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无双真人上映时间:林燕妮忆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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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12:07:02 来自: 蓝色忧郁(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李小龙去世已经35个年头了,今天(7月20日)是他辞世35周年纪念日,让我们纪念一下这位中华之子吧。我们只把李小龙当成英雄崇拜,却很少知道他电影和功夫之外的另一面。幸运的是,我们《南都大牌档》的主持林燕妮小姐,不仅曾是李小龙的嫂子,更是李小龙的好朋友。她会告诉我们一个,完全不同于银幕形象的李小龙。———泊明我一直在猜,我哥哥的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呢?我想,如果她长得很丑的话,我便会马上飞奔。
  从来不觉得我是李小龙的大嫂。一来他比我大,二来他做了我好些年朋友,我才嫁给他的哥哥李忠琛。我所认识的完全不是巨星李小龙,而是个桀骜不驯,奋斗不懈的人,心地极其善良爱打抱不平。初识他时,我完全不晓得他做过童星,《人海孤鸿》也是他死后才在电视上看到的。我认为那是他演得最好的片子。我认识李小龙之时,他是什么也没有的。在西雅图,他住在一家叫rubychow的中国餐馆后面的一个小房间,天井那儿,有个木人椿。他就那么一拳一拳打过去,关节竟然不痛的。

  他连车子都没有,口袋里的钱也很有限。他带我去逛街,吃饭,看电影,两人很聊得来。当然他所说的要比我多上一百倍。怪不得他死后所出版的书,我都似乎看过似的。想想,那些不正是他天天向我说的东西吗?

  我去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念暑期班,他的哥哥李忠琛叫他照顾我。我并非独个去的,本来亦没打算去西雅图。去了,因为妈妈的好友的一子二女打算暑假去西雅图,那我便跟他们一起去,共租房子住。妈妈放心,他们三个都是虔诚的基督徒。

  刚定居了,一个下午,有人敲门。忘了是谁开门的,那人探头进来眼睛一溜,便自我介绍叫做brucelee,坐了一会儿便带我出外。

  他几乎是没有陌生感那种概念的,一见便开玩笑:“我一直在猜,我哥哥的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呢?我想,如果她长得很丑的话,我便会马上飞奔。你还可以。”我心里想:“我当然可以,你很英俊吗?”那时的李小龙,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连背后都有,劲爆疮。

  他很不喜欢回到rubychow那儿,跟我溜着溜着的,不是讲笑话便是谈武术。走过路边的大树,他便一脚朝天地往叶子踢去。他给我解释:“踢破木板小儿科啦。木板本身是硬的,还有人拿着不会动。你看叶子多么柔软飘摇,如果我能把它踢下来才算厉害。”他就是那样边说边踢。吃馆子,我记得他是喜欢洋葱炒牛肉。

  谈起电影,他所说的我没一部看过或听过,我家是不看粤语片的,对他一无所知,把他气坏。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忠琛没提起过。所以我认识李小龙的第一天,他什么也不是,只是个很有趣的普通人。

  我跟李小龙真的一见如故,我不是个容易跟人相熟的人,跟他则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

  “有一个展览会,我有个日本竹升女友在那儿看档。我把你带去,她一定黑脸。”他带我去了,那日本姑娘果然当场黑脸,他便得意非凡。

  他谈武术、谈哲学、谈女孩子,就是没听过他谈上学。你想他不做声,最好谈上学,包管他马上收声。

  忠琛没谈过他多少,只说他因为太顽皮惹怒了一些碰不得的人,所以母亲急忙把他送回他的出生地,美国旧金山。

  至于他怎会去了西雅图便不得而知了。他天天来找我,我很乐意跟他出外,我只不过每天早上上两小时法文课而已,清闲得很。

  跟我同住的三个朋友,都是世交,我跟最小的一个女孩最老友。对上她有二哥和大姐。大姐看李小龙不顺眼,觉得他轻佻。二哥是个无所谓的,没有意见。有时为了讨好大姐网开一面让我跟他出去,他会坐着跟大姐谈圣经谈足一两个小时。李小龙是个口舌便给的人,看他谈圣经,乖乖地坐在那儿,我几乎笑死,他谈得头头是道。

  我跟李小龙真的一见如故,我不是个容易跟人相熟的人,跟他则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我想,如果他喜欢结交一个人,他是有本领让那个人很快便跟他形成一个友谊之结的。奇怪的是,他很崇拜他哥哥,老问我:“在你认识的男生之中,是不是我哥哥最帅?”“是不是我哥哥念书最出色?”他是不由得你答不的。其实他们兄弟只差十一个月,年龄相距极小。

  李小龙说:“我才十四岁,在片场里,她便拉我进一个房间把我干了。”

  他的房间?一本教科书都没有,一本笔记本也没有。我也不过是到了美国半年,傻乎乎的,从来没问过他到底是不是在华盛顿大学就读。那是暑假,不上课亦不足为奇。

  我发觉他是个孤独的人,除了一个日本竹升,家里开超级市场的之外,不见他有什么朋友。女朋友肯定是有的,并非固定那类,泡妞而已。何况他接下了兄长的指令,暑期要照顾我。

  有一天他收到一张明信片,吓得他大叫救命。我问他是什么来着?他给我看,上面有一行字:“i‘mnotdeadyet!margaret.”那是谁?原来是个年纪比他大的粤语片女明星。“我的童贞就破在她手上。”李小龙说。“什么?”我问。李小龙说:“我才十四岁,在片场里,她便拉我进一个房间把我干了。”

  他有好些比他大的女性“导师”,谈起一个专门演柔弱女性的,他又有故事:“那时我十几岁,在她家的长沙发上,她说我的衬衫纽扣压得她不舒服,那我便把衬衫脱下了,然后,你知道啦……”

  对逢场作兴的女人,他可说口没遮拦,亦有过他起初喜欢后来却不喜欢的女明星:“她原来是个大众尿壶,谁都可以来一手,我不要大众尿壶。”对他真正心仪的淑女,他却像个小男生。一夜有位比他大的淑女,他当年倾心的女子,吻了他一下,便喜心翻倒地告诉了他的哥哥。没有动手动脚,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永远不会对他真正仰慕的女子强来的。

  这是很典型的李小龙,追不到,他宁可写诗,苦恋,遥遥地思念。

  有个女孩跟他交往了几个月,别后女孩子写信给他说很享受大家那几个月的玩一玩,他却很认真地回信说:我并非这样看,我并不觉得那是玩一玩。

  李小龙很擅长讲故事,跟他在一起,没什么闷场。我十几岁,他二十几岁,什么他都权威一些。

  他跟女人的故事,我全听了。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反正他所提及的香港女星,我都不大清楚谁是谁。

  他老以为他不会让女人意外怀孕,因为他只有一颗睾丸,另外一颗留在腹腔里没降下来,他也给我看了。对一个遗传学学生来说,看看很平常,我们对人体当然有相当的认识。我告诉他只有一颗睾丸已足以制造上千万的精子了,会令女人怀孕的,别那么老定。当时他相信不相信,我不知道。

  我们笑笑谈谈的内容是毫无色情成分的。色情不色情,在乎你自己的心而已。我是个很好的聆听者,所以他告诉了我很多。不过他是自我中心的,他说他的事天公地道,你说你的事和他无关的,便没有兴趣。

  不一会儿李小龙便到了,还拿着一支手枪。双眉一竖,瞪着包租公,不但把包租公吓死,把我们也吓到了。

  一夜他带我去家有音乐的餐厅,一个旋律响起,让我念及在香港凄凄分手的男朋友,不禁眼眶蓄泪,亦没有说话。

  那他便大为光火,把我骂了一顿:“我带你出来不是叫你对着我怀念男朋友的!”认识了他从头到尾,他真的恼怒只有那一次。

  另一次发火是别的事情。我不是跟三个朋友一起租房子住吗?通常租给学生住的房子都日久失修。我们嫌屋子里铺的地毯既霉且旧,实在受不了,便把旧的起掉了,铺上新的。当你在外国念书,没有家佣时,你会什么都懂得做,包括换地毯和修理电灯、水喉。

  地毯换好了,怎知包租公来收租时,看见旧地毯不见了,便凶神恶煞地把我们骂个半死,吼着要我们还他旧地毯。旧地毯都丢掉了,怎么还他?他就是不停恐吓了、吓唬侮辱我们,闹了半天还不肯走,好像要揍我们似的。

  我们四个之中三个是女孩子,二哥虽是男的,但他是个没有脾气的人,完全让神高神大的包租公吓愕了。情急之下,我打电话给李小龙,告诉他我们让人欺负。不一会儿他便到了,还拿着一支手枪。双眉一竖,瞪着包租公,不但把包租公吓死,把我们也吓到了。如果他冲动起来,用枪打死包租公怎么办?

  见了枪,包租公马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那时已近黄昏了,李小龙的气还没有下,揪着二哥大骂。骂他没种、懦弱、不懂得保护女孩子。骂得二哥噤若寒蝉。

  大姐已做好了饭,在饭桌上,我们三个女孩子都不知如何是好,二哥更尴尬。他是富家公子来的,人品挺好,整辈子都没让人这么骂过,只是一声不吭。连小龙在内,绕桌而坐的五个人都不做声。小龙沉默了好一会儿,叫拿张纸来。忘了谁给他拿了。他在纸上面写了五个大大的字母:think.然后把纸交给坐在他对面的二哥。他知道自己刚才太鲁莽了。他采取那个形式向二哥认错,二哥手颤颤地接过。我们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只在电影中见过枪,这回有人拿真枪来救我们,很好玩啊。十几岁的女孩就是那么想法的了。

  相处九十天,话说得不少。他是个武痴,跟我说了很多武术的道理。

  有一天跟李小龙去游乐场,掷环掷镖赢了一只毛毛狗,白色的。我并不偏爱毛毛玩具,随便把它搁在客厅。二哥索性把它当作抱枕,搂着它睡午觉。不久妈妈来了封信,内容是大姐向她母亲报告,说我天天跟飞仔出外。我没什么反应,小龙有时是嚣张了点,但我认为他是个好人。一个暑假九十天照顾我,像做保姆似的,你以为很容易啊?

  有一回小龙带我去看二轮电影,一张票可以一连看四部电影那种,即是从朝看到晚。看完了,李小龙想起一件事,马上跳起来。

  “糟糕!我忘了接机。”他是应该下午到机场接个比他大两年的女生的,李家跟她家很友好。更糟糕的是他自己叫人家从东岸飞到西雅图的,他竟然忘得一干二净。

  天都黑了,女的已气得一怒飞走,去了旧金山。他晓得她会落足哪儿,便疯狂打电话去道歉求饶。女的当然气得头顶出烟,不原谅他。

  真的难以原谅。从东岸飞西岸得坐上五个小时飞机。下机了不见人,左等右等仍不见人,不气得爆炸才怪。

  小龙十分过意不去,特别是:“她是个淑女来的。”渐渐我发觉,李小龙虽然很喜欢女人,但他真正喜爱和尊重的,一定是淑女。

  天天吊着我这秤砣,都够他受的。相处九十天,话说得不少。他是个武痴,跟我说了很多武术的道理。“香港的武侠片,没来由男主角横伸着手拿着剑,胸膛中门大开让人易于攻击的。”“来,握个拳头给我看。”他说。那我便握了,他却哈哈大笑起来:“怎么女孩子握拳老是把大拇指放进掌中的。那么一打人自己的拇指先断掉啦。记住,拇指放在外面……对。打人的距离要近,直线打过去,别画弧形,那样太慢了……不是只用手力,用整个半身上的力……唉哎!”我完全没有武术天分,老让他生气。

  他的中文没问题,能看能写。他对中华民族有很浓厚的感情。

  天天相对,我跟李小龙变成铁杆兄弟了。除了丑事,他什么都告诉我。谈话,他说英语多于粤语。他都没什么中国朋友的。不,他根本没朋友。我觉得对他最好的是那个美籍日裔朋友,很可靠。

  我从来只叫他做bruce,他从来只叫我eunice,生死如是。为了写字方便,我会写下李小龙、小龙、龙,但那些都是我不曾唤过他的名字。他的哥哥亦是只叫他做bruce.

  他的中文没问题,能看能写。他对中华民族有很浓厚的感情。他的母亲何爱瑜,grace,是何甘棠(香港富商名流)的女儿。不过他们兄弟俩都没提及这回事。他们的母亲长得像混血儿,写信亦是只用英文。小龙何以如此执着自己是中国人,与武术和中国哲学有莫大的关系。他把武术和哲学二合为一,他的理论不用我说了,买他的著作便可读到。

  我觉得,一生人,他都是在走一条很孤寂的路。他认为中国武术无须分门分派,共冶一炉威力更强。他日思夜想地创出了他的截拳道。想想看,在各派互不相容的武术界,怎可能接受李小龙这个人?连他本属的咏春派也不见得容纳他。他就是那么踽踽独行。那条路,只有阻力,没有鼓励。他那种坚毅不拔的信念,不容易维持,何况,他并没有后台。

  我认识他于微时,他的性格,应该那时最是本色。在他从《唐山大兄》一片而红遍全球的辉煌日子里,我反而觉得不需要由我来写了。他依然什么都告诉我,但也不必要我来记录了。如果拍《李小龙传》,最精彩的不是他回港拍片那几年,而是他在美国苦思苦练成家那些岁月。

  他不动手时,人是很温柔的。可惜他所拍过的功夫片,不是大打便是大叫,观众没机会看见他静时的样子。

  我没见过他在中国饭馆当侍应,倒是他让我在饭馆当过一晚女侍应。他最擅长的就是恶搞,捉弄我是他最大的乐趣。工作是他安排的,那是一个星期六。他在我的衣柜中挑了件他最喜欢的旗袍,叫我穿着去上班。餐馆主人见我还体面,便派我侍候一个房间,并且叫我:“尽量令客人多点些菜。”可那房间的客人,这样说不要,那样说不要,完全没选上昂贵的菜。我没有经验,无计可施。往附近一瞥,那该死的李小龙坐在一个卡位上,背靠着椅子伸直双腿在笑,看我鸡手鸭脚地捧菜倒酱油。我做了几个小时,他就当看笑片地看足几个小时。事后老板当然不满意了,客人花的钱太少。我有时薪的,多少忘掉了,肯定不多啦。一世人做了一次女侍应,就是他的杰作。

  他放弃教我武术了,借了别人的车子教我开车。我转左转右的,他叫道:“停车。你这么开车法,会把人家的车子弄破的。我教你跳chacha好了。”

  chacha,他自命为生平绝学之一。他捧住大西瓜,带我去一个没有人的居所,他向人家借了地方。放了音乐,他叫我留心听:“听见了没有?两个鼓声之后开步。”跳舞难我不倒,却有点奇怪他的耳朵听音乐听得那样仔细。他是个极其喜欢表演的人,有一回有个晚会请他表演chacha,他拉了我去做他的舞伴。我挑了香港男友最喜欢的那条裙子,他却最不喜欢那条裙子。“有没有别的?这条不好看。”我没带其他适合跳舞的裙子到西雅图,他喜欢不喜欢都得让我穿那条了。

  其实那表演毫不重要,只是间场几分钟而已。那时他真的什么机会都没有,人家叫他表演chacha,他已经欢天喜地了。这铁汉,有时看着他也可怜,要不是他开口,我绝对不会跳这种间场项目。

  他跟我说他的梦想,除了武术之外,他念念不忘拍戏。我老是相当投入地听。他不动手时,是很温柔的。可惜他所拍的功夫片,不是大打便是大叫,观众没机会看见他静的样子。“功夫”这两个字可以说是李小龙介绍给全世界的。功夫与小龙已成为连体双婴,而当时前程未卜,他亦心事重重。他告诉我:“有时我会半夜醒来,坐在床上大哭一顿。”男儿岂无泪,他是个相当善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