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纬路公交车站: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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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宪法》第七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全国人大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它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关,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权力机关,没有独立的法定职权。
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以补充任命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专门委员会还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若干不是人大代表的专家担任兼职顾问或专职顾问。
一、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
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各专门委员会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后一年的工作要点;在每届一次大会上还要书面报告过去5年的工作。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具体有以下几项: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等,并提出报告。
4、审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必要时提出报告。
5 、对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特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专门委员会,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需要。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专业性。各专门委员会都是按照专业分工原则组建的,其组成人员大多是熟悉本专门委员会业务的专家学者或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而且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不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专家为顾问。据统计,九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210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79人,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16人,从事各方面专业工作的专家学者47人。各专门委员会都有各自的专业优势,这就便于它们对有关议案分门别类地进行深入、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
2、经常性。全国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而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和工作则是经常的,在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闭会期间仍不间断地开展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委员会主任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一些涉及领域比较多的委员会,还设有若干专题研究小组,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活动。同时它们经常就本委员会范围内的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派出调查组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它们还经常保持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出席有关会议,掌握有关情况,并听取它们的有关工作汇报等,参与立法,协助监督。
可以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量工作,是由专门委员会承担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得力助手。
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历史沿革
按照1954年宪法的规定,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设立了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中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是常设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1966年8月,文革开始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都停止工作。
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取消了各专门委员会。
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重新设立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979年6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重新设立了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在此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作出新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设立了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
1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增设了内务司法委员会。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又增设了环境保护委员会。
1994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会一次会议又增设了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至此,全国人大共设立了九个专门委员会。
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简介
全国人大设立有九个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民族委员会
历史沿革: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民族委员会。此后的第二、三届全国人大均设立民族委员会。1966年8月,文革开始后停止工作。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取消了各专门委员会。为不使全国人大的民族工作中断,197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民族政策研究组,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兰夫兼任组长。1979年6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决定重设民族委员会。并保留至今。
办事机构:办公室、法案室、调研室。
历任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54.09~1959.04
刘格平.回族

1959.04~1964.12
刘格平.回族

1964.12~1974.07
谢扶民.壮族

1975.06~1978.02~1979.06/民族政策研究组
乌兰夫.蒙古族

1979.06~1983.06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1983.06~1988.03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1988.03~1993.03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1993.03~1998.03
王朝文.苗族

1998.03~2003.03
王朝文.苗族

2003.03~2008.03
多吉才让.藏族
十一
2008.03~
马启智.回族
2、法律委员会
设立时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法案委员会。1966年8月,文革开始后法案委员会被停止工作。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取消了各专门委员会。1979年6月,重新恢复设立法案委员会。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律委员会取代法案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民法室、国家法室、刑法室、行政法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协助工作机构。一般由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历任法案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54.09~1959.04
张苏

1959.04~1964.12
张苏

1964.12~1966.08
张苏

文革期间停止

1979.06~1983.06
习仲勋

1983.06~1988.03
彭冲

1988.03~1993.03
王汉斌

1993.03~1998.03
薛驹

1998.03~2003.03
王维澄

2003.03~2008.03
杨景宇
十一
2008.03~
胡康生
3、财政经济委员会
设立时间:1983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经济法室、计划预算室、研究室。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协助工作机构。一般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历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83.06~1988.03
王任重

1988.03~1993.03
陈慕华

1993.03~1998.03
柳随年

1998.03~2003.03
陈光毅

2003.03~2008.03
傅志寰
十一
2008.03~
石秀诗
4、教科文卫委员会
设立时间: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教育研究室、科技研究室、文化研究室、人口体育卫生研究室。
历任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83.06~1988.03
周谷城

1988.03~1993.03
周谷城

1993.03~1998.03
赵东宛

1998.03~2003.03
朱开轩

2003.03~2008.03
朱丽兰.女
十一
2008.03~
白克明
5、外事委员会
设立时间: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外事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综合处、美大处、欧亚处)。
历任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83.06~1988.03
耿飚

1988.03~1993.03
廖汉生

1993.03~1998.03
朱良

1998.03~2003.03
曾建徽

2003.03~2008.03
姜恩柱
十一
2008.03~
李肇星
6、华侨委员会
设立时间: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华侨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
历任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83.06~1988.03
叶飞

1988.03~1993.03
叶飞

1993.03~1998.03
杨泰芳

1998.03~2003.03
甘子玉

2003.03~2008.03
陈光毅
十一
2008.03~
高祀仁
7、内务司法委员会
设立时间:1988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妇女+儿童+青少年室、内务室、司法室。
历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88.03~1993.03
习仲勋

1993.03~1998.03
孟连崑

1998.03~2003.03
侯宗宾

2003.03~2008.03
何椿霖
十一
2008.03~
黄镇东
8、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设立时间: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法案室。
历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93.03~1998.03
曲格平

1998.03~2003.03
曲格平

2003.03~2008.03
毛如柏
十一
2008.03~
汪光焘
9、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设立时间: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办事机构:办公室。
历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大届次
任期
姓名

1998.03~2003.03
高德占

2003.03~2008.03
刘明祖
十一
2008.03~
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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