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案之强全集迅雷:犹太人的学习和经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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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学习和经商智慧  

2011-09-26 14:03:43|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法则一:为钱走四方 犹太人长期没有国家,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公民;犹太商人没有固定的市场,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商人。犹太商人声东击西、转战南北、广为联系,做成了一笔又一笔的大大小小的贸易。只要和犹太人做生意,谁都是朋友。

  法则二:金钱是犹太人世俗的上帝马克思曾经为犹太人画了一幅绝妙的肖像:“现在让我们来观察一下现实的世俗的犹太人……犹太人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因为金钱对犹太人而言,是比天国的精神上帝更为实在的世俗上帝。对注重现实生活的犹太人而言,对必须靠金钱生活的犹太人而言,是世俗上帝———金钱得以使他们的肉体生存,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证肉体生存之后,他们才能膜拜精神上帝,追求高贵的精神生活。

  法则三:能赚钱的智慧才是真智慧犹太人认为赚钱是天经地义、最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那简直就是对钱犯了罪,要遭上帝惩罚。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比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智慧,也就是说,能赚钱方为真智慧。这样一来,金钱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只有化入金钱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入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钱和活的智慧难分。

  法则四:瞄准女人犹太经商法公理之一:“瞄准女人”。犹太人行商4000年,总结出两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其中第一条就是:瞄准女人。对于这一“公理”,犹太人毫不怀疑。犹太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人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正常的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或者何处何地如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们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以“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法则五:瞄准嘴巴 犹太经商法公理之二是瞄准人们的嘴巴。这是庸俗的凡人也可以做的生意。按照犹太人的说法,所谓“嘴巴”生意,是同吃有关的生意。小而言之,犹太人主张经营蔬菜店、鱼店、酒店、杂货店、米店、点心铺及水果店等,因为做这些生意一定会赚钱。大而言之,犹太人主张开饭店、酒吧、夜总会等。

  法则六:78:22法则在自然法则中,有一个78:22法则,在漫长的经商生涯中,犹太人发现这个自然法则与一些商业经营活动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

  法则七:赚而不是攒 商人,是以经商赚钱为天职。立足于赚,说的就是商人的天职所在。自大流散以来,作为其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基本上保持了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尽管他们一再被剥夺得两手空空,但在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和平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这犹如沙漠中一棵晒干的种子,只要一场小雨,就会马上萌发而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

  法则八:堂堂正正的精明 须知,商场如战场,机会稍纵即逝。当其他民族的商人,还在为了自己是否会显得过于精明而瞻前顾后拿不定主意,甚至将那个精明的点子搁置一旁的时候,他们同犹太商人的距离就拉开了,他们败在犹太商人手下,也就是必然的了。犹太人在商场上,绝对容不得模棱两可、马马虎虎。特别在商定有关价钱时,他们非常仔细,对于利润的一分一厘,他们计算得极为清楚。犹太人因为心算快所以他们经常能做出迅速的判断,这使他们在谈判中镇定自如、步步紧逼,直至大获全胜;在商场上游刃有余、坦然从容。对于犹太人来说,精于计算,是为了锱铢必究。他们不像大多数商人一样,羞于“斤斤计较”。他们认为,该攫取的利润绝不应放手。他们既要计较得清楚,又能迅速地计算出结果。把两者结合起来,是犹太人的聪明之处,也是他们善于做生意的诀窍之一。

  法则九:在逆境中发财在1800多年漂泊流离的生活中,犹太人一直处在逆境之中,在这漫长的日子里,他们学会了耐心等待,学会了低调处事做人,学会了如何在逆境中生存、发展的智慧。把这种智慧运用到商业操作中,就形成了犹太商人在逆境中发财的生意经。

  法则十:一次机会,两头赢利 商业经营中的理性计算,是一个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做投入产出比的问题。说到底,看的就是同样的投入能有多大的产出。犹太人在其经营活动中,不仅追求一个高产出,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项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项产出。

  法则十一:惜时如金犹太人经商法格言中,有一句叫“勿盗窃时间”。这句格言,既是关于赚钱的格言,又是犹太人经商礼貌的格言。所谓“勿盗窃时间”,是告诉犹太人不得妨碍他人的一分一秒时间。在犹太人看来,时间就是生活,时间就是生命,时间还是金钱。犹太人信奉“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条。

  法则十二:靠信息抢占先机商场是个机会均等,在相同的条件之下,谁能捷足先登,抢占先机,先发制人,那么谁就能稳操胜券了。

  法则十三: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犹太人是“契约之民”。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契约”。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一经签订契约,不论发生任何问题,决不毁约。

  法则十四:交易要讲道理在交易中,犹太人认为,即使事先未获任何保证,也有权利要求购买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去购物,就是意味购买没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称“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旦该商品确有瑕疵,买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商人们也得同意退货。

  法则十五:生意就是生意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生意场上只能遵守商业规则,除此而外,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老爱幼、礼让、助人等等其他的伦理道德规范都必须服从商业规则。在生意场上,一切都是商品,而商品则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增值、生钱,一切都应该服从这个最高目的。一句话,为了赚钱,一切都可以放弃,只要能赚到钱,除了犯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合同的事不能干,其他的什么都可以去做。正是基于“生意就是生意”这种观念,犹太人的先祖在自己的生意经中列入了这么一条:“每次都是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