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博优电子:江青拥有的上万册藏书都是“抢掠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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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拥有的上万册藏书都是“抢掠来的”吗?
2011-9-26 10:38  来源:凤凰网  评论 0 条 查看评论 【字体:大 中 小】

  核心提示:江青的私藏有多少系“取诸于盗”,有多少是“取诸有道”,考虑到她的书籍一定是被有关方面清理过而被“退回”的(也就是说,那应该是剔除了“抢掠”的所得的),也就是说,那上万册的书籍,应该是合法的。

本文来源:《中华读书报》2009年3月4日第3版,作者:散木,原题:《另类藏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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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历史文章,应该多一点实证的态度和功夫,比如遵照胡适当年所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以及现在在史学界颇得推崇的西方“年鉴学派”的治学方法,用这种态度和功夫去从事研究,得出的结论才可能是确凿而非虚妄的。曾有一篇文章被许多报刊所转载,即多年前首先在《北京日报》发表的《一个可疑的“藏书家”》,文章质疑《中国私家藏书史》一书将江青列入中国现代“藏书家”的名单,因为江青所藏的上万册图书,“许多是抢掠来的”,比如其中一部北大教授王利器先生的私藏——日本人所写的《管子纂诂》,等等。如此说来,江青合该被列入“中国现代抢掠家”行列了,不过,江青的万余册藏书中,其来源都是靠“取诸于盗”么?这有实证的材料么?或者仅仅是作者充满义愤的“怀疑”呢?

  关于江青的藏书所谓“藏书家”,据《中国私家藏书史》所引《四库全书》乾隆的“圣谕”,其标准是:“其一人而收藏百种以上者,可称为藏书之家。”当然,这只是指藏书数目上的多而已,清朝的“百种”,到了后来,大概就以数量单位的“万册”来代替了,此外,藏书须有相当的质量(如该书中所称:其“应有相当比例属于中国或世界历代累积的优秀的基本文化典籍和工具书,或某一方面的系统收藏”),而且收藏家对之进行过“一定的整理和应用”,如果三项条件具备,就可以被称为是藏书家了。在《中国私家藏书史》一书中,新中国的藏书家,仍然多为学者、教授、作家、实业家、银行家等,政要则有徐特立、董必武、朱德、毛泽东(拥有六、七万册)、章伯钧部长、李一氓副部长、张友渔副市长(先后藏有9万册)以及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4万册)、田家英(39个书架),此外,还有“诸城江青”(根据则是后来她有一万余册书被退回,现存李讷处)。

  江青的藏书,数目即达万册,质量估计也不可小视,大概其中不乏善本书之类,据说现在其部分也流散了出来,如有藏家自云:其藏江青旧藏乾隆刊本的《家语疏证》,一函两册,完好如新,在每册的封面左下方相同的位置,均有阴文“江青藏书之印”的痕迹,而书的封面铃印则是江青藏书的特点,这一加盖藏书印的方式,显然与众不同。论者怀疑江青旧藏书籍的来源有问题,这没错,这应该有许多事实可以得到证明,如取自王利器先生和叶浅予先生所藏的书籍和书画等,不过,江青的私藏有多少系“取诸于盗”,有多少是“取诸有道”,考虑到她的书籍一定是被有关方面清理过而被“退回”的(也就是说,那应该是剔除了“抢掠”的所得的),也就是说,那上万册的书籍,应该是合法的。至于这些书籍的购得,当然,仅仅靠江青的工资收入是无法获得的,这就大概要靠毛泽东的稿费来置办了。在《毛泽东遗物事典》一书中,说到毛泽东的稿费去向,是:“一般用来给毛泽东买书,晚年印大字本书。除了毛泽东自己,有资格享用毛泽东稿费的,就只有江青了。”据《党史博采》刊登的《毛泽东亿元稿酬处置内情》一文披露:“从1965年至1976年,毛泽东先后提取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了江青”(后来在毛泽东逝世后,她还5次要求继承毛泽东的遗产),所以,所谓“藏书家”江青的所藏,在某种程度上不妨说也是毛泽东藏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