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勋道具play:文革中的“三反”运动:为遏制干部腐败势头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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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三反”运动:为遏制干部腐败势头发动

2011-10-12 10:54中国文化传媒网

提起“三反”运动,大家都不陌生,但若问起党史上究竟有多少个“三反”运动,恐怕不少人都知之不详。其实,以“三反”命名的运动共有四次,分别发生在20世纪的50、60和70年代。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三反”运动,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反腐倡廉的主线

侧重反贪污的“三反”运动

早在1948年底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之际,刘少奇就在《对中央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的讲话》中指出:“很多人担心,我们未得天下时艰苦奋斗,得天下后可能同国民党一样腐化。”并断言:“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他的这一预见很快被随后的历史所证实。

建国后不久,一些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官僚主义现象就不断发生。尤其是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贪污、挥霍、盗用公款高达196。7万元的严重情况,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1952年1月4日党中央下达了限期发动“三反”运动的指示,全国县级以上的机关单位,动员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自我坦白,检举贪污行为。一场群众性的“三反”运动很快在全国形成高潮。为推动运动的发展,党中央及时抓住典型重大案件严肃处理。2月1日,北京市召开公判大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七名大贪污犯进行宣判,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对刘青山、张子善执行枪决。

公审之前,当时担任天津市委书记的黄敬,通过薄一波向毛泽东转达意见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不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机会。”毛泽东拒绝道:“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处决刘、张的枪声一响,举世震惊。对此案的处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和气概。

“三反”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据统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无期徒刑的67人,死刑立即执行的42人,死刑缓期执行的9人。

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运动

1952年11月17日,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毛泽东和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意见的报告》,这份报告反映的基层组织存在的诸如强迫命令、打骂群众、乱捕乱押、打击报复、包庇反革命分子,甚至强奸妇女、逼死、打死人命等一些违法乱纪现象,令毛泽东十分震惊。他认为“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作风,国民党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并亲自起草了《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该指示由中共中央于1953年1月5日发出,从而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新三反”运动。

“新三反”运动从山东开始推向全国,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采取“边反、边防、边建”的方针,基本方法是“抓两头、带中间”,即一头由各级领导机关及负责干部自上而下地检讨官僚主义作风,层层带动下级同志进行自我检讨;一头抓突出的坏人坏事,大张旗鼓地加以处理。从1953年3月开始,中央部委机关组织了100多个检查组深入基层。华北、西北及华东地区的许多省市领导也组织检查组,对下级机关进行工作检查。另外,运动还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问题,各地都严肃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如湖南安化县五区的村干部曹春生,因活活打死提意见村民,被判处死刑。

“新三反”运动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矛头直指官僚主义的大规模群众运动。与“三反”运动不同的是,它是在检查和落实中心工作的过程中进行的,而没有单纯去搞运动。这场运动历时半年之久,在全国各地、各部门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农村基层的“三反”运动

“新三反”运动尽管颇有成效,但因对官僚主义根源的认识局限在“反动作风的残余”上,而没有从制度层面上解决问题,对反贪污、浪费也只是附带进行,加之“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特别是庐山会议后再次“大跃进”对干部作风的严重影响,以致“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又都刮起来了。另外还有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又大发作危害人民”。比如,安徽凤阳县的一个大队长,50天喝了70斤酒,并以每月45元的工资专门雇人为他捕鱼吃。还有一个公社专门开一间小吃部,供公社干部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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