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改是什么意思广东话:文革后揭批查运动和清理三种人资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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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后揭批查运动和清理三种人资料(4)  
 
 上海杨浦区的“揭批查”和“清理三种人”运动

 

    《杨浦区志》

    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4/node2249/yangpu/node45385/node45412/node61127/userobject1ai31510.html

    一、开展揭批查运动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之后,决定派工作组领导上海人民开展揭批查的斗争;接着,又任命上海市委新的领导成员。杨浦区委按中央和市委部署,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召开过几次上千人的揭批大会,举办学习班,对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上海的余党等的罪行进行揭发批判。1977年3月,区委扩大的全委会用14个半天时间开展“小整风”,区委3个副书记联系实际对错误问题作检查,许多干部对检查不满意,揭发批判了一些较严重的问题。

    5月底,中共上海市委派杨心培为组长、高华杰为副组长的工作组进驻杨浦区。6月10日,成立揭批查运动办公室。7月6日,市委决定由杨心培主持区委工作。11月杨心培调离后,市委任命高华杰为区委书记。市委工作组按照市委的指示,6月下旬起,首先在区级机关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揭批查,并对原区委、区革委会领导成员和有关组室负责人进行审查。11月18日,区委向全区党员干部作报告,清查工作在全区推开。经广泛发动和深入清查,基本查清与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全区确定清查对象57人(其中区委、区革委会机关有15人,包括区委副书记3人、区革委会副主任1人),其中作“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或错误的定性结论处理的13人,作为说错话做错事予以解脱的44人。对“文化大革命”初期参与夺权、残酷迫害干部群众的打砸抢分子也进行了清查。对31名犯有打砸抢问题的人进一步核实后,作定性处理的15人,其中问题特别严重的7人进行拘审,8人给以行政处分。1978年底,全区清查工作基本告一段落。对“文化大革命”中的突击入党对象,经审查在1983年6月前被清除出党或取消党员资格的有53人。

    在清查基础上调整领导班子。1978年4月,市委改组了“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区级党政班子,重新任命区委和区革委会领导职务。到1978年底,有40多名原市管干部重新回区党政机关和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将21名通过造反夺权或以“三工”(工总司、工宣队、工人代表)名义进入区级机关和工作部门任领导的,调回原工作单位劳动或工作。1978年2月起,先后恢复区委各工作部门,重新任命和全面调整各级领导班子。

    二、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

    通过揭批,初步澄清一些是非问题,但受当时“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影响,思想路线未能完全端正过来。1978年5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在《光明日报》转载发表,引发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区委在8月和10月,两次组织县团级以上干部讨论,引起强烈反响,开始冲破“两个凡是”观点。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坚决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后,区委即向区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传达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通知》。1979年1月,区委按市委部署向1500余名党员干部传达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几位中央领导人的讲话精神,并在全区进行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宣传教育。但当时对于三中全会精神领会不深刻,传达不完整,影响全面贯彻执行。3~4月区委又先后向基层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传达邓小平的“要维护毛主席的旗帜,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讲话。6~7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分批到区委党校学习,进行思想路线教育,统一对形势和三中全会路线的认识。8月,又贯彻市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补好“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这一课,加强思想建设。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简称《党章修改草案》)和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并作出许多重要决定。3月,区委除向21级以上党员干部传达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组织学习五中全会主要文件外,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轮训党员的指示,分批按系统轮训全区党员,学习《党章修改草案》、《准则》和《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同党中央在政治思想上保持一致的自觉性。1981年1月,区委按部署逐级传达1980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3月份开始采用区委扩大会议形式重新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主要文件,并联系实际清理“左”的思想,提高全面贯彻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历史决议》)后,区委又在党校举办县团级干部读书班,学习《历史决议》等重要文件,充分认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我党历史上作出伟大转折的重要意义。

    三、落实各项政策

    在开展揭批查的同时,区委在1977年7月即成立复查办公室,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逐级进行复查。到1978年上半年,7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和受处分党员案件的复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快步伐,对其他干部和非党群众的冤假错案也进行全面复查。1979年底,对冤假错案予以平反纠正的已有6361人。1980年后完成“文化大革命”案件的复查工作,共平反纠正6986件(其中受错误处理的党员822人),受迫害的陆续得到平反,受诬陷的也恢复名誉,对干部基本上按“文化大革命”前原任职务落实政策。

    对“文化大革命”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由于“左”的干扰和影响而错误处理的案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全部错的,全部纠正;部分错的,部分纠正”的精神,复查了2400多个案件,复查纠正了一批错误处理的历史老案,为13名地下党员恢复党籍或撤销原党纪处分以及更正党龄年限。原榆林区区长顾叔平在“三反”运动中被错误作为“严重右倾”而受到撤销区委委员职务的党纪处分,也在1982年6月复查纠正,撤销原来的党纪处分。对原由法院判处的案件则交法院复查,到1980年由法院改判的246件。

    1978年9月全部摘掉“右派”帽子;12月,区委成立“右派”审改办公室,复查纠正过去错划右派的569人(其中党员53人)。1979年2月,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建立以区公安分局为主的工作班子,受理审批“四类分子”材料2233份。对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给予摘掉帽子的1924人;对过去错定错划的给予纠正的231人,两者占受理审批材料总数的96.5%。5月,区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的精神成立“区别工作”领导小组,将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开来,恢复劳动者的成份。区委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原工商业者政策和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调整社会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物资和被侵占的私房,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清理,陆续发还或折价补偿。

    四、全面整党

    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整党的决定》后,区委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1983年12月起对全区851个基层,1071个支部的24413名党员,分两期五批开展全面整党,到1987年初基本结束。整党内容:学习整党文件,掌握思想武器;自觉对照检查;贯彻边整边改,促进各项工作;作出组织处理,办理党员登记。经过三年多的整党,全面完成“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要求。

    1984年6月,区委根据市委关于迅速、深入开展核查“三种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和把核查同日常干部考察严格分开的指示精神,建立区委核查“三种人”小组和办公室。核查工作基本上与整党同步完成;贯彻“既要坚决,又要慎重;既不要漏掉,又不要扩大化”的方针,查清“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案件495起(其中:非正常死亡246起,致伤、致残、致疯事件120起,其他事件77起,大案要案52起),共涉及责任者1050人。根据政策,区别情况,作了不同处理,被定为“三种人”的17人,定为犯严重错误的113人;上述两项130人中有党员93人,占党员总数的0.4%。

    在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工作中,全区参加整党的23437名正式党员中,办理了登记手续的23396人,占99.8%;暂不登记、缓期登记、不予登记的41人,占0.2%。受各种党纪处分的87人。各单位整党结束前,普遍进行自查、互查和“回头看”,解决一些整党中没有解决好和新出现的问题,力求整党不走过场。全区整党基本结束前,举办了“杨浦区整党成果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