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炳桦电视剧: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52:18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劳社办〔2009〕104号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冀人社〔2009〕2号)精神,省厅正在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在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以前,为做好当前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工作,确保我市征地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社会保障费的提取。征用集体农用地的,各县暂按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各区暂按征地区片价15%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新政策规定出台后,多退少补。
2、设立预存款账户。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预存专户,征地报批前,各县、区政府或用地单位按照核定的额度,将社会保障费划入市局的预存款专户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县、区所报材料,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征地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已办结参保手续,上划的社会保障费再拨付各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征地未通过批准的,退回原缴款单位。
3、风险基金的提取。继续提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其中:三个城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的提取标准和筹资渠道,仍按秦政(2006)17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提取标准。
4、审核权限。扩权县的征地项目,需报省政府审批的,由扩权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审批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审核意见;需填报的新认定表附后。
5、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主题词:被征地农民 审核 通知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