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的人有哪些:三人“躲雨死”事件 县政府写检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5:31:25

三人“躲雨死”事件 县政府写检查

http://www.shxb.net [2010-9-20 10:07:09] 生活新报 进入论坛

 

“三人盗采中毒身亡 镇党委说是‘躲雨死’”追踪
南华县政府被责令写检查

6月25日,本报以《盗采煤矿三人中毒 镇党委说是“躲雨死”》为题,报道了南华县3村民在废弃煤井采矿中毒死亡,却被当地党委政府以这3村民是“躲雨死”上报。本报报道引起了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煤监局的高度重视,责成楚雄州政府成立“6·18”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真相。昨日,楚雄州政府向本报公开了“6·18”事故的调查结论及对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南华县政府、红土坡镇党委和政府及红土坡镇主管煤矿工作的3名主要负责人均被责令写书面检查。

事故调查结论 与本报报道一致

根据调查组的认定,李先龙、青开龙和刘正海3村民属于擅自进入废弃煤洞,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李先龙等三人中毒窒息死亡。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

李先龙、青开龙和刘正海三人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过高的废弃煤洞,导致三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的发生;

南华县政府及其负有打击煤炭私挖滥采职责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红土坡镇人民政府打击私挖滥采等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督促政府炸封废弃煤洞,导致废弃煤洞存在,为“6·18”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红土坡政府及其负有打击煤炭私挖滥采职责的相关站所、龙潭山村委会对李先龙等三人的私挖滥采行为打击不彻底,发现李先龙等三人有私挖滥采行为后,仅将南华县国土局下发的《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交给李先龙,而不是及时炸封废弃煤洞、没收非法私挖出的煤炭,为“6·18”事故的发生留下根源。

楚雄州人民政府“6·18”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指出,红土坡镇“6·18”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楚雄州煤炭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客观上是人员少、装备差、经费紧张,产煤县市之间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不够,主观上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畏难情绪,打击力度不够,致使打而不散、禁而不止、死灰复燃的私挖滥采行为在局部村寨依然很突出。

红土坡镇
书记镇长写检查

对于网上流传的南华县红土坡镇“6·18”事故“躲雨死”的说法,经调查组调查取证,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8时,南华县红土坡镇政府所在地未下雨,事故发生时,龙潭山村委会草籽地村毛家山也未下雨,“躲雨死”的说法是由于红土坡镇党委、政府6月18日事故发生后,19日上午在向南华县政府上报事故情况时,没有认真核实事故发生地村民猜测刘正海、青开龙和李先龙是因进洞避雨而缺氧窒息导致死亡的说法,没有认真查实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直接将村民猜测上报南华县政府。6月19日下午,红土坡镇党委、政府再次向南华县政府上报情况时,否定了刘正海、青开龙、李先龙是因进洞避雨吸入有毒有害气体而中毒窒息死亡,而是李先龙、青开龙到红土坡赶集时,共同商量一起到毛家山装煤,在到一废弃煤洞内拿装煤工具过程中,李先龙等三人相继发生中毒窒息死亡。

9月1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责成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向红土坡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红土坡镇党委、政府分别向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南华县人民政府分别向楚雄州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龙潭山村委会村民李先龙、青开龙和刘正海3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擅自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过高的废气煤洞而中毒窒息死亡,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鉴于3人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南华县红土坡镇党委书记罗富生、镇长李育辉和分管副镇长张军3人,虽然也对龙潭山村委会行政区域内打击煤炭私挖滥采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事故矿洞的存在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责成其向南华县委写出书面检查。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