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2狮子套装属性:畜牧水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复习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24:47

畜牧水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复习题

 

一、判断题(50题)

1、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案:对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三款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等各种行政处罚。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一款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4、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对 见《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5、《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6、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7、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七日内提出。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8、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三日前,通知申请人、利害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对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10、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罚款行政处罚的,都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11、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七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答案:错 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

12、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答案:对 见《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

13、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答案:错 见《动物防疫法》第六条二款。

14、《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一类疫病、二类疫病、三类疫病。

答案:对 见《动物防疫法》第十条

15、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答案:对 见《动物防疫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16、养殖种畜禽必须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案:错 见《畜牧法》第二十六条。

17、畜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答案:对 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18、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答案:错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19、国家实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

答案:对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0、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答案:错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21、兽药经营许可证可以买卖、出租、出借。

答案:错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22、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需要,可以成立应急预备队,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承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任务。

答案:错 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三条

23、畜禽标识生产企业不得向省、地、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畜禽标识。

答案:对 见《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24、养殖业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答案:对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25、农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答案:错 见《农业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

26、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

答案:对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27、对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养殖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对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28、养殖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答案:错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29、案件立卷归档后,承办案件的负责人可以根据案情的变化修改案卷内容。 

答案:错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30、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答案:对 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八条。

31、食品安全标准是非强制执行的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19条)(以下简称称食品法)

32、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食品法第27条第五款)

33、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可以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法第36条第一款)

34、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法第36条)

35、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食品法第46条)

3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食品法第37条第二款)

37、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可以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食品法第51条第二款)

38、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中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法第42条第二款)

3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可以实施免检。(×)(食品法第38条)

40、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可以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食品法第66条)

4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食品法第71条第四款)

42、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法第54条)

4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不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法第61条第一款)

44、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法第92条第二款)

45、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法第98条)

4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品法第34条第二款)

4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范围。(×)(食品法第42条第七款)
48、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法第40条)
49、 农业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的检验、认定和查处 。(√)(中央编办发〔2010〕105号)
50、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法第55条)

二、选择题(40题)

1、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养殖业行政处罚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应当由    养殖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

A.后立案的 B.上级机关指定的 C.先受理的 D后立案的

答案:A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

2、行政机关      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A、不得                B、可以

C、可以视申辩事实      D、可以根据申辩态度

答案:A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

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      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A、2       B、3       C、5       D、7

答案:D 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4、养殖业行政处罚机关对有违法行为的管理相对人采取措施不合法的是

A.  警告     B.扣留     C.没收违法所得     D.罚款

答案:B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

5、《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      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B.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C.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D.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答案:ABCD 见《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6、《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     

A.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市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

答案:A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7、《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     施行

A.2005年9月20日        B. 2005年10月8日

C.2005年10月20日       D.2005年11月20日

答案:C

8、违反《动物防疫法》,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处以运输费用     倍以下的罚款。

 A.2          B.3          C.4         D.5

答案:B 见《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

9、违反《动物防疫法》,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处       的罚款。     

 A. 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C. 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答案:B见《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条

10、《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外地畜产品调入本市的,货主未按规定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查验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     的罚款。   

 A 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C 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答案:A 见《办法》第二十四条

11、《畜牧法》所称的畜禽遗传资源包括     。

A. 畜禽               B. 胚胎,精液  

C. 卵子(蛋)          D. 基因物资

答案:ABCD 见《畜牧法》第七十三条

1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能在以下哪些区域建设     。

A.风景名胜区         B.自然保护区的边缘区

C.资源分散区         D.城镇居民区

答案:AD  见《畜牧法》第四十条

13、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

    

A.废水  B.废气  C.固体废物  D.有毒有害物质

答案:ABCD 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八条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的执法手段有哪些     

A.现场检查        B.查阅、复制 

C.查封、扣押      D.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予以公布

答案:ABC  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1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所指的饲料包括  

A.单一饲料      B.复合饲料  

C.浓缩饲料      D.配合饲料

答案:ACD 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

16.县级以上       应当加强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动物检疫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

A.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B.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C.人民政府 ;

D.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答案:A 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1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B.可以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C.经批准可以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D.经审查可以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答案:A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8.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

A. 指定的企业 B. 下属的企业C.下属单位 D.指定单位
答案:A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19.发生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和重大动物疫病时,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    ,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点、疫区实行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

A.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

B.疫点、疫区及毗邻地区

C.疫区、受威胁区及毗邻地区

D.疫点、受威胁区及毗邻地区

20.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下列行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履行法定职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未及时组织实施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

B.未依照本章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和其它措施,致使发生动物疫病、疫情的;

C.未及时制定和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的;

D.未依法履行监测、监督、检查、化验、检验等法定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C)起施行。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5月1日

C、2009年6月1日                (食品法第104条)

22、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B)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法附则第九款)

A、细菌    B、致病因素    C、化学性有毒物品

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A)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法第4条第二款)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

C、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在人员配备和制度管理上应当有(C)。         (食品法第27条第三款)

A、专业技术人员

B、日常规章制度

C、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B)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A、大包装B、小包装C、无包装 (食品法第27条第七款)

26、食品生产者在采购食品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A)。      

A、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B、不检验    C、直接购买                         (食品法第36条第二款)

27、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C)。                         (食品法第55条)

A、不承担责任   B、没关系    C、承担连带责任

28、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B),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没有取得资质

B、取得资质认定后

C、正在认定时                (食品法第57条第一款)

29、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A)罚款。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后

C、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食品法第86条)

30、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B)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一千元以下

B、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C、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食品法第57条第五款)

31、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A)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B、二千元以上

C、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食品法第87条第六款)

3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C)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食品法第92条第一款)

3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C)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食品法第71条第一款)

34、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C)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A、需要    B、可以   C、不需要(食品法第29条第二款)

3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B)的赔偿金。

A、五倍    B、十倍    C、三倍       (食品法第95条)

3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A、30 B、45 C、60                 (食品法第44条)

37、(  A  )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 W6?{`


         

EN2H[i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  C、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ob. Br:x     (食品法第5条第一款)

38、(  A  )有权利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X;Q\  ]"           (食品法第10条)
zL@FN sYVM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B、食品生产经营者  C、消费者 &_dM[1][1]2lj{  

39、食品检验实行(   C )负责制。 6%a:^f]  

T)o>U &KNP A、食品检验机构   B、检验人  C、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m <'&`B;  

(食品法第59条第一款)
brEA-xNWQ  4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 B)。                           

A、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B、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先缴纳罚款、罚金                      (食品法第97条)

三、填空题(43题)

1、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与   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答案:处罚教育 见《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2、行政处罚遵循     、     的原则。

答案:公正、公开 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   代替    。

答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见《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4、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     。

答案:申请回避 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5、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       的方针。

答案:预防为主 见《动物防疫法》第五条

6、检疫证明不得转让、     、     。

答案:涂改伪造 见《动物防疫法》第四十条

7、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       。

答案:集中检疫 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

8、在调查中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自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答案:7 15 见《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9、《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      管理部门。

答案:食品药品监督 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条 

10、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     ,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     。

答案:检疫证明验讫标志 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八条

11、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货主在    监督下

作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     。    

答案:动物检疫员销毁 见《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八条

12、畜产品应当符合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对畜产品的     、     、     、     、      实行质量安全监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答案:饲养加工 运输 储藏 销售 见《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13、《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相关部门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答案:主管组织协调

14、《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畜产品生产、屠宰、销售过程中的    、    ,外来畜产品的    查验工作。

答案:防疫检疫 检疫证明

15、《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外地畜产品调入本市的,货主应当持有效的    、    和    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查验。

答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标识证明 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16、《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体伙食单位不得采购使用     或     的畜产品。

答案: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

17、《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宾馆、饭店、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必须建立畜产品    制度,明确记载进货渠道、品种、数量、时间等。

答案:采购登记

18、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     制度。

答案:强制检验 见《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

19、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    为主,    、    、    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答案:养殖 养殖 捕捞 加工 见《渔业法》第三条

20、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      、      。

答案: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见《渔业法》第七条

21、(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食品法第8条第二款)

2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法第29条第一款)
23、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食品法第58条第一款)

2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法67条第二款)
25、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食品法第26条)
2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法第60条第一款)
27、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法第96条第一款)

28、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法第36条第三款)
29、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法第92条第一款)
30、动物检疫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6条)

31、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食品法第47条)

32、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或原料时,除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外,还应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法第39条)
33、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法第90条)

34、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法第1条)

35、经营、运输的动物产品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       (动物检疫管理体办法第39条)

36、跨省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动物检疫管理体办法第39条)

37、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应当在《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有效期)内运输。(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38条)

38、出售或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3条)

39、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2条)

40、(食品生产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法第3条)

41、 生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制度。(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2条)

4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建立生猪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生猪进厂(场、点)(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和检验信息以及生猪产品出厂(场、点)时间、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23条)

43、《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23条)

四、名词解释(20题)
1.动物防疫2.一类疫病
3.二类疫病4.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5.兽药版6.兽用处方药7.种畜禽8.饲料、饲料添加剂

9、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食品法附则第八款)

10、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身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法附则第十一款)

11、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  (食品法附则第四款)

12、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食品。                    (食品法附则第三款)

13、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品法附则第十款)

14、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法附则第一款)

15、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法附则第二款)

16、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法附则第九款)

17、食用农产品: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品法第2条第五款)

18、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食品法附则第五款)

19、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食品法附则第六款)

20、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食品法附则第七款)

五、简答题(53题)

1、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案: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那些事项?

答案: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3、具备何种条件可以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答案:见《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在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5、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哪些程序?

答: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二)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四)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养殖业行政机关作出哪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由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7、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听证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农业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可以向听证会提交新的证据;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9、《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证据包括哪些?

答案:见《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9、市局目前保留了哪几种行政许可?

答:五种 《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10、《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畜产品是指什么?

答案:本办法所称畜产品,是指人工饲养并用于食用的畜、禽以及未经加工或者经初加工的肉、蛋、奶等畜禽产品。

11、《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经营哪些畜产品?

答案:禁止经营下列畜产品:

(一)无检疫、检验证明、验讫标志的;

(二)染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三)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

(四)药物残留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

(五)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屠宰、加工的;

(七)国家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畜产品。

12、《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举办者应当加强对进入本市场的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管理,并达到哪些要求?

答案:(一)建立安全卫生质量制度,配备专、兼职畜产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畜产品进入市场前,应当查验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不得允许其进场交易;

(三)定期组织有关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3.什么是渔业船舶?
指从事渔业生产的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输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14.什么是“三无”渔船?
所谓的“三无”渔船是指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和无船籍港的渔船。
15.什么是“三证不齐”渔船?
“三证不齐”渔船是指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渔船捕捞许可证不齐的渔船。

16、现行的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中,哪几种药物不得检出?
主要有四种。它们分别是:氯霉素、呋喃唑酮、已烯雌酚、喹乙醇。

17、根据《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如果执法人员在市场上查获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畜产品的,应如何处理?

答案: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畜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畜产品,依法补检;经检疫不合格的或无法实施补检的畜产品,由货主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18、一类动物疫病有哪些?

答案: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19、《兽药管理条例》中规定假兽药是指?劣兽药是指?

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

(一)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二)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一)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二)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三)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四)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20、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见《畜牧法》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在哪几种情形下销售的兽药虽不是假兽药但也要按照假兽药处理?

答:见《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2、如果发生了重大动物疫情后对“疫点”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答: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2)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23、简述办结一个一般程序案件完整的程序?

答:(1)立案;(2)调查取证(询问、现场检查、抽样、现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3)调查终结;(4)告知(有可能进入听证程序);(5)决定;(6)送达;(7)执行;(8)结案

24、兽用生物制品指的是什么?

答:兽用生物制品是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其效价或安全性必须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的,用于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生物制剂。包括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抗原、抗体、微生物制剂等。其中疫(菌)苗、类毒素为预防用生物制品。(《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三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主管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具体职权有哪些?

答:(1)负责研究部署动物防疫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制定的动物防疫规章、制度、规划、办法、标准等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2)制定实施强制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预防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负责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4)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5)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疫情。并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扑灭措施。

(6)负责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26、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简述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

答:《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27、简述《兽药管理条理》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答: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

28、简述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所包括的内容?

答: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2)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3)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4)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5)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6)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29、销售种畜禽不得哪些非法行为?

答:见《畜牧法》第三十条。销售种畜禽,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2)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

  (3)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

  (4)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

  (5)销售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的种畜禽或者未附具家畜系谱的种畜;

  (6)销售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

30、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应当符合哪些动物防疫条件?

答:见《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十条

(一)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二)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三)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四)有采购动物产品检疫情况登记等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
  (五)直接从事经营加工销售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1、食品安全的法律定义。

答: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法附则第二款)

32、患有那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法第1条)

33、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法第85条第七款)

34、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法第86条第四款)

35、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法第87条第二款)

36、《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法第3条)

37、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答: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应当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食品法第79条)

38、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研究有哪些?

答: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法第8条)

39、食品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法第85条第十款)

4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权利?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食品法第10条)

41、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食品法第87条第五款)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42、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应当如何处理?                 (食品法第88条)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43、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许可?                

答: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食品法第29条第二款)

44、《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哪些规定?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法第32条)

45、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应当如何依法处理?

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食品法第94条)

46、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当如何依法处理? (食品法第95条第二款)

答: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47、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什么?          

答: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法第41条第二款)

48、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答:(1)来自非封锁区;

(2)临床检查健康;(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5条)

49、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2)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7条)

50、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答:(1)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2)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3条)

51、水产苗种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该苗种生产场近期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2)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3)农业部规定需要经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检验的,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30条)

52、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脏器、脂、头、蹄、血液、筋等,符合哪些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78条)规定进行处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予以没收销毁,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76条)规定进行处罚。

答:(1)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 (2)经外观检查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43条)

53、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实施检疫前,货主应当将其隔离在符合哪些条件的临时检疫场地?

答:(1)与其他养殖场所有物理隔离设施;(2)具有独立的进排水和废水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专用渔具; (3)农业部规定的其他防疫条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9条)

六、论述题

1、结合本职工作岗位,谈谈对养殖业行政执法的体会?

2、有关农业综合执法案例分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