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智vs游坦之:数字用法注意事项及常见差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32:44

数字写法注意事项

    

    1、记数和计量(含正负数、分数、百分比、约数等)应使用阿拉伯字,如302、-125、1/16、12%、4.5倍、34.5%、21.85元等。

    2、凡不是在一组表示科学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位数(一、二……八、九)均用汉字,如一个人、三本书、六项建议等。

    3、凡五位数以上数字,尾数零多者,均应写为以万以亿作单位的数,如345000000公里应改写34500万公里,不能写作3亿4千5百万公里或3亿4500万公里。

    4、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一律用汉字,如十滴水、三叶草、第三产业、十年规划等。

    5、邻近两个数字(一、二……八、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应用汉字,如三五天、四十五六岁、七八点钟等。

    6、“二”和“两”用法不同,如果用作序数,应用“二”,如“第二名”;如果与量词连用就应用“两”,如“两个学生”、“两斤鸡蛋”等。

 

数字用法常见差错

   

    根据《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数字错误用法有:

    1、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18岁的姑娘第一次遇到了恼人的事情”。“18岁”应改用汉字“十八岁”。

    2、星期几误用阿拉伯数字:“直到星期2,他还没动身。”“星期2”应为“星期二”。

    3、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8月15,圆月当空。”夏历计算的中秋节,应为“八月十五”。

    4、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嘉靖8年,税制大为简化。”应为“嘉靖八年”,也可在后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

    5、年份随意缩略:“早在92年前就提出来了。” 年份不能简写,“92年前”应为“1992年前”。以免错误地理解为“九十二年前”。

    6、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8国联军疯狂的铁蹄。”“8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

    7、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来到北京。” “十九世纪”应为“19世纪”,“二十年代”应为“20年代”。

    8、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断开移行:“他近年共创作了650000字的长篇小说。”“650000”不能断开移行。

    9、数字单位运用不合规范:“共收到4万3千5百元的捐款。”“4万3千5百元”应写作“43500元”或“4.35万元”。

    10、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他才7、8岁就失去父母。”“7、8岁”应为“七八岁”。

    11、约数误用阿拉伯数字:“只有10几斤。”“10几斤”应为“十几斤。”

    12、竖排误用阿拉伯数字:除涉及代号、代码或序号之类不宜改动的阿拉伯数字外,其余一律使用汉字,不管阿拉伯数字“直立”还是“躺倒”都是不合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