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奥taew同居:【美女柳岩】72《“同居”与“心跳”》大图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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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2010-09-21  
《同居》 

  有那么一段时间,有个女孩天天到我这里过夜睡觉,我们甚至不时拥抱。她总是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惶恐匆忙地奔下山,然后在山脚的路口坐上早就打好的出租车赶赴我家。 

  日子久了,司机们都认得她,有一回还听见司机在对讲机说:“唉!不就又是去接那个小姐。” 

  她笑着对我说:“他们一定以为我是出来做生意的。”  她不是,没有人是这样子来做生意的,老是背着一个巨大的袋子,里面装了各种日用品,比如说隐形眼镜药水。这些东西我都有,但她还是坚持自己带来。何况她每个晚上都在,又何必那么麻烦,东西都放我那不就行了吗?不,她坚持如此。
 
  后来我们发展出一套仪式性的对答。一打开门,我必须问:“哇!为何背着这么大的袋子?”然后一口气冲上楼梯的她一定喘着气红着脸的回答:“因为我要搬过来住了。”
 
  她当然没有搬过来住,我也不曾要她留下。她还是照样睡前把衣物杂物一一取出,罗列床前,然后第二天又把它们都放回袋子里,离开。有时候甚至一觉醒来就看不见她了,周围干干净净,好像昨夜的事不曾发生。直到夜里,门钟再响,我再一次问她:“哇!为何背着这么大的袋子?”她再一次回答:“因为我要搬过来住了。”
 
  后来她消失了,果然什么东西也没有留下。但我记得好像有一只耳环,一枚断了带子的手表;还有一张她在泰国某处海滩拍下的照片,阳光灿烂,海水正蓝,她稍稍皱眉对着镜头微笑,很白很亮。
 
  这几天收拾家中杂物,怎么都找不到这些东西。我怀疑这个人是不存在的。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久久不能释怀。很难用几句话来形容那一刻内心的感觉。但我知道,这种感觉,是真实的,就好像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一样,我记得我是分明经历过这样的片段的,要命的是,我发誓我真的真的回忆不起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回忆,是需要故事的绝对主角两个人的记忆拼凑才行,一个人的回忆,无论如何都有偏差,不可能准确。因为每个人都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无法妥协和自拔。
 
  如果梁文道的这个故事是真的,我可以替这个女孩解释他的怀疑和不解。
   假设此刻我就是那个女孩,让我来讲述这个故事吧……
        《心跳》  

  我有一份不那么忙却很无聊的工作,这份工作是我的一个过渡。我知道再不工作,我会死的,我的心冷漠的连跳动都比常人缓慢,旁人总是无法激怒我,有情绪让别人看到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其实,我只是懒,我住在山上,那里静,和我目前的气场很合。

  有一天,我在山下的书屋里碰到了一个有趣的人。我发现我的心跳比往常快了些,不,是快乐些。他大概无法看得出我的心,因为我的脸上没有透露任何的痕迹。可是我看得出,他喜欢直接的盯着我,努力的研究我。我们从一开始就斗志斗勇、剑拔弩张。 

  我想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于是我有了一个计划。她们说,征服一个男人让他臣服于你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习惯有你的存在。习惯一旦有了,就不会变了。这是对付男人、得到男人最好的办法。我每天十二点会出现在他家,就像《一千零一个故事》一样,我希望有一天,他离不开我了,就会让我留下。
 
  幸运的是,我每天带着微笑出现的时候,我的国王没有判我死罪。不幸的是,天亮的时候,他也没有让我留下。他也许不知道,每天我收拾行囊要离开的时候,就在他冷静的为我开门的那一瞬。我只能决定再为他重新来过一次。我不知道他关上门的时候在想些什么,我知道他还是在研究我,如果我能让他看到我的眼泪,大概一切就简单多了吧。可是那不是我,更不是我的习惯。我不会为了得到而不择手段,尽管对他,我动用了我的计划。
   有一天,我确定了,他是不会让我留下来的。我还是留下了一丝线索给他:一只手表和一只耳环。手表是希望他能记得十二点是我会出现在他眼前的时间;耳环是女性的标志和象征,他应该会记得我微笑时可爱的样子吧。当然他大概也会把我忘记,因为这两样东西,我其实从来也不用。我是敏感性皮肤,无论戴手表还是耳环通通都会严重过敏。 

  我是不是有点傻,我爱上了一个无法对我动心的男人,实施了一个失败的计划。我有时会在想,他是不是也有一颗和我曾经一样无法跳跃的心。 

  她们跟我说过,千万别碰到这样的一个男人:“想象一个男人生来就少了一颗心,他善良幽默、彬彬有礼,可就是少了那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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