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域2.4:辛亥革命讨满檄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02:47

  辛亥革命武昌首义布告全国文
  
  粤维我祖轩辕,肇开疆土,奄有中夏,经历代圣哲贤豪之缔造,兹成文明古国。凡吾族今日所依止之河山,所背服之礼教,所享受之文物,何一非我先人心血颈血之所留遗,故睹城邑宫室,则思古人开土殖民之惠;睹干戈戎马,则思古人保种敌忾之勤;睹典章法制,则思古人贻谋教诫之殷。骏誉华声,世世相承,如一家然,父传之子,祖衍之孙,断不容他族干其职姓。
  
  何物胡清,敢乱天纪,挽弓介马,竟履神皋。夫胡清者非他,黑水之旧部,女真之鞑种,犬羊成性,罔通人理。始则寇边抄虏,盗我财物,继则羡我膏腴,耽我文绣,利我国土,遂窥神器。惟野蛮之不能统文明,戎狄之不能统华夏,少数之不能统多数。故入关之初,极肆凶威,以为恐吓之计。我十八省之父老兄弟诸姑姐妹,莫不遭逢淫杀,靡有孑遗。若扬州,若江阴,若嘉定,屠戮之惨,纪载可稽。又复变法易服,使神明衣冠,沦于禽兽,而历代相传之文教礼俗,扫地尽矣。乃又焚毁书籍,改窜典册,兴文字狱,罗织无辜,秽词妖言,尊曰圣谕,戴仇养贼,谬曰正经,务使人人数典而忘其祖。是其害乃中于人心风俗,不但诛杀已也。
  
  呜呼同胞,谁无心肝?即不忆父老之遗闻,且请观夫各省驻防之谁属,重要之职权谁掌,其用意可揣知矣。二百六十年奸淫苛忍之术,言之已不胜言,至今日则发之愈迟,而出之愈刻也。今日者,海陆交通,外侮日急,我有家室,无以图存。彼以利害相反,不惜倒行逆施。故开智识,则为破其法律,尚技术,则谓扰其治安。于是百术欺愚,一意压制。假立宪之美名,行中央集权之势,借举新政之虚说,以为搜刮聚敛之端。而乃日修园陵,治宫寝,赉嬖佞,赏民贼,何一非吾民之膏血。饥民遍野,呼吁不灵,哀鸿嗷嗷,是谁夺其生产而置之死地。且矜其“宁送友邦弗与汉族”之谬见,今日献一地,明日割一城,今日卖矿,明日卖路。吾民或争持,则曰干预政权,曰格杀勿论。甚且将吾民自办之路,自集之款,一网而归之官。呜呼!谁无生命,谁无财产,而日托诸危疑之地,其谁堪之!夫政府本以保民,而反得其害,则奚此政府为!况乃淫德丑类,有玷华声耶?
  本军政府用是首举义旗,万众一心,天人共愤,白麾所指,天裂山颓。故一二日闻湘、鄂、赣、粤,同时并举,皖、宁、豫、陕,亦一律响应。而西则巴蜀,已先克复,东南半壁,指顾告成。是所深望于十八省父老兄弟,戮力共进,相与同仇,还我邦基,雪我国耻,永久建立共和政体,与世界列强并峙于太平洋之上,而共享万国和平之福,又非但宏我汉京而已。将推此赤心,振扶同病。凡文明之族,降在水火,皆为我同胞之所必怜而救之者。
  
  呜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想我神明贵族,不乏英杰挺生之士,曷勿执竿起义,共建鸿勋,期于直抵黄龙,叙勋痛饮,则我汉族万万世世之荣光矣。我十八省父老兄弟其共勉之!
  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
  ——摘自近代文史丛刊《辛亥革命》5

  
 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四年,岁次丙午十月吉日,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都督龚(1),奉中华民国政府命:
  照得鞑虏,原系东胡异族,游牧贱种。自汉、隋、唐、宋以来,久为我中华汉族之寇仇。有明末造,鞑虏逞其凶残悍恶之性,屠杀我汉族二百余万(2),据我中华,窃我神器,奴沦我同胞。我黄帝神明之胄(3)四百兆(4)之众,隶於奴界,巳二百六十年(5)於兹!汉族为亡国之民,中华隶犬羊之宇,凡我叔伯昆仲诸姑姊妹,曷任伤心。太平天国起义师於广西,誓必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以雪灭国之耻。乃曾国藩、胡林翼(6)等,不明大义,罔识种界,认盗为父,呼贼作君;竭湘军全力,自戕同种,致使汉族得恢而复堙,胡氛将灭而又振。湘人之罪,涸洞庭之水,不能洗其污;拟衡岳之崇(7),不能比其恶。凡我湘人,实无以对於天下!今者言清种界,特兴讨罪之师,率三湘子弟,为天下先,冀雪前耻,用效先驱。特数鞑虏十大罪恶,昭告天下,以申挞伐。
  鞑虏逞其凶残,屠杀我汉族二百余万,窃据中华,一大罪也。
  鞑虏以野蛮游牧之劣种,蹂躏我四千年文明之祖国,致列强不视为同等,二大罪也。
  鞑虏五百余万之众,不农不工,不商不贾,坐食我汉人之膏血,三大罪也。
  鞑虏妄自尊大,自谓天女所生(8),东方贵胄,不与汉人以平等之利益,防我为贼,视我为奴,四大罪也。
  鞑虏挟“汉人强,满人亡”(9)之谬见,凡可以杀汉人之势,制汉人之死命者,无所不为,五大罪也。
  鞑虏久失威信於外人,致列国乘机侵占要区,六大罪也。
  鞑虏为借外人保护虏廷起见,每以汉人之权利赠给外人,且谓“与其给之家奴,不若赠之邻邦”(9),七大罪也。
  鞑虏政以贿成,官以金卖,致政治紊乱,民生涂炭,八大罪也。
  鞑虏於国中应举要政,动以无款中止,而官中宴饮,颐和园戏曲,动费数百万金,九大罪也。
  鞑虏假颁立宪之文,实行中央集权之策,以削汉人之势力,冀固虏廷万世帝王之业,十大罪也。
  其余种种罪恶,不能尽书。特举大略,以昭天讨。
  凡我汉族同胞,无论老少男女农工商兵等,皆有歼灭鞑虏之责任。务各尽尔力,各抒尔能,以速成扫除丑夷、恢复汉家之鸿业。至现在为虏廷官吏者,宜革面反正,出郊相迎;若仍出曾、胡之故智,为虏出力者,以鞑虏视之,歼杀无赦!现在为虏廷将弁营勇者,宜闻风响应,倒戈相向;若仍效湘军之故智,死力相杭者,以鞑虏视之,歼杀无赦!本督师建立义旗,专以驱逐鞑虏,收回主权为目的。凡本督师所到之处,即汉族恢复之处,农工商贾,各安其业,不稍有犯;外国人之生命财产,竭力保护,不稍有犯;教堂教民,各安其堵,不稍有犯。当知本督师只为同胞谋幸福起见,毫无帝王思想存於其间,非中国历朝来之草昧英雄,以国家为一已之私产者所比。本督师於将来之建设,不但驱逐鞑虏,不使少数之异族专其利权;且必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不使君主一人独享特权於上;必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而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愈富,成不平等社会。此等幸福,不但在鞑虏宇下者所未梦见,即欧美现在人民亦未能完全享受。凡我同胞,急宜竭力以扫除腥膻,建立乐国。须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汉族者,世界最硕大最优美之民族;被鞑虏奴隶之,宰割之,天下之耻,孰有过於此者?!况鞑虏用意险恶,自咸、同(10)以来,利用以汉人杀汉人之手段,当锋刃、御炮弹者,汉人;论功行赏、握要权、执大政者,则仍满人。我汉人何罪,当为满奴?!汉人何劣,当被鞑虏食其肉而吸其血?!故鞑虏一日不歼灭,即主权一日不收回,汉族一日不存活。今政府已立,大汉即兴,鞑虏罪恶贯盈,天所不佑。凡我汉族,宜各尽天职,各勉尔力,以速底鞑虏之命,而赞中华民国之成功。用申大义,布告同胞,急急如律令!檄。

  我群易知注:

  (1)龚春台(?-1912),同盟会工人领袖、洪江会总首领、萍浏醴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原名谢再兴,又名张章年,号月楼。湖南浏阳人。农民出身,早年做过鞭炮工,当过兵。因对清朝政府不满,愤然加入哥老会,成为哥老会回龙山首领马福益属下的头目之一。1900年,参加唐才常的自立军起义。1904年冬,参加华兴会领导的长沙起义。起义流产后,马福益牺牲,龚春台被醴陵、浏阳和江西萍乡、宜春一带的会众推举为洪江会总首领。丙午年(1906年)春,他在同盟会员蔡绍南协助下,在萍乡蕉园召集数百会众秘密集会,称“奉孙中山先生命,组织革命机关,以备驱策”。龚春台以洪江会为基础,将哥老会其它派系和武教师会等联合起来,设立六龙山洪江会,被推为“大哥”。他将活动机关设在萍浏醴交界的麻石,公开发展会众,准备起义。几个月时间,洪江会会员就发展到近10万人。丙午年十月十九(1906年12月4日),萍浏醴起义发动。12月6日,龚春台率洪江会众2万余人,头裹白布,高举“官逼民反”、“灭满兴汉”的旗帜,一举占领萍乡县上粟市。起义军定名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龚春台任都督;同盟会员蔡绍南为左卫都统领兼文案司;会党首领魏宗铨为右卫都统领兼钱粮库都粮司,廖淑保为前营统带,沈益古为后营统带。起义军改元汉德(用黄帝纪元),都督龚春台还以“奉中华民国政府命”的名义发布了讨清檄文,揭举清政府的“十大罪恶”,提出“以驱逐鞑虏,收回主权为目的”、“只为同胞谋幸福”、“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愈富,成不平等社会”,全面阐述了起义的目的、纲领和要求。起义军与清军激战数日,终因力量悬殊,牺牲惨重而溃败,龚春台被迫潜逃。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他积极组织响应。南北议和后,龚春台于1912年到达汉口,因疾病发作,呕血数升,不久去世。
  (2)清军入关后,剿灭李自成、张献忠,消灭南明,平定三藩,镇压太平天国,任何一次屠杀的汉族及其他民族同胞都不会少于200万;加上扑灭回教起义,镇压大小金川土司、白莲教起义和捻军、义和团等,被清军和清廷直接屠杀的汉族及其他民族同胞不会少于1000万,因战乱致死者数以亿计。
  (3)“黄帝神明之胄”指中华人文始祖黄帝的后裔。
  (4)“兆”是数词,古时指1万亿,在此处指100万。“四百兆”指四亿汉族同胞。
  (5)自1644年清军入关,至1906年12月萍浏醴起义时,共260多年。
  (6)曾国藩(1811-1872)、胡林翼(1812-1861)都是籍贯湖南的清朝汉族官员,湘军的创始人及统帅,均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挽救清朝于危亡的晚清中兴名臣。《檄文》中说他们“不明大义,……认盗为父,呼贼作君,……自戕同种”,是罪犯和湖南人的耻辱。
  (7)“衡岳”指南岳衡山,为我国五岳名山之一,是湖南最有名的山。
  (8)满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约6000年前,在东北的肃慎人就是满族的先祖。满族旧称女真,1636年后改名满洲族。女真人的祖先叫武笃本贝子,传说他是是天神阿布卡恩捏出来的泥人,又说是卧拉多妈妈(也叫穹宇妈妈)所生。卧拉多妈妈是满族创世神话中的天上神女之一,她有着人的身子,长着鸟的翅膀,身穿白色鸟羽皮袍,肩挎着小皮口袋,里面装着满满的星星,是半人半禽的神邸。 
  (9)“汉人一强,满人必亡”及“宁赠友邦,不与家奴!”均为清朝末年军机大臣刚毅(1837年-1900年)所说。
  (10)“咸、同”是清文宗咸丰皇帝(1851-1861在位)、穆宗同治皇帝(1862-1874在位)两个皇帝的年号,指他们在位的时间。

  来源:民国《建国月刊》

  
  
  辛亥革命军奉天讨满檄文

  夫春秋大九世之仇,小雅重宗邦之义,况以神明华胄,匍匐犬羊之下,盗憎主人,横逆交逼,此诚不可一朝居也。惟我皇汉遗裔,弈叶久昌,祖德宗功,光被四海。降及有明,遭家不造,蕞尔东胡,曾不介意。
  
  遂因缘祸乱,盗我神器,奴我种人者,二百六十有八年。凶德相仍,累世暴殄,庙堂皆豕鹿之奔,四野有豺狼之叹。群兽嘻嘻,羌无远虑。慢藏诲盗,遂开门揖让,裂弃土疆,以苟延旦夕之命,久假不归,重以破弃。是非特逆胡之罪,亦汉族之奇羞也。幕府奉兹大义,顾瞻山河,秣马厉兵,日思放逐,徒以大势未集,忍辱至今。天夺其魄,牝鸡司晨,块然胡雏,冒昧居摄,遂使群小俱进,黩乱朝纲,斗聚金璧,以官为市,强敌见而生心,小民望而蹙额。犬羊之性,好食言而肥,则复有伪收铁道之举,丧权误国,劫夺在民。愤毒之气,郁为云雷。由鄂而湘而粤而川,扶摇大风,卷地俱起。土崩之势已成,横流之决,可翘足而俟。此真逆胡授命之秋,汉族复兴之会也。
  
  【注】檄文是古代用于征召,晓谕的政府公告或声讨、揭发罪行等的文书。现在也指战斗性强的批判,声讨文章。
  

  1911年黄侃辛亥革命的檄文

  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
  ——黄侃
  
  中国情势,事事皆现死机,处处皆成死境,膏肓之疾,已不可为。然犹上下醉梦,不知死期之将至。长日如年,昏沉虚度,软痈一朵,人人病夫。此时非有极大之震动,极烈之改革,唤醒四万万人之沉梦,亡国奴之官衔,行见人人欢戴而不自知耳。和平改革既为事理所必无,次之则为无规则之大乱,予人民以深痛巨创,使至于绝地,而顿易其亡国之观念,是亦无可奈何之希望。故大乱者,实今日救中国之妙药也。呜呼!爱国之志士乎?救国之健儿乎!和平已无可望矣!国危如是,男儿死耳,好自为之,毋令黄祖呼佞而已。
  
  
  1911(清宣统三年)初,黄侃在武汉为《大江报》写此时评,江汉震动,革命士气为之大振。未几,辛亥变作。
  
辛亥革命网 > 辛亥写真 > 纪实 > 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http://www.xhgmw.org/archive-561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