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传翻译:浅谈转型时期辽宁老年人口新型养老模式探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8:26:40
  [论文关键词]社会服务 养老意愿 家庭养老 养老模式
  [论文摘要]在经济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的背景下,调查分析辽宁省城乡老年人口养老意愿及社会服务需求,并根据辽宁省老年人口依赖于家庭养老又对社会服务有大量需求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家庭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模式以满足辽宁省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以及老年人口规模的日益增加,全社会对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研究老龄问题巾的热点。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谁将成为主导是当前研究争论的焦点。笔者尝试从辽宁老年人口对养老意愿的调研人手,结合我省实际老年人El养老需求情况,以此完善辽宁老年人口的社会服务,建立符合辽宁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笔者选取辽宁六个市的城市与农村进行老年养老服务意愿的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0分,回收有效问卷488份,有效回收率97.6%。
  一、关于老年人口养老需求的调研结论
  通过本次对辽宁城乡老年人口养老意愿调蠢,笔者着重对于辽宁老年人对于机构养老的评价及意愿进行了深度访谈,结果表明辽宁省老年人口家庭意愿虽然较以往减弱,但是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的养老模式仍然具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在家庭养老仍然成为主流的同时,老年人对于社会照料、社会服务的需求正逐渐增加。
  1.机构养老设置及主观评价
  通过对辽宁省城市街道和农村村委会的养老机构设置及老年人口对养老机构的主观评价,辽宁城乡老年养老机构的设置情况存在着城乡差异比较明显(P  2.机构养老意愿调查分析
  从老年人自身和子女的主观居住养老机构的意愿上发现,辽宁城乡大约有1/3以上老年人.口自身及子女主观上“愿意”居住养老机构;而老人愿意居住,子女反对的比例来看,城市的比重明显大于农村的比重;而且我们从子女老人都不愿意的情况来看,农村占这一类的比重要明显大于城市。这就体现出明显的城乡养老意愿的差异。可以与此验证的是,农村老年人口表现去养老机构的是“暂住”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老年人口。因此,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情况在意识上体现出明显的传统家庭养老特征。
  3.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滞后状况分析
  根据老年人口生活的实际情况,验证老年人口社会化服务是否存在滞后现象。选取“上门做家务”、“上门护理”、“上门看病”、“聊天解闷”四项指标来考察辽宁省老年人口基本社会服务需求状况。从表3可以看出,从城乡老年人口使用过服务比例和需要的服务比例的差距来看,都存在着提供的基本的社会服务没有满足老年人口需要的情况。这当中存在着服务的福利性、服务数量、服务种类、服务质量等多方面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的情况。值碍重视的是,农村需要“上门家务”、“上门护理”、“聊天解闷”的比例分别达到16.20%、16.O%、21.3%,而农村实际的提供比例仅为6.7%、4.7%、1.8%。缺口最大的是聊天解闷和上门护理。因此,我们从这项分析中发现,辽宁省确实存在着老年人口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由此我们发现,老龄化、高龄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家庭照料功能弱化的客观情况使未来的老年照料问题更为突出,而传统的家庭养老又无法满足老年人口的需要。因此,充分利用家庭外部日常生活照料资源应当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个重要出路。   二、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建立
  研究表明,辽宁老年人口日常生活照料的主要提供者是子女、亲属等,这从一个方面折射了转型时期老年人的生活照顾最主要依靠家庭内部照料资源,但也从另一个方面显现出家庭外部照料资源的严重缺乏。面对当前辽宁社会服务供需矛盾的现状以及未来老年照料的严峻形势,必须大力加强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从以上关于老年人口的养老意愿和社会服务缺口的研究来看,符合老年人口实际需求就要兼顾家庭养老和社会服务照料二者的优势,探索辽宁新型养老模式。笔者认为,单纯的市场化并不可取,老年人的社会服务应充分考虑福利性和有偿性的结合,这样避免有偿服务收费过高、福利资金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影响老年社会服务和社会养老照料的持续发展。因此,笔者建议辽宁实行“家庭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相结合的以社区(村委会)为载体的多层次的养老模式,以满足当前辽宁老年人口的家庭养老的情感需求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其融合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和集中养老机构院舍养老之长,更符合人道,更注重对老年人心理和健康上的关怀。
  1.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体系需以社区(村委会)为载体
  考虑到老年人社会服务的地域性归属感和辽宁老年人口家庭养老实际情况,建议老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社区或村委会作为最基础的服务环节,这种家庭养老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养老家庭化的表现方式,它能够满足老年人不离家就能够享受到社会服务的需求。当然,这只是一种过渡模式,随着养老观念的变化,劳动力结构的不断调整,会逐步趋向于养老社会化的发展。
  2.社会服务体系的福利性
  辽宁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到老年家庭的支付能力,以提供低廉、高效和贴心服务,因此,辽宁老年人口社会化服务的福利性十分关键。辽宁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上在提供老年人口社会服务的人力资源问题上,建议以辽宁目前大龄下岗失业女性和进城务工人员为主体,在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解决老年人口社会服务问题。这样既可以控制老年人口社会服务的成本,又可以解决下岗失业女性再就业的问题。
  3.养老模式的多层次对接
  在社会服务的在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上,首先可以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具体来讲社会服务体系应包括:居家服务、托老所、敬老院。(1)居家服务。是对居住在自己家巾,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具体包括上门做饭、陪同上医院、专业护理、聊天等项目。(2)托老所。其运作模式类似于托儿所,是在家养老的延伸。那些心智已有些老化、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白天送入日托所,由日托所看护,晚上则同家由子女照顾。这种模式既减轻了子女照顾的负担,又没有将老人完全隔离于“家”之外。(3)敬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设施在我省已经被大众接受。就我省实际而言,应缩小敬老院、福利院规模,提高其分布密度,将敬老院、福利院分散在居住社区或村内,这样老年人可以不必离开他们所熟悉的生活环境,也便于子女、亲戚之问亲情的交流。
  4.建设互助型社会服务体系
  通过对辽宁老年人口调研发现,有13.5%的老年人愿意为他人提供做家务、照料老人的服务,59.4%的老年人愿意提供聊天解闷的服务,有27.4%的老年人愿意提供求医问药的服务。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低龄健康老年人资源,为不能自理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其服务形式可以为志愿者服务和“劳动储蓄”式服务两种。劳动储蓄式服务形成社会多层面“时间储蓄”的“助人自助”制度,以解决老年人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但这种互助型社会服务体系建立之初必须要有严格的规范制度,避免流于形式,同时还要注意该制度的推广性,保证制度开展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