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杀虫剂刷什么图:50年前被判刑10年 25年后改为无罪却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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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50年前被判刑10年 25年后改为无罪却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1日13:39  山东卫视《围观》

  山东卫视《围观》: 迟到25年的判决

  湖南沅江的钟枚生,50年前被判刑10年。不服判决的他一直在申诉,申诉了50年之后,他却无意中在法院的档案室里发现了一份再审无罪判决书,而这份判决书竟然是25年前的。也就是说,25年前他就已经被改判为无罪了,可他却毫不知情。为此,钟枚生提出了1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要求。山东卫视《围观》的记者立即赶往事发地,调查这一事件背后的故事。

  曾经的“罪过”

  今年70岁的钟枚生的家就在湖中间的一个小岛上。从沅江市开车过去,大概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与村子其他人家的房子相比,钟枚生的家破旧很多。钟老汉说如果能提前告诉他是无罪的,他的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

  因为被当成是个劳改犯,钟枚生觉得自己在村里备受歧视。邻里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村干部几乎都没有站在他这边说话的。尤其是年纪大了,曾经的那份有罪判决更成了他的一个心病。他不想背着这样的屈辱离开人世。

  50多年前,19岁的钟枚生被任命为大队的仓库保管员。当年他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就守在仓库里。1959年,正好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生产队统一配发的粮食根本不够吃的,人饿急了就打起了大队仓库里粮食的主意。而作为仓库保管员的钟枚生,自然就引起了这些人的关注。1960年底,生产队长和一个社员突然找到了钟枚生。说接到上级命令,要转移一部分粮食。那个时候实行一元化领导,队长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听话是要被批斗的。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把将近1000斤的粮食转移到了其他地方。至于这些粮食后来去了哪里,钟枚生一点也不知道,也没有打听。

  可2个月之后,却发生了一件大事。年底了,大队要往镇上交公粮,就在送公粮的路上有人来抢粮食。

  公社事后调查,45户社员利用送粮食的时机抢走了1512斤粮食。这在当时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公社派人调查,很快就找到了之前被队长和钟枚生转移走的那些粮食。

  调查人员认为,是钟枚生监守自盗。可钟枚生说他只是执行生产队长的命令,没有偷粮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偷粮食是重罪。在这件事上,只有钟枚生后来被定了集体偷粮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另外两个人都没有受到处罚。

  按照钟枚生的说法,当年是三个人做了这件事。那位姓李的社员已经去世了,《围观》的记者找到了当年的生产队长冷某。

  冷某回答,当年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

  钟枚生说,因为有人保护生产队长和另外一个社员,所以他们都没有受到处罚,只有自己。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肯定要有人承担责任的。可钟枚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为此坐了10年的牢。而这都是因为他妻子的一句话。

  都是老婆惹的祸

  钟枚生17岁就结婚了,妻子是邻村的一个女孩。嫁过来不久,就当上了村里的妇女主任。钟枚生说,结婚之后,他和妻子的关系一直不是很好,后来就有人告诉他,妻子和生产队里的一个人好上了,他一直也没在意。

  钟老汉说,在偷粮这件事上,政法部长找过他的妻子,问判多长时间合适。他的妻子就说了一句,最少10年。

  虽然很多邻居也证实,钟枚生所说的都是实话,可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女人会这么对待自己的丈夫。钟枚生说,他入狱之后,妻子就和他离婚了,后来两个人再也没见过。《围观》的记者辗转找到了她。

  钟枚生的前妻不承认自己当初说过那么一句话。她说钟枚生入狱后,自己改嫁了2次,和钟家再也没有任何联系。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法律不完善,而且当时的司法审判也不独立,很多案子都是党委、政府和法院一起商量定罪的。可不管怎么说,为了不到1000斤的粮食,就判钟枚生10年,这个刑罚过重了。钟枚生说,这中间还有别的原因。

  政法部长曾经跟钟老汉说,偷粮食这件事用不了判十年,要想判十年可以改成分,把成分改成地主,就可以判10年了。

  1959年,整个社会还处于阶级斗争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下,一个人的出身就成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现在要想判重刑,也只能从成分上想办法。不久,钟枚生就得到消息,他父亲的成分被改成漏网的地主分子,而他自然成了地主子弟。案子的性质马上就变了,原本的人民内部矛盾,变成了阶级斗争,就这样钟枚生被判了10年。

  1961年初,钟枚生被送到了附近的澧县农场,进行劳动改造。入狱后,钟枚生就有上诉的想法,可他当时却不敢这样做。

  申诉无果

  当时有很多跟钟老汉一样有冤情的人,投完材料后接着就被批斗 。所以,钟老汉就忍了下来。直到1963年,一个分队长知道了他的事,认为他是被冤枉的,鼓励他写申诉材料,他才开始写。

  可是这些材料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渐渐地钟枚生失望了,他就盼着早一天出去。在监狱组织的抗洪和救火行动中,钟枚生多次立功,可都没有换来减刑。一直到1971年,钟枚生才刑满释放,回到了家里。

  1975年,钟枚生再婚,做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妻子比他大3岁,带着5个小孩。第二年,钟枚生有了自己的孩子钟天安。1978年,文革结束,钟枚生觉得自己申诉成功的希望大了。于是他写了出狱以后的第一份申诉材料。可打击随之而来。

  公社将大队里分给钟家的树都收走了,后来还拆了钟家的一间房子。

  这各种不公平的待遇,让钟家的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最困难的时候,一家8口人就挤在一个屋里的两张床上。倒霉的不仅是钟枚生,他的家人和亲戚也都受到了牵连。

  钟枚生的父亲因为多次被批斗,得了精神病。钟枚生的妹妹,因为哥哥劳改犯的身份,在婆家受到虐待,后来喝农药自杀,幸好被人救了回来。一切都因为劳改犯的身份,这成了钟枚生的一块心病,他无时无刻不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摆脱这个身份。

  1978年,接到钟枚生的申诉材料后,原沅江县平反工作组曾经找过他。钟枚生本以为他的事情有希望了,可没想到工作组却让他不要再翻案了,否则不给解决家庭成分问题。他们拿出一份协议,让钟承认有罪,说只要签字了,就帮他摘掉地主的帽子。万般无奈的钟枚生只好签字了。

  1982年,原沅江县政府在复查钟枚生的案子之后,给他的父亲发来通知,称他家的“地主帽子”属错戴,予以纠正。 这应该是个喜讯,但是钟枚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劳改犯的帽子还戴在他头上。

  坚持不懈地申诉

  此后20多年,钟枚生有6个孩子要照顾,生活的重担让他没有时间再跑来跑去了。一直到2000年,6个孩子先后成家立业了,钟枚生这才慢慢从家庭重担中解脱出来。他又开始写材料,寄到沅江市和湖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可都没有得到回应。

  2009年,他的小儿子钟天安的一个决定改变了事情的进程。钟天安从小就听父亲讲他的过去,原本想当兵的钟天安也是因为政审不合格,没有当成,后来他就出去打工了。2009年春节,在长沙开了7年出租车的钟天安回到了家里,看到了郁郁寡欢的父亲,于是他决定帮父亲一起申诉。

  让钟家父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沅江市法院的档案室里找了一份再审无罪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这样说的:钟枚生于一九六○年十二月,与生产队长冷某、社员李某等人盗窃本队稻谷七百多斤,高粱一百七十七斤是实。但钟本人分得不多,且因生活困难所为,可不以犯罪论处。对钟枚生宣告无罪。这份判决书的发布时间是1985年12月18号。

  25年前,钟枚生已经被宣告无罪了,他早就不是一个劳改犯了,钟枚生自己却不知道,还在为他的清白不停申诉。这份判决书为什么没有送到自己手里?

  今年8月,钟枚生正式向沅江市法院提出,要求获得国家赔偿51万元,精神赔偿100万元。

  《围观》的记者想跟沅江市法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接到钟枚生的材料之后,专门成立了钟枚生案件调查处理小组,由副院长蔡立平担任调查组组长,正在积极调查此事。他们向记者提供了一个初步的调查结论。

  一、判决书为什么没有送达?

  1979年,当时的沅江县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经过清理复查,共宣布平反案件上千件。钟枚生案件即是其中之一,判决书也是当时发布的。

  沅江市法院称,郭枚生的案子当时是由沅江县人民法院经手的,类似此类案件的改判有数百人之多,判决书的送达也是按照统一的程序与步骤进行。拘于当时的条件与工作方式,另外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仅从沅江县城到当时的白沙乡即需要经过两个轮渡,判决书大多委托当事人所在的乡政府代为送达。由此分析,不排除人为因素,致使判决书遗失。

  法院的这个解释遭到了钟家律师刘志江的反驳。

  1985年钟枚生判决书生效的时候,国家已经对刑事诉讼法中间判决文书的送达有了明确规定:必须由法院的工作人员送到当事人手里。如果当事人不在或者拒收,则要请他的亲人、邻居转交。沅江市法院委托乡政府转送判决书不合法,应该承担责任

  二、钟枚生的档案为何失踪?

  在法院的调查结论中还提到,今年8月19号,调查小组在共华镇档案室中找到了钟枚生的父亲钟岳云的档案资料,却没有找到钟枚生本人的档案。

  对此,法院的工作人员解释说,1996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发生大洪水,沅江市很多地方被淹,钟枚生的档案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洪水冲走了。

  三、谁领走了生活困难补助费?

  据沅江市法院调查组介绍,8月25日,他们在沅江市档案馆查找到了一本卷宗,案卷名称为“中共沅江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案卷中提到,1987年,沅江县法院曾为错判人员申请困难补助,在补助名单中,钟枚生的名字排在第三位,补助金额是400元。

  这笔钱钟枚生从来没收到过。

  沅江法院的调查小组向记者介绍说,因为钟枚生案件时间跨度太大,很多当事人已经去世,很多档案和证据材料都找不到了,所以他们的调查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很多结论都是猜测性的。

  为了搞清事情真相,《围观》的记者找到了贺光辉,这位老人和钟枚生的经历非常相似。1945年抗战结束的时候,贺光辉被国民党抓壮丁,参加了国民党。1949年,全国解放的时候,贺光辉偷偷跑回了家。1958年因为饥饿,贺光辉就经常在大队食堂里找东西吃。他的这种行为被人控告是在偷粮食。

  同样是偷粮食,再加上国名党士兵的身份,贺光辉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也被送到澧县农场劳动改造。1960年,贺光辉出狱的时候,钟枚生正好入狱。不过和钟枚生不一样,贺光辉出狱以后,没有申诉。一直到1984年,他接到了平反通知书和200元补助款。

  贺光辉的经历让人很难理解法院的解释。同样的无罪判决,为什么贺光辉收到了,而钟枚生却没有。刘志坚律师说,迟到的判决书,让钟枚生有了申请国家赔偿的可能。

  沅江市法院目前还没有受理钟家提出的国家赔偿,《围观》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希望法院能认真对待和处理钟枚生提出的赔偿案件,让这个垂暮的老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会到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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