚争雄。比德详细地记述了633年的希思菲尔德战役,诺森伯利亚王爱德文被麦西亚王彭达的军队杀死,全军覆没。655年的温沃伊德战役中,诺森伯利亚国王奥斯维又打败麦西亚并斩杀其王彭达。但在奥斯维死后,霸权终于转入麦西亚之手。

在这些不大的国家中,政府机构是十分简单的。国王是最高统治者,其人的贤愚强弱影响着国家的命运,而其宗教信仰也决定着臣民的皈依。在国王身边共商大计的是贤人会议,前面提及的埃塞尔伯特国王曾接受这一机构的建议,效法罗马人制定法令。书中提及国王的臣属,主要有贵族、顾问官、亲兵、侍从等。贵族被国王尊为“朋友”,地位较高。此时的亲兵似乎已不是过去专门随同国王作战的战士,而是一种供国王派遣的职务,这种简单的政权机构正表明了这是一些刚刚脱离部落联盟阶段,伴随征服和战争而形成的初始的封建国家。

比德无意记述此时不列颠的社会经济状况,但是书中吉光片用的材料依然传递了这一方面的信息。大土地占有现象业已出现,本书第5 卷第13 章原文可译作“一个被安置在亲兵职位(Office)上
的俗人。以其处理世俗事物的敏捷颇得国王赏识”,可以说明此时亲兵的身分。这是入侵和征服的结果。各国国王将土地封赠给从征的贵族、亲兵。诺森伯利亚国王奥斯维在击溃麦西亚国王军队之后,将住有五千户的麦西亚南部授予姻兄弟皮达,而将住有七千户的北部交由自己的官员治理,可以视为征服以后分封的例证(第3卷第24 章)。亲兵也拥有自己的庄园,第5 卷第4章中的普奇即是一例。书中关于教会获得地产的记载颇多。奥斯维在战胜彭达以后,献给修道院十二块小册封地,有住家一百二十户。圣波得修道院修建之初,从埃格弗里德国王处获得七十侮得土地。圣保罗修道院于切奥尔弗里德院长在任时,共获得三十海得土地。威尔弗里德主教曾从埃塞尔沃尔奇国王处接受八十七海得土地,后来又从阿尔奇弗里德国王手中获得四十户住家大小的土地。这些还只是来自赠赐,另外还出现了比德所谴责的“攫取土地或村庄”的现象。从这里,人们看到大土地占有制度正在形成和发展。

比德在著述中也为此时不列颠的社会阶级结构勾划出一幅草图。国王及其臣属是不同规模的大土地占有者,构成统治阶级。这个阶级在继续扩充。

比德在《给埃格伯特主教的信》中有一节指责正常等级制度被破坏,于是便有许多人自称修道院长、地方官员、国王亲兵或侍从。这表明陆续又有大量获得财势的人进入了统治阶级的行列。作者无意记述被统治阶级的活动,但在书中也有时出现诸如主教的“人”、亲兵的“仆人”的字样,他们的身分可能即是奴隶。由于大批土地转入教俗领主之手,与土地同时转移的住家也不免归附于主人,成为依附农民。这个队伍也在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处于这两大社会集团之间的自由农民,这一阶层在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以后曾经大量存在。随着封建化的进展,这一阶层的人数在逐渐减少。但是由自由农民结成的村社组织比较牢固,它对村民的自由起着保护作用。书中一再提及村庄里的晚宴,参加者都是些村民或在修道院里服务的下层人物。

这反映了村民的生活还过得去,所以有时还可举行酒宴活动。然而这种好日子已经无多,就在比德《教会史》停笔以后不久,来自北欧的丹麦人就开始了对不列颠的侵犯,以后更是每下愈况,到诺曼征服时绝大部分自由农民走向破产,进入了威兰(农奴)的队伍。

从这些材料中,人们可以朦胧地看到这一时期不列颠社会经济的变化,可以看到岛上一些早期封建国家的统治和斗争,还可以清晰地看到经过罗马教廷的振兴,业已适应于封建制度并为之服务的基督教在英吉利国家的积极活动。这部教会史为人们展示出一幅英国正在循着封建化道路行进的画卷。

关于比德的治史态度,人们对于他在临终前说的那段话“我决不愿意在我死后让我的子孙后代读到谎言”往往津津乐道,对于他在书的《前言》中表示的对待史料的严谨态度也是备加称许,因之对于书的大部分内容是许为信史的。但是作为中世纪早期的虔诚修士,是无法超脱其宗教世界观的。他接受了当时盛行的圣徒显灵、救灾、医病等“神迹”的传说,并且纳入书中,使得这部巨著玉石混杂,泥沙俱下。金氏在英译本序言中的开脱之词,并不能取信于今天的读者。这些瑕疵在同时代其他国家的史书中(例如[法兰克]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也出现过,这正是作者们所受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所致。抛开这些迷信内容,这部教会史所记述的教会活动和所收集的教皇信札、宗教会议记实等文献,仍然是十分珍贵的资料。

人们在阅读比德此书时,往往在脑中泛起这位学者的老年身影。他在垂暮之年为给后人留下一部信史而奋力撰述,直到生命的未到。而这部教会史却成为他毕生耕耘所获得的永存的硕果。自从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入以后,不列颠几乎没有留下历史记载。在比德之前曾有吉东达斯(约死于570年)撰写的《哀诉不列颠的毁灭》,但内容只是对入侵的控诉,缺乏具体人物和时间,不被认作一部严肃的历史。比德的《教会吏》成为5 世纪中期到731年这段时间唯一的记录,为英国保存了这段珍贵的历史。这部史书长期以来被视为英国文化遗产中的瑰宝。早在阿尔弗雷德大王时(871—899年)已被译成古英语,成为英国人的读物。后世的史家对本书继续进行考订、注释和翻译成现代英语的工作,并陆续出版了多种版木,详见英译本序言。比德长期以来受到英人的尊敬,被称为“英国历史之父”。英国老一辈的史学大师格林评价比德时说:“作为英国学者的第一位、英国神学家的第一位和英国历史家的第一位,正是在这位贾罗修士的身上,英国的学问赖以植根。”美国著名的史学史专家T.W.汤普森评价这部书时说:“在材料的深度与广度以及写作技巧方面,在所有中世纪早期文献中,没有任何其他作品可以比得上它。这是蛮族时期写出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可以认为,其人其书都是当之无愧的。

戚国淦

1990 年12 月

 

第三篇:英语史上的三次文化入侵

经过这三次文化入侵,英语的词汇就变的非常丰富。同一个意思往往有三种词汇可以表达,一种是英语本身的词,另一种是从法语引进的词,还有一种是从拉丁语引进的词。

昨天写到,公元6世纪末基督教会来到不列颠岛,这是英语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英语开始受到拉丁语的影响。英语原本是盎格鲁-萨克森语,属于日耳曼语的一种。拉丁语的传入是它受到的第一次文化入侵,以后这样的“侵略”还发生过两次。

从公元793年开始,北欧的维京人(Viking)开始入侵不列颠岛。到了9世纪中期,几乎半个英格兰都落入了维京人手里。北欧海盗的到来,使得英语受到了北欧语的强烈影响。最重大的一个变化是,英语的词尾变化逐渐消失,不再像其他欧洲语言那样,有着复杂的词尾变化。因为北欧语毕竟也属于日耳曼语的一种,它与英语的词干基本是相同的,所以英国人如果想同北欧人交流,只有放弃词尾变化了。另外,英语中以“sk”开头的词,大部分都来自北欧语,比如sky(天空)、skein(一团纱线)、skirt(裙子)、skill(技能)、skin(皮肤)等等。这是英语受到第二次文化入侵。

公元1000年,丹麦国王克努特继承了英国皇位,标志着丹麦人正式融入了英国社会。

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入侵不列颠岛,最终成功得控制了英国全国,成为威廉一世。他清洗了英国的朝廷和教会,所有重要的职位都由法国人担任,上层所有的交流都用法语。威廉一世本人就不会说英语。用一个学者的话说,法国人入侵这件事“对英语的影响比英语史上任何其他事件都更大”。从此,法语对英语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这就是英语受到的第三次文化入侵。

此后的200多年中,英国社会的语言状况是这样的:政府和贵族说法语,宗教和文化事业用拉丁语,底层的老百姓继续用英语。直到今天,英国人说一点法语,都是时髦的表现。

有一个例子反映了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的脱节。1191年,有一个大法官因为政治事件逃亡,他化装成老百姓,想跟其他人做买卖,但是他只会说法语,不会说英语,而老百姓是不可能会说法语的。所以,他就被识破抓住了。

经过这三次文化入侵,英语的词汇就变的非常丰富。同一个意思往往有三种词汇可以表达,一种是英语本身的词,另一种是从法语引进的词,还有一种是从拉丁语引进的词。比如“时代”这个意思,英语本身的词是time,从法语引进的词是age,从拉丁语引进的词是epoch。更多这样的词汇比较,请看我以前摘录的《英语的借词》。

 

第四篇:英语地位的确立,中世纪

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占领了不列颠岛,英国的国家机器都被法国人控制了。当时的情况是,法语是官方语言,英语成了二等语言,很有可能从此就消失了。

我们看到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占领了不列颠岛,英国的国家机器都被法国人控制了。当时的情况是,法语是官方语言,英语成了二等语言,很有可能从此就消失了。在社会上层都讲法语和拉丁语的情况下,英语还能生存下来,并最终取代法语的位置,有这样几个原因:

首先,在诺曼征服之前,古英语的书面语和口语都已经确立了,有了群众基础。“用拉丁语和法语来做书面记录是一回事,但要把英国普通老百姓讲的话根除,这得要法国人统治几百年才做得到。说英语的人在人口统计学上占有绝对优势。从实际上讲,显而易见,英国人不会紧紧因为被外国人统治就不再说英语了。”

其次,英语之所以幸存,是因为诺曼人几乎立刻就开始与被他们征服的人通婚了。可以想像这样一种情形,一个诺曼小骑士住在英国乡间一座小庄园中,周围都是英国农民,由英国侍女为他服侍,英国管家料理他的地产,他的孩子则跟英国孩子在一起玩耍。他要想生存下去,平息他下属臣民的怨气,就得学一点儿英文。

第三个原因也许是最重要的原因,即1204年,由于英皇军事上的鲁莽,失去了对法国诺曼底领土的控制。许多在两个国家都拥有土地并且在两国之间跑来跑去的诺曼贵族迫不得已,要宣布自己究竟效忠法国还是英国。

大约在13世纪早期,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开始出现了英语单词。拉丁文件中现在已知出现的第一个英语单词是在一个案件的陈述中,这是亨利二世针对他的几个公民所打的官司。法院文书受的是拉丁语训练,他在记录案件过程当中找不到合适的拉丁词来描述国王的诉讼。结果,他用英语写道,此案“nameless”。

13世纪末,英皇爱德华一世开始挑动民众的反法情绪,英语的地位进一步稳固。

1337到1454年,英国同法国打起了百年战争,这为说英语而不是法语提供了强大的刺激。

与此同时,由于一种名叫“黑死病”的神秘疾病的爆发,使劳动力锐减,改善并加速提高了英国工人的地位(这一过程最终在1381年的农民起义中达到顶点)。它在修道院和教堂造成了如此之多的死亡,以至新一代的半受教育半文盲,不会说法语和拉丁语的人能够作为男修道院院长和小修道院女院长来接管他们的前任。黑死病之后,学校学生开始用英语而非法语来解释他们上的法语课和拉丁语课。

这时候,英语已经开始出现在社会的各个层面。1356年,伦敦市长下令,法庭应用英语审案。1362年,议会用英语宣布开会。1381年,理查二世用英语对农民讲话。

英语的地位就这样确立了。

 

第五篇: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

乔叟(Geoffrey Chaucer)是历史上第一个用英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人,他对英语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贡献,被公认为第一个英语文学家、英语文学的开创者。



从公元7世纪开始算起,到文艺复兴前夕,英语已经存在700年了。但是直到那时,它依然是民间的一种俗语,而且很不规范。乔叟(GeoffreyChaucer)是历史上第一个用英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人,他对英语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贡献,被公认为第一个英语文学家、英语文学的开创者。

乔叟出生于1340年,担任过国王的随从。1370~1371年,他曾经去过一次意大利。当时,意大利是欧洲文艺复兴的中心,一批知识精英抛弃教会的拉丁语,开始用意大利俗语进行创作,其中代表人物是诗人彼特拉克和薄伽丘。没有证据表明,乔叟见过这两个人,但是他无疑受到了影响。他最重要的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就是模仿了薄伽丘《十日谈》的结构。

《坎特伯雷故事集》开始创作于1385年,到乔叟死的时候(1399年)都没有写完。它的内容是一群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香客要去坎特伯雷(英国基督教中心)朝圣,一路上每个人讲一个故事,现存共23个故事。

《坎特伯雷故事集》基本上采用诗歌体,开头的几行非常有名:

四月时分,甜蜜的阵雨飘落,
穿越干旱的三月,浸透了万物的根部,
把强力酒精的每一根经络浸泡,
草木发芽,渐次生花;
西风呼出甜美的气息,
席卷了荒地和林丘
嫩枝和嫩叶,青春的阳光
在白羊星座走了一半的历程,
无数小鸟通宵达旦睁着眼睛,
此时齐声歌唱
(大自然骚扰着它们躁动不安);
这时,人们渴望走上朝圣之路……

原文如下:

Whan that Aprill, with his shoures soote
The droghte of March hath perced to the roote
And bathed every veyne in swich licour,
Of which vertu engendred is the flour;
Whan Zephirus eek with his sweete breeth
Inspired hath in every holt and heeth
The tendre croppes, and the yonge sonne
Hath in the Ram his halfe cours yronne,
And smale foweles maken melodye,
That slepen al the nyght with open eye-
(So priketh hem Nature in hir corages);
Thanne longen folk to goon on pilgrimages

可以看到,这种英语普通人是根本看不懂的,必须翻译成现代英语:

When in April the sweet showers fall
That pierce March‘s drought to the root and all
And bathed every vein in liquor that has power
To generate therein and sire the flower;
When Zephyr also has with his sweet breath,
Filled again, in every holt and heath,
The tender shoots and leaves, and the young sun
His half-course in the sign of the Ram has run,
And many little birds make melody
That sleep through all the night with open eye
(So Nature pricks them on to ramp and rage)
Then folk do long to go on pilgrimage,

这一段很容易让人想到,20世纪著名诗人T.S.艾略特的名作《荒原》的开头:

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
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
参合在一起,又让春雨
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

英文原文是:

APRIL is the cruellest month, breeding
Lilacs out of the dead land, mixing
Memory and desire, stirring
Dull roots with spring rain.

乔叟说四月让人有一种朝圣的欲望,而艾略特则说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区别,一目了然。

 

第六篇:英语姓名的由来

以前,一个英国农民叫约翰(John)、汤姆(Tom)、约伯(Job)就可以了,现在不行了,人多了有重名,必须发明新的名字了。

在中世纪的后期,英国人口开始增长,人口流动也在增加,这导致底层社会中英国人的名字不够用了。以前,一个英国农民叫约翰(John)、汤姆(Tom)、约伯(Job)就可以了,现在不行了,人多了有重名,必须发明新的名字了。

最早的办法是在名字后面附加son,表示是某人的儿子,比如约翰逊(Johnson),汤姆逊(Thomson),约伯逊(Jobson)。

其他的办法还有:

(1)以居住地来判别。比如,布鲁克斯(Brooks,小溪),里维斯(Rivers,河流),希尔(hill,小山),代尔(dale,溪谷)。

(2)以职业来判别。比如,德莱弗(“Drivers”,赶牲口的人)、布切尔(Butcher,屠夫)、亨特(Hunter,猎人)、格罗弗(Glover,制手套的人)、萨德勒(saddler,鞍工),米勒(Miller,磨坊主)、库珀(Cooper,制桶工人)、威福(Weaver,织工)、波特(porter,搬运工人)、卡朋特(Carpenter,木匠)、梅森(Mason,石匠)、撒切尔(Thatcher,盖屋顶工)、萨尔特(Salter,制盐人)、瓦克斯曼(Waxman,蜡工)、巴伯(barber,理发师)、鲍曼(Bowman,弓箭手)、普利斯特(Priest,牧师)、阿伯特(Abbot,男修道院院长)、派珀(Piper,吹风笛的人)、哈泼(Harper,竖琴师)、康斯塔布尔(Constable,警察)。

(3)有一部分家庭是外来的,比如弗莱明(Fleming,佛兰芒人)、法兰奇(French,法国人)、霍兰德(Holland,荷兰)。

(4)有一部分采用了威尔士的名字,比如埃文斯(Evans),欧文斯(owens),里斯(Rhys),弗洛伊德(Floyd),劳埃德(Lloyd)。

(5)在苏格兰语中,Mc和Mac是表示son of的意思。

(6)诺曼法国人的入侵,带来了一些法国人的姓,比如杰拉德(Gerald)、雷蒙德(Raymond)、弗朗西斯(Francis)。

 

第七篇:无所不在的莎士比亚

如果你听不懂我的论点,宣称“It‘s Greek to me”(你的话像希腊语一样让我听不懂),你实际上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听不懂我的论点,宣称“ It‘s Greek to me ”(你的话像希腊语一样让我听不懂),你实际上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宣称你是“ more sinned against than sinning ”(天下人皆负我,而非我负天下人),你就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回忆起你的“ salad days ”(色拉岁月,即全盛时期),你就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的行为是“ more in sorrow than in anger ”(忧而不怒),如果你的“ wish is father to the thought ”(愿望是思想之父),如果你丢失的财产“ vanished into thin air ”(消逝在稀薄的空气中),你就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曾经坚决“ budge an inch ”(寸步不让)或者有“ green-eyed jealousy ”(红眼病),如果你曾一度“ played fast and loose ”(反复无常),如果你觉得“ tongue-tied ”(张口结舌)、像“ a tower of strength ”(力量之塔,即中流砥柱)、被人“ hoodwinked ”(欺骗)或“ in a pickle ”(被人腌了菜,即处于困境),如果你“ knitted your brows ”(拧起眉毛)、“ made a virtue of necessity ”(把非做不可的事装成出于好心才做)、“ insisted on fair play ”(坚持要费厄泼赖,即坚持讲公平交易)、“ slept not one wink ”(整夜未眠)、“ stood on ceremony ”(讲客气)、“ danced attendance on your lord and master ”(向主子献媚)、“ laughed yourself into stitches ”(肚子笑破要缝针了)、做了“ short shrift ”(临终忏悔)、得到了“ cold comfort ”(冷安慰,即几乎不起什么作用的安慰)或“ too much of a good thing ”(事情好得过了头),如果你曾经“ seen better days ”(走过运)或曾在“ fool‘s paradise ”(傻瓜天堂,即黄粱美梦)里住过,--就算你住过又怎么样,结论早就下定,你就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如果你认为现在是“ early days ”(为时尚早),因此“ clear out bag and baggage ”(彻底地收拾东西),如果你觉得现在是“ high time ”(时候了),而且这就是“ the long and short of it ”(总的意思),如果你认为“ the game is up ”(一切都完了),“ the truth will be out ”(真相终将大白),即便它会牵涉到你自己的“ flesh and blood ”(血肉),如果你“ lie low ”(潜伏起来),直到“ the crack of doom ”(世界末日的霹雳),因为你怀疑人们可能有“ foul play ”(奸诈行为),如果你“ at one fell swoop ”(一下子)“ teeth set on edge ”(感到恼火),又“ without rhyme or reason ”(毫无道理),那么--“ to give the devil his due ”(平心而论)--如果讲出真话的话,你又是在引用莎士比亚的话了。

即便你“ bid ”我“ good riddance ”(觉得我十分可厌),因此“ send ”我“ packing ”(让我卷起铺盖滚蛋),即便你“ wish ”我“ dead ”(咒我早死),硬得像根“ door-nail ”(门钉),即便你觉得我是个“ eye-sore ”(很刺眼的人)、一个“ laughing stock ”(笑柄)、“ the devil incarnate ”(魔鬼的化身)、一个“ stony-hearted villain ”(石头心肠的恶棍)、“ bloody-minded ”(心肠冷酷),甚或是个“ blinking idiot ”(该死的傻瓜)--“ by Jove ”(啊)!“ O Lord ”(老天爷呀)!“ Tut,tut ”(啧、啧)!“ for goodness‘s sake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 what the dickens ”(真是的)!“ but me no buts ”(别老是跟我说“但是”、“但是”了)--“ it is all one to me ”(反正都一样)--,你又在引用莎士比亚了。

--英国记者伯纳德·勒文,转引自 The Story of English,by Robert McCrum。

 

第八篇:《哈姆莱特》(Hamlet):摘录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最有名的作品,也是被引用最多的作品。《哈姆莱特》中的一些台词,已经成为了英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下面就是我摘录的其中一些很出名或我非常喜欢的台词。


(英语史系列笔记之八)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最有名的作品,也是被引用最多的作品。《哈姆莱特》中的一些台词,已经成为了英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下面就是我摘录的其中一些很出名或我非常喜欢的台词。

译文采用朱生豪的译本。原文后面括号中的罗马数字表示第几场,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几幕。比如,I.2表示第一场第二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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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概推测起来,这恐怕预兆着我们国内将要有一番非常的变故。

[原文] In the gross and scope of my opinion, This bodes some strange eruption to our state.(I.1)

2.

这样夜以继日地辛苦忙碌,究竟为了什么?

[原文] What might be toward, that this sweaty haste Doth make the night joint-labourer with the day.(I.1)

3.

那是扰乱我们心灵之眼的一点微尘。

[原文] A mote it is to trouble the mind‘s eye.(I.1)

4.

夜间的空气非常清净,没有一颗星用毒光射人。

[原文] The nights are wholesome; then no planets strike.(I.1)

5.

让幸福和忧郁分据了我的两眼,殡葬的挽歌和结婚的笙乐同时并奏.

[原文] With an auspicious and a dropping eye,With mirth in funeral and with dirge in marriage.(I.2)

6.

超乎寻常的亲族,漠不相干的路人。

[原文] A little more than kin, and less than kind.(I.2)(意为虽然有非常近的血缘关系,但是感情上还不及路人。)

7.

活着的人谁都要死去,从生活踏进永久的宁静。

[原文] All that lives must die, Passing through nature to eternity.(I.2)

8.

既然是很普通的事,那么你为什么瞧上去好像老是这样郁郁于心呢?

[原文] If it be common, Why seems it so particular with thee?(I.2)

9.

好像,母亲!不,是这样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什么“好像”不“好像”。

[原文] Seems, madam! nay it is; I know not ‘seems.‘(I.2)

10.

不要让你母亲的祈求全归无用.

[原文] Let not thy mother lose her prayers。(I.2)

11.

啊,但愿这一个太坚实的肉体会融解、消散,化成一堆露水!或者那永生的真神未曾制定禁止白杀的律法!上帝啊!上帝啊!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哼!哼!那是一个荒芜不冶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想不到居然会有这种事情!刚死了两个月!不,两个月还不满!这样好的一个国王,比起当前这个来,简直是天神和丑怪;这样爱我的母亲,甚至于不愿让天风吹痛了她的脸。天地呀!我必须记着吗?嘿,她会偎倚在他的身旁,好像吃了美味的食物,格外促进了食欲一般;可是,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不能再想下去了!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哭得像个泪人儿似的,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她在送葬的时候所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就,她就--上帝啊!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得长久一些--她就嫁给我的叔父,我的父亲的弟弟,可是他一点不像我的父亲,正像我一点不像赫剌克勒斯一样。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了。啊,罪恶的匆促,这样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那不是好事,也不会有好结果;可是碎了吧,我的心,因为我必须噤住我的嘴!

[原文]

O, that this too too solid flesh would melt
Thaw and resolve itself into a dew!
Or that the Everlasting had not fix‘d
His canon ‘gainst self-slaughter! O God! God!
How weary, stale, flat and unprofitable,
Seem to me all the uses of this world!
Fie on‘t! ah fie! ‘tis an unweeded garden,
That grows to seed; things rank and gross in nature
Possess it merely. That it should come to this!
But two months dead: nay, not so much, not two:
So excellent a king; that was, to this,
Hyperion to a satyr; so loving to my mother
That he might not beteem the winds of heaven
Visit her face too roughly. Heaven and earth!
Must I remember? why, she would hang on him,
As if increase of appetite had grown
By what it fed on: and yet, within a month--
Let me not think on‘t--Frailty, thy name is woman!--
A little month, or ere those shoes were old
With which she follow‘d my poor father‘s body,
Like Niobe, all tears:--why she, even she--
O, God! a beast, that wants discourse of reason,
Would have mourn‘d longer--married with my uncle,
My father‘s brother, but no more like my father
Than I to Hercules: within a month:
Ere yet the salt of most unrighteous tears
Had left the flushing in her galled eyes,
She married. O, most wicked speed, to post
With such dexterity to incestuous sheets!
It is not nor it cannot come to good:
But break, my heart; for I must hold my tongue.(I.2)

12.

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原文] Frailty, thy name is woman!(I.2)

13.

无非是偷闲躲懒罢了.

[原文] A truant disposition.(I.2)

14.

这是一举两便的办法,霍拉旭!葬礼中剩下来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筵上的宾客。

[原文] Thrift, thrift, Horatio! the funeral baked meats
Did coldly furnish forth the marriage tables.(I.2)

15.

他是一个堂堂男子;整个说起来,我再也见不到像他那样的人了。

[原文] He was a man, take him for all in all,
I shall not look upon his like again.(I.2)

16.

悲哀多于愤怒。

[原文] more in sorrow than in anger. (I.2)

17.

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

[原文] Foul deeds will rise,Though all the earth o‘erwhelm them, to men‘s eyes.(I.2)

18.

在好风给人方便、船只来往无阻的时候,不要贪睡.

[原文] as the winds give benefit
And convoy is assistant, do not sleep.(I.3)

19.

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

[原文] A violet in the youth of primy nature,
Forward, not permanent, sweet, not lasting,
The perfume and suppliance of a minute; No more.(I.3)

20.

不要放纵你的爱情,不要让欲望的利箭把你射中。

[原文] And keep you in the rear of your affection,
Out of the shot and danger of desire.(I.3)

21.

朝露一样晶莹的青春,常常会受到罡风的吹打。

[原文] in the morn and liquid dew of youth
Contagious blastments are most imminent.(I.3)

22.

戒惧是最安全的方策。

[原文] best safety lies in fear.(I.3)

23.

即使没有旁人的诱惑,少年的血气也要向他自己叛变。

[原文] Youth to itself rebels, though none else near.(I.3)

24.

指点我上天去的险峻的荆棘之途.

[原文] Show me the steep and thorny way to heaven.(I.3)

25.

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原文] Give thy thoughts no tongue.(I.3)

26.

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

[原文] Be thou familiar, but by no means vulgar.
Those friends thou hast, and their adoption tried,
Grapple them to thy soul with hoops of steel;(I.3)

27.

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原文] Beware Of entrance to a quarrel, but being in,
Bear‘t that the opposed may beware of thee.(I.3)

28.

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原文] Give every man thy ear, but few thy voice;
Take each man‘s censure, but reserve thy judgment.(I.3)

29.

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人;因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原文] Neither a borrower nor a lender be;
For loan oft loses both itself and friend,
And borrowing dulls the edge of husbandry.(I.3)

30.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你自己忠实.

[原文] This above all: to thine ownself be true.(I.3)

31.

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

[原文] ‘Tis in my memory lock‘d,
And you yourself shall keep the key of it.(I.3)

32.

你是一个毛孩子,竟然把这些假意的表示当作了真心的奉献。

[原文] think yourself a baby;
That you have ta‘en these tenders for true pay,
Which are not sterling. (I.3)

33.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

[原文] When the blood burns, how prodigal the soul
Lends the tongue vows.(I.3)

34.

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刚刚说出口就会光销焰灭,你不能把它们当作真火看待。

[原文] these blazes, daughter,
Giving more light than heat, extinct in both,
Even in their promise, as it is a-making,
You must not take for fire. (I.3)

35.

我虽然从小就熟习这种风俗,我却以为把它破坏了倒比遵守它还体面些。

[原文] though I am native here
And to the manner born, it is a custom
More honour‘d in the breach than the observance.(I.4)

36.

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

[原文] nature cannot choose his origin.(I.4)

37.

不要让我在无知的蒙昧里抱恨终天.

[原文] Let me not burst in ignorance.(I.4)

38.

我把我的生命看得不值一枚针.

[原文] I do not set my life in a pin‘s fee.(I.4)

39.

我的运命在高声呼喊,使我全身每一根微细的血管都变得像怒狮的筋骨一样坚硬。

[原文] My fate cries out,
And makes each petty artery in this body
As hardy as the Nemean lion‘s nerve.(I.4)

40.

幻想占据了他的头脑,使他不顾一切。

[原文] He waxes desperate with imagination.(I.4)

41.

丹麦国里恐怕有些不可告人的坏事。

[原文] Something is rotten in the state of Denmark.(I.4)

42.

上帝的旨意支配一切。

[原文] Heaven will direct it.(I.4)

43.

不要可怜我,你只要留心听着我要告诉你的话。

[原文] Pity me not, but lend thy serious hearing
To what I shall unfold.(I.5)

44.

这一种永恒的神秘,是不能向血肉的凡耳宣示的.

[原文] this eternal blazon must not be
To ears of flesh and blood. (I.5)

45.

让我驾着像思想和爱情一样迅速的翅膀.

[原文] with wings as swift
As meditation or the thoughts of love.(I.5)

46.

那毒害你父亲的蛇,现在头上正戴着王冠呢。

[原文] The serpent that did sting thy father‘s life
Now wears his crown.(I.5)

47.

我的爱情是那样纯洁真诚,始终信守着我在结婚的时候对她所作的盟誓.

[原文] From me, whose love was of that dignity
That it went hand in hand even with the vow
I made to her in marriage.(I.5)

48.

要是你有天性之情,不要默尔而息,不要让丹麦的御寝变成了藏奸养逆的卧榻.

[原文] If thou hast nature in thee, bear it not;
Let not the royal bed of Denmark be
A couch for luxury and damned incest.(I.5)

49.

她自会受到上天的裁判,和她自己内心中的荆棘的刺戳。

[原文] leave her to heaven
And to those thorns that in her bosom lodge,
To prick and sting her.(I.5)

50.

忍着吧,忍着吧,我的心!

[原文] Hold, hold, my heart;(I.5)

51.

当记忆不曾从我这混乱的头脑里消失的时候,我会记着你的。

[原文] while memory holds a seat
In this distracted globe. Remember thee!(I.5)

52.

一个人可以尽管满面都是笑,骨子里却是杀人的奸贼;至少我相信在丹麦是这样的。

[原文] That one may smile, and smile, and be a villain;
At least I‘m sure it may be so in Denmark:(I.5)

53.

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这是实际情况.

[原文] For every man has business and desire,
Such as it is;(I.5)

54.

霍拉旭,天地之间有许多事情,是你们的哲学里所没有梦想到的呢。

[原文] There are more things in heaven and earth, Horatio,
Than are dreamt of in your philosophy. (I.5)

55.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楣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原文] The time is out of joint: O cursed spite,
That ever I was born to set it right!(I.5)

 

第九篇:莎士比亚其人其事

有关莎士比亚,人们惟一确知的是,他出生在埃文斯河畔斯特拉特福,结过婚,生过孩子,到伦敦做演员,写下了诗歌和剧本,后来回到斯特拉特福,写了一份遗嘱,死了以后埋在那儿。


(英语史系列笔记之九)

关于莎士比亚本人,我们知道的非常少。18世纪学者乔治·史蒂文斯曾经写道:

有关莎士比亚,人们惟一确知的是,他出生在埃文斯河畔斯特拉特福,结过婚,生过孩子,到伦敦做演员,写下了诗歌和剧本,后来回到斯特拉特福,写了一份遗嘱,死了以后埋在那儿。

200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知道的,也比那时多不了多少。

莎士比亚的词汇量惊人,达到了3万,是古往今来所有英语作家中,词汇量最大的一个。

但是,他出生平民,又是一个社会地位不高的戏子,怎么可能有这么巨大的词汇量?所以,一直有人猜测历史上莎士比亚并无其人,只是当时某个贵族知识分子的化名。这种猜测从未得到过验证。种种迹象表明,莎士比亚这个人确实是存在的。

本·琼森(1572-1637)是莎士比亚的朋友,也是他在伦敦戏剧圈里的对手。莎士比亚死后,他写道:

我热爱此人,也跟任何人一样,绝对想念他(在人世这叫偶像崇拜)。他(的确)诚实,生性开朗,无拘无束:想像力极其丰富;思想大胆,表现力却也温和,尽管他如此驾轻就熟,有时候还得让他收敛一点儿:……他能驾驭自己的机智,但愿他也能驾驭机智的规矩……他身上值得赞誉的地方肯定要超过应被原谅的地方。

原文:

I loved the man, and do honour his memory on this sideidolatry as much as any. He was, indeed, honest, and of an open andfree nature, had an excellent phantasy, brave notions, and gentleexpressions, wherein he flowed with that facility that sometimes it wasnecessary he should be stopped. ... His wit was in his own power; wouldthe rule of it had been so, too. ... There was ever more in him to bepraised than to be pardoned.

 

第十篇:钦定版《圣经》

1604年1月,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主持了一个宗教会议。为了调解各个教派之间的矛盾,会议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用国王的名义出版钦定版《圣经》。这个决定对英语具有根本性影响,就像莎士比亚对英语的影响一样。


(英语史系列笔记之十)

1604年1月,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主持了一个宗教会议。为了调解各个教派之间的矛盾,会议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用国王的名义出版钦定版《圣经》。这个决定对英语具有根本性影响,就像莎士比亚对英语的影响一样。

早期的《圣经》英译本

在钦定版之前,《圣经》被译成英语已经有很长历史了。

最早的英译是14世纪80年代约翰·威克利夫的翻译。他因此被谴责为异教徒。当时的观念是,一旦老百姓能够看懂《圣经》,可能就会质疑教义,从而威胁教会的权威。有一个同时代人写道:

这位约翰·威克利夫大师把拉丁文翻译成英文--那是Angle(盎格鲁)的语言,而不是angel(天使)的语言--于是,《福音书》的珍珠撒得到处都是,被猪猡踩在脚下。

17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也有这种看法,他说:

《圣经》翻译成英文之后,每个人,不,每个男孩和女孩都以为他们能跟全能的上帝讲话,能听懂他说的话了。

约翰·威克利夫因此受到镇压。

1525年,威廉·廷代尔发表了他从希腊文翻译的《新约》,结果被火刑处死。总之在那时,用人民的语言翻译并出版上帝的话,是一项革命行动。

转折点发生在1534年,那一年亨利八世断绝与罗马教会的关系,决定成立英国国教。第二年,廷代尔的弟子科弗代尔出版了他翻译的《圣经》。1535~1568年期间,又出版了五个重要版本:马修版、塔文纳版、克兰摩版、日内瓦版和主教版。所有版本都成为了畅销书。

约翰·博伊斯

上面这些早期《圣经》的最后一本,即主教版《圣经》于1568年出版时,约翰·博伊斯才刚刚开始接受教育,学习希伯来语和希腊语。他后来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钦定版《圣经》的翻译。

约翰·博伊斯出生于1560年,比莎士比亚大4岁。据说不到6岁,就把希伯来文的《圣经》全部读完,14岁就成为剑桥圣约翰学院的研究员。

1604年,詹姆斯一世决定翻译钦定版《圣经》的时候,约翰·博伊斯45岁。这一年的6月份决定成立6个翻译小组,两个在威斯敏斯特,两个在牛津,两个在剑桥,每组至少8个学者。很自然的,约翰·博伊斯被剑桥的一个小组选中,由他负责从希腊文翻译经外书。结果,他的学术水平使不止一个小组将他当作必不可少的人物。

6年艰苦的工作以后,6个小组将他们的工作成果交给伦敦,进行最后的审查。3个学术中心各提供两名学者,形成了一个终审委员会,约翰·博伊斯也在其中。1610年差不多有9个月的时间,这6名学者一起对钦定本的最后一稿进行润饰和修订。他们得到了一个特别简短的指示:必须把整个文本通读一遍,保证文字不仅易读,而且好听。正是因为这个特点,钦定本后来名扬整个英语世界。

深远影响

钦定本《圣经》出版的那一年,莎士比亚刚开始写作他的最后一部剧本《暴风雨》。这部剧本和《圣经》都是英语中的上品,但二者之间有一个关键区别。莎士比亚搜索枯肠,翻遍了词典,钦定版《圣经》却只用了8000多词--上帝用家常英语教诲常人。

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莎士比亚的浩瀚和《圣经》的简约始终代表着语言的南北二极,成为全世界作家和说话者的参照点,从乔伊斯或狄更斯的莎士比亚式光彩斐然,到班扬或海明威的圣经式清峻,无不如此。

相比钦定版《圣经》的受人景仰,约翰·博伊斯却几乎被忘记。1628年,伊利的一个主教为他在教堂提供了一个神父职位,他在那儿度过余生。1643年2月6日,他葬于该教堂。

(完)

参考链接:《A Brief History of the King James Bible》
[说明]其中有钦定版《圣经》翻译的15条原则。

 

第十一篇:威廉·布莱福特总督

威廉·布莱福特与莎士比亚是同时代人,但是他的英语与后者完全不同,非常简明清晰,根本不像17世纪的英语。后人一致认为是非常优秀的散文作品。因此,他也许可以被看成是历史上第一个美国作家。


(英语史系列笔记之11)

说起美国人的祖先,一般人都会说是“五月花”号(Mayflower)。威廉·布莱福特(William Bradford)就是“五月花”号上的领导者,《五月花号公约》的主要起草人,后来成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现在,美国的第二号节日“感恩节”就是由他提出来的。

威廉·布莱福特有写日记的习惯。在他的日记上,详细记载了五月花号的航行、登陆后的第一个冬天、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建立。在他死后,他的日记一度湮没,直到20世纪才以《普利茅斯垦殖记》(Of Plymouth Plantation)为名完整出版。可想而知,这是非常珍贵的史料。

威廉·布莱福特与莎士比亚是同时代人,但是他的英语与后者完全不同,非常简明清晰,根本不像17世纪的英语。后人一致认为是非常优秀的散文作品。因此,他也许可以被看成是历史上第一个美国作家。

下面是我翻译的一段摘录,关于五月花号登陆后的情景。

Being thus arrived in a good harbor, and brought safe toland, they fell upon their knees and blessed the God of Heaven who hadbrought them over the fast and furious ocean, and delivered them fromall the perils and miseries thereof, again to set their feet on thefirm and stable earth, their proper element.

就这样,他们到了一个良好的港湾,安全地登陆了。他们跪下,感谢上帝保佑他们顺利渡过了海洋,不再遭受危险和苦难,重新让他们站在坚实的土地上,这才是属于他们的环境。……

But here I cannot but stay and make a pause, and stand half amazedat this poor people‘s present condition; and so I think will thereader, too, when he well considers the same. Being thus passed thevast ocean, and a sea of troubles before in their preparation..., theyhad now no friends to welcome them nor inns to entertain or refreshtheir weatherbeaten bodies; no houses or much less towns to repair to,to seek for succor....the barbarians showed them no small kindness inrefreshing them, but these savage barbarians, when they met with them(as after will appear) were readier to fill their sides full of arrowsthan otherwise. And for the season it was winter, and they know thatthe winters of that country know them to be sharp and violent, andsubject to cruel and fierce storms, dangerous to travel to knownplaces, much more to search an unknown coast. Besides, what could theysee but a hideous and desolate wilderness, full of wild beasts and wildmen--and what multitudes there might be of them they knew not.

这里,我忍不住想打断一会,这些可怜的人们现在的处境令我震惊。我想如果读者看到我所看的,也会有同样的感受。虽然已经历经重重磨难,渡过了茫茫海洋,……但是现在既没有朋友来迎接他们,也没有小酒馆来款待或为他们洗去一路风尘,没有房子,更没有镇子,无法栖息,也没有帮助。野蛮人对他们没有丝毫欢迎,迎接他们的除了弓箭没有其他。眼下正是冬天,他们知道这里的冬天十分严酷,会有可怕的暴风雪,外出非常危险,根本不可能再去探寻其他地方。他们所见的只是一片危险而无人烟的荒野,充满了野兽和野人,而且不知道数量多少倍于自己。

更多英语节选,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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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此书已有中译。下面是中译本序言。

布来福特《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中译本序言

  正如托克维尔所言,考查一个民族的成长,应当追溯它的过去,应当考察它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时期,应当观察外界投在他还不明亮的心智镜子上的初影,应当考虑他最初目击的事物,应当听一听唤醒他启动沉睡的思维能力的最初话语,最后,还应当看一看显示他顽强性的最初奋斗。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支配他一生的偏见、习惯和激情的来源。【I】一句话,要回到起源和开端。然而,模仿卢梭和维科的口吻,托克维尔认为,由于年代的久远,世界上许多民族的童年已经无从查考,因为时间已使其摇篮时期蒙上一层乌云,而无知和傲慢又用一些离奇传说把它包围起来,致使其真面目无从得见。但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似乎是一个例外,因为它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它的社会的自然成长历程的国家。【II】尽管严格说来,美国并没有自然意义上的起源或童年,它不是自然而然、土生土长的有机政治体。尽管如此,美国仍然拥有一个清晰可辨的非自然的起源和开端。在《论美国民主》中,托克维尔将这一起源和开端追溯到了1620年。【III】这一年,一批避居荷兰的英国清教徒或者说“朝圣客”,乘坐“五月花”号木船来到北美,登陆前,他们在船上经过反复讨论,集体起草并签订了一份公约,以规范他们以后的垦殖生活和集体事宜,此即后人所谓的“五月花号公约”。

  关于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始末,最权威的历史记载莫过于威廉?布莱福特(WilliamBradford,1590-1657)的《普利茅斯垦殖记》(William Bradford, Of PlymouthPlantation:1620-1647)。作者布莱福特本人即是乘坐“五月花”号从荷兰辗转英国、最后于1620年抵达北美垦殖的第一批朝圣客。他于1621年接替死去的卡佛先生成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掌舵人,此后连选连任(每年选举一次)不少于30次,统治这个殖民地长达三十年之久,可谓德高望重。这本书的权威性及其价值可见一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托克维尔19世纪三十年代游历美国并撰写其不朽名篇《论美国民主》时,其关于新英格兰朝圣客以及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的大段引述却出自当时广为流传的另外一本书,即默顿(Nathaniel Morton)的《新英格兰回忆录》(NewEngland’s Memorial, Cambridge,1669),而没有引用更为权威的威廉?布莱福特的《普利茅斯垦殖记》。为了弄清这一蹊跷,我们需要简单交代一下这本史书本身的历史。【IV】

  布莱福特这本书原来用牛皮纸装订而成,长十一又二分之一英寸,宽七又四分之三英寸,大约有270页。页码由布拉福特本人标注,但非常不精确。种种迹象表明,这本书原来并非是为了公开出版而写,作者只是想把它作为一部家族史传之自己的后代,使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世和父辈们的奋斗历程。但这并不妨碍这本书在其他亲人和朋友圈子中的广泛传阅,成为他们撰写北美早期殖民地历史的第一手材料。比如,老布拉福特的外甥默顿(NathanielMorton)正是在这本书的基础上写成了后来流传甚广的《新英格兰回忆录》,这也几乎是有关新英格兰殖民历史的最早出版物,托克维尔在研究新英格兰历史或者说美国的起源时最为倚重的就是这本书。在《论美国民主》中,他还几乎全文抄录了“五月花号公约”的全部内容。然而,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大约1780年左右,这本书在英军入侵波士顿时从一个教会图书馆不翼而飞,再无踪迹。几十年后,由于偶然的机缘,人们在英国伦敦主教的教会图书馆中重新发现了这本书。这本书是如何从波士顿辗转来到英国伦敦的,有很多猜测和说法,但最有可能的一种解释是,在英军入侵波士顿期间,这本书作为战利品被掳至英国,一度几乎流落民间,后被一位识货的伦敦主教收藏,但没有予以编目,束之高阁。于是,一场马拉松式的索书运动就此展开。最后,又经过长达几十年的外交和法律的努力,甚至惊动了两国的各级政要和英国女王后,这本书才于1897年由一个宗教法庭判给美国,并于同年由卸任的美国驻英国大使亲自护送回国,并在马萨诸塞州的州府波士顿举行了了极为隆重的庆祝仪式。在美国这个重视实务、少有文人的酸腐气的政治民族,这本书获得如此高的礼遇确为罕见,因为这事关美国的童年或者说起源。如今,这本书仍然完好无损地保存在波士顿的马萨诸塞州州立图书馆中。

  关于美国的立国基础,从这本小书中可略见一斑,其中最主要是就是宗教和商业。关于美国的宗教基础,德国的兰克以及美国的史学之父班克罗夫特都认为,加尔文才是美国的真正国父。其立论基础当然是基于美国早期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活动及其清教主义的宗教背景,正如本书栩栩如生地描述的那样。托克维尔更是认为,加尔文的清教主义不仅是一种宗教理论,更是一种政治理论,其中最具实质重要性的乃是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的约法观念以及其中所体现的民主的观念、习惯和操作规程。

  此外,除了这种宗教动机,商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五月花上的这批殖民团来说,他们赴北美弗吉尼亚地界垦殖原本是经过英国伦敦一家名为“弗吉尼亚公司”的授权,而且与之签订有严格、详细的经济和约,规定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当乘客们抵达北美时,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五月花号航船驶出了弗吉尼亚的地界,这一意外在船上的乘客中引发了争执和骚乱。因为,船上不仅有原来避居荷兰来顿的虔诚的清教徒,而且也有一些所谓的“陌生人”,相比之下,他们来北美的动机主要是为了讨一口饭吃,至于宗教上的追求,则非常淡漠,智识和道德水准也不及那些从荷兰辗转来北美的英国清教徒或“朝圣客”们。很显然,由于这一新的情况,他们原来与“弗吉尼亚公司”所签订的和约的效力就成了问题,因为他们当时所处的位置已经偏离出既定目的地几百英里。此外,船上的一些没有宗教追求的“陌生人”乃是原子式的个体,并不隶属于从荷兰社区来的那批朝圣团体,从而也不受这一避居荷兰的英国宗教团契及其约法习惯的管辖。也就是说,当五月花号航行至北美即将登陆时,他们面临着解体的危险,因为无论是与英国“弗吉尼亚公司”之间的经济和约,还是与上帝之间的宗教约法传统和习惯都不再有规范的效力。或者说,他们处于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然而,如果他们登陆后各自作鸟兽散,不能结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以共度难关,他们就无法在严寒、贫瘠的北美大陆生存下来。于是,经过反复和郑重的讨论协商,他们在船舱中签署了一份公约,此即后人所称的“五月花号公约”,并以此结成了一个世俗的公民政治体,成为美国政体发展的第一块坚实的基石。

  后人关于五月花号公约的解释可谓五花八门,琳琅满目,或保守,或激进,不同的激情、党派和意识形态为它涂抹上了不同的色彩。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五月花号公约逐渐成为美国立国的传奇和神话,有关它的种种臆想使人犹如置身于霍布斯所谓的“黑暗王国”之中,无缘识其真面目。然而,也有一些非常有意义的解释,其中之一是由一位名叫麦克劳林(Andrew C.MaLaughlin)的著名学者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他认为,五月花号公约乃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海洋法”。【V】他提醒我们注意第11章中的一个十分关键的提示:“公约签订后,他们推举或者说确认让约翰•卡弗先生充任他们的第一任总督”。根据这位声誉卓著的学者,这句话中的“确认”这一说法,向我们暗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当五月花号从英国起航进行横跨大西洋这一航程时,按照古老的“海洋法”的习俗,乘客们还临时签订有一个临时的公约并组成了一个临时的管理组织或者说政府,以负责应对航行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故。当他们由于驶出弗吉尼亚的地界、从而在登陆后有可能陷入各自为政的自然状态时,这一海上的公约或者政府经过大家的一致同意又被转移到陆地上继续发生效力。这可以说是一个陆地的海洋化过程,或者说是一个陆地变形为海洋的过程。为此,麦克劳林引证了发生于1509年汉莎船上的一则珍贵的史实,它生动地描述了这一十分古老的“海洋法”【VI】 :

  【我们从里加出发,鼓满风帆全力行驶。半天之后,来自吕贝克的船长舒尔茨先生依照风俗把我们召集在一起,向我们作如下的例行讲话:“此时此刻,我们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帝和各种自然元素手里,鉴于这一事实,每个人与其同伴都是平等的,而不论其姓甚名谁,来自何方。在这次旅途中,由于我们将面临突然而至的各种危险,暴风雨,海盗,深海中的怪兽,等等,因此,如果没有严格的政府,我们就无法航行。有鉴于此,我万分郑重地告诫并敦促在场的所有人以及每一个人,让我们先来聆听《圣经》中上帝的话语,然后我们坚定不移地借助祈祷和赞美诗来到上帝面前,他将为我们带来一路顺风和美好的旅程。然后,根据习惯的海洋法,我们要着手由最审慎的人规定和组建一个政府;或许谁也不会拒绝承担这种海洋法所要求的职责,但是,他必须作好准备去严格地执行它,一视同仁,不得法外开恩,尽管某些人认为自己应该在生命终结的那个可怕时刻由上帝来作审断。为此,他要忠于职守,毫不退缩,一刻也不得懈怠疏忽。”


接下来就开始了祈祷;然后,经过全体同意,我前面提到的那位船长选举一位名叫迪特利希?芬格、来自里加的公民为我们的仲裁者,紧接着他又挑选了四个助手。最后,为了更好地肩负起这一职责,他又挑选了两个诉讼代理人,一个巡夜人,一个文书,一个遗嘱执行人,一个宪兵司令及两名手下。我们的政府就这样组成了,然后开始宣读成文的海洋法,以使大家遵守。在此,我仅摘出其中的几个规条如下:

第四,值夜人谨防在当值过程中睡着,否则,根据海洋法应受以下惩处,将其拖到船下,在海里拖行,但这一规条应视不同的人予以解释;

第六,任何人不得在船上制造骚乱,违者以海洋法惩处,即拖到船下,在海里拖行,但要视其不同的情境和人而定;

第九,任何人上船后不得在愤怒中拔出刀剑对付另外一个人,不论刀剑是长还是短,皆由海洋法予以惩处……

  当我们离吕贝克境内的特拉门德港还有半天的航程时,那位船长根据风俗开始结帐,然后那位被选举出来的仲裁者作如下卸任演说:

  “这些日子里,无论在船上发生过什么,每个人都应该谅解他的同伴,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让它们随风而去,我本人也很乐意这样做;因为,无论我和我的助手们曾给大家带来过什么不便,那都是为了审判和正义的需要而必须做的。因此,我恳求大家和每一个人,看在我们所做出的诚实的审判的份儿上,让我们每个人丢掉对其他人所可能有过的敌意,并且发誓不再以恶意的态度回想那些往事。然而,如果任何人认为任何事判决不公,他就尽管放言直说,趁我们现在还可以讨论它;就我本人而言,我将竭尽全力澄清有关争端,不留任何遗憾。否则,他可遵循那个从远古时代流传至今的风俗,尽可向特拉门德港的地方当局提起诉讼,在日落前讨回自己的公道。希望上帝此时能够听到我的表白,在我未来的航程里继续赐予我好运,健康,以及其他福祉;与此同时,我也真诚地祝愿所有的人得到这些恩赐。”

  然后所有的人都拿起盐和面包,以示真诚的宽恕与和解。】

  在罗马民族史诗《埃涅阿斯纪》中,当罗马始祖埃涅埃斯弃船登陆开始其建城伟业之时,他的船队在神意的干预下被火付之一炬。如果说这一事件象征着一个曾经深受海神波塞东护佑的民族由于战败必须经历一场从海洋到陆地的变形才能获得重生的话,那么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这一事件在自然元素意义上的象征却是恰好相反。至于这种曾经悄无声息地飘荡在晦暗不明的海洋上、直到五月花号航船的出现才得以发扬光大的“海洋法”源于何时何地,后人再也弄不清楚了。它的起源也许是出于某种自然的本能,比如惧怕死亡的激情,或许是出于某种诗意的想象和传统,如挪亚方舟的传说以及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约法传统。【VII】值得注意的是,布拉福特晚年时在其编年史的扉页上添加的一个短短的“绪言”,它用希伯来语写成,后人称其为“希伯来绪言”。【VIII】其中有这么一段话:“虽然我已经步入老年,但我仍然十分渴望用我自己的眼睛阅读用最古老和神圣的语言写成的东西,里面不仅有上帝的律法和奇迹,还记载了上帝和天使说给远古长老门的话,也有赐给造物的名。其中之精髓我虽然不能悉数领会,但我仍然能够从远处瞥见一二,就像摩西从远处瞥见迦南地一样。”由此可见,布拉福特内心深处曾以摩西自况,而五月花公约的立法行动与旧约中的约法传统实在是血脉相连。

  犹太人的先知摩西在进入上帝应许之地迦南之前就死去了,而布拉福特身前也没有看到美国的诞生,余下的事业要由犹太人的总司令约书亚和他的战友们(华盛顿、汉密尔顿等等)来完成了。汉密尔顿将军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篇第一段里所提出的美国“例外论”无论是在修辞风格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承继了犹太人的“选民”观念以及作为其实质内容的约法传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五月花公约这一立法行动乃是《圣经》创世记开篇中所说的“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的最好注脚,从而也是洛克所说的“太初有美洲”的最好注脚。基于此,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霍布斯在《利维坦》结尾处所流露出的对于那个所谓的“罗马幽灵”的恐惧【IX】:被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驱赶出境的罗马的幽灵,在中国、日本和印度等贫瘠的“无水之地上来往传道;但谁又能说他们将来不会回来,甚至带回一群比自己更恶的鬼来,进到这打扫干净的屋子里并住在这里,使这儿最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呢?”

  最后,十分感谢复旦大学王军伟博士能够欣然承担此书的翻译工作,正是他的敬业精神和无比传神的译笔,这本谦卑质朴、古意盎然的小书才得以与中文读者见面。

                            林国基


2006年3月


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

注释:

【I】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章,页11,北京:商务印书馆。

【II】前揭书,页31。

【III】前揭书,页38-39。

【IV】参由Samuel Eliot Morison编辑的标准版本《普利茅斯垦殖记:1620-1647》(纽约:Alfred A. Knopf出版社,1966年)的前言。

【V】Andrew C. Mclaughlin, 《美国宪政的根基》(The Foundations of 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 纽约大学出版社,1932年,第一章。

【VI】这篇珍贵的文献原载《法兰克福古日尔曼文史档案》(Frankfurtisches Archiv fuer Aelteredeutsche Literatur und Geschichte)第二卷,后收入英文本《中世纪宝典》(A Mediaeval Garner:Documents From the Four Centuries Preceding the Reformation, selected,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by G. G. Coulton, London: Constable CompanyLTD, 1910,p156-158)。这一史料乃是一位名叫T.D.Wunderer的先生所撰的海上游记,它生动详尽地记载了一项古老的海上风俗或者说“海洋法”。这一旅行发生于1509年,航程从里加至特拉门德港,为期区区数日,然其中所述之“海洋法”却是传之久远,无从稽考矣。

【VII】这两者在霍布斯所构想的“利维坦”这一海洋帝国蓝图中得以完美的结合。

【VIII】Isidore S. Meyer, “The Hebrew Preface to Bradford’s History,”American Jewish Historical Society Publications,No. XXXVIII Part 4(June1949).

【IX】霍布斯,《利维坦》,第四部分,第47章,页567,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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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威廉•布莱福特,《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王军伟译,林国基序

上海三联书店,2006

上海六点文化传播

海国图志系列从书

 

第十二篇:美国英语中的古风

了解汉语的人都知道,粤语中保留着许多古汉语的成分。究其原因,无非因为南粤一带离中原遥远,语言的变化跟不上中原的变化。英语中也有这种现象,那就是美国英语中保留着许多中古英语的用法。

了解汉语的人都知道,粤语中保留着许多古汉语的成分。究其原因,无非因为南粤一带离中原遥远,语言的变化跟不上中原的变化。

英语中也有这种现象,那就是美国英语中保留着许多中古英语的用法。

比如美国人往往用gotten代替got,这个用法直到18世纪后期在英格兰一直很常见。美国人用“mad”指“angry”(生气),莎士比亚就是这样做的。在英格兰,“sick”一般指“anusea”(恶心),而在美国还保留着特指一般疾病的那种古老意思。专指“dish”(碗碟)的“platter”一词现在在英格兰几乎无人知晓,可在美国还很常用。“autumn”(秋天)的古词“fall”(落)常常为人注意。而美国人的“Iguess”(我猜想),则可回溯到乔叟时代。

 

第十三篇:约翰逊博士的词典

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于1746年6月18日在早餐时,同出版商罗伯特·多德斯莱签署了出版一本词典的合同。他的酬金是1575英镑,分期付款。他从中拿出钱来支付了高夫广场17号的租金,在这儿他设立了他的词典作坊。


(英语史系列笔记之13)

第一本英语词典是仅有120多页的一本小书,编者是一个叫罗伯特·考德雷的人,于1604年出版,书名为《词汇表》。

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于1746年6月18日在早餐时,同出版商罗伯特·多德斯莱签署了出版一本词典的合同。他的酬金是1575英镑,分期付款。他从中拿出钱来支付了高夫广场17号的租金,在这儿他设立了他的词典作坊。

他的传记作者詹姆斯·博斯威尔形容约翰逊工作的阁楼“装置得像一间存帐室”,一张长桌放在正中,抄写文员在桌边站着工作。约翰逊本人则在一张“很旧的摇摇晃晃的松木桌”旁置身在一把东倒西歪的妻子里,周围是乱糟糟的借来的书籍。他有6个助手帮忙(5个苏格兰人,其中一个是“下等黑话片语”的专家,以及1个英国人),其中有两个人在《词典》仍处于筹备期间就死了。

工作量极其巨大。约翰逊写作用了大约80多本大号笔记本(而且手边都没有一家图书馆),写了四万多词条的定义,从伊丽莎白时代的作家到他本人时代的有关所有主题的英语作品中引用了11.4万条引文,以说明这些词条的意思。他并不指望达到完全的独创。为了赶截止期,他不得不从以前的词典中撷精取华,把他的作品变成了一种具有英雄胆略的集大成之作。事实上的成果远不止此。约翰逊与他之前的词典编纂者不同,他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英语,把它当成一种活的语言,有着许多不同层次上的意义。他采纳的词条定义均基于英国普通法的原则--根据惯例。他的《词典》出版之后,一个多世纪里没有劲敌与之相匹。而且其中有些词条的定义已经十分有名。

心脏 --通过收缩和扩张,推动血液周身循环的肌肉……大众语言认为,它有时是勇气,有时则是感情的所在。

对“thought”(思想)这个很棘手的词,共有12个定义,它显示了一个伟大头脑的流畅和准确。

1.大脑的运作;思想的行为。2.概念;大脑中形成的形象。3.感情;想像;形象。4.思考;特别的考虑。5.观念;先入之见。6.意见;评判。7.沉思;严肃的考虑。8.图谋;用意。9.沉默的思考。10.挂念;关心;担心。11.期望。12.小的程度;少量。

词典经过许多变迁之后,终于在1755年4月15日出版,在全欧立刻被认为是一个里程碑。40个法国院士用了40年时间,才编出第一本法语国家词典。而约翰逊只靠一个人就编出他的词典。

约翰逊因其《词典》和其他作品而成名并如此受到景仰,他的朋友最后说服乔治三世,给了他一笔养老金。从此,他就不用为生计担忧了。

塞缪尔·约翰逊死于1784年12月13日,死后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1791年,他的朋友兼学生鲍什维尔(Boswell)出版了他的传记,后来成为经典。

--摘自Robert McCrum《英语的故事》(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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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BBC的介绍文章:《塞缪尔·约翰逊的A-Z》

The A-Z of Samuel Johnson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contributors to modern language, SamuelJohnson‘s Dictionary is celebrating its 250th anniversary. As the RoyalMint marks the occasion by releasing a special set of 50p coins, theMagazine pays tribute with an A-Z of the man behind the book.

A is for Authoritative - Samuel Johnson‘s dictionary was not, asoften thought, the first English dictionary. But the quality ofdefinitions, its numerous senses of a term and the quotations toillustrate usage made it the standard English dictionary for a centuryand the basis for those that followed.

B is for Boswell - Johnson is probably remembered as much for thingshe said as those he wrote, largely thanks to his friend James Boswellwho recorded in his biography, The Life of Samuel Johnson, manynow-famous utterances.

C is for the Club - Johnson in 1764 helped found the Club, laterrenamed the Literary Club, whose members included Edmund Burke, AdamSmith and Boswell.

D is for Doctor - He was awarded Doctor of Laws degrees by DublinUniversity in 1765 and Oxford University in 1775, and is often referredto simply as Dr Johnson.

E is for English - Johnson‘s dictionary was intended to be theEnglish equivalent of volumes produced decades earlier by Italian andFrench academies. A group of publishers contracted him to produce it inthree years. When reminded that it had taken 40 French academics 40years to produce theirs, Johnson apparently replied: "Forty times fortyis sixteen hundred. As three to sixteen hundred, so is the proportionof an Englishman to a Frenchman."

F is for First impressions - Johnson was six feet tall, clumsy,partially blind and deaf, and suffered involuntary convulsions, leadingmany to mistake him as ill-mannered. Boswell‘s biography says painterWilliam Hogarth thought Johnson was an "idiot" until the writer spoketo reveal his eloquence.

G is for Grave - Following his death on 13 December 1784, Johnson was buried in London‘s Westminster Abbey.

H is for Hodge - Johnson was a great lover of cats. Boswell‘sbiography describes him buying oysters for Hodge, his pet at the homein Gough Square, London, where he wrote his dictionary. A statue ofthat "very fine cat indeed" now stands outside.

I is for Illness - Childhood illness including smallpox and scrofula- tuberculosis of the lymph nodes - left Johnson blind in one eye andalmost deaf in one ear. His battle with ill health continued throughouthis life.

J is for Journalism - Johnson made a living largely from journalismshortly after arriving in London. From 1738 he contributed to almostevery edition of the Gentleman‘s Magazine, writing foreign and domesticnews and book reviews.

K is for Kindness - Never experiencing great wealth himself, Johnsonshowed generosity and kindness to beggars, prostitutes, children andanimals. One example is given in Boswell‘s Life of Samuel Johnson,where he found a poor, tired woman lying in the street, carried herhome and at ‘considerable expense‘ had her taken into care.

L is for London - One of the dominant figures of 18th Century Londonliterary life, Johnson said: "When a man is tired of London, he istired of life - for there is in London all that life can afford."

M is for Museums - Johnson was born on 7 September 1709 in hisparents‘ home in Breadmarket Street, Lichfield, Staffordshire. Thehouse survives as the Samuel Johnson Birthplace Museum. The GoughSquare home where he wrote his dictionary is also a museum.

N is for Notorious - Some of Johnson‘s dictionary definitionsblatantly revealed his own prejudices. In one entry he defined "patron"as "Commonly a wretch who supports with insolence, and is paid withflattery". His bitterness was the product of a row with the fourth Earlof Chesterfield, who had agreed to be the patron of the dictionary butthen failed to produce financial backing, giving Johnson a measley £10.Another notorious definition was for "oats", which he said were "Agrain, which in England is generally given to horses, but in Scotlandsupports the people."

O is for Overdue - Johnson completed his dictionary in nine years,six years after the original deadline. One of the phrases it used toillustrate usage of the word "dull" read: "To make dictionaries is dullwork."

P is for Poverty - His father was a bookseller and the family wasbeset by financial difficulties during Johnson‘s childhood. Lack offunds later forced him to leave Pembroke College, Oxford, beforeearning his degree. He struggled to support himself in teaching andjournalism, and was not comfortable until, in 1762, the governmentgranted him a £300 annual pension. Oxford University awarded him anhonorary Masters in 1755.

Q is for Quotations - Johnson is said to be the second most-quotedperson in English after Shakespeare. His famous sayings include: "Awoman‘s preaching is like a dog‘s walking on his hind legs. It is notdone well, but you are surprised to find it done at all." "A cucumbershould be well-sliced, dressed with pepper and vinegar, and then thrownout." On drinking too much: "He who makes a beast of himself gets ridof the pain of being a man."

R is for Regimen - Despite his physical ailments, Johnsonparticipated in a variety of sports including swimming, rowing andriding. He was also known to walk great distances, which it was said hedid to shrug off feelings of melancholy. He wrote: "Such is theconstitution of man that labour may be styled its own reward; nor willany external incitements be requisite, if it be considered how muchhappiness is gained, and how much misery escaped, by frequent andviolent agitation of the body."

S is for Sausage - A well-known scene in an episode of the comedyseries Blackadder, Ink and Incapability, sends up Samuel Johnson andhis dictionary. Taking a strong dislike to Johnson, Blackadder tauntshim with impossible words he may have left out (such as"contrafibularities" and "pericombobulation"). It is only when Johnsonreads Baldrick‘s own ‘masterpiece‘ - about a "lovely little sausagecalled Baldrick", he realises he has omitted the word sausage, leadingto him cry out and abandon his book.

T is for Travel - In 1773 Johnson and Boswell set off on athree-month journey to the then uncharted territory of the Scottishhighlands and isles. The trip resulted in two books, Boswell‘s Journalof a Tour to the Hebrides, and A Journey to the Western Islands ofScotland. Apparently while travelling, Johnson, inspired by the talesfrom James Cook‘s first voyage, imitated a kangaroo and allowed Boswellto dress him up in highland costume.

U is for Underhand - Speculation exists over a possible masochisticrelationship between Johnson and one of his closest female friends -Hester Thrale. Although Hester was married to Henry Thrale, abusinessman and MP, there is some evidence to suggest a deeper side totheir friendship existed. A line in Johnson‘s diary in 1771, refers tosome "mad reflection on shackles and hand-cuffs" while allegedlyanother letter to Hester, written in French, repeatedly alludes tobondage. A biography by Sir John Hawkins also indicated Johnson had aguilty secret about his sexual past.

V is for Vocabulary - While working on the dictionary, Johnsonsought to expand his vocabulary by reading a wide range of specialistand technical texts. He also consulted a copy of Bailey‘s 1736dictionary and read through a large collection of books for usefulquotations.

W is for Wife - Johnson married Elizabeth Porter, more than 20 yearshis senior, in 1735. He was devoted to his wife, known as Tetty, untilher death in 1752. He is believed to have later considered and decidedagainst remarrying, describing second marriages as: "The triumph ofhope over experience."

X is for Excluded - Samuel Johnson‘s dictionary had no entries forthe letter "X" as he claimed that it begins no word in the Englishlanguage.

Y is for Yuck - Samuel Johnson described the word "yuck" only as"itch" in his Dictionary, and wrote the word‘s origins to be Dutch.

Z is for Zed - Dr Johnson‘s definition read: "Zed n.s The name ofthe letter z. Thou whoreson zed, thou unnecessary letter. Shakespeare."

 

第十四篇:韦伯斯特的故事

最权威美语字典总是挂着“韦伯斯特”四个字,这是为什么?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的一个很大区别是单词拼写,这是如何出现的?

最权威美语字典总是挂着“韦伯斯特”四个字,这是为什么?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的一个很大区别是单词拼写,这是如何出现的?

下面的文章里有很好的解释,摘自《为什么是英语》(戴问天,东方出版社,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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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提出“美语” (American Language),并且为之做了很多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第一个人,是韦伯斯特(NoahWebster,1758--1843)。他出生在康涅狄格州,受教育于耶鲁大学,本来学的是法律,但因“本行”事业进展不顺利,改行当教师,这使他得以发现学校使用的从英国进口的书籍不能令人满意;而且由于两次对英战争,就连这样的书也往往不能保证供应。于是他编写了三本小学英语课本(拼写、语法、阅读各一册),分别于1783、1784和1785年出版,总书名十分响亮,叫做《A Grammatical Institute of theEnglish Language》。这套书讲拼写的第一册获得预想不到的成功,所以很快就以《The American SpellingBook》的名字多次再版,据统计在约一百年时间里总共发行了8000万册,平均每年80万册。对于一个人口不到一亿的国家,不能不说是很惊人的了。1789年韦伯斯特发表了一篇题为《Dissertations On the English language,with NotesHistorical and Critical》的论文,1806年又出版了一本小词典,那可算他后来工程巨大、1828年出版的《An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Language》的“前奏”。在他的所有这些著作、以及其他一些文章里,韦伯斯特所表达的都是同样一个意思,那就是这个国家所说的英语,应该是一种"American thing"(美国国粹);应该从独立的、美国的角度来看待它,并且承认它有自己的发展道路。


其实,在语言问题上,韦伯斯特并不是一开始就非常“激进”的。一身多任、同时是美国著名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作家和出版家的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早在1768年就提出过一个改革英语字母和单词拼写的方案,全名《A Schemefor a New Alphabet and a Reformed Mode ofSpelling》,并为之专门制作了一套铅字字体。他曾经邀请韦伯斯特到费城参加他的工作,但后者表示自己有不同看法。那时韦伯斯特还认为,引进一套新的字母和提出一种新的"orthography”(正字法),既不实际,又无必要。但21年以后他的观点改变了,在1789年出版的《Dissertation on the EnglishLanguage》一文中,韦伯斯特写道:“我曾经认为正字法改革是不切实际也没有必要的,但现在我同意富兰克林博士的意见,那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在这本书的附录里,他建议:

1)省去所有冗余的(superfluous)和不发音(silent)的字母,例如“bread"里面的“a”,“give”里面的“e”;

2)用“k”代替发[k]音的字母组合“ch”,例如把"character"写作“karacter”,“chorus"写作"korus”;

3)用字母组合“ee”代替"mean"、“speak”、“grieve”、“key“等单词里面的“ea”、“ie"和“ey”。
在他第二年出版的另一本书里,韦伯斯特为自己的建议作了“示范”,写了下面这样—些词:“ritten"(written),“riting"(writing,但是"writer‘’的写法没变),“alternativ”(alternative),“reezon”(reason),“iz”(is),“waz"(was),“wurds”(words),“yeer”(year),“proov”(prove)。

然而,韦伯斯特对单词拼写所作的这些“改进”,并没得到多少人赞同,所以在他1806年出版的那本“小词典”里(原名《ACompendious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Language》(简明英语词典),这些词又都恢复了原来的形式。在这本词典、以及在后来(1828)那部影响更大的《An American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里,韦伯斯特在单词拼写上提出的改革主要有七条:

1)“musick”、“Physick”、“logick"这样一些原来以“-ck"结尾的词,省去末尾的“k”,成为"music”、“physic”和“logic”。不过对于这一条韦伯斯特坚持得并不彻底,所以词典里仍然出现了“traffick”
(traffic,交通,交易)、“almanack”(almanac,历书,年鉴)、“frolick”(frolic,嬉戏,欢乐的)、“havock”(havoc,浩劫)等老的形式;

2)英语里原来像法语那样拼写作“-re”的词尾,改作“-er”,例如"center”(中心)、“fiber”(纤维)、“liter”(公升)、“meter”(米)、“scepter"(节杖,笏)和"theater"(剧场);

3)英语里原来拼写作“-our”的词尾,省去其中的“u”,例如“color"(颜色)、“favor"(喜爱,恩惠)、“honor”(荣誉)、“labor”(劳动)和"vapor"(蒸汽);

4)英语里原来拼写作“-que”的词尾,改作“-k或“-ck",例如“check”(支票)、“mask"(面具)和"risk”(风险);

5) 英语名词原来拼写作“-ce”的词尾,改作“-se”,例如 "defense"(防卫)、“pretense”(主张)和“recompense” (报偿) ;

6)在不列颠英语里由动词构成过去式、过去分词、现在分词或者派生名词时要双写的辅音字母“l”,在韦伯斯特词典里不再双写。这样,动词"travel”(旅行)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不列颠英语是"travelled‘’,美国英语则是"traveled”;由它派生出来的名词“旅行者、旅客”,不列颠英语是“traveller‘’,美国英语则是“traveler"。与此类似的还有“dialled”(拨号,dialed)、“levelled”(夷平,leveled)、equalled”(等于,equaled)等等。在韦伯斯特提出的减省冗余字母的建议里,这大概是惟一被采纳了的一条;

7)去掉词尾的“-e”,例如"determin"(决定)、“examin"(调查,考试)、“doctrin"(学说,教条)、“medicin"(医药)。

除最后一条外,韦伯斯特的其他六条拼写改革后来都被他的同胞采纳了,并且一直保持到今天。而且,除第一条以外,其他五条都成了美国英语(American English)与不列颠英语(BritishEnglish)的明显区别点。第一条没有成为两种英语的区别,是因为后来不列颠英语也采纳了韦伯斯特提出来的拼写方式;而且连我们举出的他没有改变的几个词,例如“traffick”、“almanack”、“frolick"和"havock",也都改变了。

第二、三、四条所涉及的词,基本上都是从法语引进的借词,不列颠英语一般保持了与法语相同、至少是相近的形式,而美国英语则拉开了距离。下面我们不妨作一对比:

美国英语 不列颠英语 法语
meter(米) metro metre
scepter(笏,节杖) sceptre sceptre
theater(剧场) theatre th6atre
color(颜色) colour couleur
honor(荣誉) honour honneur
favor(喜爱) favour faveur
check(支票) cheque cheque
mask(面具) mask masque
risk(风险) risk risque

要注意的是,表示“仪表”的"meter",以及由它和其他构词成分组合而成的表示仪器的词,例如“thermometer‘’(温度计)、“barometer"(气压计)、“colorimeter"(比色计)和"spectrometer"(分光,计,波谱仪),不列颠英语与美国英语形式相同,都拼写作"meter”。“check"除了是表示“支票”、“账单”、“(验证)记号”的名词以外,还有“检查”、“核对”、“(象棋)将军”等好几个动词,也都拼写作"check",而且在不列颠英语和美国英语里拼写形式都相同。

不列颠英语至今仍保留了好几个带有词尾“-logue"的组合词,例如"catalogue"(目录)、“proloque"(序诗,序幕,开场白)、“epilogue’(结束语,尾声,收场白)、“dialogue"(对话)和“monologue’’(独白,独角戏),它们都是经过法语或者拉丁语的中介,最终来自希腊语的,希腊语"logos"意思便是"speech‘’(说话)。这些词在不列颠英语里的拼写与法语相同,在韦伯斯特词典里却简化成“-log”:catalog,prolog,dialog,epilog,monolog。

单词拼写既涉及语言的书面形式,也涉及语音、特别是学校里老师教给孩子的语音,所以韦伯斯特的《The American SpellingBook》一书,虽然是讲拼写的,但对美国英语的发音(pronunciation)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使美国英语的发音较为统一;其二,它使美国英语里单词的非重读音节读得较为清晰。在他那本发行量极大的书里,韦伯斯特曾经表白说他之所以提出这个拼写系统,就是为了“introduce uniformity and accuracyof pronunciation into commonschools”(把一个统一的、准确的发音引入普通学校)。这本书曾经在美国学校里广泛使用,而老师在课堂上教学生读单词的一般方式,便是由字母拼成音节,再把音节组合成单词,例如:a-d ad,m-i mi,admi;r-a ra,admira;t-i-o-nshun,admiration(钦佩,羡慕)。这除了使单词里的非重读音节读得较为清晰以外,还使美国英语中发“spellingpronunciation"(拼写音)的情况比不列颠英语常见。例如地名“Magdalen"在英格兰读作[modlln],而在美国便读作[maegdolin]。

在韦伯斯特1828年出版的《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English》(美国英语词典)里,除了采用不同的拼写方式、强调单词的美国发音和美国用法,并且收入许多美国特有的词汇以外,还从美国人的著作里摘引了很多例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也还有大量例句是从英国文学作品里摘引的,这表明真要与不列颠英语彻底“告别”,并非易事。

在韦伯斯特编写的三本小学英语课本里,关于语法的一册大概是影响最小的,实际上后来几乎没有人再提到它。但这并不说明韦伯斯特在讲语法的时候就“技穷”了,而是因为在语法这个领域,美国英语是最不容易与不列颠英语相区别的。实际上,不只是英语,对于任何一种语言,与语音和词汇相比,语法都是更稳定、更不容易改变、更“核心”的部分。不能确定出一种“独立”的语法,美国人要想把自己说的语言确定为一种独立的“美语”,也就成为不可能的事。

实际上,包括富兰克林和韦伯斯特在内,几乎所有的人为建立独立于英语之外的“美语”而作的努力,主要都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而不是出于语言自身发展的要求。这从韦伯斯特1789年发表的《Dissertation on the EnglishLanguage》一文可以看得很清楚,在这篇文章里他写道:“As an independent nation,our honorrequires us to have a system of our own,in language as well asgovernment.”(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我们的荣誉要求我们拥有一个自己的体系;政府如此,语言也如此)“A nationallanguage is a band of union.Every engine should be employed to renderthe people Of this country national;to call their attachments home totheir own country;and to inspire them with the pride of nationalcharacter.”(一种民族语言是一个团结的纽带,应该用一切办法来唤醒人们的民族意识,让他们把自己的“家”附着于自己的“国”,激励人们的民族自豪感)。

但是,政治毕竟不等同于语言。所以,韦伯斯特在美国仅仅被看作是一位对这个国家的语言产生了重大影响的词典编纂者(lexicographer),而不是一名语言学家(linguist),其地位大概与英国的约翰逊相当。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今天,在美国比较有影响的语言学家里,从惠特尼(W.D.Whitney,1827—1894)到鲍阿斯(F.Boas,1858—1942)和萨丕尔(E.Sapir,1884--1939),再到布龙菲尔德(L.Bloomfield,1887—1949)、哈里斯(Z.S.Harris,1909--)和乔姆斯基(N.Chomsky,1928一),始终没有哪一位提出过独立于英语之外的“美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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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史系列笔记到这里暂时告一个段落,19世纪以后的英语发展基本没有涉及。

希望以后有机会补上后面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