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玛丽医院官网:方宏进谈举报内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4:16:43
方宏进谈举报内情 停滞三年准备写书

方宏进倾听主持人 方宏进聊事件

 

9月15日,历时三年多的方宏进涉嫌诈骗案结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方宏进方面表示由于负责侦办该案的河北隆尧县公安局未退还120万涉案款,其将于近日向河北省检察院举报隆尧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涉嫌违法的行为。9月17日下午,方宏进和律师莫少平做客新浪详述案件始末及举报内情。方宏进称由于涉案,自己工作已停滞三年,目前准备写书。而谈到今后的计划,他表示只想做不出名、不露脸的事。以下为聊天实录:

主持人:欢迎各位新浪网友,这里是新浪直播间,我是主持人赵宁,今天做客直播间的是知名主持人方宏进以及律师莫少平先生,欢迎两位嘉宾。请和我们的网友打一声招呼。

方宏进:主持人好!网友大家好!

莫少平:大家好!网友好!

主持人:事件始于2008年5月份,河北省隆尧县检察院开始立案侦查,到今年9月15日,河北省隆尧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历时三年三个月的时间,第一时间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方宏进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方宏进:拿到法律凭证了才回应,我不打嘴仗

方宏进:我知道以后,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尽快找到机会跟大家把事情说清楚。因为从2009年10月份我自己被他们刑事拘留开始就出了很多报道,网上搜这个新闻大概有多少万条。当时很多人跟我讲,我应该出来说话,应该出来解释,我之所以接近两年的时间什么都没有讲的原因是,我觉得这个事情不是我自己去跟他们打嘴仗,我一定要拿到这样一份真正的法律文件证明我无罪,证明这个事情是他们在乱来,那我才能要说话。我拿到了这个东西以后,想到的是尽快给大家一个交代,因为毕竟有这么多人关心我,有这么多人支持,我不能总背着这么一个名声,所以我想一定要尽快把这个事情说清楚。

主持人:莫律师,这样一个结果就是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是不是代表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呢?

莫少平:对,法律角度来说,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有三种形式,一种叫法定不起诉,,一种叫酌定不起诉,还有叫存疑不起诉,也就是证据不足不予起诉,这三种方式无论以哪种方式做出不起诉决定实际就意味着这个案件已经了结了,对于方老师他们是作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本身也就等于是无罪。如果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方老师还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

主持人:接下来也听说了方宏进先生是准备向河北省检察院去举报隆尧县公安局以及检察院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我很想知道,这个具体内容是什么?依据在哪里?

方宏进详解案件始末: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方宏进:简单来讲这根本不是一起刑事案件,是两个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我简单说我们两个企业之间做了生意,之间有纠纷,有纠纷你可以采取协调、协商,协商不了你可以到法院去告,法院判下来该怎么处理大家遵守,这是一个商业社会的基本原则。不能哪个企业觉得自己在自己老家有势力,就跑回自己老家去找公安,公安跑到这边来,以刑事罪抓人,不给钱我就不放人。这样做,我当然觉得这当中有一系列违反法律的规定,一系列的问题在,只是如果它不结案我没有办法讲,因为河北省隆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直把法律允许他使用的时间全部用完,换句话说他拖到最后没法拖了才把这个案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出了这么一个结果。既然是这个结果,他自己都没有办法认定我是有犯罪的嫌疑,可以去起诉,当然倒过来我把所有的事情讲清楚,不光是为我自己,我觉得这是带有一定代表性的案子,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

主持人:这120万的涉案款具体是个怎么来源?

方宏进:是这样,当时我们案件的对方是华龙日清方便面品牌金麦郎,当时商量好要拍一个电视情景剧叫《侯机大厅》,在《侯机大厅》里有一个金麦郎面馆,等于是植入性的广告,这个说好了是300万的广告款,他首期付了100万。100万广告款付了以后,确实没有按当时第一次约定的时间播出,种种原因。但是在此后的一年里,我们和他们的关系都很好,因为我们后来开始拍,他们来改剧本,看场景,提改剧情,大家一直互动得很好,等于在原来约定开播延迟后的一年里都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纠纷,还在商量怎么样尽量把这部戏拍好,进行播出。后来因为审片的原因依旧播不出来,我当时觉得对不起他们,我就把原来约定播出同一个剧那个栏目的同一时间的广告买下来三个月,其中一个月就是每天一分钟我来作为一个补偿,在他们的同意下,而且他们开了广告播出单,指示我们拿哪条广告播,换哪条广告,有明确的东西,给它播了。

按央视报价这个广告价值250、260万,我个人认为已经补偿了他们,甚至超过补偿他们。这时候他们认为我们还是有问题,还需要说我拿一些现金什么的。我说没问题,你依旧觉得我补偿不够,你可以告我,如果法院判我该赔你多少我就给你,别我们两个私下商量,商量过后你觉得少再跟我要,毕竟不是这样的事情,我说你去法院。后来突然间说我那个公司的副总温先生接到一个电话说他车坏了,他去看车,来了几个警察掏出证件说我们是河北隆尧的,抓了人就直接往河北带。之后跟我们说已经刑事拘留了,我们马上找莫律师,莫律师事务所这边就开始跟他们沟通,就问他怎么办,他说非常简单,拿120万来,拿钱我们就放人。当时我们就问为什么是120万?他说有20万是利息,这个事情莫律师一会儿会来讲。我就质疑,按什么标准算的,谁给公安局权力定出这个钱还有利息。当时这120万打过去,还交了10万保释金才把这个人放出来,所以这120万就这么一个缘由,就被他们扣下了。

主持人:刨去20万的利息,这100万是指之前……?

方宏进:华龙让我们打的款,他说他替企业来追这100万。

主持人:莫律师有什么要补充吗?

莫少平:我们之前介入这个案情的时候,当时我们的结论这是正常的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是不应该插手的,因为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甚至很多地方公安机关抓人,把钱拿来我就放人,有一段时间非常普遍。这种情况下,后来公安部三令五申,说绝对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抓人、交钱、放人。我们跟隆尧说这是经济纠纷,他说我不管,你就把钱拿来,你要把人领走就得把钱交来,我们派了律师去,方老师这边筹集了一些资金,把钱交过去,才把人放出来。

主持人:但是人放出来,案子还继续在那边?

莫少平:当时没有结这个案子,说我们还是在立案侦查,还在调查这个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为止应该三年多的时间。其中有一段时间它实际上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那个期间我们和检察机关也充分交换意见,因为法律的规定有这么一个程序,侦查机关移交检察机关起诉的时候也要听取律师的意见,我们按律师书面意见的形式跟检察机关说公安局这个做法是插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本来不应该立案的立案了,或者本来就是经济纠纷他插手经济纠纷了,检察机关应该有法律监督的职责,让公安机关纠正这种做法。很遗憾,检察机关迟迟没有做这种纠正。

主持人:他给你的回复是什么呢?

莫少平:他回复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说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所以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之后公安机关确实没有其它的补充证据,又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又把它退回到公安机关,再行补充侦查。这从法律程序来讲是允许的,但按照法律规定,退回侦查只能是一个月,但检察院退回到公安机关以后,七八个月一直没有把案件重新返回到检察院,我们和检察机关交换意见说这是违反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七八个月不把案件重新移送上来,检查机关应该督促撤案,但公安机关既不撤案也不再提交,七八个月之后又再次把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在这种情况下,他按照法律规定,两次退回侦查最后认为证据不足做出撤诉的决定。这个过程中,无论从隆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违反法律程序的地方。

刚好说到120万的事儿,既然你当时以所谓赃款来扣押的,这(指扣押清单)都有,写的是赃款扣押的。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应该解除这种扣押。

主持人:但检察院并没有退回来?

方宏进:结案后120万涉案款没有退回来

我当时在场,所有不起诉通知书正式给我念完了,我签收了,我们律师拿出国家的法律说,你应该同时退回扣押的钱物,当时两个检察官瞪着眼睛很吃惊,我相信他们不是装的,他们看着我说不知道这个事情。换句话说不是几天前的那一天该移交,而是从2010年九月十几号从公安局对我取保候审换成检察院取保候审就应该是案件移交的时候,这些扣押的物品应该是同时移交的。我现在质疑检察院,当然我相信检察院可能被他们骗了,就是隆尧县公安局隐瞒了他们实际上还扣我120万的事儿。但至少从检察院的角度来讲有失职的地方,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们不知道,而且同时应该做出退还的决定他们不知道,现在他们已经没有办法答复,这已经过去几天了。

方宏进谈举报 提出几点质疑

主持人:你们知道这120万的去向吗?

方宏进:是这样,我在给朋友写短信,就是我出来告诉朋友这个事情当中,我用了他们“私分”这个词,是这封短信后来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出现,还有很多朋友,包括莫律师这么说,你用“私分”这个词有没有证据,否则会引来麻烦。我这里想说这个话,什么是证据,唯一的铁证只有隆尧公安局自己的财务帐本或华龙方便面的财务帐本可能有记录,再有就是当事人自己,我们平民百姓不可能查到这个账。

我为什么还要去举报?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原因,第一,在他刚一抓了我们那个副总的时候他就要120万,为什么要120万?多处的这20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他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应该是最后法院判我们确实是诈骗,然后需要赔偿多少,还要加多少损失,才是生效的,公安有什么权力就定了呢?第二,明确在宣读了不起诉通知书以后,不知道这120万,也没有退还,中间那120万到哪里去了呢?中间对我们审讯过程中,当着我的面,当着我律师的面,当着我朋友的面,他们经侦大队负责人明确说了三次,他为了表白自己干净,说这120万我们拿到之后,三个月之后就给了华龙方便面了,换句话说是在2008年10月份之前这个钱就已经给了华龙方便面了。

我的质疑就是,要说这是赃款,案子还没有终结,他当时上网通缉了我们三个人,只抓了一个人,还有两个人没有见到,和这个案子相关的好几个单位他根本就没有去过,怎么就把这个钱还了呢?这是第一。第二,就算他还了这100万所谓涉案款,如果他自己没有利益,没有好处,会免费帮企业多追出20万的利息吗?这些是有账可查的。当然我说间接的证据,为什么这个事儿我非常气愤,在隆尧县经侦大队人嘴里对这个事情根本不隐讳,公开说我们就拿办案款的20%、30%作为我们的奖金,多次说。因为他们就不认为这个事儿是错事,觉得好像他们付出了劳动,拿这个钱就是应该的。所以我相信我现在举报这个事儿,他绝对不是针对我这一个案子做的,我非常有信心,只要有关部门、上级认真查一定能查到,他绝对不是只做了这一件事情。这对他们来说是司空见惯,该做的事儿。法律上,莫律师可以解释这个钱到底应该怎么动。

主持人:刚才举报的违法的内容,莫律师已经有了相应的证据去举报?

莫少平:刚才说了120万至少涉及到三点法律问题。第一,如果这些钱像隆尧县公安机关所说的,已经把它很短时间之内就给了华龙方便面厂,这等于违反法律规定,等于公安机关代企业追债,这是违法的。第二,如果他没有给,就是这个钱还在公安机关扣押着,他应该是随着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应该把这些扣押的款移送到检察院,但他没有移送,这是第二条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三,现在检察机关已经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这120万应该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解除扣押、查封,退还给人家,他也没有做到。120万这三个方面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主持人:这让我想起2009年11月,莫律师提出要起诉华龙公司,追讨包括252万的广告费在内的382万元的钱款也属于此案的一部分吗?后来这个怎么样了?

莫少平:这和案子确实有一定的关联,刚才方老师讲,他用他买的广告时段的时间为他们播了广告,尽管不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电视剧里作为植入广告播的,但还是在专门的广告时段播了广告,这个广告当时按照它的价值,公开的标价250多万,我们作为代理律师确实也提起了诉讼,这个诉讼现在还在进展过程中,海淀法院还没有最终下判决,但很快就应该会有结果。

方宏进:起诉华龙的经济纠纷案仍在审理中

主持人:刚才两位一直也提到,它本身属于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但它以方宏进涉嫌诈骗案来立案侦查的,对于这一点,你们会有什么后续的动作吗?

方宏进:首先是这样,我首先要公开质疑这个行动本身的合法性,因为大家已经明显地看出,这就是一个动用公权力,类似于绑架人来要钱,给了钱就放人,至于拿了多少回扣和奖金只能上级部门查,不是老百姓能查得到的。这本身就是应该查的,这就是公安的害群之马,因为公安工作很艰苦,有的时候甚至有生命危险。这么多人努力地去做,这部分个别的害群之马为了给企业拿点钱,自己去捞钱,败坏整个公安的声誉,我觉得当然应该去举报,而且公安应该去查这个事情。这个查了以后,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这个事情本身就是公安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插手企业经济纠纷,我就不存在我还要去给我翻案,因为整个事情都是错的。

主持人:原告方华龙公司是个什么态度,他还有继续上诉的想法吗?他们的态度你有了解到吗?

莫少平:你说的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还有一点小插曲,我们这边拿出一个他们工作人员确认的,播放的广告单,对方开始是否认这个广告单,为此,还请鉴定部门做一个笔迹鉴定,这是不是你方的工作人员写的这些话,写的这些字,最后鉴定是由公安部二所,就是我们国家非常权威的鉴定机构确认这个字就是对方的工作人员写的,大概内容是换一个广告单,换一个广告播放带的要求。这个鉴定结论已经出来了,当然最终法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判决,做出最终判决之后再决定对方最后要不要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当然,作为原被告双方,因为我们这边是原告,他是被告,他肯定提出他的抗辩,他的抗辩其中的核心就是通知你们的广告播放单那个单子不是我们这边人发的,不是我们写的,但现在等于笔迹鉴定已经出来了,就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写的。

方宏进:拿到不起诉通知书 不再是犯罪嫌疑人

主持人:现在我们何时向河北省检察院提出举报?

方宏进:我准备向河北省检察院举报隆尧县公安经侦大队做出的事儿是违法违纪的,同时我相信检察院是被动的,很多情况是不了解情况的,但作出的东西是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这中间我个人、莫律师事务所多次发信讲明这些事实,他们全当没看到,没有做出任何答复。我认为这样的不起诉通知书拿到了,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到他的上级机关举报,而且实名制,我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件,一定去。

主持人:莫律师,举报的流程和结果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有一个预测吗?

莫少平:举报可以有两个渠道,一是可以向隆尧县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来举报,说你们下级公安机关做的是违法违纪的事情,另外一个渠道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因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举报有一个监督的职能,看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不是有渎职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也可以去调查,两个渠道都可以。

主持人:这样的举报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会不会还会遇到什么样的阻力?

方宏进:我现在是这样,这已经不是为我本身的案子怎么样,我现在拿到不起诉通知之后我可以不用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去举报。

莫少平:已经背了三年了。

方宏进:这个事情存在潜在的祸害,如果大家都这样,谁发生了问题,你老家派人抓我的人,我老家派人抓你的人,这样市场秩序不就完全大乱吗?而且公安系统从企业拿钱给自己发奖金这不是腐败吗?所以这个事情应该由上级机关很正式地去查清楚,不是简单地对这个案子,而是带有一定典型性的违法乱纪行为应该及时给予纠正。

方宏进这三年:老实说我比较狼狈

主持人:刚才莫律师提到三年多的时间。回溯这三年多的时间,不知道方宏进先生这三年您是怎么过的?您的体会是什么?

方宏进:老实说我比较狼狈,第一,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我刚从上海东方卫视合约期满回来,正在做一个广告公司,而且当时有很好的项目在手里,也有风险投资,甚至当时有计划在一年半之内去上市。但这个事情一来,又抓人,又通缉又什么,我们的所有项目没法做,应收款收不回来了,投资款不来了,后续所有东西做不了,所以我把这个广告公司停下来不做。然后我又稍微有一点特殊情况,我到哪儿去人家都认识你,免不了认得你,免不了觉得你有什么问题,我就变得没有办法再去做任何东西,中间有一些项目怎么去谈怎么去商量,到最后都不了了之,我知道朋友们没有想法,有这个事儿阻碍着,大家都不好再往前走。所以我真是很感激真正借钱给我,真正给我投资的那几个朋友,这几个人三年里头没有多说一句话,没有来追我,没有怀着疑问,就是支持我。这里我也想发一点感慨,如果说名人出来做生意,现在让我觉得就是“无限责任”,别人可以做有限责任公司,我至少觉得我自己做的就是无限责任公司。只要这个事情了结了,我要再出来做事情,开玩笑说,除非我出门被车撞死了没有办法,倘若不是我会一点点把钱还了,投资该得的利益我会给所有的朋友一个交代。就是这三年。

主持人:这三年您的公司是完全停滞的状态?

方宏进:这三年等于这个公司不能再做了。

主持人:现在等于开始启动?

方宏进:现在时过境迁再次做起来有一些难度,我有一些想法。也可以说因祸得福,因为这三年我不能走动,我闷在小屋里好好看了三年书,做了两方面很有意思的研究,现在陆陆续续应该可以发布了,相信是很有意思的东西。

主持人:我大胆猜测一下是以出书的方式?

方宏进拟出版汉奸系列研究丛书,经商才能还钱

方宏进:我自己的专业是社会学,我这三年仔细做了经济社会学的底层理论,就是给经济社会学提供基础解释的,叫广义交换论,我马上要到武汉大学做系列讲座,我会把这个理论拿出来,让大家逐步完善它。这是一块。再有一块可能很多网友会有兴趣,我很认真地研究了汉奸问题,特别是抗日战争期间的汉奸问题,对于它的类型,心态以及怎么走上汉奸道路上做了详细的梳理,准备出四卷版的汉奸系列研究丛书,近期会陆陆续续出来。以前做媒体会很忙,跑来跑去,但是没有时间仔细看书,没有时间沉下来写一点东西,这三年做了一点这样的工作。

主持人:以后你还会经商吗?

方宏进:逼得我一定要,因为如果我不去做商业性的活动,我不能还回朋友借给我的钱,我不能说因为我倒霉了,被他们冤枉了三年,我就不还钱了,我一定要重新回头,一点点做,把钱该还的还,该做的做。

主持人:您能大概透露这方面的数额是多少吗?

方宏进:不方便。

主持人:有一个时间,2009年10月份说您被羁押拘留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会是您比较痛苦,比较难面对的一段时间吗?

方宏进:当然,之前怎么会想象我戴着手铐一路从深圳到隆尧,怎么会想到关到看守所去,是人生很特殊的一段体验。

方宏进:对不起家人孩子 太多质疑砸在他们身上

主持人:这三年时间里,刚才您也提到,会有很多人在议论你,质疑你,这个事情对你带来很大的困难了吗?

方宏进:对我自己还好,我主要觉得对不起我的家人和孩子,这么多质疑砸到他们身上,他们又不清楚,因为实情他们不了解。最后我采取一个办法,我不出声,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人家信我就信,不信我也不能强求人家什么。只要有了法律结论这个东西,我就要说,而且大声地说,如果没有我不打嘴仗。

主持人:近段时间离婚的事情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方宏进:这里是另外的事情,而且是比较个人的事情。

主持人:还有人期待着您回到电视荧屏,您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吗?

方宏进:我不太清楚有没有谁敢用我,我也没有这方面更多的期望,我现在是尽快把自己的所能做的事情做起来。

主持人:当初您离开央视和东方卫视的时候就有各种猜测,您在这儿可以告诉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吗?

方宏进:应该以前都讲清楚了我觉得,离开央视是我做《焦点访谈》已经做了九年,《焦点访谈》第一期的编导就是我,我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但央视是分工比较细的大的机构,一般来说一个岗位要做就一直做下去,变换不同的工种和岗位的机会不多。当时去东方卫视是很好的机会,它以新闻立台,有完整的资源可以设计一个以新闻为主的电视频道,我相信有这样的机会很难很难,重新建立一个电视台的系统,对我来讲当然有很大的吸引力,我去给他们做总策划,最后我下决定做这件事。我离开东方卫视的时候,当时跟他们约定的合作期满了,再有当时有另外一个传媒要请我出来做那个台的高层领导。那时候我有很好的期待,觉得广告资源积累得很好,有很好的运作,但没想到凭空来了这样一个事情,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方宏进:我现在想做不出名、不露脸的事

主持人:如果还有机会你会再去电视台工作吗?

方宏进:我很犹豫。

主持人:您犹豫在哪里呢?

方宏进:我现在更想做一些踏踏实实的,不出名的,老老实实的事情。不出名,不露脸的事情。

主持人:所以出名对您来说是“双刃剑”?

方宏进:是。

主持人:今天莫律师也在这里,也带来了一些结案书,接下来的工作是举报,这个案件可以说暂时告一段落了,我听说最近会有一个发布,一个声明的活动,再有一些跟大家交代这个事情的,比如开个新闻发布会等等,会有这样的考虑吗?

方宏进:我们现在主要是要等隆尧县检察院给我们回复,因为现在这个事情是等于他当场没有做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我们有了质疑。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有任何明确的回复,所以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做一个总结式的发布,还要再等,还要看进一步的发展。

主持人:我们会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莫少平:通过这个案子也可以反映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我们法律上讲叫“地方保护主义”,虽然公安部三令五申严肃查处这个事情,但没有制止住。方老师也是公众人物,通过这个案子也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希望能把地方保护主义的不正之风,对司法的公正产生非常大负面影响的情况把它纠正过来,或者能起到一点这个作用。

主持人:我们也一起期待着最新的一些消息和进展。谢谢两位来作客!

方宏进:谢谢您,谢谢网友!(新浪网201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