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导引术口令mp3:孙杨戳中举国体制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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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为领袖型体育明星,就遭遇“被代言”——

孙杨戳中举国体制软肋

本报记者 慈鑫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9月01日   04 版)

    孙杨在上海游泳世锦赛中。CFP供图

    “太多的无奈!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我只想维护自己权益!最气愤的是带我去北京的领导知道一切,把我当白痴一样蒙在鼓里”——从前天晚上一直到今天中午,孙杨不断更新微博表达他对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不满,因为在他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被游泳中心安排参加了某饮料的代言活动,他的肖像也已出现在该饮料的包装上。

    运动员无条件地满足运动队的商业活动要求,在中国各运动队早已司空见惯。公然质疑这一行业“潜规则”,孙杨可谓第一人。孙杨的母亲杨明这两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孙杨一家的不满。杨明认为,既然是使用孙杨的肖像权,游泳中心就应当尽到告知的义务,让孙杨一直蒙在鼓里的行为更像是欺骗。杨明同时也对孙杨代言广告理应获得相应的经济权益提出了主张。

    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则认为,“孙杨是国家培养的运动人才,国家队现在需要你,你是有义务代表国家队参加签约仪式的,更何况每年中心都会拨款五六百万元送运动员到澳大利亚、美国训练,还不算请外教的钱,孙杨也从中受益了。”

    尚修堂认为,游泳中心今后在与运动员沟通上有需要加强的地方,但个人服从组织的主导思想不会变。

    事实上,中国体育界近年来发生的运动队与运动员个人权益的纠纷并不鲜见。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跳水运动员田亮被开除出国家队,原因就是田亮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商业活动过多,经济收益没有按规定与国家队共享。2006年,以彭帅为代表的中国女子网球运动员炮轰国家队管理体制,运动员认为奖金分配不合理也是主因之一。

    “这是中国运动员个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的表现。”北京大学中国体育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文义今天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明星运动员的商业价值正在不断攀升,像孙杨这样的年轻运动员,其潜在的商业价值不可估量。这一点,游泳中心看得到,孙杨及其家人也很清楚。

    “运动员虽然由国家培养,但其个人努力和付出也十分重要,在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和利用上,应由国家队和个人两个主体共同分享利益。目前的情况是,某商业品牌是否适合这名运动员,赞助金额是否体现了运动员应有的身价,运动员本人无权过问。外界甚至有这样的担心:一名运动员明明具备100万元的身价,但中心相关负责人因种种原因,以10万元的价格就签了代言合同。”何文义说,“这种情况在现有体制下不是没有可能。这反映出另一个问题:在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体系中,运动员的商业开发是非市场化的。”

    何文义认为:“国家体育总局应当为运动员建立专门的经纪团队,在运动员商业价值开发上,尊重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决定,建立透明化的国家与个人经济收益分账系统,既充分发掘和利用好知名运动员的无形资产,也让国家和个人均得到恰当的回报。”

    何文义表示,孙杨对个人权益的伸张是合情合理的,现在有此意识的中国运动员其实不在少数,只是敢于公开表达这一心声的运动员少之又少。“孙杨的实力极具竞争优势,国家队不得不用他。但很多项目,尤其是中国一些传统优势项目上,具备同样实力的运动员为数众多。国家队掌握着用谁、不用谁的选择权,运动员为了获得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的资格,不得不屈服于国家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即使他们认识到个人经济权益正在受到侵害,也只能忍气吞声。”

    此外,中国竞技体育的职业化水平过低,导致绝大多数运动员无法像国外职业运动员那样,依靠比赛奖金和商业赞助维持运动生涯,只能在经济上依附于国家。何文义表示,这也意味着举国体制下现有运动员商业价值开发机制与运动员自我知识产权意识觉醒之间的矛盾,还会延续很长时间。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