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种人体力不行:花间幽草---另类的唐诗品读(三)江湖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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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幽草---另类的唐诗品读

作者:S江湖夜雨S

 



二十 
                    卷215_6 【自悼】
           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
           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只可谋朝夕,何由保岁寒。
     
  品味此诗,大家恐怕觉得像个穷教书先生所写,无非是埋怨东家招待的伙食太差,诗中写圆团团的太阳升起来,照见先生那干巴巴的空盘子,盘子里虽然有点东西,也是一些苜蓿之类的野菜。而且饭涩汤稀。最后发牢骚说,这里只可以糊弄一时罢了,那里是长久呆的地方。说来这东家还真够抠门儿的,苜蓿这等喂牲口的东西都来当菜,简直是“野草野菜当干粮”了。然而,说出来恐怕让大家难以置信,此人是唐代开元时的薛令之,并非乡下老学究,穷酸教书匠,乃是堂堂的右补阙兼侍读,陪太子读书的活儿。而且陪得是后来当上皇帝的唐肃宗李亨。有人可能大跌眼镜,想现在公务员别说是中央级的,地方的小办事员都吃得脑满肠肥,满面红光,薛令之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宫庭里当差的,何至于此?
  原来,唐玄宗开元之时,吏治相对比较清廉。开元之时,仓禀殷实,物阜年丰。但此时的唐玄宗大力制止铺张浪费的形为,有一次唐玄宗偶尔闲走时,看到几个卫士们把吃不了的东西乱弄在垃圾里,就大怒,决意要杖杀这些人。左右见唐玄宗正在盛怒之下,都不敢劝。还是他大哥宁王李宪劝他说:“陛下你因为这些人糟蹋粮食而发怒,正是因为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养活人性命的宝贵物品。现在因为一些吃剩的食物就杀人,不是很没有道理吗?”唐玄宗听了,这才作罢。虽然如此,可以看出,玄宗执政之严。对于贪赃的官员,更是毫不容情,裴景仙是唐朝开国功臣裴寂的后代,因受贿五千匹布绢,玄宗就大怒,要将他斩首。众臣苦劝,才饶他不死。但活罪难免,杖打一百,流配到岭南远恶之处。
  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些并无家园田产的低职官员,生活还是相当清苦的。我们从薛令之这篇小诗中就可以看得出来。薛令之是福建人,于唐神龙二年(公元706年)中了进士。当时福建还从没有过中进士的人。这薛令之少小贫穷,却极喜读书。当地因为从前没有出过考取过功名的人,加之地僻人蛮,乡里的村民都笑话他,根本不相信他也能金榜题名,登上天子堂。薛令之不服气,自己写下《灵岩诗》一首明志:“草堂栖在灵山谷,勤读诗书向灯烛。柴门半掩寂无人,惟有白云相伴宿。春日溪头垂钓归,花笑莺啼芳草绿。猿鹤寥寥愁转深,携琴独理仙家曲。曲中哀怨谁知妙?家贫耽学人争笑。君不见苏秦与韩信,独步谁知是英俊?一朝得遇圣君,腰间各佩黄金印。男儿立志须稽古,莫厌灯前读书苦。自古公侯未遇时,萧条长闭山中户。”诗中薛令之不厌“灯前读书苦”,决心也腰间配印,搏取公侯。
  但是在当时权贵士族们相互勾连的情况下,薛令之一个来自福建并无亲故的毛头小伙子,恐怕很难有晋升的机会。所以他只当了个右补阙(正七品或从七品),按唐朝的制度,大概就是一年给七十石米这样的待遇。七十石米如果折合现价,也就是1万元左右,年收入才1万元,对于身为“中央级”的官员来说,确实也不高。但是,依江湖夜雨猜想,他们的伙食也不会真差到“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的程度,但有网友称“抱怨收入低是公务员的基本功”,薛令之十有八九主要还是对自己的官职一直没有提升不是太满意,当然也可能偶尔有顿饭确实不怎么好吃,于是他的文人之癖就犯上来了,提笔在墙上写了这样一首诗。各位网友们注意,这墙上题诗,看起来风雅,事实上也是大大地有风险的,黑矮宋江又包二奶,又杀人,但花了点银子,依然没有判死刑。但喝了半瓶酒发了会酒疯,写了首反诗,就被大刑侍候,打得血肉模糊,还差点丢了脑袋。小薛这首诗,虽然没有丢脑袋,但是却丢了饭碗。
  事情也巧,此诗墨迹未干。唐玄宗就来东宫“视察”了,他一眼就看到了这首诗。马上就龙颜拉得跟驴脸还长,他倒也没有大发雷霆,而是让人拿过笔墨来,在墙上续了这样一首诗:
  
               卷3_58 【续薛令之题壁】李隆基
           啄木觜距长,凤凰羽毛短。若嫌松桂寒,任逐桑榆暖。
  
  唐玄宗前两句意思是说,你小子的嘴和啄木鸟一样尖利,但是你的才华却并不高,比起“凤凰”来像个秃尾巴鸡。顺便说一下,啄木鸟在我们今天是益鸟,在儿童的童话中是森林医生。但在古代人眼中可不是好鸟。《博物志》云:“此鸟能以嘴画字,令虫自出,今闽广人巫家收其符字以收惊疗疮毒。”又说它会在地上以爪画符印,树穴自开。小偷就模仿它所画的符印去偷启人家的锁钥。这些传说其实是无中生有,但却反应了当时的人对于啄木鸟是有误解的。玄宗后两句是说,你要是嫌这里不好,那就爱上哪上哪去吧!看来唐玄宗性格就是有点暴烈,容不得别人说不中听的话。孟浩然说什么“南山归敝庐”之类的也当场令他生厌。也照样一边凉快去了。可想而知,如果李义府那句“上林多少树,不借一枝栖”是对唐玄宗说的,只不定玄宗也让他滚出上林,愿意栖哪就栖哪去。
  薛令之一看这情景,这宫庭里是没有法呆下去了。他就辞了官,据说是徒步走回了老家,看来这先生真是没有什么钱。大家也很快就忘记了这位先生了,直到几十年后太子李亨继位,是为唐肃宗。唐肃宗还不错,不忘师恩,于是又想起这位老师来了,但是等宫中的人拿着诏书去薛令之家里召他时,却得知他已经死去很久了。可怜这位薛令之,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考取了功名,就一下子被打回原形,灰溜溜地回老家去,他有何面目去见乡中父老?他十有八九就是因此事郁郁而死的。
  不过,这虽然是薛令之个人的悲哀,却不得不说是当时玄宗执政清明的结果。要是在“三家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时代,要是随便一个小处长科长就可以在饭店里签上十几万白条的时代,薛令之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再上演,但是这却并非万民之福。
  

二十一
       卷127_9 【奉和圣制幸玉真公主山庄因题石壁十韵之作应制】
         碧落风烟外,瑶台道路赊。如何连帝苑,别自有仙家。
         此地回鸾驾,缘谿转翠华。洞中开日月,窗里发云霞。
         庭养冲天鹤,溪流上汉槎。种田生白玉,泥灶化丹砂。
         谷静泉逾响,山深日易斜。御羹和石髓,香饭进胡麻。
         大道今无外,长生讵有涯。还瞻九霄上,来往五云车。
  
  这首诗是大名鼎鼎的王维所作。王维在今天,人们说起来时地位似不及李白杜甫。但在盛唐当时,王维的诗名却是远在这两人之上。尤其是杜甫,当时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少陵野老罢了(不对,当时老杜还年轻,只能叫少陵野小子,^-^)。说起来王维的诗作,可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在唐代诗作中秀出丛林,历代名家无不叹服。林黛玉教香菱读诗,也说:“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王维的五律,确是一绝,只有孟浩然、老杜或可相比一二,其他人远远不如。
  然而,本篇这首诗却也并不是特别出色。尤其是和王维集子中的其他诗句相比,无非就是用了一些道家的神仙术语来烘云托雾,非常谨慎恰当地恭维玉真公主罢了,虽然王维才华横溢,但在这应制诗的题材中却也缚手缚脚,大失才子本色。如果只看到这些,本诗当然就随手翻过,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但这里我们特意录出这首诗来聊聊,是因为王维和玉真公主之间有好多不得不说的故事。而且经江湖夜雨学刘心武谈红楼一样“大胆假设,胡乱求证”,竟然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那就是玉真公主曾“强暴”和“霸占”过王维,并影响了王维的一生。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先来看玉真公主的来历。玉真公主是唐玄宗的亲妹妹,而且是一母所生。他们母亲窦德妃被祖母武则天叫到宫中秘密处死,到了玄宗做了皇帝后,却找遍了宫中,也没有把母亲的尸骨找到。窦德妃死时,唐玄宗李隆基才九岁,玉真公主当然更小,据说只有二三岁左右。慑于武则天的淫威,幼年时玄宗兄弟和小妹都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但他们却手足情深,玄宗的大哥李成器(后改名为李宪,封宁王),就真心地推让李隆基当皇帝,李隆基对他也全无猜疑之心,玄宗下朝后,和这些兄弟姐妹们坐在一起,吃饭喝酒,有说有笑,不依君臣之礼,还是没有当皇帝时的老样子。了解唐代历史的人都有这样的看法,李旦的这些儿女之间的和睦,在李唐家族中是很少见的。
  玉真公主不愿意嫁人,自愿出家为女道士。大家可不要认为,玉真公主一当上女道士,就是“缁衣顿改昔年妆”,过青灯黄卷下的日子。她的宫观之华丽一点不逊于皇宫,甚至尚有过之。当时就有大臣上书嫌太过奢糜。据某人发表在专业学术刊物上的考证,说是“曾结婚,并生有二子”,这个“结婚”一词,用得不当,公主结婚,并非小事,史书肯定有记载,正式结婚没有,和男人同居之类的,那是少不了的。李唐家族,无论男女,都非常爱吃荤腥。李世民把自己的弟妹收入房中,李治搞上了自己的小妈武则天,高阳公主私通和尚,太平公主大玩男宠,唐玄宗李隆基更是有“扒灰”之诮。唐代女道士,本来就都是放荡情怀的“豪放女”,玉真公主当然也不例外。
  少年时王维也是满腔希望,充满理想的。他的笔下有“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纯情,有“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的豪气。但是这些诗篇几乎全出于他的少年时代,及第后的王维虽然曾有被贬到山东济州(现在济宁附近)的经历,但后来他的仕途还是相当平稳的,然而他的诗里面却再也没有这样的豪气了,只有意冷心灰后的淡漠。王志清先生《纵横论王维》一书中的说法是:“王维亲和山水绝不是简单化的非此即彼的远离政治或者对抗政治的选择,而是灵魂被罪恶感压迫到了无法忍受地步的一种生命本真的反抗努力。”这是为什么?
  王维在妻子死后,孤居三十年不再续娶,这在唐代高官中相当罕见。有人说王维学佛,这学佛未必就完全像出家人一样完全四大皆空,白居易不是一边诵经拜佛,一边左手搂着“杨柳腰”小蛮,右手抱着“樱桃口”樊素嘛。王维的弟弟王缙,虽然和王维一样受家庭影响,信奉佛教,但王缙却奢侈过费,妻妾成群。和王维清寂自苦的情境大相径庭。这又是为什么?
  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段事情:王维首次应试是在开元八年(720年),结果落第。这一年,他常在宁王、歧王府中出入,王爷对他相当好--“待之如师友”。然后为了求得科第的门路,于是“妙年洁白,风姿郁美”的王维就怀抱琵琶,像个歌妓一样在酒宴间为玉真公主献艺。玉真公主听了王维演奏的《郁轮袍》后,让宫婢将王维带入室内,换上华丽无比的锦锈衣衫。然后置办酒宴,安排王维入宴,坐在宾客的上首。席间,众人谈笑之际,公主觉得座中王维风流蕴藉,语言谐戏,不禁一再瞩目。于是第二年,王维就顺顺当当地进士及第。
  关于此事,江湖夜雨仔细推想一下,越想越觉得是个圈套,宁王、歧王和他关系也相当好,直接和考官说句话推荐一下,不就得了。前面说过,唐玄宗和兄弟姐妹们关系挺融洽的,不存在其他时代那些兄弟们间乌眼鸡一样,狠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那样的情况。而且大家看歧王按排王维出场的情景,根本不像介绍一个文人学子,倒像是召呼自己的家妓出来待客的情形一样。十有八九,天真的王维早就成了歧王们给自己的小妹妹玉真公主物色好的玩物。唐朝公主一向如狼似虎,玉真公主当时也是三十多岁的“熟女”了,阅男人多矣,很难相信饮宴之后她能放过纯真年少的王维。
  但王维不同于张昌宗、张易之等人,更不像宋之问那样想拚命抓住女皇、公主们的一条裙带。王维是个单纯天真的少年,像白玉一样无瑕。他初次应试时写的诗就是《赋得清如玉壶冰》,但现在他却被玉真公主“奸污”了,这件事对他的刺激是相当大的,从此他的心中就充满了阴影。
  在王维二十岁那年,他写下了《息夫人》一诗:“莫以今时宠,而忘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这首诗是在宁王(即玄宗的大哥)府中所写。也有一段故事:玄宗的大哥把皇位让了出去,于是专心于吃喝玩乐。他有家妓数十人,都是绝色女子。其中有一个原是宁王府边卖大饼的妻子,长得“纤白明晰”,宁王一见就爱,于是多给她老公钱将她纳入府中,宠爱有加。过了一年多,宁王问她:“你还想不想你那做大饼的老公?”此女默然不语,宁王让人召她的大饼老公来相见。这个女子注视无语,双泪垂颊,若不胜情。当时王府中“座客十余人,皆当时文士,无不凄然。”宁王命赋诗,当时二十岁的王维诗首先做成,众人叹服,后来宁王把这个女子还给了饼师。
  大家看历来写息夫人的诗,都是指责得居多,像杜牧就抱怨她不像绿珠一样自尽(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但王维为什么却一腔同情,率先写出这样感人至深,感同身受一般的诗句?答案就在前面,正是因为王维也有过被玉真公主这样的皇家权贵“强暴”过的经历,他才能将息夫人的痛苦体会得这样深刻。
  还有,王维进士及第后,被封为太乐丞(八品)。品级虽然不高,但是这却是个为皇室宫廷宴乐培养乐队伶人的官。玉真公主这样安排,肯定是为了让他方便进出宫禁及皇家苑观之类的。但王维几个月后就因“伶人舞黄狮子”一案,被贬出京,远去山东济州做个看粮仓的九品小官——司库参军。什么叫“伶人舞黄狮子”?据说依唐代律令,舞黄狮子节目,是专门为皇帝而演的,不得私自娱演,否则当以犯律处置。王维身为太乐丞,手下的人可能彩排演练时出现了这种情况,故而获罪。但其实这事在当时也算不上什么大罪,又不是私藏甲兵之类的谋逆行为,按说依王维和歧王及玉真公主之间的关系,不会处罚这样重,甚至根本不会有什么罪责加身。但王维却一下子贬到济州,这一去就是四年半的时间,为了什么?答案很明显,正是王维不再愿意到床上侍侯公主,又“私自”(未经公主同意)娶了妻子,于是玉真公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就找借口贬他到穷乡僻壤“劳动改造”一番。
  在济州熬了四年多后,王维终于忍不住了。他辞去了在济州的官职。之后,他悄悄地潜回了长安。但他在长安闲居了七八年,根本没有实授什么官职。然而,我们又知道另外一个故事:开元十七年,当时孟浩然到长安来求官找差事,他和王维意气相投。孟浩然和王维正在聊天儿,突然唐玄宗就驾到了,吓得老孟钻到床底下去了。后来唐玄宗也没有生气,还让孟浩然吟诗。结果老孟赖狗扶不上墙头去,念了首什么“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的诗,惹得唐玄宗大为不悦,老孟的官运也就此被封杀。这里原来江湖夜雨大有疑问,孟浩然你和王维是朋友,在一起谈谈诗文,又不是被捉奸在床的奸夫淫妇,你往床底下钻个什么劲儿?你就大大方方的让王维引见一下不就得了?再者,皇帝为什么到王维家去串门?还这样突然。要说就算皇帝到大臣府上去,也要前呼后拥,大臣早就恭迎在大门外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皇帝倒像是学生公寓里查宿舍卫生的,说来就来?所以江湖夜雨认定,王维此时定是住在玉真公主居处,或成了玉真公主的“外宅”。可能这天正好公主不在,出去玩了,孟浩然乡下佬一个,想开开眼界,看看公主住处什么样儿。王维就私自请了他来,所以皇帝一来,他才吓得朝床底下钻。而且正因为是在玉真公主的住处,以玄宗的兄妹情深,肯定不时来看看,玄宗兄妹间亲密得很,一切礼仪从简,也并不会事先传报什么的,故而才有这档子事。
  开元十九年,王维的妻子死去了。十有八九就是因王维被玉真公主霸占而气死的。或许是王维心中存在愧疚,或许是玉真公主不让他再娶,所以他后半生的三十年一直孤身未娶。此后,王维的仕途就一直大道通天,直到尚书右丞这样的官职。但对于王维来说,他的心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苦闷。“一生几许伤心事,不向空门何处销”,王维本人这两句诗,就正是反映了他内心的痛苦,正是因为王维有这件难以启齿的羞辱之事,所以他一直内心处在忏悔,在寻求解脱。大家看历史上相当多的青楼名妓,人老珠黄以后,往往皈依佛门,寻求解脱,也是此理。了解到王维这个心结,再读他的诗,应该有一层更深的理解。
    ①赊:长而远的意思,这里形容山路绵长。②石髓:道家传说,山中有一种如膏状的东西,形状如精致的奶酪,服用后齿发更生,病人服用后都会痊愈。③胡麻:即芝麻,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将芝麻带回中国,所以被称为胡麻。④五云年:道家称神仙乘五色云车。  

 二十二
               卷85_1 【唐封泰山乐章·豫和六首】
   挹①泰坛,紫泰清。受天命,报天成。
   竦皇心,荐乐声。志上达,歌下迎。
  
   亿上帝,临下庭。骑日月,陪列星。
   嘉视信,大糦馨②。澹神心,醉皇灵。
   ……(下略)
  
  这首诗作者是有“燕许大手笔”之称的张说。张说是唐玄宗开元时的一代名臣,文笔也是非常地出众。后人有“开元文物彬彬,说居力多”之誉。张说这首诗虽然就诗论诗,只是一些套话空话,远不如他集中诸如“戏问芭蕉叶,何愁心不开”、“去岁荆南梅似雪,今年蓟北雪如梅”、“心对炉灰死,颜随庭树残”之类的诗句更有意味。《千家诗》中选他的一首《幽州夜饮》,从艺术性上来说也比这首要强点。但这里江湖夜雨选了这篇,主要是想谈一下关于此诗前前后后的一些小故事。
  这首诗是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当时海晏河清,天下太平,一派盛世的景象。于是早在前一年十一月份就有大臣们上表(据说是张说首先发起的),请求封禅泰山。旧时帝王封禅泰山,现在我们看起来可能觉得没有什么,又不是兴兵打仗,抗洪救灾什么的。但是古人对这件事,看得相差重要,可不是说像我们一样,想去泰山玩,交上团费就去。看正规的解释:泰山封禅是古代帝王在泰山举行的祭祀天神地只的仪式。其仪式包括“封”和“禅”两部分, 所谓“封”,就是在泰山之顶聚土筑圆台以祭天帝,增泰山之高以表功归于天;所谓“禅”,就是在泰山之下的小山丘上积土筑方坛以祭地神,增大地之厚以报福广恩厚。帝王一定是受命于天,且国泰民安才有资格封禅泰山。所以,封禅泰山是一种非常光彩的事情,而且还要有一定资格,仿佛上天对帝王的一个颁奖典礼。后世宋真宗因签了“澶渊之盟”这样的条约觉得很不光彩(其实比宋徽宗光彩多了,知足吧您哪),于是想办件漂亮事冲一下这一头一脸的灰,于是他就决定封禅泰山。但自知“资格”差劲,心虚得很。于是提前派人到宰相王旦家送了一个酒壶,里面装得全是珍珠玛瑙等。皇帝给大臣送礼,千古罕闻,但真宗就是为了怕王旦反对。如果丞相王旦一反对,那封禅之事就不好提了。可见封禅泰山并非小事。
  唐玄宗让张说全面主持封禅泰山的工作,商量了半天,定于开元十三年十一月十日到泰山封禅。当时也有些大臣反对,并和张说闹了意见。但唐玄宗也愿意去封禅泰山,于是主意已定。皇帝出巡,并非小事,当时张说事先草拟了封禅计划书,并担心北方突厥等蛮族趁皇帝东巡入侵中原,提议陈重兵于边疆,防范蛮族入寇。这时兵部郎中裴光庭出了个好主意,让张说也邀请突厥等蛮族的酋长们也一起去参加泰山封禅,四夷蛮酋毕竟头脑简单,听说唐朝邀请去公费旅游,无不大喜,纷纷前来。
  罗里罗嗦半天,比大姑娘出嫁麻烦多了,玄宗一行到了十月份就开始动身,百官、贵戚、四夷酋长们随行,队伍浩浩荡荡,逶迤数十里。到了登泰山时,虽说当时并无把门收门票的,但也不是谁都有资格上。别说是芝麻小官,就是花生中官,也呆在山下面喝风,没有随驾登山的待遇。唐玄宗在登山路上问贺知章:“前朝皇帝的告天的文书,为什么秘而不传?”贺知章说:“他们或者有什么私密的事情求告上天,所以不想公布吧。”玄宗说:“我一片公心,‘为苍生祈福耳’。”于是命将告天的玉牒向群臣公布。于是,玄宗祭“昊天上帝”于泰山极顶,山下群臣祭“五帝百神”于山下之坛。并封泰山神为天齐王(呵,有点像齐天大圣的名号),级别比其他四岳要高一等。这些都是惠而不费的事情,反正泰山也不让玄宗发工资。但封禅了泰山,一片喜庆中,和皇帝一起登山的大臣也一律升官,这可要玄宗真掏腰包了,可能是玄宗一高兴后,又觉得肉疼,于是护驾随从的士卒,就都只有名誉奖,于是这些人怨声四起。
  张说这首诗大概就是在封禅泰山时留下的。此诗虽不传名天下,但张说却传下了另一个典故,那就是一直到现在都流行的词--称老丈人为“泰山”。原来张说全面主持封禅工作,就趁机会把自已的女婿郑镒也带去封禅。玄宗封禅完后,按照惯例,凡是随皇帝参加了封禅的,丞相以下的官员都可以升一级。郑镒本来是九品,张说利用这次机会,把郑镒连提四级,升为五品。在唐朝时,不同品级的官官服颜色都不一样。玄宗偶尔一瞅,看到郑镒的官服似乎变了颜色,大为奇怪,就当面问他。郑镒面红耳赤,支支吾吾。这时,另一个大臣黄幡绰说:“此泰山之力也!”玄宗也没有深究。于是后人就传下来,将岳父称做泰山。
  说起张说的为人,一直颇有争议。我们知道,张说早年也是《三教珠英》编辑部中的成员,身上也沾惹了擅于阿谀奉承的习气,唐玄宗身边有两个贴身奴仆,一个是王毛仲,另一个大家更熟悉点,是高力士。在开元年间,王毛仲的权势要比高力士大得多,张说经常贿赂王毛仲,并在当众举行的宴会中,爬在王毛仲的脚边“嗅其靴鼻”。但张说同时也是个出将入相,功劳赫赫的人物。他在外任幽州都督时,指挥大军,击贼御寇,有勇能谋。他曾率轻骑二十人,深入到蛮族部落劝服这些人。有人怕出危险,劝谏他不要去。张说却说:我的肉不是羊肉,不怕他们吃,血也不是马血,不怕他们喝,就算是他们会杀我,也正是我以死报国的时候。”结果张说的无畏气概征服了那些蛮族,于是“九姓感义,其心乃安”。所以,人是很复杂的。一般认为,张说虽小节有亏,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代名臣,功绩甚伟。
  封禅泰山之时,唐帝国的势力确实正处于最高峰,然而,高峰之后,就是那长长的下坡路了。有道是“亢龙有悔”,出自古老《易经》中的这四个字,古今中外,却都逃不了这个宿命。想来让人也不胜感慨。所以唐玄宗封禅泰山的事情,在后世似乎也成了一个“反面教材”。并不是什么非常荣耀的事情。
  ①挹:同“揖”,作揖。②糦:熟食、酒食。

 

二十三
  卷167_10 【玉真仙人词】
  玉真之仙人,时往太华峰。清晨鸣天鼓,飙欻①腾双龙。
  弄电不辍手,行云本无踪。几时入少室,王母应相逢。
  
  这首《玉真仙人词》是唐朝第一大诗人--李白所作。说李太白是唐代诗人中的TOP1,当然有些人并不认同。有人可能觉得老杜的诗更好些。我们且不论诗篇风格的优劣,单说知名度和影响力吧。让我们用数字说话,试着在网络搜索引擎(百度)中搜一下,李白的相关网页约4,220,000篇,而杜甫的相关网页却只有约2,670,000篇,只有太白的63%左右,李杜在当今现实中的影响力之高下,一目了然。有人这样夸太白:“酒放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太白为人,风流倜傥,潇洒不羁,且高庭阔步,自视甚高。就连求职信也写得神采飞扬:“白陇西布衣,流落楚汉。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与韩荆州书》)当然,求职信写得文采好是一回事,有没有效果是另一回事,求职的朋友们切不可胡乱模仿太白之文,这可是个失败的例子,人家韩荆州根本没有答理李白。
  不过李白这人,心理素质挺好,遍干诸侯不敢说是真的,但拜谒的官儿还真不少,什么苏长史、裴长史之类的找过不少,但却都没有在实质上给过他什么帮助。有人说,太白为什么不走科举道路,考取功名?这事说来也比较稀奇。有人说太白心气太高,不屑于和普通人一样参加科举。这恐怕难以完全解释得通。有文献说李白一族因“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李白的父亲于“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说来李白的身世甚为奇特,如果是避隋乱而逃到西域躲藏的,为什么到了武则天神龙年间,还“潜还”--偷偷摸摸地回来?所以,肯定不是因为隋朝的事情。江湖夜雨猜测,李白一族可能是李建成或李元吉的后代,于玄武门之变时逃出京城,隐居西域。所以在武则天统治的时候,风声略松,就悄悄地逃回中原故土。
  据说唐代科举,也是要检验身份的。乡中的学子,经过初选后,首先要到尚书省报到,尚书省的户部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考查,此时,要细查考生的家状--即家庭状况表。内容包括籍贯及三代名讳。当时可能造假之风远不如现在,李白也难以弄个假身份证什么的。所以这一关就把诗仙李太白卡在门外,无法可想。
  李白一生好道,玉真公主怎么说也是修道之人。和道家方面的人颇有些来往。于是经人推荐,在开元十七年时,李白就和玉真公主见了面。此时李白写下了这首诗。我们看这首诗,太白就是太白,虽然是写给公主的,还是不失飘逸狂放的本色。什么“鸣天鼓”、“腾双龙”、“弄电行云”之类的,把玉真公主写得像九天玄女一般地浪漫,比起我们前面看的王维那篇拘谨呆板的诗要好得多。太白本性,也不像王维那样腼腆。《全唐诗》中有李白这样一首诗,题目比诗句还长:“白微时,募县小吏。入令卧内,尝驱牛经堂下。令妻怒,将加诘责。白亟以诗谢云:素面倚栏钩,娇声出外头。若非是织女,何得问牵牛。”意思说,当时李白年纪还小,在某个县城里当个小吏,但李白天性就是好玩好动,居然牵着牛跑到县令的后堂卧室中搅闹,县令夫人连衣服还没有穿齐整哪,就在帐后探出头来要斥责李白,小李白不但不怕,还嘻皮笑脸地吟了这样一首诗,诗中也充满调笑之意,自喻为“牛郎”,把县令夫人比喻成织女。县令夫人有何反映,江湖夜雨未见有载。是当场柳眉倒竖将小李白骂出去,还是欲心忽起,就此将小李白拉进红绡帐中教他“云雨之事”,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由此可见,太白生来就是个飞扬跳脱、风流多情的人物。
  所以嘛,当太白遇上玉真公主后,是像花朵遇上雨水,还是像风筝遇上风,我们也很难说得清。不过太白和玉真肯定会有一些故事的。可是太白来的时机却也太不巧了,我们在王维那篇中说过,开元十七年时,王维正好也回到了长安,而且很可能就正是他回心转意,和玉真公主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李白和王维同岁,文才也不下于王维,不过这李白有个毛病,好酒如命,李白曾有诗心怀歉疚地对自己的妻子说:““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赠内诗》)”所谓太常妻,是说东汉有个叫周泽的官封太常,估计性功能不行,经常借口要洁身敬祖睡在斋宫时里,天天这样,他老婆可受不了啦,就自已跑去看望他,他大怒,说妻子冒犯斋禁,竟把妻子送到牢里监禁起来。时人讥曰:“生世不谐,为太常妻”。李白好酒如命,也经常烂醉如泥后,未免就没有能尽到做丈夫的义务,故而赋诗向老婆道歉。玉真公主那里的美酒肯定很多,李白混熟了以后,肯定要大喝特喝,晚上不免要烂醉如泥,要不定还会吐玉真公主一身。所以,玉真公主把这位青莲居士尝了几口后,就还是觉得能和她花间弹曲、镜前写真;黄昏联句、清晨画眉的王维更好。
  于是,玉真公主就把太白这位自我感觉超好的“芙蓉哥哥”晾在终南山下的“玉真公主别馆”里不管不问了。玉真公主的住处有好多,像什么玉真观、安国观、山居、别馆之类的。太白虽然心理素质很过硬,但时间一长也有点架不住劲了,当碰到张说的儿子张垍时,李白就大倒口水,和张垍说什么:“秋坐金张馆,繁阴昼不开。空烟迷雨色,萧飒望中来。翳翳昏垫苦,沉沉忧恨催。清秋何以慰,白酒盈吾杯。 吟咏思管乐,此人已成灰。独酌聊自勉,谁贵经纶才。弹剑谢公子,无鱼良可哀。(《玉真公主别馆苦雨赠卫尉张卿二首》” 发了一肚子牢骚。太白是爽利人,倒苦水也不看个对象,这个张垍虽是宫中驸马,但恐怕和玉真公主之间也有说不清的关系。这个也不稀奇,郭淑妃是同昌公主的亲娘,却连自己女儿的驸马都偷。《松窗杂录》中说,玄宗年间,姚崇搜罗了证据想办张说,情况很危险。结果还是靠玉真公主向皇帝美言后才免于灾祸。可见玉真公主和张家还是大有渊源的。不然张垍为什么到玉真别馆来串门儿?李白好容易见到个人,拉住人家的手就诉苦,不免找错了对象。张垍既然和玉真公主也有一腿,肯定见了太白后心里醋意盎然,哪里还会说李白的好话。结果张垍到了玄宗面前添油加醋,说了很多对李白不利的话,李白这次的求官行动再次泡汤。说来张垍这人,也不是好人,他身为驸马,老丈人玄宗待他恩德极厚,破格让他在宫中辟一小院居住,并赏赐很多东西给他。但他却在后来的安史之乱中,留在京城投降安禄山,任叛贼的伪职,可见并非正直忠义之人。
  但是玉真公主对李白毕竟还有着一丝情意。到了天宝年间,玉真公主对王维渐渐疏远,王维开始躲到蓝田辋川别墅去和裴迪吟诗钓鱼去了,后来又被打发到榆林等边塞之地作侍御史,这才有了我们所吟诉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诗。而此时,玉真公主却鼓动皇帝哥哥宣诏李白入京,李白乐得直蹦高:“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入京后,李白很受玄宗优待,封他为翰林学士,并曾有“御手调羹,龙巾拭吐”之宠。但李白老毛病不改,还是整天醉得昏天黑地--“天子呼来不上船”,天子都叫不醒,公主叫他,肯定也是十次有八次叫不动。李白这人还超级自恋,整天得罪人,到处泡美眉。《天元天宝遗事》一书中说,宁王府中有家妓名宠姐,貌美歌甜,很受宁王宠爱,一般的外客不让见。李白喝得半醉,就“恃醉戏曰”:“白久闻王有宠姐善歌,今酒肴醉饱,群公宴倦,王何吝此女示于众!”宁王没有好意思当场回绝,但是依旧是设了七宝花障,让宠姐在花障后歌唱。太白只恨自己不长一双X光眼,能透过花障瞧一瞧人家宠姐的模样儿。但李白还有个特点,挺会自我排解,自我安慰的,他说:“虽不许见面,闻其声亦幸矣。” 太白那色迷迷的样子,可想而知。
  于是天宝三年,唐玄宗只好将他“赐金放还”。但此时玉真公主恐怕还并不是太同意,于是玉真公主赌气对玄宗说:“我的公主名号也不要了,把我那些级别和待遇都取消了吧。”玄宗开始不许。但玉真公主坚决要散去财产,辞掉公主的名号。这时候玄宗有了杨贵妃在侧,不是说凡事都依着自己的妹妹玉真公主了。所以虽然知道公主是在赌气,也没有顺着她的意再重用李白,听任她去除名号,散财修道。
  不过,李白对玉真公主并不怨恨,相反李白一生爱慕玉真公主。玉真公主晚年在安徽敬亭山修炼,李白也眼巴巴地赶到敬亭山上,赋诗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江湖夜雨原来不知道这档子事,以为太白真觉得敬亭山美不可言,那知道太白之意不在山,在乎玉真公主也。后来玉真公主于七十多岁时去世,葬于敬亭山。太白也于同一年死于敬亭山的当涂县。太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可谓不浅。太白曾有诗:“常夸云月好,邀我敬亭山。五落洞庭叶,三江游未还。相思不可见,叹息损朱颜”。太白和玉真应该是彼此之间互有情意的,不过太白性子太过不羁,做情人可以,做老公实在有点不放心。玉真公主想必也是不喜欢受拘束的人,要不然她也不会自愿当女道士了,所以太白和玉真公主是不会走到一起的。正像一首歌中唱得那样:“缘份,缘份,就怕有缘没有份”。不过就这样也许就最好,在岁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挺好。                      
  ①飙欻:狂风,疾风。           

 

二十四
  卷853_52 【高士咏·混元皇帝】
  玄元九仙主①,道冠三气初。应物方佐命,栖真亦归居。
  贻篇训终古②,驾景还太虚。孔父叹犹龙③,谁能知所如。
  
  此诗为盛唐时著名的道家高人吴筠所作。据说李白能够面见玄宗,被封为翰林学士,除了玉真公主的介绍外,也得力于吴筠的推荐。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道教盛行的时代,因为道家始祖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于是李唐一族就自认为是老子的后代,毫不客气地将道教算做“本朝家教”,大大地提升了道家和道教的地位。贞观十一年(637年)唐太宗颁《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於称谓,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明确规定了男女道士们的地位高于僧尼。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亲注《道德真经》,并把《老子》列入科举中的必考书目。这手最厉害,就像现在的高考指挥棒一样,科举必考,普天下学子谁敢不学?所以唐代读书人没有几人不把《道德经》读得滚瓜烂熟的。所以有唐一代,出了不少道家高人,除吴筠外,还有诸如孙思邈,吕洞宾、张果老、何仙姑、韩湘子、蓝采和、谭峭、杜.光.庭等人。
  吴筠其人,本来是山东的一个儒生。从小就喜欢读书,文才也非常好,但却在科举中名落孙山。他“品性高洁,不奈流俗”,于是愤然学道。说来这因科举不第,学道者不少。像吕岩(吕洞宾)也是如此。当然,这算比较符合构造“和谐型社会”的出路。像晚唐的黄金甲同志(沙梨熊语)和清代的洪教主,他们落榜后,干脆就造起反来了,朝廷要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得给他个名额啊。
  吴筠走进嵩山,拜潘师正为师,全心钻研道术,尽得所传。不久就大道初成。中国的道教,一开始混杂了很多民间的宗教,画符捉鬼,炼丹服药。早期道教的烧锅炉炼丹一派,害人不浅。像葛洪葛仙翁就笃信服食“金丹”可以成仙,他的理论是这样的:“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意思是说人们吃五谷杂粮就能长高长大而活命,不吃饭就要死掉--这是一般食品的功效,那么如果有“上品”的神药吃吃,滋养的效果不比五谷杂粮强上万倍,不就能让人长生不老了?那什么是神药呢?葛洪这样认为:“朱砂为金,服之升仙者,上士也”,也就是说吃朱砂和黄金炼的丹药才是真的高人。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朱砂黄金都是重金属类,是对人体有毒的东西,谁想早点见阎王爷就多吃那东西。《红楼梦》中的贾敬和历史上的许多帝王都是吃了“金丹”后提早“升天”去了。
  而吴筠却摒弃了这些荒诞不经之谈,他从道家始祖老子那里体会道家的真义。道家始祖老庄典籍中,其实并没有烧丹炼汞之类的东东。而是以修身养性为宗。吴筠发扬了这一点,他写有《神仙可学论》一书,认为“远于仙道”有七,“近于仙道”也有七:“以轩冕为得意,功名为不朽,悦色声,丰衣厚味”、“强盛之时为情爱所役,斑白之后,有希生之心”、“闻大丹可以羽化,服食可以延龄,遂汲汲于炉火,孜孜于草木”这些都是吴筠重点批判的行为,是远于仙道的。而“性躭玄虚,情寡嗜好。不知荣华之可贵,非强力以自高;不见淫僻之可欲,非闲邪以自正”这样的行为却是近于仙道的。
  由此可见,吴筠对于那些又想骄奢淫逸地享受,又想吃个“仙丹”就上天的做法是嗤之以鼻的。一些实质上是骗子的道教人物,借口炼仙丹,骗钱害命,正是吴筠反对的。吴筠讲究身内有仙丹,不用身外求。人有三宝精、气、神,而修炼精、气、神的前提是“止嗜欲,戒荒淫,则百骸理,则万化安”。其实吴筠已经具备了道家内丹派的基本思想,后来钟吕(汉钟离和吕洞宾)继承了这一派,到全真派王重阳更加发扬光大,使得道教面目一新。内丹派,类似于气功的锻炼,从实践中看,虽然不能长生不死,但对于养生长寿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吴筠文采不错,他在吴越之地常与文人交往,其中包括像李白这样的,吴筠所写的诗文,很快传于京师之中。《新唐书》中说:“玄宗闻其名,遣使征之”。所以吴筠面见玄宗比李白要早,有人可能奇怪,怎么玄宗先召见吴筠,难道他的诗比李白还要好吗?吴筠的诗当然不如李白,但玄宗对吴筠优先感兴趣,应该不是针对他的诗文,而是他的道术。自古都是“做了皇帝想登仙”,当了皇帝,金钱美女,要啥有啥,但却留不住时间,在死亡面前,天子小民,一律平等。因此,每个皇帝对长生不老都是感兴趣的。唐玄宗见了吴筠,也是忙不迭地先问道法。吴筠回答说:“道法之精,无如五千言,其诸枝词蔓说,徒费纸札耳!”意思说,道家真义,一本《道德经》就说全了,其余的那些东东,都是瞎发挥,白白浪费纸。玄宗问道法只是个幌子,他最关心的还是长生不老这件事,当玄宗问及如何成仙的事,吴筠一口回绝说:“此野人之事,当以岁月功行求之,非人主之所宜适意。”吴筠意思说,修仙这样的人,是山野之人干的活儿,需要穷年累月地练功不輟才行。不是皇帝能做得来的。说来也是,如果皇帝专门修道,不理政事,岂不必将弄得天下大乱。吴筠这样的回答,后来成了道家人物面见皇帝时必说的“外交辞令”。像五代时陈抟面见柴世宗时也说:“陛下为四海之主,当以致治为念,奈何留意黄白之事乎?”
  吴筠曾被玄宗委以待诏翰林之职,和群臣一起上朝,参与政事。后来吴筠见玄宗越来越发昏,就预感到天下将大乱。人家吴筠是什么人,对于《道德经》中所说的“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的道理烂熟于心,于是提前辞职回山,逍遥于吴越的泉石之间。最后于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逝世。吴筠在开元年间面见玄宗时起码要有三四十岁以上,到778年才逝世,肯定要活了八九十岁还要多。
  《新唐书》夸奖吴筠:“词理宏通,文彩焕发,每制一篇,人皆传写。虽李白之放荡,杜甫之壮丽,能兼之者,其唯筠乎!”但我们看吴筠这首诗,写得并不是太出色,这首诗说的是道家始祖老子,唐高宗追封老子为玄元皇帝(题目中改为混元皇帝,不知道是不是彭定求那个混球为了避讳玄烨而改的)。诗中全是道士仙家术语堆砌,香烟缭绕,了无生气。虽然不是应制诗,但却也具备应制诗那种单调乏味的特点,比起李杜,远远不如。当然,吴筠集中也有比这首好一点的诗,比如下面这首:
  卷853_107 【题缙云岭永望馆】
  人惊此路险,我爱山前深。犹恐佳趣尽,欲行且沉吟。
  
  不过,吴筠本人以道家高人闻名,还是这首《高士咏》更能代表他的本色。吴筠这个《高士咏》乃是一组诗,共有五十首,分别写了老子、庄子、列子、广成子、尹喜、荣启期、许由、陶潜等道家人物。大家有暇,不妨一读,对道家人物当有更深的了解。
  ①玄元:指老子。九仙:道家以上仙、高仙、大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为九仙。
  ②贻篇训终古:指老子留下《道德经》教化世人。
  ③孔父叹犹龙:孔子曾专门去拜访过老子。学生们问对老子的印象,孔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缯。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意思是说老子的学识像传说中的龙一样神秘,深不可测。
  :全唐诗卷853中第105首有一篇《胡无人行》收在吴筠的名下,此诗慷慨激烈,非常不错。但此诗并非吴筠所作,而是梁代吴均写的,彭混球弄错了,这里不妨一读: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
  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二十五
            卷7_1 【虚池驿题屏风】
      出嫁辞乡国,由来此别难。圣恩愁远道,行路泣相看。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妾心何所断,他日望长安。
    
  这首诗是天宝四年,被派去北方和奚族人和亲的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误录为“宜芬公主”)所写。有道是“公主琵琶幽怨多”,和亲之举在汉唐两代一直做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政策”来使用。王昭君出塞去匈奴和亲虽然最为有名,而且后世文人吟咏最多,像杜甫就感叹:“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欧阳修嗟呀:“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但是,江湖夜雨觉得,王昭君却并不是历史上与胡人和亲的女子中最为悲惨的。一来,王昭君本为后宫宫女,在三千佳丽如花的后宫中,她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终老宫中,正像王安石说的那样:“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然而,对于唐朝的那些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她们的心情应该比王昭君更加沉痛难耐。她们都是金枝玉叶的皇亲,如果不去和亲,她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游乐玩耍,然后在大唐的名门贵族、科甲才俊中选一个如意君当驸马,过上花好月圆的幸福生活。然后,一纸诏书,就要离别自己的爹娘,孤身一人远去那地僻人蛮的遥远世界,很难再有机会回到家来。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实在无异于晴天霹雳。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是电视剧《红楼梦》中的一曲歌,是说探春的。探春被南安太妃收为“女儿”去番邦和亲,饶是有“玫瑰花”之称的探春,一向精明泼辣的探春,此时也不禁珠泪涟涟,情难自己。
  和《红楼梦》所编的情形相似,唐代派往外族和亲的“公主”,往往也只是皇家的旁支。真正的皇帝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的宝贝疙瘩,是绝对不派去和亲的(尤其是唐朝前期)。吐蕃人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想娶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和高宗的眼珠子,哪里能送到吐蕃去?于是武则天他们假称太平已出家修道,等风声过去后,就又风风光光地给她选如意君,大肆铺张,隆重完婚。这里这个“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说”公主本豆卢氏女,有才色”云云,可能有误。据《资治通鉴》和两唐书上说,是唐玄宗的外甥女,姓杨。临时被册封为“宜芳公主”。江湖夜雨细查唐玄宗的姐妹,无一人嫁给姓杨的。但唐中宗的女儿中,长宁公主嫁的是杨慎交,如果是他们的女儿,也应该算是唐玄宗的外甥女。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十有八九,宜芳公主就是杨慎交和长宁公主的小女儿。当时韦后和安乐公主都被诛杀,长宁公主虽然没有被杀,也被赶出京城,她那超豪华的宅第也被拍卖。所以这倒霉的差事,不派她女儿去,谁去?此时杨小妹妹是“爹死娘嫁人”--杨慎交已死,长宁公主又嫁了人。谁又能帮可怜的杨小妹妹说话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她母亲想帮她,但“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又能如何呢?
  所以,可想而知,宜芳公主肯定是和上刑场差不多地难受,如果可能,她宁愿不要这个“公主”的头衔,她宁愿像长安市里普普通通的贫家女孩一样过荆钗布裙的生活,她一定恨自己为什么生为一个女子,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登上远去的车马,去那遥远的草原,在这个稚嫩女孩的心中,自己似乎就是一只小白兔,被送入那可怕的狼窝之中。她按捺不住满怀的愁闷,于是车马在虚池驿停留时,宜芳公主提起浸透了泪滴的墨笔,在驿站的墙上题下了本篇这首诗。就这首诗来说,对仗并不甚工,遣词造句也无过人之处,最后这句“他日望长安”,也很平常。但这些句子毕竟出自“当事人”之口,读来还是令人相当同情的。
  然而,宜芳公主的悲剧还没有结束,她是三月份被送到北方和奚王李延宠成亲的。仅仅过了半年,到了九月份,这些北方的狼族们就又重新叛唐,而他们叛唐起兵时,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将唐朝的公主杀掉祭旗!可怜宜芳公主,于豆蔻年华惨死在胡人刀下。日夜不休的万里胡风,也吹不散她的怨愁!
  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宜芳公主比王昭君等要惨多了。说来和亲之举,在汉唐经常有之。和亲虽说对于换得和平的环境有一些好处,但是对于被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却实在是一出惨剧。唐朝之时,就有不少男儿反对和亲之举,比如诗人李山甫就在诗中说:“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又以被迫和亲的公主本人的口吻说:“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后来唐朝的英武之主唐宪宗极为厌恶和亲这样的行为,曾对建议和亲的大臣背诵了戎昱的这首诗:“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弄个大臣们个个红脸,再也不敢提和亲这档子事了。
  胡汉恩仇,碧血黄沙,太多的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一任历史的漩涡中将其吞没,她们隐没在暗黄发脆的历史书页中,是那样的无声无息。然而,细细地品读历史,我们还是能听得到她们的那几乎杳不可闻的哭泣和叹息。
二十六
  卷224_53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老杜这两首诗,倒不是十分生僻的作品。因为风行天下的普及性读物《千家诗》中就选有这两首。说起这《千家诗》,江湖夜雨小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后来却越来越觉得此选本实在太烂。据说这五言诗是明朝王相所选,这王相实在是个糊涂虫,脑子大概进了水,老杜的五律,佳作比比皆是,有“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自是千秋鼻祖”之称。就算是闭上眼瞎摸,找出来的也比这两首强。《千家诗》所选的其他几首老杜的五律也惨不忍睹,都是老杜做得很差劲的作品,像什么《登兖州城楼》、《春宿左省》等,虽不能说都是老杜集中的败笔之作,但也是二流水平。王相的鉴赏水平,实在糟之极矣,糕之极矣。
  杜甫比李白、王维、孟浩然等小十多岁,老杜当年和他们比起来,名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人家李白形象好,会炒作,写诗也是随性挥洒,妙笔生花。而老杜长得既不像李白那样潇洒出尘,也不像王维那样温柔如玉,经常因为营养不良面黄肌瘦。而且杜甫是苦吟一派,是“为求一字稳,拈断数根须”那一类型的。而太白则不然,李白是激情型的,酒酣耳热之余,提笔就写,犹如神助,确似天生之奇才。打个比喻来说,李白手中好比使得是“独孤九剑”,非天分极高,聪明过人者难以领悟,像郭靖那样的恐怕很难学成。但一旦领悟,威力无比,临敌之际,随性挥洒,却妙到巅毫。这一路功夫,不拘常理,正如郑板桥所说“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叹,无古无今之画,原不在寻常眼孔中也。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此语也借来当作太白诗风的生动写照。
  而老杜却是用功型的诗人,老杜的诗,是日积月累,耗费多年苦功锤炼而成。功底扎实,格律精严。如果用武侠人物来形容老杜,江湖夜雨觉得老杜的“武功”似乎像全真派,早期进境极慢,但随着功力的不断增厚,却越来越强。“右军书法晚乃善,庾信文章老更成”,老杜晚年,各种诗体实在达到随心所欲、炉火纯青的程度,较之李白,实在不落下风。如果用围棋界的例子来比喻,江湖夜雨觉得李白就是范西屏那样的,围棋史话上说范西屏:“布局投子,初似草草,绝不经意,及一着落枰中,瓦砾虫沙尽变为风云雷电,而全局遂获大胜。”这正是天才型人物的特点。而和他抗衡的施襄夏风格却似老杜:“大海巨浸,含蓄深远,邃密精严,如老骥驰骋,不失步骤。”施襄夏凭借他扎实厚重的功力和范西屏旗鼓相当,两人在当湖大战十局,传为佳话。
  可惜的是李杜生前却没有PK的机会,李白有生之年,老杜籍籍无名,虽然有不少书鼓吹李白与杜甫的“伟大友谊”,几乎写得和革命导师马、恩之间的友谊差不多。但据现存的诗作看,杜甫对李白是百分百地佩服,但李白对杜甫却不怎么瞧得起,虽然李白诗集中也有两首是写给杜甫的,但是李白这人,喜欢热闹,应酬多多。你如果翻开李白的全集,会发现标有“赠XX”、“送XX”、“酬XX”之类的诗作,几乎要有一半还多。连小日本的阿倍仲麻吕也哭一回。李白还写有这样一首诗嘲笑杜甫:
  卷185_23 【戏赠杜甫】李白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很多人讳言此诗,并声称此诗乃是伪作,并非太白所写。其实也不尽然,以太白“敏捷诗千诗”般的才思,自然瞧不上杜甫这等脑筋迟钝的苦吟派,李白曾有诗云:“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一曲斐然子,雕虫丧天真。棘刺造沐猴,三年费精神”。何况当时李白早已成名,杜甫和王维、李白等人比起来,当时只是小弟弟,所以杜甫对李白钦佩不已,李白却不会把杜甫看得太高,这也很正常。而且杜甫早年,说实话,诗写得确实也不是多好,和后来的老杜比起来判若两人。老杜当时在京城时,曾在汝阳王李琎(宁王的儿子,小名花奴)府中混饭吃,他写过一首名叫《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的长诗献给李琎,什么“特进群公表,天人夙德升……”下面还有好多字,不录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来看一下。如称作“又臭又长”,有点过于损老杜,但读起来确实味同嚼蜡,殊无诗意。而且写诗一定要有真挚的感情,没有真情的流露,写不出动人的诗句来,词句再华丽,用典再铺陈,也只是一个木偶美人,毫无生气。
  正是此理,本篇所说的这两首诗,就算是出自老杜的手笔,也是写得别别扭扭,大失水淮。老杜当年,其貌不扬,只是二流诗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这两首“陪诸贵公子……”正是老杜追逐在长安贵公子们的肥马屁股后面,顺便写首诗蹭顿饭的产物。可以想像,人家诸贵公子们到长安城外丈八沟这样的旅游胜地散心避暑、携妓乘凉,倚红偎翠之余推杯换盏,兴致勃勃。老杜却缩在一边,当那种人家吃他看着,人家坐他站着的角色。然后贵公子里酒酣耳热,怀里抱着美女,听完一曲歌后,再命老杜:“给公子爷写首诗来助助兴!”你想,这种的情境下,这诗能写好吗?所以,老杜这两首诗,遣词造句,虽也不能说差,对当时的情景描绘得也挺细致的,但是却只能说是应景之作。诗中一点感染人的东西也没有,也不可能有。如果老杜集中的水准全都是这首诗一样的话,老杜绝对只是二三流的诗人。
  有的本子选讲《千家诗》的时候,对这两首诗也赞不绝口,并将“晚凉遇雨”的过程拉扯上政治风云,说是老杜用晚凉后突然下雨暗喻政治风云的变幻,这未免有点太过牵强。大概是索隐派的癖病不改。我们看,老杜这首诗被放在流传极广的《千家诗》里,就仿佛现在的《百家讲坛》一样,影响面是极大的。但是人们有多少对老杜这首诗耳熟能详?多少人会经常引用这首诗的中句子?人家说起老杜,还是首先想起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之类的。这也说明了此诗绝非好诗。一个围棋国手,也有可能下出业余级的败招,老杜也未必篇篇绝妙。当然这也无损于诗圣的一世英名,老鹰有时比鸡飞得还要低,这也不稀罕。然而就诗论诗,我们也不必强为夸饰,胡乱吹捧,那样对普通爱好者是一种误导。
  

二十七
  卷5_62 【谢赐珍珠】
  桂叶双眉久不描,残妆和泪污红绡。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这首诗是唐玄宗一度十分宠幸的“梅妃”江采萍所作。要完全了解这首诗,还要从唐玄宗的后宫生活说起。这唐玄宗前一半开元年间,总体“工作成绩”相当不错,也把大唐推上了盛世的高峰。但随着太平日久,玄宗精神上也不免懈怠起来。开始追求声色享乐。玄宗宫中嫔妃众多,据说曾经流行过“投金钱赌侍帝寝”的做法,呵呵,这倒和韦小宝家的做法差不多。韦小宝不学无术,居然却暗合明皇遗风,实在有趣。
  然而,这宫中妃子们开赌,彩头是陪皇帝睡觉的做法也没有流行多长时间。唐玄宗前后曾有两个妃子最受宠爱,一个是武惠妃。再就是大家熟知的杨贵妃了。这两人都曾得到过专宠的待遇。这武惠妃是武则天一族的人,父亲武攸止,和武延秀他们是一个辈份。这武惠妃很有几分武则天的遗传基因,说也奇了,这李唐家可能上辈子欠了武家的似的,一个个都被武家人迷得晕晕乎乎的。更奇的是,李隆基一开始的原配正妻,后来成为皇后的也姓王。这个王皇后一样地倒霉,肚子不争气,生不出儿子来。情急之下,找僧道求来雷劈过的焦黑木头,写上天地二字及李隆基带在身边。据僧道说,这样不但能生儿子,而且以后还可以像武则天一样风光。王皇后也傻,武则天干掉的就是姓王的皇后,还用雷劈的木头,怎么看也不吉利。此事在宫中是犯禁之举,很快被人揭发,李隆基无情地将她废为庶人,“移别室安置”。说来这王皇后在李隆基兵变诛杀韦后等时,曾竭力参与协助,也是有恩义的。但男人的心一变了,就特别冷酷。可怜王皇后精神完全崩溃,不到三个月就死于无人过问的冷宫里。
  武惠妃得宠日盛,玄宗想把她立为皇后。大臣们纷纷反对,唐朝大臣就是敢说,御史潘好礼上疏曰:“父母仇,不共天……子不复仇,不子也。陛下欲以武氏为后,何以见天下士!妃从叔三思也,从父延秀也,皆干纪乱常,天下共疾。夫恶木垂荫,志士不息;盗泉飞溢,廉夫不饮。匹夫匹妇尚相择,况天子乎?”说来也是,李隆基的生母为武则天所害,现在又把武氏女子宠得像宝一样,确实有点于理不合。大臣们一顿抢白,李隆基脸红脖子粗。无奈之下,立后之事,只好作罢。但武惠妃在宫中的待遇和皇后有过之而无不及。武惠妃的儿子就是寿王李瑁,一开始娶杨玉环的那个。李瑁前面有不少哥哥,按资格当不了太子。武惠妃阴毒颇似武则天,想搞掉太子李瑛。于是诬告太子结党,李隆基要废太子,大臣张九龄力谏不可,武惠妃暗地里派小太监去游说张九龄,许以好处。让他里应外合,害掉太子,但张九龄怒叱其非。并将此事汇报给皇帝。然而奸相李林甫趁机充当了武惠妃的走狗,排挤走了张九龄。唐玄宗耳软心活,下旨废掉太子李瑛,并将他和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一起赐死,这几个带玉字旁的哥们全部“玉碎”。说来,在唐代当太子,实在是再凶险不过的职业,纵观唐史,太子“谋反”(有真谋反,也有被冤枉的),几成惯例。太子非正常死亡的极多。但武惠妃心理素质远不如武则天,害了这几个太子后,经常梦见三人的冤魂来索命。《初刻拍案惊奇》中有篇“武惠妃崇禅斗法”,上面说得武惠妃挺神通广大的,其实武惠妃活活被自己的恶梦吓死了,人们都说是三个皇子索了她的魂。
  李隆基一时冲动,杀了自己三个儿子后,心中也有愧疚,大臣们也都反对立寿王李瑁为太子。结果武惠妃“一场辛苦为谁忙”,倒将忠王李亨送上了太子的宝座。这就是后来的唐肃宗。
  却说武惠妃死后,五十二岁的玄宗终日郁郁不乐。太监高力士想排解一下玄宗的烦忧,于是到江南寻访美女。在福建的莆田县发现了一个兰心蕙质的女孩,她就是江采萍。据传为唐末曹邺所作的《梅妃传》说,江采萍父亲名叫江仲逊,世代为医。小采萍妃年方九岁,就能诵诗。高力士派人大选秀女时,她才刚刚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为及笄之年,可以出嫁了)。唐玄宗一见,极为喜欢,从此专宠她一人,将后宫中其他妃子都“视如尘土”。江采萍性情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知书通文,常以东晋时的著名才女谢道韫自比。在穿衣打扮上也是喜欢淡妆素服。她最喜欢品性高洁的梅花,所以她住的宫苑中种了不少梅花,每逢花开之时,常在梅花间苦吟徘徊良久,至今直到半夜也不忍回室。活脱脱一个唐代林妹妹。唐玄宗因此戏称她为“梅妃”。据说她写有《萧》、《兰》、《梨园》、《梅花》、《凤笛》、《玻杯》、《剪刀》、《绚窗》八篇文赋。但现在都散佚了。
  梅妃江采萍是江南美眉,性子敏感而孤高。常有点小脾气,我们前面说过,像徐惠也是这样,太宗宣她,她有时候耍小脾气不去。梅妃也有过这样的行为。有一次玄宗和大哥宁王等诸兄弟间饮酒欢宴。席间玄宗让梅妃剥桔子让诸王吃,当时桔子之类的也是稀罕水果,不像现在路边到处堆着,1元钱一斤,随便撮。当梅妃让到宁王面前时,宁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用脚在梅妃鞋上轻轻地勾了一下。其实就算是有意,也是比较轻微的“性骚扰”。唐代风气开放得很,杨贵妃能把安禄山光着屁股用锦被包起来在宫里抬着玩,玄宗都不介意。这点事恐怕玄宗知道了也不算什么。梅妃却当场一甩脸,回头就走了。皇帝命高力士去唤,梅妃不回来,高力士当着诸王面不好直说,就说梅妃的鞋坏了,换了就来。但过了许久,梅妃也没来,皇帝亲自去唤她,梅妃还是不应,推说胸腹疼痛,坚决不再去应酬了。由此可见,梅妃孤高倔强的性格。
  玄宗开始是非常宠梅妃的,梅妃恃宠而娇,也不会过于深责。但“花无千日红,人无百日好”,时间一久,玄宗对梅妃就渐渐疏远了。尤其杨玉环进宫以后,“三千宠爱在一身”,风头正盛,而梅妃正是她的眼中钉。于是在杨贵妃的挑唆下,梅妃江采萍被赶到冷清寥落的上阳东宫里居住。有一次,她听着外面有驿马驰来,便问可是送梅花来的?梅妃得宠时,各地往往进献梅花。但如今哪里还有人给她送梅花,都是快马加鞭给杨贵妃送荔枝的。梅妃不禁泪湿罗巾。她想起汉朝陈阿娇千金买赋的故事,拿出千金来给高力士,想请高力士找人写赋献于皇上。高力士油滑得很,借口无人写赋,加以推诿。于是江采萍自己写了一篇《楼东赋》给唐玄宗看,文赋如下:
   “玉鉴尘生,凤奁香珍。懒蝉鬓之巧梳,闲缕衣之轻练。苦寂寞于蕙宫,但凝思乎兰殿。信标落之梅花,隔长门而不见。况乃花心飏恨,柳眼弄愁。暖风习习,春鸟啾啾。楼上黄昏兮,听风吹而回首;碧云日暮兮,对素月而凝眸。温泉不到,忆拾翠之旧游;长门深闭,嗟青鸾之信修。忆太液清波,水光荡浮,笙歌赏宴,陪从宸旒。奏舞鸾之妙曲,乘画之仙舟。君情缱绻,深叙绸缪。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亡休。奈何嫉色庸庸,妒气冲冲。夺我之爱幸,斥我乎幽宫。思旧欢之莫得,想梦著乎朦陇。度花朝与月夕,羞懒对乎春风。欲相如之奏赋,奈世才之不工。属愁吟之未尽,已响动乎疏钟。空长叹而掩袂,踌躇步于楼东。”
  从赋中,可见江采萍的文采值是相当高的。比陈阿娇花重金请司马相如写的一点都不差。但是,男人的心一但变了,再动人的文辞也挽不回来。当然玄宗看了这篇赋后,还是略微有些触动。但杨贵妃也不是好惹的,脾气一上来也会跑到娘家不理玄宗。玄宗和杨贵妃正在热乎劲上,于是不敢再理梅妃,只是派人封了珍珠一斛,还不敢让杨贵妃知道,悄悄赏给梅妃。梅妃见了,大为失望,于是写了本篇这首诗,和珍珠一起送还给玄宗。
  诗中“桂叶双眉久不描”,唐妇女盛行阔眉,也称桂叶眉,用黛色淡散晕染,把眉毛画得又短又阔,略呈八字形。从近年来发掘的宁王李宪墓壁画仕女图中,可以看到这种眉的形状,有的地方不知此意,随手改为“柳叶双眉”,错。梅妃诗中说,在寂寞的冷宫里,她满怀愁绪,无心打扮。是啊,自古来就是“女为悦已者容”,她打扮给谁看呢?她要的不是珍珠宝贝,就是再多的珍宝也无法安慰她寂寞伤感的心。那她要的是什么?诗中没有说,但却比直接说出来更有力。说起来梅妃这首诗还是写得挺好的。但玄宗虽然知道她的心思,却无法给她想要的,只是叹息了几声,随后就继续和杨玉环看他的霓裳羽衣舞去了。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乱中,玄宗也顾不上带上失宠的梅妃。但是被他带着的杨玉环也因马嵬兵变被迫缢死。而梅妃,有人说她被安禄山的乱兵杀死,有人说她投井自尽了。垂垂老矣的唐玄宗,看着梅妃的像,往事一幕幕又在他眼前浮过,对着梅妃的画像,他满怀伤痛地写下这样一首诗:
  卷3_61 【题梅妃画真】李隆基
  忆昔娇妃在紫宸,铅华不御得天真。霜绡虽似当时态,争奈娇波不顾人。
  
  拥有时不珍惜,失去时才怀念。梅妃被他抛弃后死去,辉煌一时的大唐盛世也在他的手中结束,暮年的李隆基,在悔恨和思念中度过,他思念当时被他贬斥的贤相张九龄,思念灵秀过人的梅妃江采萍,思念妩媚如牡丹的杨玉环,更思念那曾经光芒四射的开元盛世。然而,这一切都仿佛是昨天的一场梦。“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这是他自酿的苦酒,但并非他一人在品尝,随他品尝的还有千千万万的大唐百姓。
  

二十八
  卷152_3 【赠裴将军】
  大君制六合①,猛将清九垓②。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
  将军临八荒,烜赫耀英材。剑舞若游电,随风萦且回。
   登高望天山,白云正崔巍③。入阵破骄虏,威名雄震雷。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
   功成报天子,可以画麟台④。
  
  此诗为颜真卿所写,颜真卿的名字在书法界提起来那可是如雷贯耳,但好多人不知道他的诗也是相当不错的。大家可能会觉得这首诗有点眼熟,呵呵,这首诗在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一书中提过,上面说秃笔翁有一套从书法中变化出来的武功,正是来自这首诗。秃笔翁这样说:“我这一套笔法,叫做《裴将军诗》,是从颜真卿所书诗帖中变化出来的,一共二十三字,每字三招至十六招不等,你听好了:‘裴将军!大君制六合,猛将清九垓。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实际上,我们看这首诗远不止二十三字,不算题目也要有九十字之多。不知为何,秃笔翁只选了前四句。
  这个《裴将军帖》至今我们还能看得到,共有九十三字。颜鲁公一生刚直,这个帖子上无论是诗还是字,都写得大气磅礴,神威凛凛。诗中所写的裴将军,乃是指盛唐之时的一位绝顶高手,他叫裴旻。唐代《独异志》描述说他舞剑时:“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下,观者数千人,无不悚怵。”这一手掷剑上天,然后用鞘承接的技巧,说来也非常难办到,如果一不小心,让剑插在自己胳膊上,不免有断手折臂之虞。金庸的《碧血剑》中写有个邪派高手叫玉真子的,可以做到“顺手向后一挥,眼珠也没转上一转,便已将长剑插入了背上的剑鞘”,金大侠说“单是这手功夫,便已说得上惊世骇俗”。这玉真子在书中虽非一流高手,但排个前十名基本上没有问题。由此可见,这裴旻剑上的功夫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剑魔独孤求败一般的境界,但起码也是一流好手。
  有人说“裴旻的剑舞只是融合杂技、舞蹈和武术动作的表演,不具有实战的功能”,此乃一派胡言,他们大概以为人家古人的武功像现在的武术表演一样,全是花架子。公孙大娘的剑舞有没有实战功效,不得而知。但裴旻的剑舞绝对不仅仅是“艺术体操”。我们来看《朝野佥载》中的记载:“裴旻与幽州都督孙佺北征,被奚贼所围。旻马上立走,轮刀雷发,箭若星流,应刀而断。贼不敢取,蓬飞而去”;《新唐书》也这样说:“裴将军曾随幽州都督孙佺北伐奚人,为奚人所围,裴将军乃舞刀立马上,飞矢四集,迎刃而断。奚人大惊,遂解围而去”。有道是,大将军不怕千军,只怕寸铁,任你多勇悍的猛将,强弓硬弩雨点般一阵猛射,也得变成个大刺猬。张郃是三国时的猛将,和张飞大战百合,不也被射死在剑门道上?宋时杨再兴英勇无敌,却因马陷小商河,被射死。而人家裴旻居然能镇定自若,将一柄长刀舞得风雨不透,敌人的箭雨被他纷纷削掉,落于马前,所以敌人才吓得胆战心惊,远远逃走。这一手比起令狐冲“独孤九剑”中的“破箭式”也不见逊色吧。《笑傲江湖》中这样写过:“独孤九剑‘破箭式’一招击打千百件暗器,千点万点,本有先后之别,但出剑实在太快,便如同时发出一般。这路剑招须得每刺皆中,只稍疏漏了一刺,敌人的暗器便射中了自己。令狐冲这一式本未练熟,但刺人缓缓移近的眼珠,毕竟远较击打纷纷攒落的暗器为易,刺出三十剑,三十剑便刺中了三十只眼睛。”令狐冲没有练熟这一招时,就可以轻松剌瞎江湖上十多位好手的眼睛,人家裴旻能打落胡人强弓射出的利箭,那如果单挑对手,刺瞎对方的眼睛必非难事。所以唐文宗年间,曾下诏正式将“李白的诗歌、张旭的书法,和裴旻的剑术”称为三绝。可惜裴旻的剑术我们现在已无法看到了,但从李白诗,张旭的字这二绝推想,裴旻的剑术自然也是妙绝通神。
  裴将军不但拔打雕翎非常娴熟,他本人也是赛似李广的神射手。裴旻曾镇守北平。当时北平还有好多老虎,裴旻曾经在一天之内射死过三十一只老虎。所以颜真卿的诗中诸如“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的句子绝非曲意奉承,胡乱恭维。裴旻当时就是很有名的人物,李白曾向他学过剑,王维也曾赠诗给他:“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王维这首诗的风格,有点飘逸潇洒的意味,似乎尚不及本篇颜真卿的这首诗。颜真卿此诗,和他老年来的颜体风格一致,都是大巧似拙,朴实苍劲中颇见功力。
  颜真卿的五世祖是颜之推,就是写有《颜氏家训》的那个大儒。《颜氏家训》听说过吧?“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样的名句就是那里面的。说起颜真卿这老颜家一门忠烈,确实有儒者之风。安史之乱时,颜真卿和他的叔伯哥哥颜杲卿都不畏安禄山贼势浩天,毅然以区区数县小地,数万残兵抗敌救国。当时,唐玄宗听说安禄山造反后,河北一带的官吏纷纷投降,叹息不已。却突然得到颜真卿派来的使者,奏称纠集了七千多人防城抗贼,玄宗大喜,说:“朕不认识颜真卿长得什么样儿,居然如此忠心!”(可见颜真卿一直外放为官,未得皇帝亲近)而颜杲卿更是在安禄山的老巢范阳附近展开了“敌后抗战”。给安禄山贼兵造成极大威胁,后被贼兵所擒,被贼人活生生地碎割而死。颜杲卿的儿子颜季明也被敌人杀害。颜真卿流传后世的《祭侄文稿》一帖,就是为此事而作。此帖颜真卿愤笔疾书,于血泪交迸、情难自禁中留下了这篇誉为“天下第二行书”的绝佳书作。颜真卿在安史之乱中力战不屈,终于等到安禄山、史思明等魔头覆灭的一天。然而,唐朝当时,依然是天下大乱,藩镇猖狂。奸臣卢杞嫉恨颜真卿,故意派他去说服叛贼李希烈,其实就是让他去送死,颜真卿当时已七十多岁,他毅然前往。李希烈想让颜真卿投降他,并许诺封其为宰相,并挖了个大土坑,威胁要活埋他。但颜真卿坦然不惧。李希烈软硬兼施,不能奏效,于是将颜老英雄缢死。
  有道是“颜筋柳骨”,颜真卿的字,如老柏之虬枝,雄迈苍劲,颜真卿的这首诗也写得虎虎生威,非常有生气。他的诗,他的字,他的人,都是一般地刚直忠烈,令人肃然起敬。
  ①大君:指皇帝。《周易》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②九垓:即九州的意思。
  ③崔巍:高耸的样子。④麟台:即麒麟台,汉朝时所建,画诸功臣像于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