鲇鲇鱼:五个理由说明武大郎是租房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56:58

五个理由说明武大郎是租房住

 

    前些时候新《水浒》热播,不少朋友对“烧饼哥”武大郎的住房是买是租产生了浓厚兴趣。有学者曾拿武大郎拥有上下两层沿街小楼来说明北宋市民生活的优渥,赵炎以为“拥有”一词不靠谱。一个卖烧饼的外来户,说难听点,就是流民,怎么可能买得起那么大的房子?《水浒传》里确实没有写明,但《金瓶梅》第一回倒是写得很清楚:原籍阳谷县的武大郎来到清河县,作为流动人口,先在紫石街“赁房居住”。后与潘金莲结婚,被原房东张大户的老婆赶出来,“遂寻了紫石街西王皇亲房子,赁内外两间居住”。你看,原来武大郎是租的二手房来住,这比较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

 

    宋代的物业交易,一般有五种模式,我们且来逐一说说,看看哪一种模式适合武大郎,就知道我的五个理由不虚了。

 

    第一种模式:出售。由于宋太祖对物业买卖规定得太麻烦,“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都得问遍了才行,即使买卖成功,签了合同(正契)还得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县衙、商税院各执一份,操作起来很难。尽管后来宋仁宗增加了房客和佃户们的优先购买权,但这些下人根本没有条件买房,而有房阶层卖房的热情也始终不怎么高。比如武大郎租的房子,还是皇亲国戚出租的呢。

 

    在宋代,你若建了或买了房子,再想卖掉,实在很麻烦。这就说明武大郎即使有钱恐怕也不太容易买到房子,买房子需要机缘的。

 

    第二种模式:抵押。宋代典当行业在唐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已经比较规范了,民间的、政府的,都有,政府还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抵当所”,南宋时又称“抵当库”。那个写词的柳永就曾当过衣服换酒喝。如果你手里有房,但需要钱急用,怎么办?可以将房子抵押给典当行,换取房子市价的五折左右的钱应急,当期注明是几年,利息多少等等,到时候支付利息赎回,若到期不赎,那么,房子就归典当行所有了。和今天的情形基本一样。

 

    典当行对于死当的房子可以上市销售,手续办起来也相对便捷,但前提是,武大郎是否有这样的关系和典当行进行有效衔接,他每天早出晚归忙生计,怎么知道典当行有房源?再说,凭他两文钱卖一个烧饼,牛年马月才能积累数千贯钱(每贯一千文)的房资?显然这一条也不可能。

 

    第三种模式:出典。这种模式比较奇怪,跟典当有些类似,但性质完全不太一样,理解起来很费劲。赵炎在微博里曾举过一个例子:宋初,有位官员叫薛居正,居官清廉,挣钱不多,倒辛辛苦苦置下一片房产。后来他死了,老婆孩子没钱用,就把房子让给别人住,还约好期限,只能住五年,五年期满,房子再还给他们。当然,这五年可不是白住,对方必须先付一笔钱,够薛家老小应急。或许您会说,这跟租房、出当不是一样吗?绝对不一样,您租房得掏房租,房租到了房东手里可是要不回来的;而交给薛家的这笔钱只是垫支,五年期限一到,您把房退了,钱一文不少还是您的。

 

    在这笔交易中,您实际付出的只是那笔钱五年期的存款利息,得到的却是五年期的房产使用权;薛家实际付出的只是五年期的房产使用权,得到的却是一笔五年期的无息贷款。在房子和钱的所有权都没有发生转移的前提下,一方暂时有房居住了,另一方暂时有钱应急了,房不起租,钱也不生息,双方各得其所,互惠互利,这就是出典。

 

    像武大郎那样的,如果是换成典房,只需要把一笔典房款付给房主,就能按约定期限,住上十二三年,到期后,典房款一文不少还是自己的。可惜武大郎只是一卖烧饼的,交不起那么一大笔典房款。

 

    第四种模式:活卖。这种模式比较罕见,但在宋徽宗年间确实出现过,政府也是支持的。有位姓王的秀才有一套老房子,就是缺钱,还欠了一屁股债。因为债主催得紧,王秀才只得把房子卖给了邻村的地主。按照时价,王家老房该值几千贯钱,地主却只给他三百贯。或许您又会说:那王秀才岂不太吃亏了?一点儿也不吃亏,因为交易并没结束,等这位王秀才有朝一日发了大财,他还能按三百贯的原价再从地主手里把老房买回来。

 

    在这笔交易中,王秀才实际付出的只是一段不定期的房产使用权,得到的却是一笔不定期的无息贷款;地主实际付出的只是一笔活期存款的利息,得到的却是一段不定期的房产使用权。在房子和钱的所有权都没有发生转移的前提下,一方暂时有钱用了,另一方暂时有房住了,房不起租,钱也不生息,双方各得其所,互惠互利,这就是活卖。

 

    武大郎的房子是不是“活卖房”呢?恐怕也不是。因为像王秀才这样的房主再落难,也不会找武大郎帮忙,这种信任度缺乏基础,无法建立。

 

    第五种模式:出租。即租住户每月向房主交租金,如果交不起租金,就会被房东赶出门。这种模式在当时比较常见,特别是在普通市民和小商贩圈子里非常流行,他们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住。通过“房牙”(相当于今天的中介机构)就可以形成合法手续。有的是先交租金后入住,有的是先入住再交租金,没有硬性规定,完全凭双方怎样约定。也只有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武大郎,可见《金瓶梅》的叙述比较符合宋代社会的客观现实。

 

    总体来看,宋代的物业交易,路子非常宽,自由度高,也很人性化,折射出那个时代经济秩序是多么的井然,连武大郎这样的“烧饼哥”也能租到皇亲国戚的房子住,难怪现在有人想回到宋代去生活。(赵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