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婴 西西弗斯 txt:官场三害:官霸、官痞、官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55:11


    眼下官场,有三种官,虽非皆贪官污吏,也不杀人放火,但滥用公权,混迹官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败坏党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度,损伤人民群众利益,危害尤甚,国人深恶痛绝。那就是“官霸”、“官痞”、“官僚”,可谓“官场三害”。

    先说“官霸”。现成的例子就是李志强。“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这位山西保德县住建局副局长,算是小吏,在官场车载斗量,然而他却与文强比肩,荣膺大“官霸”之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细究起来,他的确名不虚传。在他身上,“官霸”特征显著,具备官的身份,兼并霸的蛮横,既有流氓的无耻,又有黑道的残忍,堪称“官霸”典型。飞扬跋扈,横行霸道,嚣张至极。刁难凌辱干部群众,挤走三位“一把手”;把局印抢夺在手,行施正职权力,无法无天,顺者为友,逆之为敌。在淫威之下,同级无能无力,下级怒不敢言,监管部门乏力,就连上级领导也惧怕三分。若不是贪污受贿、违法违纪东窗事发,此“官霸”还不知道要霸道多少年。类似李志强这样的“官霸”,在各级官场大有人在,有的比李志强还要霸道几分。不幸的是,这些地方以“求稳”为名,行好人主义之实,致使“官霸”有恃无恐,我行我素,横行无忌。

    次说“官痞”。“痞”者,流里流气之谓也,如兵痞、文痞等。而“官痞”,即染上流气作风的“官”,故被人称之为“官痞”。十多年前,“官痞”在一些地方官场崭露头角,引人关注,媒体也载文鞭挞,然至今却有增无减。“官痞”其特征是:道貌岸然,附庸风雅;阳奉阴违,表里不一;当面是人,背后为鬼;表演作秀,八面玲珑。对上司低头哈腰,对下级和颜悦色;对百姓虽不颐指气使,百般刁难,但既不办事也不解难。“官痞”不作为也不乱为,不贪小便宜也不吃大亏,不招事也不怕事。“官痞”处事圆滑,精于世故,能说会道,长袖善舞,不求上级赏识,也不被领导厌恶,虽难以实现官运亨通,但从不会有失去饭碗之虞。与“官霸”相比,虽有血缘关系,又不能等量齐观。那就是,“官痞”不像“官霸”那样飞扬跋扈,面目可憎,胡作非为,是典型的死乞白赖、人事不干、嬉皮笑脸的“公仆”形象。

    最后说“官僚”。对于“官僚”,大家熟悉。中国古代指在衙署办事的官吏。后常用作贬义词,指不负责任的政府官员。“官僚”是通过奉行官僚主义表现出来的。其表现形式: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饱食终日,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独断专行,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主义地瞎指挥等。还有命令主义、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等。我们党反对官僚作风和官僚主义几十年了,但仍然存在,尤其在基层更甚。坊间有“官不大、僚不小”之说。近年来,“小官大贪”、“小官大霸”现象较为多见,人们也已见怪不怪。其实“小官大僚”也愈演愈烈。百姓到基层政府,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进了门也得“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有些官虽然小,但也是专行独断,一手遮天,一说就算。那些小县官、小局官、小乡镇官,也多是官气十足,颐指气使,没有“公仆”的样子,百姓很有微词。

    “官霸”、“官痞”、“官僚”,虽名称不同,表现形式不一,但这三种官之间互有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关系上看,“官僚”是源,“官霸”、“官痞”是流。或者说,“官僚”再加主义是土壤,“官霸”、“官痞”由“官僚”滋生。所以,同为官场三害,“官僚”加“官僚主义”,比“官霸”、“官痞”害处更大。要清除“官霸”、“官痞”,首先要杜绝 “官僚”加“官僚主义”,否则,“官霸”、“官痞”很难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