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别墅多少钱:湖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事件追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38:16

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因人事安排冲突会上互殴

2011年10月12日 05:08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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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冲突中受伤的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

事件的另一当事人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资料图片)

@大鹏看天下:[党委会上,司法局长暴打副局长!]10月11日下午,网友爆料,10日,湖南衡阳司法局召开党委会,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局长为强迫廖副局长接受意见,大打出手。万局长众手下一拥而上,抱住廖副局长。可怜法学博士,瞬间鼻青脸肿。

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昨日,网友“文殊颂”发帖说,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昨晚,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向南都记者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事件另一当事人万春生则对南都记者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10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

副局长:要进的人来历不明

“文殊颂”在帖子中说,“2011年10月10日,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讨论进干部。让所有干部们都目瞪口呆的是,局长万春生出手了,拳向副局长廖曜中,廖鼻青眼肿”。帖子称,冲突的起因是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要进司法局机关,万春生和廖曜中对此意见不合,进而发生了冲突。

帖子还有一张廖曜中被打后的照片,照片上的拍摄日期显示为2011年10月10日。

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冲突发生在10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当时有8人在开党委办公会议。廖曜中说,因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进而与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发生肢体冲突。廖曜中称,虽然双方都在打斗中受伤,但当时是局长万春生先动手,“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

廖曜中对南都记者说,他不同意该女生调至其分管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因为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另外这位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此外,法律援助中心也要“逢进必考”,该女生虽然有司法考试资格,但是“有司法考试资格的多了”。

两人被要求负担彼此医药费

廖曜中称,事发后他曾打110报警,警方已了解过情况。廖曜中表示要讨个说法,10月11日下午,他到衡阳市委反映了本次事件的情况,“下一步要到长沙去上访”。

南都记者向冲突另一方的衡阳司法局局长万春生求证细节,万春生没有回应冲突原因以及打斗过程。他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说,“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不过,万春生没有透露衡阳市委组织部的具体处理意见。

据知情人士称,衡阳市委组织部的处理意见,是要求万春生和廖曜中互相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并做检讨,还将召集有多方参与的会议解决此事。南都记者向衡阳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荣葆求证,黄荣葆挂掉了记者电话,也未复记者短信。

根据衡阳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万春生为该局党委书记和局长,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廖曜中为党委委员和副局长,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干校和法学会工作。
发表日期:2011/10/12 09:37甘肃省兰州市网友:maliky

这样的人能选拔当司法局长,这是湖南省委组织部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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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进步了,当官不但要比权力,还要比拳头,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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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司法局长不讲法,动手动脚讲拳法?,为了贪权枉法。横行不法,无天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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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司法领导干部的素质!这就是组织部门选拔任用的干部!怎么能依法行政啊!真是悲哀!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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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可想而知对老百姓以后是啥态度,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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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可爱,多好的同志啊!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大打出手。还有升官的可能,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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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撤职…这么丑的事。跟黑社会一样!出国家的丑!知道吗?司法局的后台硬你们办不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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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到底,还副局长公道,调查那位女的是何来头,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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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利益使这些干部变成了文盲,法盲加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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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肯为该女搏斗,背景肯定复杂。局长素质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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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坚持原则的廖局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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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工作就武力解决好了。不用遵守法律程序。那个女的好牛哦,局长大人为他打架。局长大人是体育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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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官员丑恶嘴脸它们怎么进的国家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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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那女生没送礼给副局长,他当然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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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的今天执法才子还不懂法,怎能约束百姓,国策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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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司法领导干部的素质!这就是组织部门选拔任用的干部!怎么能依法行政啊!真是悲哀!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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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表着我国官员派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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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司法局?老子就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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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骨头

推荐 [63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1/10/12 09:08四川省成都市网友:手机用户可悲,可耻 

张贵峰:“正副局长互殴”背后的官场病相

2011年10月13日 08:10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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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权独揽”的“一把手”,为了维护自身“一言堂”的权威,对“敢提异议”的下属“忍不住”大打出手,实际上就是一种很自然的趋势。反过来,面对这种高度集中、不容异己的“一把手”权力,副手出于或愤懑或觊觎的心理而激烈反抗,恐怕也是在所难免

□张贵峰(湖北 自由撰稿人)

10月11日,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进干部”问题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当事人廖曜中证实了纠纷确曾发生,并称将去长沙上访。万春生则没有回应冲突原因。(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仅以“正副局长打架”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一下,便能找到不少案例。如今年6月18日,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副局长高达明,便因与该局正局长梁日添发生口角,挥起铁锤怒击对方头部。2009年5月,陕西安康市石泉县药监局副局长黄平,因使用公车问题与局长陈勇发生争执而动手打架……

就此而言,此次湖南衡阳司法局发生的最新正副局长互殴事件,似乎并不让人太感意外。但是,站在整个官场生态秩序的角度观察,这种官员之间频繁殴斗所传递出的官场现象,又是值得忧虑的。

“官场多争斗”——争权力、争名位、争利益,自古皆然,原本不足为奇、也并非绝对不正当,但这种“争斗”显然又不是没有界限底线、可以不讲任何规则的。比如要“文斗”而不要“武斗”,在笔者看来,就应是最起码的底线规则。除此之外,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语境下,官场争斗或者说竞争的规则至少还应包括,官场权力必须置于严格的法治秩序下运行,既保持对权力的充分制衡,又确保它的公开透明。

而“正副局长互殴”现象频仍,或可表明目前我们的官场权力生态,在很多时候是失范的。一方面,官场的“争名夺利”,在一些地方已发展到相当白热化的程度,官员甚至不再顾忌起码的规则底线;另一方面,面对这种白热化的“争名夺利”,现有相应的体制机制也无力加以有效制约。

比如,在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大权独揽”的“一把手”,为了维护自身“一言堂”的权威,对“敢提异议”的下属“忍不住”大打出手,实际上就是一种很自然的趋势。反过来,面对这种高度集中、不容异己的“一把手”权力,副手出于或愤懑或觊觎的心理而激烈反抗,恐怕也是在所难免。同时,目前我们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的权力运行环境,也为这种暴力化的官场斗争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以衡阳互殴事件为例,局长要安排一个女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但是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不同意。试想一下,如果在导致此次冲突的“进干部”问题上,局长一开始就不拥有一言九鼎的决定权,“进干部”权力早就是得到充分监督制约、高度阳光公开化的,局长万春生何至于会在面对不同意见时如此恼羞成怒?


碧翰烽:引发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的女生有何特殊背景?

2011-10-12 1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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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当地官方介入调查。当事人廖曜中证实了纠纷确曾发生,并称将去长沙上访。万春生则没有回应冲突原因,只称市委组织部已给出处理意见。(四川新闻网2011-10-12)

据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接受采访时说,因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进而与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发生肢体冲突。

一般来说,我们听得多的是班子之间闹矛盾,大不了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可这次居然动起了手,实在让人有些诧异了。

不过从这起打架事件,倒是让一些官场潜规则大白于天下,而这些潜规则如果没有一个阳光的平台,终究会以各种各样的矛盾方式展现出来,或争斗、或打架,甚至于有的还要杀人等等,绝不是危言耸听。

一是“一把手”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的潜规则暴露无遗。从帖中反映的情况来看,在进人的问题上,基本上是局长说了算,明显就是在搞一言堂,一个分管的副局长竟然豪不知情,而且只是提出了反对意见,竟然就引来拳头相向。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靠关系进人”的潜规则暴露无遗。根据廖副局长的说法,这位拟调进的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而且即使是要进司法单位,至少是“凡进必考”,为什么这个女生可以绕开考试直接进入政府机关呢?她身后的特殊背景究竟是什么?为了这一来历不明的女生,一个堂堂的局长竟然完全不顾身份,居然在会上公开殴打副局长?这实在令人费解。

三是官官相护之潜规则暴露无遗。这起纠纷事件发生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竟然只是给出了医疗费的处理意见,完全将其作为一起纠纷来处理,而没有从其纠纷背后的原因去调查,去处理。这不能不让人疑惑,这其中究竟有没有什么猫腻?

 

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 组织出面双方言和

2011年10月13日 01:55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华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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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曜中微博自称反腐英雄。

关于衡阳市司法局10月10日事件的声明

当事副局长自称反腐英雄,坚持认为相关人员调动不合理

新快报记者 华静言

因在“进干部”人选上存在意见分歧,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党委会上对副局长廖曜中动手了。事件很快被网友传到论坛、微博,“正副局长互殴”引发各方关注。昨日,在衡阳市委组织部的介入下,双方签署了一份“握手言和”的声明,但廖曜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和解是“被逼的,不过废纸一张”。

人事调动引发冲突

“衡阳市司法局长党委会上暴打副局长”!10月10日下午,有网友在微博和论坛上发帖称,“当天的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上,在讨论进干部时,分管副局长廖曜中认为有一名司法女干部进局机关程序不合法,因此拒绝,局长出手拳向副局长,副局长鼻青眼肿。”

据悉,当天会议讨论到一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同志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时,廖曜中表示不同意,作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分管领导,他认为调动程序不合理,对这位女同志不了解,且法律援助中心“逢进必考”。

由于意见相左,局长万春生进而与副局长廖曜中发生了肢体冲突。廖曜中称,双方都在打斗中受伤,但是万春生先动手。

有网友上传了肢体冲突后廖曜中受伤的照片,可见左颧骨上有明显淤血青紫。

双方声明握手言和

戏剧性的事件最终有了戏剧性的发展。昨日下午,一张万春生和廖曜中签名的“握手言和”声明从论坛中传出。廖曜中和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证实,和解声明属实。

这份《关于衡阳市司法局10月10日事件的声明》中写道,“10月10日,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研究工作快结束时,因意见分歧,两人情绪有点失控,发生了摩擦。此事发生后,我们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经过组织的关心、调解,我们已相互致歉、握手言和,局里的各项工作也已恢复正常。在此,我们二人特此声明,并感谢各位网友、各位朋友的关心、关注。”落款是双方的签名,廖曜中在签名同时还注明时间是“12日上午12?00”。

根据衡阳市司法局官网公开的领导资料显示,万春生为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廖曜中为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干校和法学会的工作。

被逼签字废纸一张

廖曜中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声明是真的,但和解是被逼的,是组织要求的。在他看来,“这样的东西签十张也没用,不过是废纸一张”。对于引发冲突的人事调动问题,廖曜中至今仍坚持认为,那位女同志的调动不合程序,是违纪违规的,在这点上和万春生的矛盾是“不可能化解”的。

风头浪尖上的廖曜中昨日还开通了微博,自言“永远是讲正气讲义气的人,敢说敢做,不为私利,有时比较傻,但我傻的值得”,并告诉大家“组织上要求我本人保持沉默”。他自发的照片显示,“伤得比较重”的他昨日还在医院看病。

衡阳市司法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引发正副局长冲突的衡州监狱女同志调动问题,肯定要停下来。目前组织部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知情人透露,昨日多家媒体到司法局试图了解事件进展,但相关领导均不知所踪。记者多次致电,试图联系采访万春生和衡阳市委组织部人士,均未能接通。

网友呼吁彻查真相

政府官员在会议上大打出手,这种以往只能在国际新闻中见到的场景,如今就在身边上演。虽已“和解”,但各方质疑并未平息,网友不满用“和解”来“遮丑”,呼吁彻查人事调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和腐败关系,真相不能随便被“和解”!

红网论坛的网友“雁城雄起”认为,一定得彻查,(调人)如有违规提拔,撤职都是轻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部门都没原则,那还得了?

有网友讽刺说,司法局局长打副局长,这就是司法执法的方式吗?网友“唐伯虎卖秋香”更抨击,作为一个市级单位的一把手,副职都敢打,要是普通老百姓,不是要用刀砍了?还有没有一点素质?衡阳当地网友“holly7309”表示对声明很不满,认为组织部应深入调查,给衡阳人民一个如实交代。衡阳官员作风须好好整治。  

“正副局长互殴”不能草草“被和解”

2011年10月13日 03:29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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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彦(教师)

党委会上,司法局局长暴打副局长!——湖南衡阳司法局党委会上,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局长为强迫廖副局长接受意见,大打出手。廖曜中说,这是因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26版)

身为司法局领导干部,在会场上拳脚相加,打成一团,的确有失“身份”。发生这样的事,表面看来,是因为当事人的“情绪失控”,而实质上则是由于官场生态的“权力失控”。

按规定,法律援助中心进人应遵循“逢进必考”的原则,而这位女生没有经过考试就直接进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显然有违原则,有失公平。另外,按照组织原则,副局长作为党组成员,对人事问题的商定应当知晓,然而廖曜中并不知情。这种既违反招聘原则又无视组织原则的事情按说不应该发生,但现实之中,“一把手”的权力往往不容侵犯,很多事情通常由独揽大权的“一把手”说了算,作为权力制衡的“二把手”、“三把手”,常常“敢怒而不敢言”。

据报道,当地政府目前对“正副局长互殴”事件以“各自承担对方医疗费”处理,还拿出一份双方签字、相互道歉的和解声明。但副局长说签名是组织上逼的,并指证局长的腐败问题。所以,“正副局长互殴”不能以双方“被和解”不了了之,当地政府应调查清楚这一事件背后的真问题。譬如,那个违规安排的女生有何背景?背后有无权力寻租?局长万春生是否涉嫌贪腐?这些问题得不到圆满答复,“正副局长互殴”事件就不能画上句号。


正副局长互殴 还有“进步”可言?

2011年10月13日 02:58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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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一个女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最新的消息是两者已经“协议和解”(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这一事件具有相当程度的突发性和偶然性,纵观评论,批评的多,但认为正副局长互相打架也体现“进步”的也不少。大意是副局长可以挑战局长权威,正说明不是“一言堂”等等。

我认为,这一次的“正副局长互殴”勾勒出的是鲜活的权力生态,没有半点进步可言。

先来看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是局长万春生先动手,“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有资格参加党委会的,必然是该局的党委委员即核心领导成员,局长先动手自然是因为副职敢挑战自己的个人权威而情绪失控,而其他副职拉偏架“抱住他不让还手”,又从另外一个侧面折射出局长权威的不可侵犯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不出现这么一个“较劲”和刺头的副局长,局长的“调人”行动会轻描淡写地完成,不管符合不符合程序。

据报道,廖曜中说,他不同意该女调至其分管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因为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由此可见,这不仅仅是“程序”的问题,还涉及权力的内部分配和纷争,局长的权威没有顾忌副局长的既得权力和面子,就导致了双方翻脸成仇并挨了打。倘若被“调”人员不是要进其分管的部门单位,他恐怕也不会跟局长起冲突。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请看,局长向副局长挥拳相向,底气之足来源于大权独揽的权力膨胀,而这种权力膨胀则不是没来由的。长期“说了就算”,缺乏监督(领导班子层次的监督都形同虚设,遑论是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了),突然冒出一个唱反调的副职来,局长大人怎么能接受得了?怎么能不暴跳如雷?而还值得强调的是,这位挨打的副局长似乎也不是为了维护制度公理和程序正义,而多是为了捍卫个人的权力尊严。

你说,这还算“进步”吗?

“正副局长互殴”且慢“各打五十大板”

2011年10月13日 01:5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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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明

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廖曜中向记者确认了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称已报警;万春生则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10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10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报道中有廖曜中的照片,鼻青眼肿,似乎伤得不轻。网上数万条留言中,很多提到干部素质问题。这里肯定涉及个人素质,但我不想多说这一话题。这一冲突似由个人素质引发,实则暴露了诸多制度性问题。

由于有关部门未发布权威调查结论,有关冲突发生过程,我们只能引用报道中当事人的说法。据廖曜中讲,他是因为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单位工作而与万春生发生冲突的。他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另外这位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

如果廖曜中所言系事实,那么,不同意就不仅是他可以做的事儿,也是必须做的事儿。对一名领导来说,附会“一把手”举手同意一个丝毫不了解的人“进来”,是对自身职责的背离。

出现不同意见,怎么办?如果是因为对这个人不了解而不同意,那么通过当场介绍或者会后了解,他可能会有新的判断;如果不同意是因为他认为这人不符合进人条件,反对意见恐难改变。不过,当时开会的不止他们俩人,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是确立了“少数服从多数”吗?按常人理解,怎么也不至于走到动手这一步。

从言语冲突到拳脚相加,会有一个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但“导火索”是“不同意”。如果有人对自己的意见提出不同看法已是常态,如果“少数服从多数”已是平日解决不同意见的原则,或不至于有两败俱伤的冲突。从报道看,不仅万春生对自己意见遭到反对恼火,其他与会者似乎也不认可廖曜中的做法,“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我很担心,出了这事,以后在衡阳市司法局,还有没有人敢提反对意见?

据知情人士称,组织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要求万春生和廖曜中互相负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并作检讨。这样处理,很有些“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处理,应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廖曜中反对是在正常履行职责,那么,目前的处理对他未必公平。要看他是“有理反对”还是“故意捣乱”,要从进人程序是否缺失,甚至那名女生是否符合进人条件等多方面作考量。弄清了这些问题再处理,也不为迟——如果是非没分清事件就草草收场,俩人这一架,算是彻底白打了。

正副局长互殴掀开暗箱用人的盖子

2011年10月13日 02:45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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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正副局长互殴!据《南方都市报》10月12日报道,湖南衡阳市司法局10日召开党委会,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了争执,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据称,万局长为强迫廖副局长接受自己的意见,对其大打出手,并且局长的手下还抱住副局长不让其还手。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副局长廖曜中已经证实了此事。

这件事情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一些部门正副局长之间关系的偏见——喜欢打架。记忆中,湖北监利县环保局正副局长打过架;四川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打过架;陕西石泉县药监局正副局长打过架。打得最厉害的,是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正副局长,副局长直接拿铁锤将正局长砸倒,差掉弄出人命。

正所谓,权力越大拳头就越大。事情闹这么大,起因肯定不简单。按报道所述,万局长决定将在监狱工作的一名女生调入廖副局长分管的法律援助中心,副局长觉得女生来历不明,且他作为分管领导竟不知情,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如此随便安排一个干部进来,不符合程序,因此坚决表示反对。

副局长这么跟局长唱反调,实属罕见。但我觉得,这不见得就是副局长铁面无私的表现,更大的可能是对局长目无他这个分管领导而恼怒——副局长也是局里高层,在他分管范围内,勉强也算是“一把手”吧,安排了人,连我都不知情,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副局长的表现也算正常。不正常的是局长——你习惯于“一言堂”不奇怪,但作为司法局长,这么赤裸裸地搞“一拳堂”,就显得很蹊跷了。什么事情值得这么丢身份、这么冒险?所以,大家自然会将好奇的目光投向那“来历不明”的女生。也许,整个事件的看点,就在这。

吊诡的是,当地组织部门似乎对上述情节不感兴趣,他们可是专管干部任用与选拔的啊!不弄清打人的原因,不对干部任用进行调查监督,就作出“两者互相负责对方医疗费,并做检讨”的处理决定,令人哭笑不得。莫非,他们也默认了权力与拳力之间的正比关系?

很多网友说,局长与副局长大打出手虽然难看,但从某种程度上看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如果他们不打这一架,我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高能量的女生在。当然,要让打架事件最终成为这起暗箱进人事件透明化的契机,还需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这一点揪住不放,彻底查清楚这里面的弯弯绕,查清楚里面有没有利益输送。否则的话,都像当地组织部门一样和稀泥,把已经掀开的盖子又给合上,那么,副局长这顿打,可真是白挨了。(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