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5格装备栏修改代码:02-中澳联手追诉外逃贪官第一案:李继祥在澳获刑26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0:08:33

  追逃

  澳警方以洗钱罪立案调查

  李继祥在澳大利亚逍遥的同时,广东省以及佛山、南海检察院开始着急地思考对策。

  2004年2月,李继祥的犯罪事实已经南海区检察院初步确认、立案,南海区检察院认为李继祥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并将资产转移至香港、澳大利亚,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如罪名成立,李继祥最高可被判无期徒刑。随后,南海区通过佛山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提出协助追赃追逃的请求。

  黄健华告诉记者,当时中澳两国还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加之李继祥已经入籍澳大利亚,因此,广东省检察院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李继祥发出“红色通缉令”的同时,积极寻找更为直接、更为有效的追赃、追逃渠道。2004年,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驻华警务联络官取得联系。

  2005年10月,广东省检察院正式向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提出个案协查请求,调查李继祥及其家属在澳大利亚移民及资产情况。

  两个月后,李运南因犯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单位受贿罪在国内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一消息再次让身在澳洲的李继祥觉得侥幸。可他不知道的是,李运南案结束后,南海区检察院反贪局却仍在继续对他挪用公款案进行调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

  李继祥还不知道的是,中澳双方正在谋划追究他的刑事责任。2006年3月,广东检察院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商量追诉李继祥事宜。双方达成了共识,即:根据广东省检察机关提供的材料,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对李继祥以洗钱罪立案并展开调查,如李继祥的行为触犯了澳大利亚法律,则由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其绳之以法;对其非法所得,也将依据澳大利亚《犯罪收益法》进行追缴,追缴的财产在澳大利亚有关部门批准后将返还给中国政府。

  对于省检察院提出的协助请求,澳大利亚警方给予了积极回应,澳方表示不希望澳大利亚成为逃犯的“天堂”。

  在查明李继祥财产情况之后,2007年6月,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对李继祥及其家属、李运南的家属在澳大利亚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查封、扣押和冻结了有关物产、书证、物证及银行存款。被查封和冻结的财产约630万澳元。同时,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向李继祥发出了拘传令,要求其于同年8月10日出席法庭聆讯。李继祥及其家属等人的护照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