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兔娘掉眼镜:四名遭囚禁女子全部被刑事拘留疑与发生在地窖中两起命案有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0:53:04

四名遭囚禁女子全部被刑事拘留

疑与发生在地窖中两起命案有关,案卷移交检方

  摘要:34岁的河南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干部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昨日本报A26版曾作报道)。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李浩所挖地窖疑在这栋居民楼地下室。据称,其在“性奴房”专设通风系统并购置了做饭的工具,生活所需用具几乎一应俱全。

    李浩用于囚禁女子的地窖,就位于这间地下储藏室下方。图片由知情者提供

    “洛阳恶男囚禁女子做性奴”追踪

    南都记者 纪许光 发自河南 洛阳 34岁的河南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干部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昨日本报A26版曾作报道)。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李浩逃到南阳被抓

    “洛阳性奴”事件经南都独家报道后,引发热议。昨日,熟悉此案的人士再次提供消息称,在案件中被解救的小晴、小美、丹丹、可可等4名女子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全部被刑事拘留。

    “这与发生在地窖中的两起命案有关。”洛阳刑警章大可说,经过调查,这4名被囚为“性奴”的女子均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为了保密,整个移卷过程极为慎重。

    同时,章大可说,知情者此前向南都记者讲述案件经过的表述有误,李浩并非在洛阳本地被抓获。而是在其从妹妹那里获得路费后,潜逃回老家南阳,被派出办案的民警在南阳当地抓获。

    设7道铁门防“妹妹”外逃

    老刑警郑胜利转述曾下到李浩所挖地窖中的民警的话时称,李浩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

    “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郑说,在通往“性奴房”的横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时的。李浩共设置了7道铁门。

    南都记者昨日对现场再次进行走访时发现,一些不明身份的便衣男子出现在事发家属院附近。一名自称曾目睹民警行动的居民称,至今他都没搞清楚在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这个小区地下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大案。

    “看那阵势,不像是小事。我当时以为他们在找什么赃物。要不然,谁没事往地下室钻啊。”这名男性居民说,该案被披露后,靠近事发地下室的一楼住户提出“彻底封死案发的地下室。”“想着都吓死个人咧。”

    洛阳警方上报公安部

    章大可说,民警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子“照顾有加”。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最让民警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

    “据我分析,李浩善于与人沟通。他对女孩们的洗脑是很成功的。”有着十多年刑侦经验的郑胜利说,其次是,这些被解救者很可能被迫或自愿参与了对另外两个被囚女子的杀害。李浩借此控制她们的心智。

    “看过案卷的人都睡不着觉。我办案十多年来,从没遇到这么残忍的事情。”郑说,经查,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几乎完全“丧失人性”。(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说,李浩一案除了昨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两名遇害女子身份仍在排查

    可靠消息显示,被解救的4名女子中3人为洛阳本地人,1人为河南新乡人。这些被解救的女子中,最小的只有16岁,最大的24岁。另外两名已被杀害的女子身份信息仍在排查中。

    但是,3名本地女子的家属是否曾就她们的失踪报案,向南都记者提供线索的多名知情人士均表示“不知情”。

    南都记者昨日辗转找到了李浩所在单位洛阳市技术监督局一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李浩确系其单位执法大队职工,其人平时较为“低调”,但并非正式公务员。

    “应该是转业时照顾安置来的。印象中,这个人(李浩)从来没有旷过工。平时和人交往看起来也正常。不像那种一看就是坏人的样子。”李浩的这名同事说,李浩平时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不善参与同事们的聚会———“我甚至没怎么见他喝过酒。”

    邻居:李浩夫妻恩爱(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李浩的妻子现年24岁。其与李浩的住所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龙磷路,在当地上下班高峰时段,从这里到案发的洛阳市凯旋东路家属院超过半个小时的车程。

    南都记者昨日走访李浩家庭住所时,其邻居称,李浩与其妻子共同育有1子,年仅1岁。

    “李浩与他老婆很恩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这名邻居称。在媒体对事件披露之前,周围住户均未听闻任何关于李浩一案的信息。

    “昨日上午开始,不断有媒体打电话到办公室,要求采访。到了下午,甚至有媒体直接上门,但因为案情重大,局内部经研究,还是婉拒了媒体采访的要求。”洛阳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对此,著名社会学者刘培福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侦破案件后,当地应披露相关信息,以免引发民众无谓猜测。

    (应当事人要求,本文所述知情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