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月瑶:村民自治的阶段性发展与深层次矛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05:55

村民自治的阶段性发展与深层次矛盾
                              --基于对S镇村两委换届调查的思考


党的十五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而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总人口2/3以上的农业人口大国,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就是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实行自治。自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乡村民主政治伴随着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推行而得到飞速的发展,基层群众的民主自治意识和民主自治素质逐步提高,对于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的合法性与合程序性要求普遍提高。特别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乡镇政府对于村两委的依赖性明显减弱,为乡镇政府在指导村民自治过程中保持中立立场创造了客观条件。同时,基层干群关系更多的是基于群众对于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求,村民的民主政治诉求越来越强烈,参政的积极性普遍高涨,村干部职务的吸引力增强。正是在这样的特殊的政治生态环境下,今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村民自治也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


一、村民自治的阶段性发展


1,选举政策宣传到位。换届选举前,政府对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并通过培训班的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举政策的具体掌控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群众对选举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的理解和认同程度加深,为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思想和舆论基础。

1,选举政策宣传到位。
换届选举前,政府对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并通过培训班的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举政策的具体掌控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群众对选举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的理解和认同程度加深,为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思想和舆论基础。


2,选举程序执行到位。这次换届选举基本上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各个程序都努力做到不走过场,要求做出实效。特别是流动票箱,真正走到了各家各户。由此增强了选举工作的合法律性与合程序性,也赢得了广大群众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普遍认同。


3,选举立场保持到位。乡镇政府在指导选举的过程中大多是保持了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带观点,不定调子,这不仅增强了群众参选的信心和积极性,而且提高了乡镇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在我们发放的300多份抽样问卷调查中,有93.2%的群众认为在S镇本次两委换届选举中,镇党委政府保持了公正公平的立场。


4,选举工作准备到位。选举前召开了动员会、培训了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成立了选举领导和组织机构、开展了村帐清理工作等等。这些准备工作的到位,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保障换届选举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调查的S镇全镇43个村,已选举成功的有43个村,这就是选举工作准备充分的结果。


5,干部职数把握到位。党委和政府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村情村况实际出发,确定村两委职数,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S镇43个村原有村干部160人,现任村干部139人,精简21人,其中实现“一肩挑”的有32个村,占74.5%。


二、村民自治的现实中不足


1,村级帐务混乱,群众对村干部产生信任危机。

部分村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移交帐务困难,成为影响选举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个村18年没有清帐,财务管理十分混乱,群众对村干部怨言很大,认为是村干部贪污腐败造成了帐务混乱的局面。因此,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程度越来越低,甚至对选举也产生了抵制情绪。


2,选举竞争激烈,村干部内部团结面临挑战。

国家不仅全面取消农业税,而且加大了对农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客观上增强了村干部职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再加上“一肩挑”的普遍推行,原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之间的竞争更是激烈,所以为拉选票而互相抵毁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是存在的。而选举结束后,当选村干部之间由于之前激烈竞争在彼此心理上留下了负面影响,对以后工作的开展和内部团结都带来了挑战。有一个村的原任村主任与支部书记对选村主任没有成功,但由于复式选举成为村会计,他在心里对村支部书记“抢了”其主任之职耿耿于怀,有消极待工情绪。


3,干部年龄偏大,惯性思维和利己思想注定难有作为。

S镇村干部年龄在50岁以上的有72人,占52%,其中60岁以上的有11人,而40岁以下的只有15人,占10%。由于年龄偏大,有些村干部大多用习惯思想开展工作,基本上是等待乡镇政府给予工作安排,缺乏创新意识、创新动力和创意能力。这其中有的干部甚至是为了以村干部职务来养老,有的是害怕自己没有当干部了自己以前贷到村里的钱会收不回来。所以,他们的私利动机远远大于公利动机,而不是从为村民做实事、谋实利的角度来当好村干部,这就注定他们中的一些人难有作为。


三、村民自治的深层次矛盾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结果,也是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的体现和发扬。但在村民民主政治的现实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影响和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发展。


1,少数群众的“热情有余”与多数群众的“理性无知”之间的矛盾。

目前,村民参政热情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局面,非常热心村民自治和非常反对村民自治的都是少数。而处于中间的绝大多数群众主动参政的热情并不高。一方面,所谓“热情有余”是指有少数群众极度“热心”于村民自治,也极度渴望自己能当上村干部,甚至为此目地而拉票、贿选、抵毁别的竞争者。而另一方面,由于选举、投票、参政等活动都必然会占用多数群众的生产生活时间,并可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那他们就会权衡自己的成本收益。如果成本太高,而选举、参政又不会明显增进或减少其既得利益,那么,他们往往会有“搭便车”心理而寄希望于别人去投票、参政而使自己坐享其成,这就是一种“理性无知”,显然会影响到选举结果的代表性和村民自治的政治合法性。


2,村组干部维护村民整体利益与满足特殊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

村干部是由全体村民通过政治过程以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来的,他们就理应为全体村民服务,理应增进和维护全体村民的整体利益。这既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村干部看问题、办事情往往不从全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而是满足了特殊群体、小圈子的利益,例如他们所在的村民小组或周围几个小组的利益,亦或是直接体现同姓氏人的利益等等。


3,村组干部实现公共利益的角色要求与满足自身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如前所述,村干部是基于群众对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要而产生的,是基于增进和维护村民的公共利益而产生的。作为村民公共利益的直接代表者,村干部有责任和义务自觉地维护公共利益,履行“公利人”的角色要求。但事实上,村干部与一般人一样,有自己的私人利益,表现出“经济人”的行为倾向,追求个人效益的最大化,甚至有些村干部可能为一己之私利而侵蚀公共利益,例如截留粮食补贴、以计划生育工作为名收受好处等等。与此同时,由于村组干部工资待遇普遍不高,更缺乏养老保障,他们从前任老支部书记离职后的艰苦生活中觉察出自己以后的生活不容乐观,所以也就很难全心全意地投入本职工作,甚至萌发“私利为先”的行为动机。


4,村民争取和维护个人合法权利与无限索取的行为倾向之间的矛盾。

村民自治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种政治过程和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和维护村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这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核所在。所以,村民合理合法地争取和维护个人合法权利是必要的,也是理所当然的。而实际上有些村民存在无限索取的行为倾向,总是希望将集体的也纳入为自己的,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国家来的钱一分也不能少,否则就去上访;自己应该交的钱一分也不愿出,即使是“一事一议”的公益事业收费、农田水费等其他由国家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同时,对村干部也提出了过多的不切实际的要求,例如有些群众要求村干部务必修好村内公路、改造村内学校,但又反对摊一分钱、出一份义务工,那么村里面从哪里有资金完成这些“责任”呢?(作者:屈双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