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磁美容:贪官说“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该让他死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29:54

贪官说“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该让他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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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新广国际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吴日晶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45亿元及美元1200万元,另涉嫌行贿108万元。至此,新广国际高管腐败窝案最高涉案人员终于走上审判席。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吴日晶称自己已经悔罪并退赃,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给我一个机会,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本案并未当庭宣判。(2011,10,12“南方日报《正厅老总受贿2790万元受审 称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

看吴日晶(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不必去拘泥他的如何受贿,不必去拘泥他的如何为自己辩护,也不必去拘泥控辩双方在庭上如何争锋相对、激烈辩论。需要盯住的,就是他的那一句“给我一个机会,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

吴日晶何出此言?因为现在的他,脑子已经相当“清醒”。以“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445亿元及美元1200万元,另涉嫌行贿108万元”这样的罪行,“比照”那么多高官的判刑,他大概知道有一个“无期”或“死缓”在等着自己。
吴日晶有许许多多“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的机会,但他却偏偏以自己的贪欲熏心,为自己找来了一个锒铛入狱的机会。冤谁?不成全他成全谁?

但时至贪日,冤与悔已经救不了他的小命,所以他的唯一希望,就是能活着从监狱中出来以了残生。至于那个“我现在用新广国际的资源支持冯志标等人做几个大项目,他们也会感谢我,等退休以后也会给我关照”的梦,即使他能活着从那里出来,也怕因为时过境迁,早已成了“一枕黄粱”。

但我们却不可小觑那一句“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因为这不仅仅是吴日晶想捞的一根“救命稻草”,更是贪官们的死穴所在。
纵观那些贪官,在位时无一不是利用手中权力不计后果、大施淫威,能贪则贪、能色则色,甚至能黑则黑。而一当伸手被捉,便会变出七十二个招法,能赖则赖、能串则串、能抗则抗,总想逃避罪责。及至进了监狱,于是又做起“特殊关照”、减刑、保外求医等等文章来,就如那一顶官帽也是可以戴到监狱中去的。而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想在里面时能尽可能“轻松”一些,接下来便是想早早脱离那个“苦海”。

当看着吴日晶的那一句话时,我突然想到惩治腐败现在终于找到与国际接轨的“结合点”了,可以免除贪官的死刑了。如果能做到,人们或许从此不必为此争论不休,大打嘴仗。
如果我们的法律在明确规定免除贪官死刑的同时,将“无期”和“死缓”的门槛降低些,不是非要等到上千万、甚至上亿才那么判;如果凡被判了“无期”和“死刑”的,一律不得减刑和保外求医,让那些大贪们坐穿了牢底;如果凡因贪腐而入狱的,一律不得给予“照顾”,让他们与普通犯罪嫌疑人“享受”同等待遇……。那些贪官大人还有什么办法可想?那些不在贪的,是不是得想想后果?那些老百姓是不是也不必为此而愤愤不平?

如果我们能依这样的思路来修改法律,吴日晶岂不是为中国的反腐败立了大功?而这一点难道不能从吴日晶身上搞一个“试点”?如果他被判了“无期”或者“死缓”,就是让他死在监狱里,那又何尝不可?那不叫罪有应得?
所以我想,那些握有制订、修改法律大权的人们,是不是得从吴日晶的话中,来一个“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接轨?理由是,因为中国的官场腐败,本来就太有“中国特色”,我们为什么不能来一个“与时俱进”?我们为什么不能拿着自己的“钥匙”,开自己的“锁”?

答案已经有了!贪官说“不要让我死在监狱里”,该让他死在哪里?就让他死在监狱里!就给这样的贪官一个生不如死,其他的官儿还要不要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