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衣相术图解大全:中国书法,美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25:33

    当代白砥临王献之书


  中国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也是中国特有的一门艺术。在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参与书法活动的人非常广泛,凡是读书人自幼就得开始习字,由此学习书法的基本技巧(也是最初的审美训练),此后相伴终身,所以书法又是中国最实用、最普及的艺术。

  书法的历史很悠远,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代。那时的甲骨文和金文(青铜器铭文)是今天所能见到的最古的汉字,也是中国最古的书法“作品”。金文书法带有美化装饰的倾向,体现了整肃端庄的标准美。后来的秦朝的小篆刻石、汉朝的隶书碑刻、唐朝的楷书碑刻,还有那些装饰性的瓦当文、美术化的花样字,都接续了殷商金文书法的这一传统。甲骨文书法是当时日常的书写样式,显示出当时手写体的生动活泼。后来的楚简、汉简、名家尺牍,都是日常文字书写活动留下的遗迹,饶有随机变化的书写笔趣。我们还看到这样一个现象,书法史上最动人的作品,如东晋王羲之行书《兰亭序》以及他的行草书尺牍,唐朝颜真卿行书《祭侄稿》、宋朝苏轼《黄州寒食诗》,都出自日常的书写活动。这类随手而成的书作,仿佛大自然的造化,具有天然本真的美感。

  书法这门艺术的显著特征是由“汉字”与“书写”所决定。汉字是书法艺术的造型依据,而书写是书法的魂魄,书法的美感亦可从这两个方面来体察。

  书法的外在形式美来自汉字形态。汉字的方块式结构由点画穿插而成,经历过多次演变,形成了篆、隶、草、行、楷五种字体,每种字体都有形式上的美感特征。篆书是匀净的线条组织,结构类似图案。隶书笔画变篆书的婉转为方折,横平竖直、撇捺翻挑,结构仿佛“崇台重宇”。楷书的笔画形状最丰富,结体欹侧而端庄。行书也是欹侧的体态,但是笔画牵连映带,具有流利的美韵。草书线条连绵盘曲,特别是狂草,舍弃了一切外在的装饰,结构简略,放逸生奇。

  书法的内在美韵来自书写的笔力、笔势。王羲之的行草书,笔力遒劲,有虎踞龙盘之势。米芾写行书,笔力外露,四面得势。虞世南写楷书,笔力含蓄,笔势温和。颜真卿的楷书,笔势内敛,却有一掣万钧之力。怀素写草书,尽显怒张之势。书法的“力”和“势”呈现书写的旺盛活力,是书家流于笔端的“气质”。

  古人早就说过,“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我们欣赏书法美,还须超越书法的外在状貌和书写的“笔力”、“笔势”,深入到书法家的内心世界,所谓“玩迹探情”。所以欣赏书法美的最高境界是“惟观神采,不见字形”,犹如庄子所谓“得鱼忘筌”。“神采”是书家在书作中显示的精神风采,因其生于用笔,只有“深识书者”才能感知。(刘涛)

 

欣赏书法先识五品

    欣赏书法作品有个十六字箴言:“首观神采,次论章法,三审结字,四看笔墨”。

  一般来说书法作品可分为五品。

  一、精品,或称神品。这类书法作品的最大特点是品位高尚,雅俗共赏,就好像维纳斯雕像、贝多芬的音乐一样,无论是多么杰出的艺术大师还是卖菜的老妪都对其无可挑剔,既上得了厅堂,也下得了厨房。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将其放大后放在北京的人民大会堂,得到国际友人的共同赞赏,把它放在乡村的草屋之中,依然令人心旷神怡。

  二、良品,或称仙品。这类书法作品大多为大艺术家的刻意之作。这类书法作品的一大特点是品位飘逸,个性突出,但却做不到雅俗共赏。仙和神不一样,神是至高无上的,仙却各有各的道行,赤脚大仙有赤脚大仙的风格,长眉大仙有长眉大仙的特长。这类书法作品,由于特色鲜明、技法娴熟,章法老辣、笔墨功力深厚,没有败笔,往往能得到专家的好评,但外行有时理解不了,所以一般做不到雅俗共赏的品位。

  三、雅品。雅品是人间的作品,主要是指那些文化底蕴深厚的文人的书法。这类书法作品的特点是,品位儒雅,笔墨潇洒,信笔拈来,不加雕琢,有时或许有一二处败笔,但不伤大雅。这类书法作品个性含蓄,势气平和,章法随意,结字儒雅,笔墨流畅。这类书法作品在气势、章法、结字和笔墨上都不如职业书画家精心雕琢出来的仙品之作,但在情感的表达方面却胜于前者。

  四、俗品,也可以称其为商品。这类书法作品的特点是品位平庸,笔墨华丽。这类书法作品主要是服务性质的,但只要内容合适,书写者有时也能表达个人情感。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俗品并非作品不好,而是品位的取向不同,也就是说服务的对象不同。

  五、杂品。杂品是指一些无法归类的书法作品,有些作品将字融合于画中,不知道算是字还是算是画。比如:将“寿”字,写成一个活灵现的猴子;“龙”字写成一个龙的样子,龙角、龙须都有,还拖着一条长长的龙尾巴;写“虎”字的时候,将虎头、虎爪、虎尾都融于字中,特别是虎尾,用飞白的笔法,画得逼真。 (孙浩)

 

 

 

 

 

延伸阅读

书法的中和之美 

 

    线条是书法形象构成的最基本的元素。线条的美与丑,是人们对书法作品美与丑一个最直接的判断依据。纵观古今书法,线条大抵给人三种美感,分别是阳刚之美、阴柔之美和中和之美。这些抽象的线条或藏或露、或疾或涩、或直或曲、或违或和、或虚或实等共同构成了书法线条的美感表现。

    线条的阳刚之美集中体现在线条的“骨”、“力”、“势”。线条没骨则乏力,力不逮则势孤,“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李世民《王羲之传论》)。线条的阳刚之美给人一个具体的概念,诸如“雄强”、“浑厚”、“茂密”、“峻劲”、“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千里阵云”、“高峰坠石”、“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雪奔”等,阳刚壮美的意境立现。那么线条的阳刚之美是如何创造?用笔的直露、疾急、飞枯、古拙等具体动作的实施都可以造成线条力度的出现,这种力度的具体感受就是一种阳刚壮美的感官感受,简单来说就是果断与速度所形成的一种“骨”、“力”、“势”的结果。

    线条的阴柔之美集中体现在线条的“韵”、“味”、“趣”,是一种平淡、萧散、恬静的意境,常以“萧散简远”、“平和雅逸”、“婉丽清媚”、“疏放妍妙”等言语来评价,如“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具体表现形式上取圆、藏、曲、缓、润等,是一种隽永含蓄,秀雅逸致,水木清华的书卷气。线条阴柔之美的形成在于用笔上能“提”。“提”、“按”是书法的运笔中最基本的动作,“提”中有“按”,“按”中有“提”,“提”即“按”,“按”即“提”,但“提”、“按”的偏重不同可以创造不同美感表现的线条。

    线条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这两种形态不是截然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这体现在用笔的矛盾统一上,因为完美的作品无不包含诸如曲与直、藏与露、方与圆、断与连、迟与速、枯与润、行与留、疾与止、平与侧等矛盾元素的辩证统一。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情理统一、情感适中,从而达到一种“志气平和、不激不厉、气宇融和、精神洒落”的精神境界。这种线条辩证统一的表现恰恰满足了中国书法美学崇尚中和的审美理想;亦只有这种具备中和之美的书法线条构成的书法作品,才称得上是不朽的经典作品。达到中和之美的理想境界的典范莫过于晋人书法,尤其是王羲之书法表现的平和自然、含蓄委婉、刚柔相济、尽善尽美,一直是后人学习的楷模。

    中和之美成了判断书法作品最直接的终端感受标准。中和美的表现又在于笔法之中和、结构之中和、章法之中和。“用笔不欲太肥,肥则形浊;又不欲太瘦,瘦则形枯;不欲多露锋芒,露则意不持重;不欲深藏圭角,藏则体不精神;不欲上大下小,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姜白石在《续书谱》中的这段话全面概括了笔法的中和,强调对立双方的协调与平衡,肥瘦、露藏、上下、左右、多少,使矛盾的两方面均有各自的节制,超越对立与冲突,达到形式上的统一。

    用笔还要讲究圆润和畅,不能棱角外露,。以求达列“宽闲圆美”的境界,主张用笔收敛,不宜放纵,曲与直、藏与露、方与圆、断与连、枯与润、行与留、疾与涩、平与侧,等都要对立统一。用笔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不要太平,也不能太侧。

    中和之美表现在结构上,讲究疏密、向背、奇正等的辩证统一。孙过庭把对结构美的研究成果浓缩为一句话,“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即在对立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字形小的,笔画要伸展开去,变小为大;字形大的,笔画紧缩一些,变大为小;疏的字,点划要肥,可化疏为密;密的字,点划要瘦,可化密为疏,经过这样处理就消除了由于字形本身所造成的大小悬殊、疏密不均的毛病,而取得整体的和谐统一之美。

    章法,即整幅字的布局方法,古人又称为“分间布白”或“分行布白”。章法美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章法美的中和表现在气脉连贯以及动与静、连与断、均与乱、呼与应、起与承、并与和、首与尾、正文与题款、字距与行距等因素的对立统一,最主要的是“宾主”与“虚实”。

    明代解缙《春雨杂述》中论述到,“一篇之中,虽欲皆善,必有一二字登峰造极,如鱼、鸟之有鳞凤以为之主,使人玩绎,不可名言。”此处意思是说写一幅书法总是想把每一个字都写好,务求尽善尽美,但如果真是字字“皆善”,一览无余,也就失去它的艺术魅力了,所以在章法上就必须“有一二字登峰造极”,如鱼中之龙,鸟中之凤,起到主导作用和提神醒目作用,这样的作品才能使人玩味无穷。书法中把起主导作用的字称为“主字”,主宾应该分明且相互照顾,依势而行,互有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