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在民间:汉奸发生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4:42:59

汉奸发生学

 

李零

 

中国式的悲剧常常都悲在一个“冤”字。关汉卿写《窦娥冤》,感天动地,令六月飞雪,还只能算“小冤”。若名高如岳武穆,下场是风波亭,那才叫“冤杀英雄实可怜”。

为追求悲剧效果,由作者安排,“英雄”多半是“受气包”。气从这边打进去,再从那边放出来。如果套用西洋美学的话,便叫“宣泄”或“净化”(katharsis)。比如林教头的“夜奔”吧:

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生流落。

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

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

实指望封侯万里班超,生逼作叛国红巾,背主黄巢。

作者越是在其“忠义可感”方面添油加醋,看客的情绪就越是容易“逼上梁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气急了,就连“叛”、“背”二字也会顿生光辉,即使斯文人也难免露粗俗相,终于怒吼一声:“妈的,跟丫磕了。”

中国的“受气包”跟主子“磕了”,往往会一发不可收:岂止陆谦可杀,高俅可杀,便是龙庭也可上,鸟位也可夺。成功了,做真龙天子,那是替天行道;失败了,算一条好汉,也有百姓心疼。即使气无所施而滥杀无辜,喝彩者也照样有之。此类杀人狂,明明想杀某人,却拿他人出气,只求场面的壮观和引人注目,表演和欣赏都是象征性的。故只要不杀到自己头上,看客的心理可以相当残酷。——可问题是:假如这背叛者背叛的并不是哪一位“主子”,而就是咱们这“可爱的中国”,事情又会怎样?答案不用说,谁都知道,那叫“汉奸狗日的”或“狗日的汉奸”,人人得而诛之,谁也不能原谅。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不知道。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或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不仅抗辽抗金抗蒙抗清不及见,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我对汉奸的知识最初是“抽汉奸”(抽陀螺),后来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比如用短刀割汉奸的脑袋),再后来才是铺天盖地从影剧书刊灌入头脑的一连串名字,如秦桧、吴三桂、汪精卫,等等。在我印象里,汉奸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辨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于男人就像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侠骨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明史·列女传》曰:“盖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制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闾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倜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之思,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著。”我们若以此种夸张看历史,虽有简洁明快、鼓舞人心之效(只问“有骨头”、“没骨头”),但流弊是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于是我想,为了教育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如果有人能写一部并非脸谱化的《汉奸史》出来,原原本本,入情入理,那真是功德无量。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的概念相当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很像现在的美国,是个“大坩锅”(Melting Pot)。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惜搬吴兵入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咬牙切齿,扬言“我必复(覆)楚”。他说“子能复(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于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余战,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而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做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汉奸”。当然准确地说,这是一种“汉奸机制”。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汉奸都是个人而不是组织,都是明摆在面上而不是隐藏在背后。

读《史》、《汉》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地方吏治虽号称“破觚为圜,斫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逗桡当斩”,“失期当斩”,“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而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只有痛诋我们“汉奸传统深厚”的一位少数民族作家曾到外蒙凭吊李陵,不但把卫青、霍去病骂了,就连苏武也没好词,反而说“当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见张承志《杭盖怀李陵》(散文)。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也真倔,居然说“归易耳,恐再辱”,“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复。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况且如果我是叛徒,何必赦?如果不是叛徒,又该谁来原谅谁呢?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以亚洲大陆游牧/狩猎型民族与农业型民族的长期对抗为背景,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潮是宋元之际,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读李治亭先生的《吴三桂大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像,“将军一怒为红颜”,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1612-1678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生(1-32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33-67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连本阶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树一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他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安内而后攘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他也考虑过投降李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官,专以抢掠金帛女子为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毅然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清而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实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级仇”超过“民族恨”,“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做出其最后的选择,内心一定非常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得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却有所不同。它的代价虽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父讨贼是“义”)。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做申包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如说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到边将,从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明却导致覆明,正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挽抱薪救火之(误)。本镇刺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举。以故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和圆满,不惜编造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上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如李陵),三十年的卧薪尝胆(如勾践),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

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

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历史角色,还浓缩了“汉奸发生学”的曲折微妙。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现在,因“胡汉之争”的消亡,“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尽管伴随现代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种族、民族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被动适应,往往不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着此类敏感。比如近来人们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1995年3月26日作于北京蓟门里寓所,原刊《读书》1995年10期,87~93页)

[补记]

今年是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暑假,我在西雅图参加过由海外华人举办的纪念活动,包括学术演讲和图片展览。我儿子是活动的热心参与者。他在电脑网络中慷慨陈词,激烈抨击他认为“忍无可忍”的很多“汉奸言论”。我不赞同他把这些在他看来缺乏“爱国热忱”的同胞视为“汉奸”,但我承认,我从他和他亲自操办的活动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在精神上深受感染。突出感想有三点,附志于此:

(一)资本积累是个残酷的必然过程,先富是靠先抢。英、法、美等国是先抢者,德、日等国是后抢着,我们是被抢者。日本的“委屈”是属于后抢者的“委屈”,他们是靠抢中国才攒下家底。中国被抢后,“自力更生”等于自己抢自己,这是悲剧。中国近百年来贫穷、动乱不已,表面上是“内部积累”问题,实际上全和被抢有关,特别是同被日本抢有关。外因胜于内因。

(二)兵法讲知己知彼,日本在打中国之前,对中国研究得很深很透,但我们对他们却从上到下都不了解,特别是对他们心里想什么更是毫无所知(比如《李香兰》剧的“忏悔”,我们就看不懂)。过去我们老是讲“改造国民性”(这是从日本学来的),但现在作为战争教训中最重要的一条,我看倒是应该叫日本人改造一下他们的“国民性”(可他们最恨的就是麦克阿瑟提出的这一主张),特别是他们那种很容易同“现代化”合拍而又野蛮得出奇,有如“机器杀手”的性格,让他们受点“再教育”。

(三)同西方学者打交道,我常常可以听到他们对中国人的“爱国主义”很恼火。但在我的心目中,中国人的“爱国主义”其实并不强烈,或者至少是远不如只用国货的日本人和朝鲜人那么强烈。利玛窦就讲过:“日本民族,虽然比起中国来很小,但他们凶狠好斗,中国人很怕他们。”二次大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大概是最受宽容但在内心深处最不服输也最不认错的民族。尽管我们同情过广岛(小时候,我看过他们的画展),可他们对南京又怎么样呢?在日本真正忏悔之前,普济主义(aniversalism)恐怕是早了点。(1995年10月25日于北京蓟门里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